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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路上的心

  无论是你面容的亲切 光彩如一个节日

  无论是你身体的恩宠 仍然神秘而缄默 一派稚气

  还是你生命的延续 留在词语或宁静里

  都比不上如此神秘的一个赐予

  像注视着你的睡梦 拢在

  我怀抱的守夜之中。

  —博尔赫斯《爱的预感》

  “情人节”总是在感伤的时刻到来。在中城皇后街的人行道上,一夜之间出现了很多颗用粉红色的油漆画的心。起初只有拳头大小,密密麻麻的,后来虽然变得有些稀少,却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车轮。每颗心的形状惊人地相似,应出自同一人的手笔。在长长的一段路上,一颗颗心在晦暗的冬日里闪耀着,明丽夺目,使情人节在我眼里骤然不同寻常了起来。

  我小心翼翼地半跳跃式地走着,唯恐踩到了其中的一颗,想象也开始舞蹈。是什么人在寒风凛冽的冬夜画下了这些心,又画得这么完整、鲜润、饱满?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要展示行为艺术,还是要渲泻奔腾的情感?而这个人怀着怎样的心情,创造出了人间最简单而又最复杂的作品?

  我不能想象一个沉醉于爱情幸福的人,在情人节前夜的风雪中,面对昏暗街灯、寂寞长街,一笔笔涂下心情。

  也许是天生的悲剧心理吧,总觉得画心人曾经心碎过,才如此渴望完整;情感世界曾经荒芜、空虚过,才如此向往鲜润与饱满。或许在这一段路上,画心人和自己的所爱曾多次携手走过,于是要把遗落的心描绘出来,在记忆中放大……

  突然心生羡慕,不是因为画心人的独出心裁,只是因为他/她至少还能找到生命中的一段路,捡拾自己的心。而我呢?心遗落在沧海中了,能去水中画心吗?或许我能把心打捞出来?

  在网络上寻找情人,和在沧海中捞心又有什么区别呢?

  “灵魂伴侣”网站锲而不舍地往我的电子邮箱里转寄男士们来信,还有他们的档案。我忘记了关掉自己的账号,网站管理人自动从我的信用卡上取了钱,延续了我的会员资格。在收款的问题上,生意人绝不含糊。网站管理人还发了一封热情洋溢的电子邮件给我,应允我如果六个月内还寻不到“灵魂伴侣”,他将慷慨赠我六个月免费会员资格。

  我是不是要打一场“寻找灵魂伴侣”的持久战?

  有一封邮件引起了我的注意。发件人名叫格兰特。他说:“你有兴趣了解我吗?看我和你能不能一起写一篇古老而又新鲜的爱情故事?”

  在所有给我写信的男士中,格兰特是唯一的一位回应了我档案中的开场白。至少他聪明,懂得作文扣题,或者说对症下药。

  孤独的人都是患者,而药方不在医生手里,却在灵魂伴侣的手里。

  格兰特自我介绍有些特别:“在爱情、婚姻上犯过几次错误,但还有勇气从头做起……”

  “勇士!”我自言自语。在情场上屡战屡败,但屡败屡战,我们能不把自称“勇士”吗?

  我接着读他的档案:

  名字:格兰特

  身高:1.83M

  体重:190磅

  眼睛的颜色:褐绿色

  头发的颜色:棕色

  族裔:白种人

  出生于:荷兰

  兴趣:远足,划独木舟旅行,看戏,打高尔夫……

  学历:硕士

  职业:市场营销

  收入:以后告诉你

  关于我自己:真诚、聪明、体贴、独立

  理想的男女关系:做彼此的最忠实的崇拜者

  心目中的伴侣:美丽又性感,聪明但不自高自大,高贵但又脚踏实地,体贴而独立

  ……

  格兰特在他的档案旁贴了几张照片,有严肃的西装照,也有轻松的休闲照,最后一张要有趣得多:穿着短裤的他微笑着站在河水里,两手扶着顶在头上的一艘红色的独木舟。

  在档案中,他说他曾几次驾独木舟顺着河流、湖泊从加拿大南部一直漂游到北部。

  我想起在多伦多韦尔斯利地铁站见到过的一巨幅摄影作品:夕晖融金,点点落在绸缎般光润的湖面,湖上横躺着一条拙朴的独木舟,画面下的空白处有一行字:加拿大人是懂得如何在独木舟上做爱的人!虽然对独木舟的窄小空间不敢恭维,但对加拿大人的率真、坦诚不得不敬佩。加拿大可以说是在独木舟上成长起来的国家,在安省的Peterborough,甚至还有一家收集了600多条独木舟的博物馆。

  驾驶独木舟横穿全国,白日里在水上旅行,夜间风餐露宿,无限地贴近自然。在旁观者看来,一舟一桨地航行,被水浪冲荡得上下翻飞,既辛苦,又危险,可是划舟者却觉其乐无穷。

  我的目光停留在这个顶着独木舟的男人的脸上,他的笑容让我心动了一下。在我这个年纪,心动有点像天方夜谭,因此这“一下心动”足以促使我给他写一封回信。一个在职场上奔波的人,没有把自己完全包裹在西装革履之中,封闭在会议室的讨论和酒吧的交际之中,而找出安静的时间独处,贴近自然,说明他活得还多面,还丰富。

  我的回信很简短:“有兴趣了解你,不过请不要叫我写电子邮件。因为业余时间写作,打字让我感到疲惫。”我留下了电话号码。

  第二天是星期六。早晨,天落雪了,飘飘扬扬,像要倾诉些什么。窗外的街道寂寂的,公寓内似乎比平日更冷了几度,更静了几分。

  我坐在餐桌旁喝咖啡,读加拿大著名女作家艾丽丝·蒙罗(Alice Monro)的作品。

  电话铃响了,我接起电话,“Hello!”

  电话的另一端响起的是一个醇厚的声音,“请找海伦娜。”

  “我就是。”

  “我是格兰特。”

  那个划独木舟的男人!我的眼前浮现出碧波、红色的独木舟,还有他被晒成古铜色的皮肤,我不由得微微一笑,“格兰特,你好!”

  “你今天早上好吗?希望我没有打搅你。”他问,口气像熟人间的问候。

  “还好,天在下雪,人在读书,一切正常。”

  他在电话的另一端轻声笑了,“海伦娜,能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吗?”

  “你要电话面试吗?”

  格兰特一笑,“你难道不想应征我的女朋友的职位吗?”

  “如果当你的女朋友是一份工作,我可要撤回自己的简历。”

  我们笑起来。

  “你的档案让我很感兴趣。”他说。

  “为什么?”

  “开场白非常简短,却包含丰富内容。你写了很多爱情小说,在生活中却没有爱情,但你始终相信爱情,这说明你是一个乐观的人,感情也很细腻。”

  “你快成心理医生了。”

  “重感情的人,常常得不到感情回报,因此你还单身。”

  “或许因为我太挑剔。”

  “我可能也有同样毛病。”

  “谢谢你提醒我。”

  “两个挑剔的人,面对面,一定有好戏看。”

  一刻钟后,格兰特和我交换了电话号码,他约我周日下午两点在布洛尔大街和芭瑟斯特交界处的名为“Second Cup(第二杯咖啡)”的咖啡馆见面。

  我喜欢“第二杯咖啡”,因为它总让我联想到生活中的第二次机会。

  那一夜,我梦见自己在河水中仰泳,准确地说是漂流。那是一个几乎完美的午后,河水暖暖的,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惬意地舒展开,使我完全忘记了长冬的冰寒。

  漂流是太阳底下的享受,何况河面上还铺满了红玫瑰。太阳仿佛一个天才的指挥家,在微风中洒脱地舞动指挥棒,把光的音符泼撒到河上,河水便灵动起来,水中莲也开始翩翩舞蹈。

  我闭上眼睛,顺水而漂,顺水而流……

  周日是多伦多冬天一个典型的日子:阴冷、压抑。天上起初飘雨,后来雨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雪。

  两点整,我走进“第二杯咖啡”时,并没有见到格兰特。我不无失望地捡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心里告诉自己只等10分钟。

  电话铃响了,是格兰特。“地铁出了故障,对不起,我将迟到10分钟。”他说。

  10分钟后,格兰特披着一身雪花走了进来。我立刻认出了他,不是凭对他照片的记忆,而是凭直觉。身材高大、两眼聪慧、笑容温暖,他从虚幻的网络空间来到了香气四溢的咖啡屋。

  我慢慢站起身。

  这时他张开双臂说:“海伦娜,让我拥抱你一下。”

  是出于礼节?还是油然而生的亲近感?可一个温暖怀抱的诱惑多么不可抗拒!

  我犹豫了两秒钟,投入了他的怀抱,并把头在他宽厚的肩头靠了一瞬。靠在一个成熟男人的肩头,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寒冬的脚步似乎突然停滞了。

  后来我曾不止一次问格兰特:“你是不是第一次约会都和女人拥抱?”

  他总是摇头。

  “那为什么对我破例?”

  “因为你值得拥抱,需要拥抱。”每次都是同样的答案。

  格兰特在我对面的位置上坐下了。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被摆在了我们之间。呷一口,咖啡的味道从未如此醇厚。

  格兰特说:“我想不明白,像你这样的女人,聪明、美丽、特别,怎么会是单身?”

  我仰脸笑起来,“你是变相恭维我,还是真想不明白?”

  “两者都有。”

  “情场上不行运。狮子座的女人,找到幸福不容易。”

  “你是狮子座的?”格兰特叫起来,“我也是狮子座的!”

  “两头狮子相遇,看这个故事怎么发展?”我佯作为难。

  格兰特轻轻拍拍我的肩头,“我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浓厚兴趣。早晨我在“环球邮报”上读到今天狮子座的运程,说我们的爱情生活将出现巨大变化。”

  “约会一个从东半球来的女人,这变化是够巨大的。”

  “我承受得了,别以为我是胆小鬼。”

  “你也别以为中国女人是洪水猛兽。”

  格兰特急忙摆摆手,“不,恰恰相反,我觉得中国女人特温柔。”

  “你嘴很甜,甜言蜜语轰炸总能使我举手投降。”

  我们又相视一笑。

  “不过我对中国人也有点意见。你们读书太刻苦了!我上大学时,每个星期六晚上,我去酒吧听歌、打台球、喝啤酒,玩尽兴了才回家,路过学校图书馆,看到我的中国同学都还在学习!”格兰特提高声音,“半夜十二点他们还在学习!”

  我笑起来,“这我相信。”

  “你们把我们西方人的快乐都拿走了!”他调侃地说。

  “我们中国人很自律。”

  “你在业余时间写作,一定也很自律。你都写些什么?”

  “移民生活啦,爱情故事啦,其实不懂爱情的人才不停地写爱情。”

  “我相信你懂!”

  “对我这么有信心?”

  他点点头,“这一次,我的直觉该是准确的。”

  交谈可以产生愉悦,而愉悦时,时光便飞逝起来。我们谈天说地,彼此的生活和工作。每人喝下两杯咖啡后,就到了结束第一次约会的时间。

  我和格兰特离开咖啡屋,来到芭瑟斯特地铁站。依然是风雪交加。在进站口处格兰特拉起我冰凉的双手,并在我的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手和嘴唇都是热的,在那个阴冷的日子让我感受深刻。

  我们相互道别。一个向西,一个向东,几分钟内就站到了各自的月台。月台上也是一无例外的冷,且乘客寥寥。他并没有约我再次见面,我想,但他吻了我。吻,是彻底告别?还是一种再见的暗示?

  我要乘坐的火车进站了,我走进车厢。火车在月台上停留了大约30秒。在那30秒钟,我忍不住透过车窗寻找格兰特。他依然还在,并微笑着向我挥手告别。我突然凄惶起来,也许这只是城市里男女典型的第一次约会,从此便彼此永远擦肩而过,而格兰特是多么特殊多么令人依恋的男人,也许他正是我要寻找的“灵魂伴侣”!我把担忧、留恋甚至孤苦无助都从眼神中泄露了出来。

  火车启动了,格兰特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

  我刚到家,就接到了格兰特的电话,他约我下周六在“水中玫瑰”餐馆见面。

  我没料到自己的悬念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有了答案。我说:“水中玫瑰?这名字很美。”

  “地方也美,会和你相称。”格兰特说。

  天哪!他已开始变相恭维我。但愿我碰到的不是一个情场上“甜蜜杀手”。

  放下电话,我对自己嚷了一声YES即使他是“甜蜜杀手”,我也情愿做一次“刀下鬼”。

  下一个周六终于来了。我有些惴惴地等待着这“第二次约会”,也就是众所公认的“正式约会”。

  “水中玫瑰”餐馆坐落在市中心最古老的一座建筑中,情调古典高雅,是好莱坞明星在多伦多喜爱逗留的地方。

  我特地穿一件短小的黑色夜礼服,一双粉紫色的皮鞋,拿一个粉紫色的皮包,竟无意中和格兰特的黑西装、粉紫色的领带相配。

  我和格兰特相互打量片刻,相识一笑。

  “我好像没发Email告诉你我穿什么。”格兰特说。

  “这叫不谋而合。”

  “如果我们喜欢同样的颜色,那我可有点儿害怕了。”

  “怕什么?”

  “怕我们的关系向美好方向发展……”

  我微笑,“原来你也有幸福恐惧症!”

  吃一顿精美的晚餐是城市男女典型的约会方式,而“水中玫瑰”营造最理想不过的氛围:铺着纯白台布的餐桌,桌上散发香气的蜡烛和插着一支新鲜玫瑰的花瓶,还有英俊而又彬彬有礼的男侍应生,抒情的钢琴曲……

  晚餐包括澳大利亚红酒,Caesar色拉,味道鲜美的三文鱼,还有巧克力蛋糕。

  “我看你在网上的档案,你刚离婚,能问是什么原因吗?”我问。没有人愿意重蹈覆辙,首先要知道“覆辙”是什么。

  “原因很多,”格兰特叹口气,“以前我一直以为结了婚,就要真心实意爱一个人,不乞求,也不索取,可我前妻事事都要斤斤计较,我为我们的家做了许多事情,但她从不感激……”格兰特叹口气,“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争吵,最后会因为一个词儿争执不休,我失去了耐心……去年秋天,下了一场罕见的大暴雨,我和她大吵一通,决定分手,那一天改变了我的生活……”

  “这么巧?阿瑞和我,也是在那一天,分开了。”

  “对不起,我提了个让你不愉快的问题。”

  “没关系。这些话题我们迟早要谈的。我们每个人都比别人想象得复杂。再说生活从来就不是巧克力蛋糕,不可能总甜蜜。”

  格兰特告诉我,他出生于荷兰北部小镇的一个牧师家庭里,两岁那年随父母移民到加拿大。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是移民,我们家人早年的生活很艰苦,也受过不少歧视。”格兰特说。

  格兰特全家七口人靠父亲微薄的薪水生活。他从十五岁开始就在教堂里做清洁工,用赚的钱支付部分学杂费。后来又从银行贷款支付大学学费,靠做临时工支付生活费。

  有一年夏天,他费尽周折,才在一家园艺公司找到一份工作。晴天的时候才有活干,到了雨天不能工作,当然也拿不到工资。他日日盼望天晴。在烈日下割草、种花是一份苦差事,工作还不到一小时,全身就被汗水浸透了……

  “很多人说我是幸运儿,其实我的每一分成绩都是努力换来的。”

  “我也一样,我如果坐在家里等运气来敲门,我早饿死了。”

  晚餐之后,格兰特开车送我回家。

  多伦多夜晚街道上的灯光,变得温婉柔和,甚至橱窗里的模特都眉目传神。

  因为一个人,一座城市开始脉脉含情。不,不仅一座城市,甚至加拿大、中国,甚至整个欧洲都变得生动、充满希望。我想。世上的人超过50亿,真正能给予美好时光的,只有寥寥几人,而这寥寥几人,还常常擦肩而过。

  相遇便是美丽。

  虽然,许多浪漫相遇会以悲剧的形式告终,或极不愉快地结束,可是始终相信幸运也会拜访自己,相信世间必有一人,同样坚韧而敏感,同样热忱而孤独,不管说哪一种语言,有着什么颜色的眼睛,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因为一个人,世间情海中,多了一艘船……

  到了公寓楼门口,格兰特停了车。

  我说说:“我们就在这儿说再见吧。”

  他拉起我的手,“不要急着说再见,我放一支歌给你听。”

  他把一张CD放入音响,很快车内便响起Billy Joe 歌:The Night Is Still Young(《夜还年轻》):

  Now I know you're the one I need

  To make things right again

  And I may lose the battle

  But you're giving me the will to try

  Oh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Becaus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ve got a lot of catching up I've got to do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 want to try to make the world brand new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m young enough to see the passionate boy that I used to be

  But I'm old enough to say I got a good look at the other side

  I know we got to work real hard,maybe even for the rest of our lives

  But right now I just want to take what I can

  Get tonight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

  戏剧的帷幕刚刚被掀起一角,夜还年轻。在穿越了白日拥挤不堪的旅行之后,才到达黄昏的寂寞之境,期望的是一场心领神会的世纪之约。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他把我揽进怀中。不知不觉中,轻轻地吻了我的唇。

  在此之后,我们开始了被我称为“俗套”的约会。

  玫瑰花、烛光晚餐、红酒、巧克力蛋糕……看戏、听音乐会、海滩边的散步……像所有坠入情网的人说一些甜蜜的废话,可又乐此不疲;因为一连串的关心而不停地受感动,又回报一些多余的体贴;牵着手去超级市场购物,或者兴致勃勃地看一场没有新意的好莱坞电影……生活变成了俗套的连环,可是在每个早晨都开心地期待一个新的环节。

  俗套,原来也可以是美丽的。

  生于60年代,成长于70年代,初恋于80年代。那是压抑、寻觅、受伤、复原的年代。我是从诗中开始感悟爱情的。一直想往超凡脱俗爱情,也许都是文学惹的祸。无奈很贪生,不会像祝英台或朱丽叶般殉情;又很爱惜身体,也不可能像林黛玉那样为情心碎流泪,直至消殒了一缕香魂。不过,骨子里总希望爱得惊心动魄,像《红与黑》中的玛蒂尔德那样抱着情人的头走向墓地,或者无怨无悔地奉献、牺牲,直至蜡炬成灰。

  在文学中,一梦蹉跎了光阴。

  终于有一天,把生活和文学区别开来,落入尘世的爱情。

  冬日的安省戴尔塔度假村是寂静的。湖畔只见几幢小楼,楼身伸展到湖面上,远看去像几只沉思的水鸟。夏日里波浪的躁动都已平息,湖面被白雪覆盖,纯净、安闲。冬季,似乎叫停了时光。

  格兰特和我走进其中一幢小楼,放下行装,点燃了壁火。他拉着我的手坐在床上,注视着我的眼睛。在那一刻我能听到的是壁炉中火花迸溅的声音,他的心跳和呼吸。

  他慢慢地替我脱去身上的衣服,外套、毛衣、衬衣、文胸,这些我多年来为护卫自己而添加的盔甲,每除去一层,我便轻松了一分……我把手指伸向了他的衬衣纽扣,想探知被他隐藏起来的欢喜与忧伤……

  当我们赤裸着相拥着陷入柔软而宽大的被子下面,世界便缩成了暖暖的几平方英尺。在这几平方英尺的乐园中,我们似乎变成了极富创意的音乐家,而把对方变成了乐器,有血有肉的乐器,歌吟、舞蹈、弹拨、撞击……忽而是蓝调搬的抒情,忽而是摇滚乐般的激荡……

  在万曲止息后,格兰特问我:“什么样的性爱最让人陶醉?”

  我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便说“这样的……”

  “这样让人感到安全的。当你感觉到,身边的这个人不会欺骗你,不会轻视你,不会冷淡你,你就感到安全,你的身体想托付。”

  “中文中有个词儿,身心投入,其实该改成心身投入才对。”

  “我真要感谢‘灵魂伴侣’网站!在那里我找到了另一个异类!”

  “你是异类吗?”

  格兰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我,“你看过电视片《红鼻子驯鹿鲁道夫》吗?”

  我摇摇头。

  于是他给我讲起了鲁道夫的故事:“鲁道夫天生红鼻子,常被其他驯鹿嘲笑,‘哈哈哈,红鼻子的鲁道夫,哈哈哈……’可怜的鲁道夫,在驯鹿群中不受欢迎。有一年圣诞夜前夕,天下起大雾,圣诞老人担心给自己拉雪橇的驯鹿看不清路,耽误了给小孩子们送礼物。要知道小孩子们多么盼望圣诞老人的到来呀。圣诞老人来到驯鹿村,想找一只驯鹿替自己拉雪橇。他看到有着闪亮红鼻子的鲁道夫,开心地说:‘你的鼻子这么闪亮,一定可以为我照亮道路。就请你帮我拉雪橇吧!’从此,鲁道夫成了圣诞老人的飞天驯鹿雪橇队的队员之一,和其它八只驯鹿一起,载着圣诞老人给小孩子们送礼物。”

  我恍然了,“你就像鲁道夫。”

  “因为天性敏感,不合群,经常受同伴嘲笑。红鼻子鲁道夫,是个别的,是另类,但另类也有自己的价值。”

  西半球、冬季、白日、湖边小屋、壁火,还有一对肤色相异的另类男女……我们曾走过全然不同的两条路径,但幸运的是这两条路终于在千回百转之后交叉了:

  1956年,格兰特出生于荷兰北部一个人口大约两千的小镇凯丹姆,那里的人世代以种地为生。格兰特的父亲斯蒂文是小镇唯一的牧师。

  1966年,中国文革爆发,我出生在中国东北边疆的冰城,当天我父亲作为冰城最大的“黑帮分子”被挂上黑板游街;格兰特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小城斯通尼读小学。

  1976年,我读小学三年级,我父亲在“四人帮”倒台前蒙冤入狱。我在一间简陋的小平房里第一次读小说;北美青年崇尚自由的运动达到高潮。格兰特读大学二年级,主攻数学,迷恋Elton Jonh,Cat Stevens的歌,与高中恋人订婚。

  1986年,我读大学中文系。格兰特在加拿大国家银行任电脑程序师,他的儿子开始学走路。

  1996年,我在美国学习两年英语之后,进入美国东北大学读书。半工半读,并结束了第一次婚姻;格兰特进入加拿大都市金融财团工作,在离异一年后再婚。

  2006年,格兰特与第二任妻子多萝西在分居两年后离婚。我和格兰特在多伦多相识。“Toronto(多伦多)”原为印第安语,意即“相会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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