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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都市洪荒(1)

  双休日头一天我起了个大早,打算趁院子里的人还没有苏醒的时候溜出去。我这样做主要是担心单恋着我的吴冠生一夜失眠之后来找我摊牌。昨天下午上班,没心没肺的小同事戈彤开玩笑说我近日可能遭遇了爱情,吴冠生当下受不住,离开办公室后一直没有回来。我在忐忑不安里度过了不眠之夜。

  我之所以不安,是因为吴冠生他人不坏,我不愿意伤害他。另一层原因,我是吴冠生主编的《大风歌》杂志社的招聘人员,跟老板弄僵,就意味着卷铺盖走人。而我暂时不想要这个结局。为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我曾经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好不容易才将自己安顿下来,好不容易在老板和同事的眼里积存了一点分量。最要命的是在近几年艰苦卓绝的刊物大战中,我跟《大风歌》结下了感情。就在前几天,因为发现了一篇记叙北大动物学专家在秦岭佛坪自然保护区数十年潜心研究大熊猫的文章,我兴奋得一夜未睡,一大早就跟作者通了数十分钟的长话。的确,三年来,我们为《大风歌》付出的心血实在太多太多了。

  这个我们,指的是美术编辑戈彤、广告部主任余钧、主编吴冠生,还有我。四个人里边,和余钧是打工的,吴冠生和戈彤有正儿八经的干部身份。很自然,前者卑下,后者优越。但余钧是在吴冠生创业之初就投到其麾下的,有过白手起家、同舟共济的患难情谊,属吴冠生的铁哥们儿,与我又有本质的不同。

  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吴冠生吴主编他抢在了我的前面。正在我收拾停当,背起小包准备开门的时候,我听见了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在这里我有必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编辑部。因为《大风歌》只是市艺术研究院的一个业务部门,所以院里只给我们划定了一间大办公室。大房间里边套着两个小间,一间挂着主编的牌子,一间是我的宿舍,平时大家办公在大间里,就是说每个人手里都握有一把大间门上的钥匙。

  艺术研究院这地方说起来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西郊一片深深庭院,设立着市国画院、雕塑院、艺术研究院,生活着许多顶尖级艺术家。所以,它尽管是名副其实的都市乡村,却始终同国际社会接通着轨道。就是现在,双休日也常见金发碧眼的老外在庭院路边选购雕塑作品。雕塑家们既实际又浪漫,他们不像画家们那样,须得把作品精美裱糊后悬挂在展厅里销售。他们将作品放在长满荒草的小路边,那些大理石打磨出来的生命,在草丛里也熠熠闪光。

  这使我在热爱工作的同时,深深迷恋着这里的艺术氛围。

  吴冠生一来,意味着我的美妙计划要泡汤了。我原打算与我的情人汪工乙幽会。让他用他那辆咣里咣当的永久牌自行车,载我到南山下的油菜地里去浪漫。自从他海盗式地劫掠了我的爱情,我就一直是被动服从,在庭院石子甬道的拐弯处被他劫来掳去。今天,我要提出一点儿要求。我要对我的海盗说,带我到阳光下的油菜花地里去。我们不能总在洞穴里做爱。

  我们应该晒晒四月的太阳。

  四月的太阳实在太诱人了。它那透过春天的轻纱撒下来的柔光,足以让地球角角落落的生命勃然怒放。

  小草们,鲜花们。

  还有我和汪工乙。

  实事求是地说,吴冠生是个很不错的老板。温和谦恭,有业务能力也有领导水平,待属下也不错,尤其对打工仔身份的余钧和我,尊重而不歧视。只是在他突然对我产生好感之后,这种平和的关系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这方面,失却了往日的随意大方。他那方面,多了戒备和设防。他不愿意我离开他的视线一步,双休日也一样。他总是布置下花样翻新的工作,将我控制在他的视线之内。仿佛我是他的一只兔,只有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活动他才放心。

  当然,他只有对打工仔身份的我才有这个权利。

  吴冠生一进编辑部的门,就用红赤赤的眼睛从镜片后边疑疑惑惑地盯着我,怎么,你这么早出去?

  我的打扮实在太令人疑惑了。通常总穿夹克外套牛仔裤的我,今天穿了一件乳白色小高领羊绒衫和过膝短裙,配着茶色皮靴,还化了淡妆,整个儿一棵春天小草的模样。尤其满面的春风,透露着挡不住的灿烂表情。我看见吴冠生像周身被刺痛似的微微抽搐着。

  我像躲避雷电一样地躲避着他的目光。一直以来,我就害怕他电闪雷鸣的目光。

  生活中最尴尬的事,莫过于单相思了。一方走火入魔,一方无动于衷,整个一错位状态。当然,对于吴冠生的痛苦,我并不是完全无动于衷。相反,我内心充满歉疚。真的,假如两年前我不投奔到他的麾下,我又不那么卖力地在刊物最困难的时候与他风雨同舟,他也许不会陷入情感的漩涡,我也不会陷入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一般说来,打工仔和老板之间发生了这种事,那么,摆在打工仔面前的就只屈从和走人两条路。屈从当然不是我的选择,同样也不是吴冠生的选择。吴冠生算得上是正人君子。他所希望的是他的爱得到呼应,而不是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屈从。

  说起来,吴冠生的日子也蛮彷惶。当初,他和妻子万欣欣大学毕业,双双留在省城,一个分在市艺术研究院,一个分在了师大政教系,相约要在省城干出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吴冠生诗情昂扬,才华横溢,学生时代就是备受世人瞩目的才子。万欣欣通两门外语,精琴棋书画,人又生得美艳。他们相爱时又因欣欣的父母坚决反对而衍出一些惊天动地的故事,他们的爱情因而更加著名,在省城文艺圈子里号称金童玉女。可是就在他们笼罩在幸福光环里的时候,他们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错误很简单,就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出国热潮里,万欣欣也头脑发热,丢下爱夫娇女,远渡重洋去了加拿大。这一去就是泥牛入海,虽然间或有些鱼雁传书,但牛是再也没有露面。

  那年,他们的爱情果实才只有三岁。吴冠生又当爹又当妈,过着有妻子的单帮日子。承包的杂志《大风歌》又连连亏损,债主盈门,可谓内外交困,甚至可以说是饥寒交迫。我第一次去他家,他们父女就处在这样一种状态。那时我来编辑部已有一年多时间,跟主编吴冠生已有了许多风雨同舟的经历,说话做事都比较随便。有一天,吴冠生愁眉苦脸对正专心看稿的我叹说,女儿想吃妈妈做过的清蒸蛋皮虾仁饺,可难死了他。他说他折腾了半天,就烫不好那个薄薄的蛋皮。我说这有何难,我会做。

  这样,我就去了他们那乱如狗窝的家。问题是,这一天我也犯了个错误。做清蒸蛋皮虾仁饺也罢了,我不该像个妈妈那样,吃完饭后,不仅清洗了锅碗瓢盆,还帮他们收拾了屋子。我首先清理了云子床上的玩具杂物,把她的小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把撕烂了的童话书一页页贴好,又拖地,清理客厅、阳台、厨房,使那个狗窝还原成一个家的样子。末了,教小云子唱了首儿歌“小黄狗”。

  一只小黄狗

  蹲在大门口

  两眼黑油油

  想吃肉骨头

  汪汪汪——

  大概因为我学小黄狗的叫声惟妙惟肖,逗得小云子咯咯笑个不停。小女孩忽然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说,妈妈,再唱一个好不好。弄得我满脸飞霞,顿时手足无措。

  就在那一瞬间,吴冠生看我的目光带了电。

  这就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平衡。我深悔那天去他家做那顿清蒸蛋皮虾仁饺。假如没有那一次,一切该多么好。遗憾的是,那一次却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了。

  对于我和主编吴冠生之间的微妙变化,鬼精灵戈彤差不多立即就感觉到了。戈彤新婚并且怀了孕,整个一个甜蜜蜜快乐天使,对谁都满怀善意。她忧愁地说,嘉兰姐,这可怎么办呢?你婉转些啊,别伤了吴总的心啊。

  姐听你的。我在戈彤鼻子上刮了一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鬼脸。

  说起来,我还真得感谢这个傻头傻脑的小同事呢。在那些无处不在的尴尬里,是她那天生的单纯,化解了我们一次又一次的难堪。虽然吴冠生有时恨恨的,但我相信他同我一样对戈彤心存感激。我们在多么艰难的活着。身边有这么一个天上不醒地上不灵的傻小妹,使我们平添了多少欢乐!

  可是,今天偏偏戈彤不在。她不可能在。休息日早晨8点,她说不定正枕着沈振邦健壮的臂弯做美梦呢。她怎么会想得到我在吴冠生电闪雷鸣的目光注视下的惶惑与不安。

  我差不多想说出汪工乙这个名字了。我想坦诚地告诉他我和汪工乙的纠葛。但是我没有。向一个对你神魂颠倒的男人说出另一个男人的名字,那有些过于残忍了。我说不出口。

  忽然,奇迹出现了。仿佛受了神的诏示似的,戈彤风急火燎地出现在编辑部门口。吴冠生脸气得煞白,骂道,鬼追你呀,总这么疯疯张张地跑。戈彤说,他们去春游呀,沈振邦借了朋友的奔驰,要带她到南山深处兜风去,她到编辑部来取她的花花公子太阳镜。她顺便邀请我们同去。吴冠生说,树还没完全绿透,南山光秃秃的有什么逛头。我则得了救星一般,一迭声说我去我去。

  戈彤她真是我的救星。她就这样从天而降般地常常救我于水火之中,让我怎能不感激。可是,我不能因为感激而跟她去春游,从而牺牲我生命里的春天。这使戈彤不大高兴。她撅起嘴说,咦,你怎么骗我?我说,我不是急于摆脱吴冠生嘛,又不是存心谎你。戈彤仍不能释怀,说出于什么原因你都不该骗我,我最怕人骗我。我知道她心里特盼我同去。她最乐意的事是在朋友们面前炫耀沈振邦的优秀,尤其乐意让我分享她的幸福。有我同行,她就可以过足对沈振邦颐指气使的瘾。

  这就是戈彤式的单纯和孩子气。

  作为丈夫,沈振邦确实不错。他有着一米七八的个头,膀阔腰圆,面容慈和,心肠仁厚,是那种集丈夫、兄长、父亲于一身的主儿。大学刚刚毕业的戈彤在省图书馆与他一见钟情,继而生米做成熟饭,继而胁迫父母承认。她的父亲是音乐家,母亲是小学教师。他们本来盼望女儿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好后生,女儿却选择了从农村走出来的沈振邦,而且还是孤儿。那甚至都不能算选择,准确地说是碰上。她碰上了沈振邦,一见钟情,就这么简单。别说沈振邦在市政府的综合处工作,就是还在农村,生活在诗里画里的戈彤恐怕也会一头扎进他怀抱里不肯出来。

  这个时代的人,要的就是感觉。那不是上辈人能够理解的。但是戈彤的父母最后还是理解了女儿。他们心平气和地接纳了沈振邦,只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沈振邦不要娶走他们的宝贝女儿,而是自己嫁过来,住进戈家。对此,沈振邦没有异议。刚刚在省城站稳脚跟的农村后生,一没房子二没家底,一切都是白手起家,住进丈人丈母娘筑好的巢里,何乐而不为。年轻的沈振邦暂时还没有太多的想法,他和戈彤一样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我很遗憾地告诉戈彤我真的不能与他们同去南山。我说我有更重要的事,是那种不能告诉小孩子的秘密——有关生存。虽然我只比戈彤大五岁,但我习惯上把她当做孩子。事实上也是,一颗饱经沧桑的心和一颗纯洁如水晶的心比较起来,就算同龄,也会恍如隔代。

  沈振邦宽厚地说,你忙你的去吧。这年头,各有各的事儿。说完一踩油门,哧一声蹿入车流中去了。奔驰靛青色的光晕犹如一朵云彩,转眼间就飘逝不见踪影。

  堆在我脸上的微笑也不见了踪影。

  我就像在舞台上表演傩戏的人那样,终于可以卸下沉重的面具还本来面目了。

  我的本来面目是忧愁且忧伤的。长期以来,我就像一只受伤的鹰,总渴望躲在林子深处独自舔舐伤口。可是很多的时候我们必须挂着挤出来的笑容走在喧哗的大街上或坐在人事纷扰的办公室里。在城市里,独自待一会儿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大奢侈。有时候,就算你独自待着,你的神经也被城市的战车牵绊着,难得安宁。

  毋庸讳言,汪工乙的爱情给了我幸福,他让我漂泊的心有了某种归属感。但也让我恐惧和忧伤。我不是自由人。虽然我在这个城市里像风筝那样孤独地飘飞了三年零一个月,但风筝的线却攥在别人手里——我的丈夫赵卫民,那个在我出差一个星期就让另一个女人睡到我们婚床上的男人。我之所以久久地伤心是因为我们曾经相爱,并且青梅竹马,有着同吃一眼泉水的经历。我们本来相约,要在人们蜂拥南方淘金的大潮里坚守住我们的伊甸园——巴山深处的青石寨小学。不料,誓言的热浪还没有散尽,大旗先倒了。

  我是一言不发离开他的。我曾经漂泊珠海、深圳,也在上海逗留,最后还是回到了本省。那是因为我受不了南方的紧迫感。我的血脉里流的是北方的血——缓慢、沉稳、从容不迫。只有回到北方,我才有安全感。这是我最终选择省城的原因。我不仅选择了生活节奏相对较慢的省城,还选择了都市里的乡村做我的栖息地。

  我第一次来到市艺术研究院,就被她那庭院深深的高深莫测征服了。我好像在梦里走过那绿荫夹道的曲曲弯弯的石子甬道和静静的长满丁香树的小院。我相信这就是缘了。

  一次次地被老板炒鱿鱼也炒老板的鱿鱼,我来到《大风歌》应聘的时候非常惶惑,对自己没有信心。面试时,吴冠生那藏在镜片后的锐目反复地扫视我,我差点儿临阵脱逃。他却对助手余钧说,看了几十个,就这个顺眼,定下来吧。招人也是碰运气,就看咱们有没有运气。

  余钧提醒他,她只是个师范生,没发表过作品,没有编辑经历。

  吴冠生说,别啰唆,就她了。

  后来吴冠生告诉我,他是看中了我的安静和认真劲儿。他说我回答他的提问时,始终平静地看着他一点儿也不慌乱。他说我填的履历表一丝不苟,没有一个字地横竖撇捺不到位。

  他说做编辑要的就是这个。

  编辑和教师做的都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工作。吴冠生伯乐识骏,使我产生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想法。我知道《大风歌》的窘状,在地摊上一元钱一本也销不动,最后只好当废纸卖掉进纸浆厂。事实上它是份极有价值的人文科学杂志。但她被淹没在时代花花绿绿的地摊文学里没商量。

  可以说,来这里打工不算太明智的选择。但为着我内心的某种意愿,也为着吴冠生的相知,我决定应聘。

  第一天上班我就跟吴冠生搭乘公共汽车到南郊迎丰村一家私营企业去拉赞助。那个私营企业的董事长实际上还是个没脱壳的农民。吴冠生是听了一个朋友天花乱坠地介绍慕名来访的。《大风歌》本年度第二期因为拖欠印费至今压在厂里取不出来,他有点儿病急乱投医。

  我们宣传了半天《大风歌》的办刊宗旨,讲了半天杂志的困难处境和与企业联姻的必要性,那个端着海碗吸溜吸溜吃捞面的老农董事长说,我的企业同你们的事儿一样刚刚起步非常艰难,很遗憾不能满足你们的要求。但我要送给你们两辫大蒜,地里的大蒜刚刚收获,我们这儿的大蒜营养价值高,在市场上很走俏。

  我看见吴冠生的眼睛在镜片后边倏地红了一下,但立即又换上了笑意。他握着老农董事长的手一个劲儿说谢谢,说企业若发展了请一定给《大风歌》打个电话,我们派高手给写个重量级的报告文学好好宣传一下。说着从上衣口袋抽出张名片恭恭敬敬递到老农董事长的手上。

  那个年代我们才刚刚学会使用名片,所以老农董事长久久地端详着它并且默念出声,问道,主编是个什么职务?我说就跟企业的董事长差不多,说白了就跟你一样是单位的头呗。

  老农董事长噢噢地点着头。忽然,一辆哐当作响的奥托驶到我们面前,老农董事长连说失陪了,说他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现场会,说完就钻进车子,在我们眼皮下扬尘而去。

  那是五月一个燥烘烘的日子。大地像天气一样毛毛草草。刚刚收获过的土地就像刚刚生过孩子的女人那样杂乱无章,疲惫而没有光泽。我们坐在一条田埂上休息。吴冠生吃了一颗新鲜的大蒜。八瓣,有一层油浸浸的紫色外衣。他剥大蒜的时候很仔细,一层一层地去皮,吃的时候也很仔细,细嚼慢咽,就像品尝美味佳肴。

  吃罢,他站起来拍拍P股上的土,对我说,拉赞助就这样,十家难得成一家,但切记不能冒火也不能把话说死。这是个充满变数的时代,他今天不愿出血,说不定明天就愿意了。我们不会造钱我们要弄成事情我们就得求人就得忍耐,明白?

  我点点头。

  大约从这时起,吴冠生每时每刻都在教导我。他总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状,使他周围的人也跟着沉重跟着压抑。余钧对此最为不屑,常常在他施教时溜号,使他大为恼火。

  吴冠生对余钧是有大恩的,但余钧对他却缺乏应有的尊重。据说当年余钧违抗父亲的意愿一意孤行投考音乐学院,被父亲痛骂一顿后干脆逃亡省城,但他花光了身上仅有的二百元钱却根本无望进入省音乐学院。他也没脸回去,踟躇街头,找不到工作,眼见得就要乞讨了,无意间,走过他身旁的吴冠生回眸间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主动上前询问,当日就给他了一个饭碗。

  余钧其貌不扬,根本说不上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吴冠生就喜欢上了他,视做得意门生。余钧也还算是喜欢吴冠生,最起码对他的事业忠心不二。刊物初创时,跑经费、拉稿件、跑印厂、搞发行、编辑校对都压在余钧身上,余钧没有生过半点怨言。

  吴冠生说他感激余钧的不是这个,而是余钧的出现,使他有了伴儿。他因此对余钧言听计从。余钧却因而轻看他。

  总而言之,编辑部是一个既稳定又不稳定结构。每个人都想活得高雅纯粹又不能纯粹,每天都面对着拉赞助搞发行两大难题。吴冠生常常用劣质酒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余钧架着他回来时总叫嚣要离开编辑部另谋出路。我心里惶惶不安。只戈彤一如既往快乐着。这是因为她的工作压力扛在沈振邦肩上。

  就是在那些想钱愁钱谈钱寻钱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每天挤出一点时间把自己交给纯粹。我想,人不能被大蒜的味道和金钱的味道毁损了。我们得在商业社会的法则缝隙里寻找一线光亮,让精神得到暂时的休憩,否则就要断弦了。我曾在幼年时看过李默然主演的《邓世昌》,那一种琵琶断弦的绷裂感至今让我心惊肉跳。

  我害怕那种感觉。

  我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丁香院里。这差不多是个废弃的园子。据说武斗时做过造反派的司令部和武器库,还吊死过一位受不了迫害寻短见的老雕塑家。因此院子里的文化人对它深恶痛绝,连浪漫的丁香树也冷落了。院内杂草丛生,乱石滚滚,屋檐下到处是灰尘和蛛网。

  有一个人经年累月地坐在乱石里敲敲打打。这个人穿一身风衣样的蓝色工作服,就像白居易笔下的卖炭翁那样:满面苍苍十指黑。只是目光如电,初见时吓人一跳,会误以为他是哪个监狱里的逃犯,或是隐藏着的阶级敌人。

  一双眼睛太居心叵测了,太包藏祸心了。它第一次向我扫射的时候,我浑身打了个冷战。

  这就是汪工乙。

  要命的是我迷上了丁香院。不知是那些孤独的丁香树,还是那杂草那乱石,总之我抑制不住地一个人常常走去。这样,我和汪工乙就有了无数次的目光遭遇。

  但我们彼此不说话,像哑人那样,只用目光做匆匆交流。

  吴冠生提醒我少去丁香院。他说汪工乙神经有点儿不正常。他父亲吊死那年,他用石头砸破过一个造反派的脑袋,因此蹲了七年监狱,出来就是这个神道道的样子。他是雕塑院的人,院里就买了足够的大理石让他打磨。一方面,雕塑家的工作就是与大理石为伴,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汪工乙有个独自工作的地方,免得发生意外。所以,实际上丁香院是汪工乙的野外工作室。

  我实际上是闯入了汪工乙的精神领地。

  我不知道那些看起来平凡的石头竟然都是大理石。我一个又一个黄昏坐在草丛里抚摸它们欣赏它们。我想起米开朗琪罗和罗丹,还有那位为爱而疯狂的罗丹的情人——女雕塑家卡米尔。

  一天又一天坐在丁香园草丛里打磨石头的汪工乙,他属于哪类雕塑家?严谨的苦行僧式的米开朗琪罗,还是浪漫而缺乏责任心的罗丹,抑或是痴魔疯迷的卡米尔?

  就在我反复捉摸他观察他的时候,他俘获了我。

  那天,我正在绿荫幽幽的石子甬道上行走,心里充满刚刚完成一件工作的喜悦——独立编完了本年度第二期稿件,不仅自己满意,吴冠生也认为不错。我双手插在牛仔裙口袋里,在三月的黄昏里悠悠漫步,像所有城市流浪者在黄昏里的表现那样——目光游移、漫不经心,胸中有点儿自由自在的甜蜜。我说过艺术研究院的甬道是曲曲弯弯十分幽深的。这天黄昏,就在幽深的转弯拐角处,忽然洞开了一扇门。上帝,我在这曲曲弯弯的甬道上走了那么多次竟然没有注意到这儿有那么神秘的一扇门。汪工乙站在门口,海盗般盯视着我,那神气犹如猎人看着撞到枪口下的猎物。忽然,他大步走过来将我双手托起,一闪就进了那扇门。

  整个一聊斋故事。门在身后关上,世界被关在外面。

  那一刻,我的感觉一定是十六世纪法兰德斯画派大画家鲁本斯笔下加斯托兄弟“劫夺吕西普的女儿”,害怕但不恐惧,紧张但不担忧,甚至还有种莫名其妙的甜蜜和兴奋——被强大掳掠和占有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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