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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噩梦

  许多天了,古志豪脑子里一直缠绕着这样一个想法:用最短的时间杀死她。

  她是古志豪的妻子丁兰,两人青梅竹马,从幼稚园到大学毕业一直没有分开过,古志豪对丁兰又恨又怕,却又不能不同她结婚,在一个屋顶下生活了近十年。

  两人是截然不同性格的人。

  古志豪从懂事时就记住了一件事,那次,古志豪的父亲带回一只京巴狗,让他给住在隔壁的丁兰家送去,说丁兰喜欢小动物。古志豪拗不过爸爸,只好抱着送去了。

  从此,古志豪和京巴的噩梦开始了。

  丁兰让古志豪给京巴弄了间房子,纸壳箱做的。还让他用零花钱给京巴买来吃的和狗链。古志豪照做了,他很喜欢小动物,同时,也是个性格很软弱的人。

  很快,京巴被丁兰拉扯着带出了家门,古志豪当然得跟着。丁兰拽着京巴在前面跑,可是,跑着跑着,京巴突然倒在地上,四条腿乱蹬,嘴巴大张,呼呼地喘气,眼睛也翻上去。

  古志豪跑过来,抱起京巴发现脖套太紧了,勒得京巴喘不上气,就给松了一扣。丁兰急了,扬起狗链打了古志豪一下,很疼,古志豪哭了。

  丁兰对古志豪说,她又不想弄死它,就想知道它憋气的时间能有多长,全让他给破坏了。

  没过几天,丁兰又开始让京巴练习只用后脚走路,刚开始,京巴不配合,丁兰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迫使它不得不用后脚走路;又过了些日子,京巴又学会了用后脚走路。

  就在古志豪惊叹京巴聪慧和丁兰有办法时,一天,他在给京巴洗澡时发现了一件事:京巴的前后脚掌上遍布陈旧的针孔,他明白了,丁兰在让京巴练习用后脚走路时,就用钢针扎它的前掌;而让它练习用后脚走路,则用钢针扎它的前掌。

  后来,京巴终于死掉了,古志豪小心眼里竟感到了莫明的高兴,他知道,从此,京巴可以不在受任何折磨地到另一个世界生活了。

  可是,由于丁兰不停的哭泣,古志豪的父亲又给弄回一只京巴,让古志豪再一次品尝到噩梦的滋味。

  慢慢的,古志豪长大了,他学会了逃避,却没有学会反抗。十几年间,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到参加工作,无论他逃到哪里,丁兰都如影随形地跟着他,让他躲无可躲,直到二人结婚。

  婚后的日子让古志豪痛苦不堪,丁兰却过得滋滋有味,她像当年折磨京巴狗一样地对待古志豪,弄得古志豪除了服从没有别的办法。

  古志豪除了性格软弱,还是个至孝的人,尽管这一点让他十分痛恨自己,却是无能改变,就是在终身大事上他也不敢反抗。

  终于机会来了,古志豪的父母双双出了车祸,去世了。古志豪痛苦过后,觉得丁兰再也不能“挟天子以令诸侯”了,他可以放开手脚和丁兰斗一场了。

  谁知,旧有的轨道早已经形成了,他刚上阵就败下场来。其实古志豪除了从骨子里惧怕丁兰,并不是一无所用,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局领导一直在关注他,事业上一路绿灯,几年间由员提到副科、正科,正部长;前不久又把他放到副局长的位置上。

  先前,古志豪以为,他在家里没有地位,全是为了他在外头没有位置的关系,现在,他是副局长了,社会地位提高了,丁兰再也不会为他无能而随意呵斥了。

  古志豪不知道,丁兰的虐待狂是与生俱来的,古志豪的提拔只让她好了两天,第三天就恢复了老样子。但她忘记了一点,现在的古志豪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古志豪了,副局长的宝座让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他不是副局长时是软弱的,当上副局长后众星捧月,正在雄心勃勃,正局长一年后就退休了,古志豪的目光也在窥视着那个许多双眼睛盯着的位置。此时,丁兰的肆虐在他眼里已经算不得什么,而丁兰却没有察觉丈夫心理上一些微妙的变化。

  古志豪对丁兰已经忍无可忍,所差的就是如何杀死她,又惹不上麻烦。

  丁兰有个不良习惯,空暇时喜欢和些男男女女的朋友喝酒K歌,却从来不带古志豪一起去。以前,古志豪对此一点想法也没有,巴不得丁兰不在身边,给他一点自由的空间。如今不同了,他再也不是过去丁兰口中的窝囊废,拿不出手的门后汉子,而是副局长了,有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再也不想被别人忽视。

  于是,有一次丁兰打扮完了,就要出门时,古志豪假做无意地问了一句,你要去哪里啊?

  丁兰愣住了,她压根没有想过古志豪敢过问她去哪里?好一会反应过来,狡黠地笑了。其实丁兰笑起来很迷人的,不然,古志豪的父母也不会坚持让儿子把她娶进家门。只是这笑在古志豪眼里就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

  但,这次古志豪没有害怕,虽然只是一句话,却是他预谋很久了的,他相信自己抓住了丁兰的弱点。果然,丁兰脸色变了几回之后没有继续下去,老老实实说出去和朋友小聚。古志豪也笑了,他知道此时丁兰没时间和他吵闹,每回她出门前都要用掉任何一点她眼中视为多余的时间来化妆,化完妆后,她的时间已经很紧了,刨去路上用的时间,她没有补妆的时间。

  丁兰说完匆匆地走了。古志豪胜利了,尽管这胜利来得如此不容易,尽管丁兰回来后会为她的第一次失败疯狂报复,但古志豪认为他终于找到了整治丁兰的办法。他不怕她了。

  这只是个开端,绝不是古志豪想的结局。

  后来,古志豪又不厌其烦地试了几次,丁兰每次都乖乖的忍了,而等她回来时已是昏醉如泥,任古志豪如何摆布都无法知道,等她酒醒后,古志豪已在局里了。丁兰是个很虚荣的人,为了面子她不敢去局里闹。

  就这样,又一年过去了,丁兰的恶习无法改变,古志豪尝到了人生的乐趣,他希望丁兰把这个恶习永远地坚持下去,让他每隔段时间就有一个充分发泄的机会。

  可是,突然一天,丁兰宣布她再也不出去喝酒K歌了,这让古志豪感到了莫明的恐慌,这不等于说,以后他再也没有向她回报肆虐的机会了?他又变回了那只京巴?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丁兰那伙人喝酒出了事,一个不胜酒力又逞能的家伙喝昏了头,还把胃喝出了血,虽然送进医院救活了,却谁也不认得了,家属把丁兰一伙人告上了法庭,虽然没出什么大事,却让丁兰损失了不少钱财。

  丁兰不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所以不想再出去喝酒K歌了。

  古志豪知道,他距离杀死丁兰只有一步之遥了,这种时刻是停不下来的。

  于是,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找了几个人将丁兰的那些朋友重新聚合起来,再次将丁兰拉回恶习之中。

  但这绝不是古志豪的目的。

  古志豪知道,这样继续下去,总有一天他会杀死丁兰的。

  日子又过去了几个月,丁兰的朋友不断地找她出去喝酒K歌,反正有人点菜买单,丁兰又结识了几个新朋友,新朋友里有大款,多数时候由他清结账单。

  终于,丁兰最后一次在歌厅里K完歌后,一头栽到地毯上再也没有起来,有人把消息通知了古志豪,古志豪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仅表现出极大的宽容,没有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还在现场、在灵堂、在殡仪馆,一次次哭得痛不欲生,感动得所有人都跟着落泪,以至于许多天后还有人这样问他,豪哥,你和妻子的感情那样好,为什么还要找我?古志豪只是一笑,把那尤物搂进怀里。

  没人知道丁兰还有个习惯,每天临睡前都要喝一杯奶,不然就睡不着。这个习惯是古志豪帮她养成的,那只是一小杯真正的牛奶而已,古志豪只是在给它加热的时候,向里面放少许的粉末。

  那是许多爱美的女孩都喜欢用的维生素C,少量服用对人体并没有什么危害。但许多人都不知道,如果经常在食用过大量海虾后再服用它,二者混合就会生成另一种令人生畏的东西,砒霜!

  丁兰就非常喜欢吃海虾,特别是鲜活的海虾,每次都要吃半斤以上。对她的这个嗜好,新朋友每次都充分满足她。

  有件事丁兰永远不会知道了,在她和古志豪结婚前,她无意中带回家的一个女同学已经和古志豪芳心相许了,就是古志豪在双方父母高压下被迫和她结合后,两人的关系仍然没断。

  又许多天后,古志豪从保险公司领取了一大笔巨额赔偿后,在某个早晨从这个城市里彻底消失了,人们在他的电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令人伤心的城市,它夺去了我爱妻的生命,我要永远地离开它,再也不要回来,再也不要想起它……

  从此,古志豪在那个局里成了情圣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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