评论: 荆州市民散步时从土里刨出一活男婴 家属称误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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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寻梦 发表评论于 2013-03-20 06:40:51
假设婴儿真的死了,恐怕多少情况下家属还真是随意找个地方掩埋了. 看看前一段爆出的一个婴尸案就知道, 死了的孩子就任由医院太平间的临时工随便埋到河滩上了. 国人对生命看得还是太轻了.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3-20 06:24:33
何祚庥: 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3-03-20 06:02:52
要是在美国,律师们又可以挣一笔银子了。
MUIMUI88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2:30:43
去年不是有新闻,四川一对祖父母为了多生一个男婴,将几岁大的孙女直接放到火车轨上让压死,结果火车停下来,却把双脚碾没了,父母赶到后哭成泪人。
中国人的毛病是,把生孩子作为一生的一项重要投资项目,私有财产,因为各种的私心杂贪,所以才有了好多不应该有的悲剧。
孩子是你前世的债主,中国人不是发明了这句经典名言吗?没有什么好质疑的,要质疑的话,就是怀疑自己的老祖宗了。各人自律吧,别起哄围攻了。
未眠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48:12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认为,如果婴儿家人凭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当事婴儿已经死亡,而进行掩埋,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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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律師還是人嗎?嬰兒死亡與否靠“家人的經驗”來判斷的就不構成“犯罪”,他們不想要這個病兒也會故意說憑他們的經驗嬰兒已經死亡。再說人是否死亡只要家人憑經驗判斷而不需要醫生的判斷,那還要醫生幹什麽?
蚂蚁王子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44:26
中国人就是心软,看得出来警察想为两老人开脱.中国的问题就是对犯罪行为惩处不力. 那里都有恶人和好人, 如果不严格执行法律惩处犯罪,坏人就就敢于犯罪.
yfw936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38:30
应该是误埋,因为是男婴。 如果是女婴的话,必须是蓄意谋杀
aleica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26:44
劣等民族, 可以理解。
阳虎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24:32
孩子啼哭声吸引路人的注意来解救,但刚刚亲手埋了的祖父母就在附近却充耳不闻,可能吗?是不是误埋,民警心里也清楚的很,无非想图省事蒙混了事.谋杀这么严重的公诉案件,因为是家庭内犯罪,受害者又是婴儿,就不认真查证,当成自诉案件(婴幼儿来自诉?荒谬之极!).简直是纵容犯罪,属于严重渎职,应该追究该员警法律和行政责任.

罪犯固然可恨,执法人员枉法更加使社会正义无法伸张,人民失去信心,公检法系统的腐败和渎职现象严重,政府应该下决心彻底整顿了.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24:23
如果能证明两位老人听力有问题,则有可能是“误埋”,基于无罪推定,在中国和许多其它国家都不能定罪。
如果能证明两位老人听力没大问题, 恐怕无论在那个国家(包括中国)也是杀人罪(未遂)。
楼下:处死病婴在中国不只是现在才有,也不是只有中国才有。用不着那种感叹。
离惜 发表评论于 2013-03-19 21:05:23
现在的国人,心真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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