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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合葬(1)

  合葬

  合葬是将死后的夫妻二人共同埋入一个墓穴之中,是夫妻墓。陕北民间将这一葬制称为“合并”。所谓“合并”是对“合葬”与“并葬”的合称,这二者是有区别的。并葬是或丈夫先死,或妻子先死后实行了安葬之仪,经阴阳先生的堪舆之后,认为可以作为祖坟,为了不破坏风水起见,将后死者依礼安葬于先死者的坟旁,成为夫妻同坟不同穴,或既不同穴,又不同坟的埋葬形式。

  无论合葬还是并葬,都是人生最后的一次礼俗活动。在举行合葬或并葬之仪时,除了应当遵循丧葬礼俗外,还将人的婚娶礼俗也运用到其中。比如,除了要给死者陪葬一些必要的随葬品外,将婚俗中所用的梳子、镜子、面盆等象征美满婚姻的吉祥物也一并葬入墓中,有婚娶中“合卺”俗谓的说法。

  合葬有一定的民俗讲究,如果死者是必须上到祖坟去的,只要其配偶还活着,这个死者就不能直接进入祖坟,而要等到其配偶死亡后一块葬入祖坟。在这期间,则要安葬别处,陕北民间称为“寄埋”或“别埋”。所谓寄埋也叫“寄葬”,有“寄居他处”的意思,别埋,即别处另埋。寄埋或别埋都是独坟,是一种暂时的埋葬,不是最后的埋葬。

  合葬因为是人生最后的一次礼俗活动,所以,其葬仪在旧时是很隆重的。规模以及参加埋葬之仪的人数都较一般的丧葬礼仪要大得多,有的在礼仪时间上也很长。但后来的人们则渐渐将其淡化下来,不及一般的丧葬规模。旧时的这种做法是将人的“婚娶”之仪与“丧葬”之仪合而为一,所以规模大,从情理而言也应如此。因为这是老人在死后的重逢,是值得“祝贺”的。

  合葬因其特殊原因,在葬制上又有所不同。合葬一般是一穴二人,即夫妻二人。也有一穴多人,即一个男子与数个妻妾合葬一穴的。这种葬制,无论死者有几个妻妾,元配妻子的棺柩是摆放在死者左边的,其他续娶或妾则是依次摆放在妻侧。另有男子终身未娶者,死后“请”一女骨为伴侣,合葬于一穴。如果请不到女骨,有用糕捏作糕人为伴侣者,有用金银加工成“金人”或“银人”为伴侣者,有用香把摆作人形者,亦有那些更为穷困者以干草扎成草人形者。在这些人形中,当然首选的是“银人”,因为金银是财富的象征,这样可以佑护死者的后人。用糕作为形者,有说“糕”即“高”,其后人可以步步高。但亦有人说,糕是软的,有后人成为“软人”之嫌,所以有避用的。用干草为人形者,有说干草为“牲口”食用之物,是不吉祥的东西,所以在丧葬中很少用到。唯用香把者居多。亦有男子娶妻后外出未归,又寻找不到尸骨,妻子终身守节,死后葬于祖坟时,对这位男子采取“人形”合葬。还有男子未娶外出后未归或娶妻后外出未归,且又妻子后走嫁人,对于这类人的合葬,一般都用假人来合葬于祖坟。

  人们为什么要行合葬之仪,是因为俗信认为,人死了以后也应像活着的时候一样,有家庭、有像活着的时候一样的生活,与父母双亲是应当“居住”在一起的,所以要合葬。在这一俗信下,那些没有后人的,也被他的家族成员们拉扯到一起进行合葬,因为我国传统文化和民俗都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后不仅为本人所忌讳,其族人也特别忌讳,如果族内出现一座孤坟,对这个家族来说既是一种忌讳,也可以说明这个家族的礼仪规范是很坏的,所以人们要对族人中的这种情况进行处置,即合葬,将他们安葬在祖坟中,配享族内后人对他的祭祀。一般情况下,出现孤坟的现象极少,如果有,也是由于战乱、灾害、瘟疫等不可抗力所致。

  那么,合葬之俗是由何而来?从我国大量的古籍和考古界的发现来看,在一万八千年前就有了“合葬”的墓群,但依礼而葬却不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据《礼记·檀弓上》所云:“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也,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从这一叙述来看,自周公之前是没有合葬仪制的,是从“杜氏之葬”开始才有了合葬的说法和仪制。《礼记》中又云:舜死后葬在苍梧的郊外,大概他的三位夫人都没有与他合葬,所以季武子才说:从周起大概才有了“合葬”之俗。

  合葬已成为我国丧葬礼制中的一项重要礼俗,一直被后人所重视和沿袭。

  冥婚

  冥婚亦称“冥契”、“冥配”、“幽婚”、“鬼婚”、“配骨”,是为死去的人做“婚姻”配偶的习俗。陕北民间将冥婚又称为“弥婚”,这可能是对冥婚这一用词在语言表达上的讹传,或是指弥补死者婚姻的意思。冥婚是我国汉民族的习俗。冥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生前已经订婚,但尚未举行婚礼而死亡,双方家属为他们举行虚拟的婚礼,并将他们葬在一起;另一种是男女青年尚未订婚就已死亡,家属为其找一个年龄和条件相当的异性,虚合配婚,并迁葬在一起。在这种冥婚的影响下又引发了另外一种冥婚现象,即男女生前已经结婚,但没有生育儿女,或是已经生育过子女但又离异,在死亡以后家属为其虚拟婚配。这种冥婚现象在古代曾加以制止。如《周礼·媒氏》中云“禁迁葬者与嫁殇者”,郑玄注云:“迁葬为生时非夫妇,死即葬迁之,使相从也。”嫁殇,即是为死亡女子举行冥婚。汉代以后,冥婚逐渐流行。如三国时期,曹操幼子曹冲死后,曹操为其求聘邴原亡女合葬,遭拒后,又聘甄氏亡女与之合葬。(见《三国志·魏·武文王公传》)唐代韦后为其亡弟洵与萧至忠亡女冥婚合葬。(见《旧唐书·萧至忠传》)宋代,北方地区冥婚风行,康誉之《昨梦录》曾详记其仪式。元、明、清依然如此,《元史·郭三传》载:“夫死戍所,毋欲夺嫁之,杨氏号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还,舅曰:‘新妇年少终必他适,可令吾子鳏处地下耶。’将求里人亡女骨合葬之。杨氏闻,悲益,不食五日自缢死,遂与夫共葬焉。”还有的未婚夫死,女子以自杀殉而求共葬,这是冥婚中最残酷的一种。

  冥婚是替已经去世的男女举行“婚礼”并迁坟合葬,这是因为民间迷信人死以后灵魂归至阴间冥界,与阳世间的人一样,亦有家庭,故而替死者结婚,是为了为其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因此称做“冥婚”。

  冥婚习俗是源于阴阳信仰。在阴阳理论中把天视为“阳”,地视为“阴”,运用到人,就是男为阳,女为阴。阴阳理论认为:世间万物只有阴阳合德才能相辅相成,相生相长,否则就相刑相克了。宇宙有了天地,才能生长万物,人有了男女才能繁衍子孙,人在阳世的婚配就是为了繁衍子孙,延续家族。阴阳理论同时认为,人在阳世为阳,死后去到地府即为阴。人的死亡是一个由阳转为阴的过程,其灵魂是不死的。将阴阳合德与灵魂不死观念运用到婚姻中来,冥婚习俗也就产生了。冥婚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家族成员的婚姻关系,使其在阳世没有完成的婚配在阴间完成。这既是家族义务,又是求得死者在阴间安心享受家庭生活的慰藉之举,同时,这也是人们为了求得阳世这个阳的家族与阴间这些阴的家族在阴阳合德佑护后人,敬奉先人方面的统一,是神灵有灵论在人们思想方面的反映。

  冥婚在陕北民间是很受重视的,自冥婚习俗形成以来,一直沿袭下来,至今仍不惜重金购买女骨来行冥婚婚配。冥婚在陕北也有一定讲究,必须是十二岁以上的男女才可为其举行冥婚,因为陕北民俗认为,人只有满了十二岁,才圆了一个天干地支的轮回,“魂”才算“全”了。魂全以后的男女才有资格享受人生的一切,其中就包括“婚姻”。

  冥婚既是一种“婚姻”习俗,也是一种合葬习俗,其仪俗与合葬相同。

  渴葬

  渴葬是未到葬期而提前埋葬。《释名·释丧制》中云:“日月未满而葬曰渴,言渴,欲速葬,无思也。”渴葬最早出现于《公羊传》,其中云:“不及时而日,渴葬也。”渴葬在南北朝最为盛行。《南史·徐勉传》云:“时人间丧事多不遵礼,朝终夕殡,相尚以速。”渴葬是相对古礼中,天子三年而葬,庶人“三月而葬”礼制出现的一种丧制是因时间太长,尸体不易保存所采用的措施。古人就有了七日之内不卜而葬的习俗。陕北有些县份在这一习俗的影响下,产生了三日而葬的习俗,沿用至今。渴葬除了缩短时间不至于使尸体腐烂和解除生人的劳苦外,还有“无思”和“不卜”的意思,无思即死者入土为安,家人没有忧虑,不卜则是不需有许多禁忌,这无疑是一种好的丧葬制度。与渴葬有相同之处的陕北民间有“偷丧”之俗。就是因天气炎热,尸体不便久留,先于葬期之日将尸体搬送到墓葬中,待安葬之日再举行葬仪。这一习俗中,既无出殡队伍,又没有孝子们的哀号和吹手们的鼓吹,悄悄行之,故名“偷丧”,即“偷”着将丧者提前安葬的意思。

  终与死

  终与死是对死的称谓,在古代是很有讲究的。《礼记·檀弓上》中说:子长在病重的时候召来申祥说:“君子去世称‘终’,一般人去世称‘死’,我现在大概差不多可以说‘终’了吧?”从这一说法来看,只有君子才可称终,一般人只能说死。死在古时是一般的称谓,没有什么贬义在里面。后世人经常将死用在贬义中,所以人们也避讳用死。陕北民间就将一般人的死亡称做“殁”、“失结了”、“失觉了”或“老去了”。殁与“没”意同,意即此人已没有了;失结是指失去和结束;失觉就是指失去知觉;老,即老则死,这是自然规律;老去(去应读做渴音)和殁是用于那些“寿终正寝”的老者的去世。失结了、失觉了,是对那些未满六十花甲的人死亡的称谓,带有惋惜、遗憾的成分,表示对这类人死亡的不忍。对未满十二岁的小孩死亡则称“撂”,撂是指还没活人就死亡,太让人遗憾。对未满七天的婴儿死亡则称“嘬口”,嘬口则是婴儿还在襁褓之中,正在嘬吮母乳的时候。《礼记·檀弓上》中对死亡的称谓有等级的区分。天子之死曰崩,诸侯之死曰薨,大夫之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些称谓都是根据死者在世时对社会所起的作用和享有的利禄来称的,如天子死后犹如山崩地裂,士死后再没有俸禄了,等等。后人在此习俗上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了,用卒者不少,卒即死亡。人死以后,在床曰尸,在棺曰柩。羽鸟曰降,四足曰渍,死于寇难的曰兵。

  人为何看孙子重

  《礼记》中说:君子抱孙不抱子。这种说法出自孙子可以作为王父尸,而儿子则不可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不之;尸必式。乘必以几。所谓尸,就是由人装扮成死者,在祭祀仪式中坐于神位,享用各种祭品,并接受后人的跪拜礼仪。根据古礼,只有孙子可以为祖父之尸,而儿子则不可为父之尸。

  另从葬制上来说,人死后只能葬于父母坟墓下两侧,孙子葬于祖父母之坟下正中,对着祖父母的坟墓。长孙又是承重孙,打着引魂幡,所以人们一般看孙子重于儿子。陕北民间有“养儿为孙子”的说法,正是出于此俗。

  丧葬礼俗·哭路头

  哭路头是指已经出嫁的女儿在接到讣音以后,应立即赶往娘家,在路头中的号哭,故称哭路头。此俗一则表示女儿的孝心,另则可报于娘家人,由娘家人接引至家中后再以凄凉的哀号来尽孝。

  陕北旧时的哭路头很艰辛,每过村庄都得号哭一阵。后来逐渐改为临进村时才号哭,实际起一个通报作用,但上得坡洼或未进院子的号哭一定要显得很悲痛。

  吊唁

  吊唁是丧葬礼俗中重要内容之一。吊唁因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的不同,其礼数、方式也有所不同。

  子女属五服中的斩衰一服,如果在外闻讣后,应当首先哭悼,然后问明死因,就要上路奔丧。将要至家,要以“望乡而哭”的方式来表亲情之深厚。已经出嫁的女儿要“哭路头”,到家后应先到灵前跪叩哭悼,直至有人多次劝慰、拉扯后方可停止哭泣。如果是亲友前来吊唁,孝子们要跪叩迎接,并陪同吊唁。旧时北京习俗是有门鼓在亲友们刚进大门,就传报进去,鼓乐便响了起来。吊唁人先在月台上行四叩首礼,守灵孝子们还礼后,来到灵前正式举哀哭悼,经礼宾劝慰再三,才去礼房交礼。如果并非至亲,或是亡人的长辈,则在灵前烧化几张纸钱即可,不举哀悼之仪。陕北吊唁之仪与之略同,没有门鼓,仅有礼宾人员主持迎宾吊唁。

  亲友前来吊唁大都有礼品或礼金相送。礼品大都为匾额、挽联、挽幛、香烛、纸钱、冥器等。挽幛无论质地如何,其颜色应当是蓝、灰、青、白等素色面料,上面缀饰白纸幛光,写一些颂扬之词,如:“英名千古”、“典型尚在”等。也有送祭席的,陕北俗称为“祭饭”。送祭饭时应在桌上压一大幅绸条,上书:“××老大人(太夫人)尚飨”字样,陕西、山西北部以及内蒙古西部的习俗是在吊丧供祭时用大馍馍,俗称“献馃”。献馃的多少是根据致献人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的,有的是整份十二个,有的是半份六个。献馃是有收有退的,整份的要退四个,半份的要退两个,在实际中人们为了省事,仅以实收数献上,所以出现了八个、四个的数量。其实这样做是不合礼数的,表现出来的是只收不退。献馃不仅从数量上可以看出献供人与死者的关系的亲疏远近,而且从大小上也可以看出这层关系。越大,则表示心越诚,其孝也盛。

  陕北民间将供品统称为“献馃”,其实,“馃”是一种油炸食品,经常出现在陕北的祭祀礼仪中,以示人们对死者的尊重和深厚情感。馍是一种蒸制食品,作为祭品出现在丧葬礼仪中应当与“介子推”有关。介子推在陕北被讹传为“纸锤”,馍是用来祭奠介子推的供品,它之所以成为丧葬礼俗或祭祖时使用的供品,是因为人们把祭奠介子推的寒食节衍化成了祭祖节,寒食节也就成了祭奠介子推与祭奠祖先双重意义上的节日,后来竟被民间视做单纯的祭祖节。这样一来,祭奠介子推所用的“子推”馍也就被运用到丧葬礼仪中来了。从这一衍化过程来认识馃与馍的关系就不难理解陕北民间为何将供品统称为“献馃”了。介子推在晋、陕、内蒙古的影响很大,祭奠介子推的习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上述地区在葬丧活动中的礼仪规范。

  吊唁所送礼金须用黄色纸作为封套装好,正中的蓝签上写:“折祭×元”或“奠敬×元”。

  丧葬活动中携礼吊唁是一种很古老的习俗,它既体现了对死者的吊唁,也表示了对生者的抚慰。对死者起吊唁作用的礼品称做“赠”,对生者起抚慰作用的礼品叫做“赙”。所谓“赙”是助人办丧事的财物。《礼记·文王世子》中云:“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承含是将死尸放入棺材的礼仪。所以,用于助人办丧事的财物也被称做“赙赠”、“赙仪”、“赙金”。所谓“赗(音凤),也是助人办丧事时所送的财物”。《仪礼·既夕礼》云:“公赗玄□束两马。”《荀子·大略》云:“货财曰赙,舆马曰赗,赙赗,所以佐生也。”由此可以看出,赙是钱财,赗是马匹,是佐人以生的财物,说明是送给生者的。赠与死者的大都是挽联、匾额,而赙与生者的大都是挽幛、祭席等。今人大都以钱币直接记入账簿,没有“赙”、“赗”之区别,虽简而不可取。

  吊祭人

  吊祭人就是“送葬人”,他们参加丧事活动并进行送葬,但不去墓地。吊祭人是一般的亲友。属亲戚者,应头扎“白头巾”,即陕北民间所说的“号帽”。属朋友者,应在左腕扎以白布。当送葬行列行走一段路程后,丧主即向他们“谢步”,婉谢他们的送行之情,并以白巾或手帕作为答谢礼品送给他们。此俗多出现在盛大庄严的葬礼之中,一般的葬礼则多不采用,一则,耗资较多,另则,礼数太多,一般人家既顾及不了这些礼数的应酬,也没有太多的礼品回赠。

  迎灵

  陕北丧葬礼仪中有迎灵之仪,即迎请三代祖宗的神灵。将三代祖宗神灵迎回后供于灵棚之中。这一习俗的仪注是,将亡人之灵魂交给祖宗,祈望祖宗的神灵将亡人之神灵带入天界。迎灵之俗是由孔子而来,《礼记·檀弓上》中云:孔子小时候死了父亲,不知墓地在哪里。母亲死后,孔子在五父的大路上举行“殡礼”,见到他的人都以为是在出葬。看他拉的灵柩,好像举行殡礼。当问过曼父的母亲后,才能将双亲合葬于防。孔子的这一礼俗就成为后人在丧葬中的迎灵礼俗。陕北迎灵不用灵柩,而是孝子们扛着引魂幡来到路头,朝着祖坟方向行迎灵之仪,后来亦有不用引魂幡者,仅拄以丧棍,在吹手们的引导下去迎请。

  守灵

  凡人死后,在没有出殡之前,每天晚上都要有人守灵。

  守灵习俗由来已久。守灵习俗的形成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在一个山村里,人死了以后常发生诈尸的事情,人们很害怕,但凡有谁家死了人,村里人便早早将门关上,以躲避诈尸。

  这个村里有兄弟五人,老大叫盼喜,老二叫春望,老三叫三贵,老四叫归来,老五叫大喜。他们五人是村里有名的胆大人,谁家办丧事都请他们帮忙。说来也巧,凡有他们帮忙办事的丧事活动从来没有出现过诈尸。

  有一天,村里又死了人,丧主请他们去帮忙,他们没有推辞就前往帮忙。从中午一直干到晚上才把活干完。丧主看他们很辛苦,也很感激,就以酒宴招待他们。过了一会儿,丧主因故先行告退,兄弟五人仍在喝酒。这时,有一只猫进到停放死尸的屋内,爬到死尸上舔了舔死尸的手。老二老三正对着死人,见猫进屋后,老三过去把猫赶跑,又回来坐下喝酒。一会儿,死尸的手动了起来,老三看见后很害怕,便不声不响地走了。又过了一会儿,死尸全身动了起来,和老三并排坐的老二也看见了,诈称上茅房,也溜了。死尸坐了起来,老四一回头看见了,喊了一声就跑,死尸一蹦一蹦跟着老四归来跑。老五胆小,听到老四的喊声,又见死尸跟在老四后面跑,被吓懵了,跟在死尸后面跑,仅留下老大一人在屋内。这时,一只公鸡叫了起来,紧接着,村里的公鸡都叫了起来。死尸听到公鸡的叫声后倒在山路上不动了。他们弟兄的喊叫声惊醒了丧主和村里的人,大家一齐动手将死尸抬了回去,并问他们究竟是怎么回事,才知道是因猫舔了死尸后诈尸了。自此以后,便有了在丧事活动中守灵的习俗。守灵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猫舔死尸。

  在这次诈尸中,人们对这兄弟五人的不同表现有了不同的认识。老三先看到死尸手动后便不声不响地走了,说明他很鬼,他的名字又叫“三贵”,所以人们一般称老三为“鬼三”;老二看到死尸动弹后,不仅不向大家说明,还谎称上茅房,借机溜走,说明他很奸猾,所以后世有“老二奸”的说法;老四和老五看到诈尸后,很害怕,拔腿就跑,死尸跟着老四跑,老五跟着死尸跑,老四名叫“归来”,与“鬼来”音同,后世就有了“鬼跟老四跑,老五跟鬼跑”的说法。唯独老大既没有被吓着,也没有跑,后世就有了“老大忠”的说法。

  守灵习俗无论有何种传说与说法,它的目的何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丧葬礼仪中必不可少的礼仪程序,从人的初终到出殡前都要守灵。所不同的是,从初终到纳棺前称做“守铺”,纳棺后到出殡前称做“守灵”,也俗称为“困棺材”,即睡在棺材侧。封建时代的大孝礼仪中,在埋葬以后还要在坟旁搭棚以守孝,少则三月,多则一年。从这一礼仪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守灵既体现了人的亲情关系,也体现了宗法礼仪,同时又蕴涵着丰富的民俗规矩。

  辞灵

  辞灵之仪在丧葬礼仪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礼俗。辞灵之仪各地有所不同。有的是将棺盖打开,在棺底放七个铜钱,一则表示为死者“再添钱财”,另则,死者遗族可再次,也是最后一次瞻仰死者遗容。有的则是将棺材头抬起,在下面放上几枚铜钱,表示死者钱财“满盈”,留于后人之仪。少数民族的辞灵之仪更为复杂,如满族的辞灵仪式是在出殡的前一天晚上举行,亲友们跪在灵前往焚纸盆中奠以三盅酒后,由司仪念吉祥词并插香。毛南族的辞灵也称做“祭丧”,是一项规范的俗仪,摆着丰富的祭品,由舅家人主持祭奠,孝男与女婿主祭,有冗长的祭文在灵前宣读。司仪主持着整个仪程的进行。司仪又分为“大唱先生”,即喊唱并指挥着祭奠仪式;“引礼先生”,即引领主祭人跪拜叩头,“司奠先生”,即遵照大唱先生所唱点的祭品逐一进行点献;“读文先生”,就是读祭文的先生。其礼仪程序大致是:上香、奠酒、跪叩、读诵祭文。祭供共有三次,跪祭至三叩头时进以茶、酒和饭、豆腐等。跪祭至六叩首时更进茶、酒及面条、黄豆和各种水果。九叩首时更进酒及各类肉食品。九叩首后,孝子们向亡灵作“永别”祭礼,有叩首之礼,亦有鞠躬之礼。礼毕,由司樽者颂赐福酒,合孝受福。此俗与陕北的“踩跪”之仪有相似之处。

  辞灵之后,即行“扫材”之仪,就是用新的没有用过的笤帚、簸箕将棺材盖上的浮土扫起,倒在炕席底下,称之为“扫材”。扫材后才可起棺,所以,此仪又被称为“扫材起棺”。民俗中的这一称谓,就是借“扫材起棺”来寓意“捎财起官”或“捎才起官”,就是说能为后人捎来财和官或捎来才能和官的意思。我国民俗又信奉金为贵、土为富,将棺材上的浮土扫起倒在炕席底下的意思就是让亡者灵魂永远保佑子孙,保佑后人升官发财,永远富贵。也有“肥水不流他人田”的意思。扫棺后,家人举哀,钉棺发引。

  辞灵前还要装填“馅食罐”,即陕北民间所说的“祭食罐”之仪。此俗就是孝子们将最后一次用于祭奠的饭食装到一个瓷罐里,此罐在出殡时由长媳抱着,其用意是长媳侍奉父母到他们终老直至“上山”,说明长媳所尽孝道也最多。此罐在下葬后放在棺材的大头前,以便死者“食用”。陕北民间习俗是放在墓窑正中崖上开挖的一个小窑之中,类似“橱柜”功能。同时,陕北民间又信奉在装填祭食罐时罐越大,装得越多越好,这样,说明孝子多,亡者的后人也旺。祭食罐装满以后才举行扫材起棺之仪。

  扬钱

  扬纸钱在民间俗称为“扬钱”,此俗始于晚清。纸钱是用白麻纸经折叠后剪成“铜钱”样子,在出殡时由专人进行扬撒。纸钱从摔盆、起杠开始扬撒,在出殡的路上,走在孝子前头,每遇有路祭以及十字路口、河沿、桥涵、井台、祠庙、城门等处,都须扬撒,到了下葬时,要把纸钱高高扬在半空中。扬撒纸钱的俗信是打发那些“外祟”。祟在这里指的是“灾祸”,即“祸祟”。旧时在北京的出大殡礼仪中有专门扬撒纸钱的人,这种人被称之为打发“外祟”的人。他挎着装有纸钱或冥币的筐子,手里拿着香火,每逢经过上述地方时,即“点钱”以打发“外祟”。陕北民间一般由扛幡的长孙来扬撒,将纸钱称做“买路钱”,意即向那些在出殡的路上相遇的鬼魂买路,以求畅通,与打发“外祟”的俗信相同。其仪是将纸钱串在一根高粱秆上,长孙扛着引魂幡一边走,一边抛撒。除了在上述之处抛撒外,还不时地向路上撒,恐偶有鬼魂当道,以买通行进。有些地方亦有专门扬撒的人员,不过都是帮忙办事的人员,不是北京习俗中的“打发外祟”的人。在坟堆攒起以后,还要向新坟扬撒,让那些孤魂野鬼将“钱”拿去花用,不要侵扰亡者的灵魂。

  收头

  收头是在出殡时各辈分媳妇的娘家为自己的女客披挂幛面的礼仪,即送殡队伍开始行进时将面料披在女客身上,待行走出村或遇桥涵孝妇缠头之际,将面料收去。

  收头礼仪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在送葬队列里的女儿和媳妇。女儿戴孝不收头,只有媳妇才收头。收头所用的面料也有一定讲究,死者的儿媳所用面料应是深蓝色、蓝色或灰色,这是因为儿媳属斩衰一服,所承孝制是最哀伤的一制所决定的;孙媳则可用带有花红的面料,曾孙媳可用大红大紫面料。这是因为陕北孝制中,孙子所戴孝帽上可缀一块小方红布,曾孙的孝帽则是红帽这一礼制来的。这样一来,人们不仅从这一礼俗中区分出“媳妇”的辈分来,还可以区分出哪些妇女是“媳妇”,哪些妇女是女儿。也可以从“媳妇”的收头礼仪中看出死者的后人已是第几代。后来,“收头”这一礼俗被衍化为娘家夸富的场面,不惜重金购得高档大红大紫的毛、绒毯,披挂在女人身上,这样,既不能区分出媳妇们的辈分,又失去了媳妇在丧葬礼仪中应有的礼规,是对死者的不敬重,其哀也没有了。

  收头是缘何而产生的?与古代服饰“帻”和“幂□”有关。“帻”本来是古代男子用来包头的帽巾,据说起源于西汉的王莽时期。因王莽头秃,所以特制巾帻用来包头,后来逐渐流传开来,成为男子的基本首服,其实帻在汉代已经有了。帻有很多种,但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介帻,其顶端的隆起部分形似尖角屋顶;另一种是平巾帻,又称平上帻,顶端部分为平顶。帻的戴法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身份低微的官员是不能戴冠的,只能戴帻。职官平时燕居时可单独戴帻,但身份显贵的官宦在戴冠帽之前,必须先戴上巾帻。古时规定:文官戴进贤冠,必须衬介帻,武官戴弁大冠时,只能衬平上帻。另外还有一些具体规定,如《后汉书·舆服志》规定:“尚书帻收,方三寸,名曰纳言,以示忠正,显近职也……武吏常赤帻,成其威也。未冠童子帻无屋者,示未成人也。”

  “幂□”是覆盖东西的巾。是古代的一种头巾。《晋书·山简传》:“倒著白接。”幂□是古代服饰之一,即一块用以障蔽全身的大幅纱罗方巾。最初是西域地区少数民族的装束,男女通用。据《中华古今注》云:“类今之方巾,全身障蔽,缯帛为之。”隋唐时最为盛行。《旧唐书·舆服志》云:“武德、贞观之时,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着幂□……不欲途路窥之。”唐时,男子基本上不使用,妇女也只是将它作为出门远行的服饰。将“帻”和“幂□”这种头巾用到丧葬礼仪之中来,是为了表示媳妇的地位和对公婆所承担的家族义务。因为在古代文官戴进贤冠时必须衬介帻,武官戴武弁大冠时应衬平上帻。收头就是借文官戴进贤冠的“进贤”之义,所以在丧事活动中将子称做“孝男”,将媳称做“贤媳”。汉代规定“尚书帻收……名曰纳言,以示忠正,显近职也”。借此以显示媳妇对公婆的忠正和尽职侍奉,所以,在丧葬习俗中,祭食罐由长媳怀抱来表示侍奉公婆到终。幂□这种西域地区少数民族用来“全身障蔽”的装束,到了隋代,“多着幂□……不欲途路窥之”。陕北地处西北,自然很容易接受这种装束,在出殡时用来覆盖媳妇的全身,也是一种传统习俗的沿袭。所以,收头应是从帻和幂□这种头巾服饰衍化而来。

  路祭与茶桌

  路祭和茶桌都是在出殡前往墓地的途中,有亲戚朋友设香案以供祭或是受恩于故人的人为了答谢其生前恩德,特于葬列途中置办香案供祭。凡有路祭者,出殡行列都要停下灵柩,进行路祭。有的路祭还搭有专门的祭棚,显得十分庄严肃穆,礼仪也严谨规范,这是极为特殊的祭奠礼仪,非受大恩于故人而不为。与路祭在形式上有所不同的是“茶桌”,茶桌就是在葬列的途中摆上一张茶桌,设茶杯、茶壶,供孝子和亲人们饮水。无论孝子们喝与不喝,都要与路祭一样进行祭奠礼仪。丧主要以白布或金品(钱币)作为答谢礼,回敬给祭路人或茶桌人。

  落葬

  到达墓地以后,先将灵柩放置在墓前,孝子们再行哀哭之仪,然后由僧道诵经超度。此时,要在棺木上穿一气孔,即所谓的“放栓”。此俗的用意是有了气孔可使棺内的尸体与地下的土气相通,这是古人信仰土神习俗的沿袭,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万物出在土中生”这一俗语的成俗之由。人生着的时候离不开土,死后也要与土相依,尤其是故土,更使人依恋不舍,所以有“故土难离”之说。在举行以上各仪之时,其他人将墓坑再次整理后,将祭食罐、长明灯放于墓坑壁上的龛内,将脚印打扫干净,然后将棺材徐徐落入墓坑,安放好后由阴阳先生用罗盘矫正方位,再将随葬品一一摆放好,再次打扫墓坑后,开始填土掩埋。填土时先由孝子们排成一行,沿着墓边,用手将土里一把、外一把撒向墓坑和墓外,一边撒、一边转,转一圈为止。此仪俗称为“圆坟”,先圆而后将墓填满,就是我国民俗所说的“圆满”。紧接着,由其他参加葬礼的人填土。凡到墓地的人都必须填土。陕北习俗中,凡填土的人换班时应将锨撂在地上,再由人捡起填土,此俗的讲究是不能将填坟土的锨接过来,恐有接丧之虞。墓坑填满后,上面要堆坟丘。坟丘要用抬棺木的杠子滚成圆形,引魂幡插在坟丘正上,向南的一面要垒一个墓门,供后人在祭扫上坟时将纸钱在墓门中烧化,以便亡人从此口带入地下。上坟用的祭品也是放在墓门上的。陕北民间讲究坟地的“坐向”,这是根据太岁值年来决定的,即太岁所处方位不能动土,民间亦称大山不空,所以各个坟地墓门的开向是不同的。坟地坐北朝南是古人的习俗,古人认为,人死了以后就到阴间去了,北方属阴,因此,死人的头向朝北,墓门也就自然朝南开着。古人关于死人的头向有许多说法,有说应朝西方,西方是人的老家,死了就应回到那里去,有说应朝东方,说东方属木,有生机。当掩埋就绪以后,就要将带到墓地来的纸制明器烧掉。所谓“明器”,就是相对埋入地下的“暗”而言的,其实应当统称为“冥器”,即送给冥界之人使用的器物。冥器也被俗称为“社火”或“纸货”、“纸火”。所谓“社”是指土,社火即用火烧掉后入土的东西,纸货或纸火表明是用纸制的。冥器是古时在丧葬礼仪中用以随葬实物的变异,此俗在宋代开始流行,其中有仿实物而造的物品,如盘盏碗碟,衣服鞋帽,被褥枕头,桌椅床铺,车马鞍鞯,乃至书童婢女,住宅院落等。也有想象出来的象征性物品,如聚宝盆、摇钱树等。随葬品都是实物,是随遗体一起被埋入地下的物品,明器是纸制物品,是在下葬后烧掉,让死者带去,所以才叫做“明器”。烧明器在满族习俗中称做“烧饭”。清太宗曾经作出了烧明器的规定:和硕亲王以下,牛录章京以上卒,只许烧夏衣、春秋衣、冬衣各三件,平民只许各烧一件。这里的衣物是指实物,不是纸制品。

  返主

  返主是葬礼行将结束,由僧道或阴阳先生将木盘中的五谷种子播撒在墓地。所期盼的是五谷丰登,以此寓意将来能够子孙绵衍,荣昌发达,福禄齐至。播撒种子后取墓土一块,连同盘中所剩五谷种子由长孙带着乘魂轿返回家中,此俗称为“返主”。其时,长孙要脱去孝服,改穿浅黄色长衣。因为“返主”在丧事中也被视为“吉事”,黄色又是土之本色,有土生万物以返其主之意。返主从其意义上讲,就是主人返回的意思,亡人虽已埋葬,其魂灵还返回家中依附在灵位之上。

  竖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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