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让他明白自作自受

(2019-04-09 17:24:53) 下一个
韩晓,今年小学快毕业了,作为毕业礼,学校组织了为期两天的训练营。学校向他们介绍了营地的情况,为他们的准备工作提出了建议。妈妈问韩晓是否需要帮忙,韩晓说自己能够照顾自己。在他出发以前,妈妈检查了他的行李箱,发现他没有带足够的衣服,因为山里要比家里冷得多,显然韩晓忽略了这一点。妈妈还发现他也没有带手电筒,这是训练营经常需要带的东西,但是妈妈并没有给他更多的提示。韩晓高兴地走了。
两天后,训练营结束,妈妈问:“怎么样,这次玩得开心吗?
韩晓说:“我的衣服带得太少了,而且由于我没有带手电筒,每天晚上都要向别人借,这两件事搞得我好狼狈。”
妈妈说:“为什么衣服带少了呢?”
“我认为那里的天气会和这里一样,所以只带了平常穿的衣服,没有想到山里会那么冷!下次再去,我就知道该如何做了。”
“下次如果你去海南,也带同样的衣服吗?”
“不会的,因为海南很热。”
“是的,你应该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天气情况,再作决定,是吗?那么,手电筒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想到要带手电筒,可我忙来忙去,最后把手电筒给忘记了,我想,下次训练营时我应该先列一个单子,就像爸爸出差时列的单子一样,准备好一样就打一‘√’,这样就不会忘记东西了,回来收拾时,也进行一一核对,就不会落下东西。”
在妈妈和韩晓的一问一答中,妈妈帮助韩晓总结了这次活动的教训。其实,这位妈妈完全可以在事先提醒孩子,但她认为,经验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是很重要的,因此没有提醒孩子,而是让孩子在体验中尝到自然惩罚的后果。
由于这次感受较深,韩晓后来就养成了事先了解、计划、准备的良好习惯。
放手让孩子“自作自受”
我们有时候舍不得让孩子承担后果,他没带衣服我们怕他冷替他拿上,他没带手电筒我们怕他危险替他准备,我们总是容易选择帮孩子思考。结果孩子一直没有机会经历错事导致的不良后果,自然也无法历练出规避风险的能力,然后继续犯错。我们一脸无辜:“怎么一次错误总是犯呢?”“怎么上次提醒他了,还是改不了呢?”,偶尔还横眉怒目,歇斯底里。当这个错误重复出现,家长继续重复进行包办,于是这个死循环就继续进行下去,我们总是用一种乐此不疲,疲于奔命的方式,培养出了一无是处的孩子。我们之所以说教育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就是我们往往不能遵循着自己的本能,否则大部分人特别容易掉进这个死循环。
所以,在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教育家卢梭提出来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自然结果法。这个方法不是伟大的教育家突发奇想而来,他发现人们之所以经常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是因为大部分人总是看到短期利益,急功近利,只顾当下。一个普通家长只看到孩子三五天去参加训练营会怎么样,而一个教育家是看到孩子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未来,他考虑的是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为这个孩子未来二十年为人处世带来什么深远的影响,甚至看到孩子在将来为人父母之后会怎么样。
卢梭认为:“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结果。”我们把这个法则称之为“自然后果法则”,是指孩子不良行为后自然发生的事情,其中没有人为的干预。它是指不剥夺孩子受到惩罚的权利,不剥夺孩子遭遇失败的权利,这样孩子才会成长的更快,当你剥夺了这样的权利,他将没有资格、没有资源、没有机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卓越。
自然结果法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更需要的是家长的引导。运用自然结果法要先和孩子讲清道理,要让他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并对此负责。当孩子犯错误时,家长不采取补救措施,这样孩子自然会吃到苦果,以加深孩子的体验,达到教育的目的。
比如,就拿最简单的吃饭来说:吃什么,什么时候吃,大人说了算;吃不吃,吃多少,孩子说了算。
到了吃饭时间就开饭,孩子想吃就上餐桌吃,不能边吃边看电视,更不能吃一半去玩(什么时间做什么事,避免三心二意);大家都吃完了,只有孩子还在吃,那也不能吃了(杜绝拖拉,反对磨蹭);没吃完或者没吃饱,就饿着,中途不会给任何加餐的机会(自作自受)。
听起来我们很霸道,但是这是有言在先,孩子应该学会遵守,不遵守就应该承担不良后果,聪明的孩子几次之后就会知道底线,明白道理。在使用自然结果法的时候,父母应该在情感上,态度上要有支持,不能以冷漠,生硬,机械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样反而会得不偿失。我们要让孩子感受到这是我们另一种用心良苦的爱,里面包含着智慧,也包含着我们的坚持。
当孩子在行为上犯了错误时,父母不应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不应落井下石,冷言风语,不要借着这个结果借题发挥,更不要让孩子受到无法承受的心灵和身体的创伤。而应该让孩子自己承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同时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从而让孩子自我反省,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当孩子正在体验承担结果的时候,我们走上前说一句“早就告诉过你会这样,你不听。你看,现在吃亏了吧?”或者“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又或者用其他的行为来表达对孩子的责备或者羞辱。于是孩子就会把原来用于体验自然后果的经历或者心思转移到享受或者抵挡你的责备或者羞辱上。自然后果中加入了成人的干预,尤其是各种设限之后就变成了惩罚。
“自然后果法则”的另一种延伸是:给孩子机会去试试,如孩子一定要穿那好看但太单薄的衣裙,或适合宴会穿的硬底皮鞋时,就让她穿,结果必然是“太冷了”、“鞋太滑太硬不能在操场上跑、追不上同学”。比起刻意惩罚,让孩子体验错误行为的自然后果或者逻辑后果,可以让孩子对错误的印象更深刻,下次也就能够避免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当然,注意很重要的就是自然结果法的使用条件:1、避免风险,风险过大不能使用,要掌握分寸;2、适用于有一些自我反省能力,自律的孩子;3、自然结果法避免生硬,冷漠,机械的使用,在方法和行为上我们看似有一种见死不救的感觉,但是在情感上我们还是要支持,体现我们的苦口婆心,良苦用心。
总之,父母要学会让孩子“自作自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