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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忌宿 (1)

  民俗禁忌

  民俗禁忌是一种避开凶邪,趋向吉利的民众理念,在这种理念下,就产生了“择吉”意识。禁忌涉及民众生活中的衣、食、住、行、言等诸多方面,反映了民众对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种认识心态。民俗禁忌尽管有着强烈的迷信色彩,往往采取拟人、想象、谐音等方法来解释运用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但也有一些值得人们重视的方面,如关于农业生产、养生、健康等某些内容,是有科学道理的,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民俗禁忌随着历史的发展,不仅没有被淘汰掉,反而生存、沿袭下来,或者有了改进,成为新的民俗观念。

  结婚贺礼忌

  旧时,在庆贺男女双方订婚、结婚送礼品时,不可向新人送镜子。因为镜子易破,我国又有成语云:“破镜难圆”、“破镜重圆”的说法,故而,镜子被民间暗视为婚姻不牢靠的忌讳物。这一禁忌还有“引镜自鉴”之嫌,暗示受礼者长相欠佳。新人双方亦不送镜,而是各自备镜以自用。送镜给对方则有“引镜自鉴”之嫌。给新人送礼忌单数,更忌将成双成对的物品拆开单送。如要送一对花瓶,一对枕头。礼品成双有祝福新人形影不离、白头偕老之美意。

  台湾地区男女在恋爱之际,忌讳向对方送雨伞、扇子,因伞与扇都与“散”谐音,且扇又与扇冷风相关,故而忌之。

  还有一些不宜作为贺礼来使用的物品,如钟,因送钟与“送终”同音,是主丧之兆,故而特别被民间忌讳。还有刀、剪也不能作为礼品相送,因有“一刀两断”、“一剪裁开”(即拆开)之嫌。手巾也不能出现在贺礼中,因为手巾在旧时习俗中是送给吊唁者的物品,民间又有“送巾断根”的俗语,因此忌之。尤其不可给新郎送“乌龟”,乌龟尽管是长寿吉祥物,又是我国民间俗信中的四大灵物之一,无论其式样、工艺有多精制,价值有多昂贵,却不可将其送给新郎,否则会被认做是对新郎的歧视而引起争斗,因为乌龟在民间被认为是一顶绿帽子。

  婚嫁礼品忌用单数

  我国民间俗信认为双数是吉利数字,尤其在婚嫁中,更是讲究双数,礼品不在多少,人们都愿意用双数来图个喜庆吉利。它的用意就在于“成双成对”,所以,无论送礼金还是财物,都应以双数为好。

  婚嫁日期忌用单日

  因为婚嫁是“择偶而嫁”的,又是男女双方之喜,所以,民间俗信也是以“偶”为吉,如若择在单日,就被视为不吉,故而,民间常将迎娶日选择在双日进行。

  婚嫁中忌用寡妇

  旧时把寡妇称做“单边人”,单边人也就是孤身一人,所以在婚嫁礼仪中“送亲娘子”和“迎亲娘子”都不用寡妇来承担,一定要选择“全命人”(也就是有丈夫又有儿女的妇女)来承当。寡妇不仅不能承当送亲或迎亲妇女,就连闹房也不允许她在场。

  命名忌

  古人认为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不可随意命名,也不能随意呼叫,甚至还要有所保密。《礼记·内则》云:婴儿出生三日后,父为其子命名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

  人的乳名禁忌是基于古代先民们对法术的信仰,据传,巫术之士可以由人的乳名、生日等施以法术置人于死地。由此人们认为名与体、名与命的关系极为密切,故而,在命名时必须持审慎态度。我国普遍流行的命名禁忌:一、忌相克之字,即五行中金木水火土五字不能相克,或命相中的五行不能相克。如本命为土,命里又缺水,就不能以木来命名,并且凡带有木字旁或有木的意思的字也不能作为名讳来使用。二、避忌有与祖先长辈之名同字同音出现,这样的忌讳既表示了对祖先的崇敬,也避免了因犯讳而招来不祥。三、忌讳以生肖相克的字来命名。如本人属虎,就不能以龙来命名,或是本人属龙也不能以虎来命名,因为龙与虎有“龙虎斗”之嫌,且龙与虎在命相中是相克的。四、忌用神灵名字,或者与神灵名字同音。如钟馗是管鬼的神,姓钟的人就不能用“馗”字或“魁”字来命名,这样,既表示了对天地神灵的敬畏,也可避免遭受不祥。五、碰姓忌,碰姓亦称“闯姓”,如河南之俗是在婴儿出世后的翌日清晨,其父出门,请求所遇到的第一个人为其子取名,但最为忌讳的是怕碰到“王”、“史”两姓,因为“王”、“史”与“亡”、“死”这两个厄字相谐音,若碰到这二姓,必须做祷告来进行禳解,否则将有不祥或婴儿有夭折之险。

  卖牲口不卖缰绳

  陕北民间无论卖什么牲口,都不会把拴牲口的缰绳卖掉。这是因为民间俗信认为缰绳是“运气”,如果在卖牲口时把缰绳一并交给了买主,这就意味着把运气也交给了别人,自己在以后饲养牲口的时日里就没有了运气,是不吉利的。所以,陕北民间在买卖成交以后,买主也会主动把缰绳交给卖主,用自己所带缰绳拴住牲口,将其牵回家中。

  宅前种树忌

  民间对栽树也很讲究,在我国北方流行着宅前种树的种种忌讳。俗信认为,凡房前屋后的山水树木都有神灵,它们或能保佑房主的荣华富贵,或能给房主招来灾祸。故而,民间对房前屋后所栽树种就有了许多禁忌。例如,陕西华县一带流传的“宅忌”民谣云:“房前不栽桑,房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河南开封、山东临清一带亦有类似的民谣。忌桑是因“桑”与“丧”谐音,认为栽桑是一种晦气,屋内会死人的。所以,栽桑也就有了“栽丧”之嫌。“柳”与“绺”同音,绺,即绺窃,怕有盗窃之虞。又说,民间在父母亡后送殡时,多用柳枝做“哀杖”和“招魂幡”,故而,柳也被视为主丧之兆。另外,民间有柳树可以成精的说法,怕柳树成精后闹得家宅不宁。“鬼拍手”是小叶杨树的俗名,因其叶迎风作响时似人拍手而得名,故而,人们多将杨树植于墓地而忌植于宅,房主之所以有此忌讳,就是不愿将自己的房屋比做墓地。另有说法是杨树叶经风一吹有飒飒之声,民间将飒飒之声视做不吉之声,因“飒飒”与“杀杀”音近,是一种不吉利的响声。民间也认为飒飒之声常常是鬼出没时所带的风声,所以,忌讳在院中栽杨就是怕杨树发出飒飒之声后招来鬼怪之灾。山东临清一带还忌庭前栽桃树,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刽子手”的民谣。“刽子手”就是桃树。因桃花、桃枝、桃实均为血红色,俗信妖魔鬼怪愿栖于其上,故而栽桃恐招来鬼怪。又因“桃”与“逃”同音,俗信认为有逃荒之兆,民间有“宅前一株桃,讨乞讨不了”的俗语。河南滑县一带忌在庭院栽杏,俗谚云:“人兴树不杏(兴),树杏(兴)人不兴。”天津地区有院中栽梅的忌讳,认为梅花性媚,主人定会拈花惹草,克妻败家。

  语言禁忌

  吉祥的语言是人们爱听的,如果在人们的交谈语言中出现了带有凶意字眼的语言,人们是很忌讳的,尤其是在喜庆日子里出现了这类词语是很倒人胃口的,所以在语言使用上民间是很讲究的。通常,人们很忌讳言及“病”、“死”、“灾”、“祸”、“难”、“破”、“霉”、“背”、“穷”等字眼,以及与这些字音、义相近的相关词句。每逢年节,忌之尤甚。年节还忌言及“没”、“空”、“尽”、“杀”等不吉利的词语。忌说“死鱼”、“死鸡”,应当说“文鱼”、“文鸡”。因文是不动的意思,死的鱼和鸡当然是不动的,所以人们借用“文”来言明“死”字。在宰猪、杀鸡时则要说“伏猪”、“伏鸡”。伏是将其制伏,伏后而宰,是将“宰杀”这类凶词隐去而求吉祥。如果在说话中有无法避免的凶意词语要出现在语言中时,一定要改口,或者是用其他词语来表达相同的意思,有时还会以反其义的方式来表达原义。如在生意人面前不能说“舌”,因“舌”与“折本”的“折”同音。要说猪舌、牛舌时,应改称“口条”。如包饺子忌说馅少、漏了、破了,因少、漏、破都能令人联想起家运、家财的不顺,这些禁忌尤其在年节是更为忌讳的,所以,当饺子破了,就应称“挣了”,取其“赚”义。给炉子加煤时忌说“添煤”,应说“添火”。因“煤”与“霉”同音,被人忌之。人的眉毛长倒了,不能说眉毛长倒了,其目的是为了避开“倒霉”之嫌。还有一种习俗是,人们怕小孩不懂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后犯了禁忌,就在大年初一早上,小孩刚刚醒来还未说话之前,用干净的草纸来擦小孩的口,此俗被称做“擦P股”,其义就是小孩如果说了不吉利的话,也认为是一句“屁话”,就不会引出什么不祥来。如果小孩已经犯了禁忌,家人们就要马上说一句“童言无忌”的禳解之语来化解不祥。

  我国人民是非常讲究“团圆”的,所以,凡与“团圆”相悖之语也是不能使用的。在家人,尤其是夫妻团圆之际,是禁止与“离”、“散”相关的词语出现在团圆相聚场合中的,在这种场合下,要说“梨”时,则要将其说成“圆果”,要将“伞”说成“竖笠”,尤其不能有“分梨”的行为。因为“分梨”与“分离”音近,“伞”与“散”音近,因此也不能说伞。

  在年节,或者是喜庆时节里,人们很忌讳将器物打碎,认为打碎器物是一种不祥之兆。万一有所不慎,打碎了器物,就要赶快说一句“岁岁平安”的吉祥语来化解不祥,因为“碎”与“岁”音近,以岁代碎,祈求平安。

  一些药店、棺木店、寿衣店的店主在客人面前一定要忌说“再来”,这是一句很不吉利的话,会使顾客生气的。

  忌写“贝”字

  旧时,每逢年节,或是喜庆开张之日,家门之上、店铺门口都要张贴对联或类似“招财进宝”、“和气生财”、“财源茂盛”等帖子,以求家门兴旺吉祥,生意兴隆。要贴发财对联时,一定要注意用字,使用“财”字时要将“财”的偏旁“贝”写做“见”,取其义为“到处见财”。这是因为“贝”与“背”同音,恐怕招来人的背运不祥,使用“见”字,既可“见”、“才”为“财”,又避免了犯忌。

  眼跳征兆

  眼跳指的是眼睛跳、眼皮跳。自古以来眼睛就被视为神灵精气汇集之处。《灵枢经·大感论》中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注于目为睛。睛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气之精为白眼。”因此,俗信认为眼可以传神,亦可示吉凶之兆。眼皮跳动是祸福将至的神兆。我国汉族广为流传着“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左眼跳福,右眼跳祸”或“左眼跳、酒肉到。右眼跳、灾祸临”之类的俗语,并以此来判断吉凶。民间亦有以阴阳观解释眼跳兆示的习俗,即根据性别来判断左、右眼跳动的兆示性质。一般认为,男性为左眼跳财,右眼跳害,女性则反之。若遇眼跳预兆凶祸时,民间常以席篾、草棍等粘在跳动的眼皮上,以为可以破解凶祸。

  母鸡叫鸣

  母鸡司晨又称做“母鸡叫鸣”,民间视其为将有灾祸临门之兆。我国古代就有这种说法。《尚书·牧誓》中云:“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其意为:雌代雄鸣,家必穷也。至今,民间仍有“母鸡司晨家必败”、“公鸡不啼母鸡啼,主人不死待何时”的俗谚。《新唐书·长孙皇后传》云:“与帝言,或及天下事,辞曰:‘牝鸡司晨,家必穷也,可乎?’”这就是牝鸡叫鸣家必穷的出处。还有一种说法是母鸡司晨现象是女性掌权乱政之兆。民间对母鸡报晓的处置方法是将其立即杀掉。俗语云:“母鸡会啼都斩头”。有些地方还要将鸡头悬挂于竹竿之上或树上,焚香禳解,以期化凶为夷。

  狗哭

  狗哭所兆示的俗信内容因地区不同而各异。浙江湖州吴兴人以为:闻其哭音会招致火灾,安徽人则以为兆示水灾。浙江余姚、湖南等地都以为兆示死亡。上海郊区的俗信是若在村中闻狗哭或主死亡,或主火灾。还有一些地区将其作为争讼、被盗之预兆。

  民间又有说法是狗朝天嚎是向天祈粮之兆,是五谷丰登的吉祥之兆。如果朝地下号叫则是不祥之兆,是向地哀悼的兆示,将要死人。这一征兆是可信的,1995年春,延川县永坪镇之延长油矿管理局的红旗沟住着十几户人家,有狗朝地狂吠,并用爪刨地,其悲号令人难以入耳,又有猪乱叫,不进圈舍,鸡飞不窠,未几日,山体滑塌,将三四户人家并猪狗全部压死,其惨无比。陕北民间一般认为凡狗嚎将有地震、山体塌陷等自然灾害出现。民间对猪狗狂嚎、不进圈舍这类现象,除了及时察看山体有无塌陷可能或搬出家院以防地震外,对可能发生不祥的破解之法是若闻其哭音后,便顿足痛骂一句“断命的狗”,就会破降晦气。

  鸟屎落身不吉

  人出门以后,如果有鸟屎落在身上,就会被认为是一种不祥之兆,尤其是在正月初一或者是新年后的第一次出门就遇到鸟屎落身的事情,更是大忌。

  梦掉牙不吉

  民间流传人如果梦见掉牙,就是殁老人的先兆。

  喷嚏忌

  古人一般认为打喷嚏是有人念叨的兆示,但也有不同的说法。一说是有他人利用法术咒骂自己,自己将有不祥的事情发生。一说是被人思念。《诗经·终风》云:“寤言不寐,愿言则嚏。”《毛诗笺》释其为:“今俗人嚏则曰人道我,此古之遗语。”如果相信是被人思念,就应当推测思念之人是谁,若相信是被人咒骂,便觉得是一种败兴而感到不安,故而,古人也就忌讳对着别人打喷嚏。《礼记·内则》云:“在父母姑舅之所……不敢哕噫,嚏咳。”亦忌别人对着自己打喷嚏,认为会把不祥传给自己。古人又将打喷嚏解释为主病患之兆。《帝京景物略》载:明代汉族元旦五鼓时,若睡于床上打喷嚏,须立即起来,否则生病。一旦打喷嚏,须采取补救措施,以禳镇而求得平安。《燕北录》:“戎主太后喷嚏,近侍臣僚齐声呼‘治夔离’,犹汉人呼‘万岁’也。”至今,北方地区仍沿袭此禁忌,尤其忌大年初一在被窝里打喷嚏,以为这是一年内将要患病的预兆。故而,河南林县一带便产生了在除夕之时,大人要叮嘱小孩,于五更睡醒后要迅速下炕(床),踩在地上后再打喷嚏的习俗,此俗以为,这样就可以没有顾忌了。如果在平日遇有小孩打喷嚏,民间有一禳法,就是大人要对小孩说一句“一百岁”的吉祥话,以祈吉利。陕北民间的说法则是“够百岁”,也就是说能活到一百岁。后来有人将此衍化为一种逗乐语,其云:“狗百岁,比驴驹大三岁”。狗是“够”的谐音,其义还是“够百岁”,陕北民间又认为驴的寿长,民间有“驴万年”的说法,比驴驹都大三岁的话,说明孩子是可以长命百岁的。

  耳热

  耳热也称做“耳根热”。耳主听觉,俗信以为耳是人体通神之窍,故耳有灵性,耳热便是神兆的一种。唐代民间认为:眼跳、耳热都是不幸将临之兆,至今一些汉族地区仍将耳热发烧视做是被人咒骂所致的现象。台湾民间则有以不同时辰的耳热来判断所兆示的内容的习俗。认为,巳时左耳发热主破财,右耳发热主不明;戌时左耳发热主争讼,右耳发热主口舌;亥时左耳主是非,右耳主争讼。在其他时辰里耳朵发热则主平安或主喜庆吉祥。

  脸跳

  民间俗信认为:午时、辰时、巳时,右脸跳动则主凶;亥时,左脸跳动主破财;其他时辰脸跳时,可能有升官发财的机会,或者可能遇到贵人。

  宰杀禁忌

  民间在宰杀牲畜时,最忌讳的是一刀杀不死,俗以为是一种不祥之兆,预示着日后养猪不顺,人丁不旺。开膛时不能将牲畜拴在正对神位方向的地方,以免得罪神灵。宰杀后忌讳刀尖朝着主人门口方向搁置,否则,认为会有凶事发生。另外有亥日不杀猪、未日不杀羊、酉日不杀鸡、丑日不杀牛、戌日不杀狗的禁忌。

  买猪忌日

  旧时的民间传有“猪相图”,据此图所载:“耳日”、“尾日”为买猪的吉日,因有“耳尾风吹长”的说法,所以在此两日买的猪,最宜于生长、繁殖。“口日”、“舌日”买猪不利,因有“口舌必遭亡”的说法,所以于此两日买的猪会有灾难。买猪多选双日,吉庆日,一定要避单日。

  卖猪不到家

  旧时忌卖猪人送猪到买家。若送猪上门,卖猪人会被人耻笑为“嫁女送亲”,买主会被认为有令自家破财之虞。

  忌买破头猪

  所谓破头猪是指黑猪头上有一线白毛,或白猪头上有一线黑毛。俗信认为,这样的猪难养,活不长,故而忌买。还有忌买“戴孝猪”的习俗,戴孝猪就是黑猪白头或白尾,或是黑猪四蹄皆白。还有忌买长嘴猪、尖嘴猪以及头上生“旋”的猪的习俗。

  入门忌

  陕北旧时习惯是到人家去办事或串门,是不准敲门的,因为门上有门神,禁忌敲门是恐惊了门神,一般是进得院子后,轻声咳嗽几声,主人在家时则开门相迎,或是询问有人在家吗?天黑以后,如果没有上灯,说明主人已睡,就不打搅了。如果借了人家的桶担,在使用后归还时,必须将桶担放在外面,一样一样拿进去,不准挑着桶担进家,此俗是为了避“挑担”之嫌,因为陕北民间将“连襟”称做“挑担”,故而忌之。

  晦日忌

  晦日是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我国古人对晦日的禁忌事项也很多,主要包括:晦日不出兵;晦日忌唱歌;晦日忌行房等。俗传,灶神除了在腊月二十三要上天向玉皇大帝作一次全年汇报外,每月晦日之夜也要上天去告发人间众生之罪状,故而,晦日无月,一片漆黑,就是上天对人间过失的告诫和惩罚。是日,人必须静思己过,安守本分。若有人歌唱,司掌寿命之神就会减去歌唱者的寿数;若行房事,则是亵渎天意,必遭处罚。还有晦日不治事之俗。《魏书·尔朱彦伯传》:“……又此年正月晦日,令,仆并不上省。”《新唐书·宋申锡传》:“时地二月晦,群司皆休。”俗信,是日治事,必遭恶报。另外,晦日也有异常现象出现。

  妇女禁忌

  自古以来,就将妇女视为不洁之人或不吉之人。故而,我国古代所设性别禁忌主要是对妇女的禁制,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周礼》规定:“妇人不立乘。”《左传·□梁传》云:“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商君书》云“令军市无有女子”以及《列女传》中所记,妇女必须守节。我国普遍流行的妇女禁忌有:禁忌妇女抛头露面,禁止妇女参加祭祀,触摸祭品、祭器以及参加重要的社交活动;男人在狩猎、捕鱼、生产等时期忌与妻子同房,甚至忌女人靠近,忌妇女坐踩,跨越男人渔、猎、生产用具及生活用品;男人忌从悬挂着的女人裙、裤下经过等。又有对不同阶段妇女的禁忌,如,月经期妇女忌,新妇忌,叔嫂忌,翁媳忌,孕妇忌,产妇忌,再婚妇女忌,寡妇忌,非正常死亡妇女忌以及岁时节日妇女忌,等等。

  对妇女禁制的原因,人类学家所持观点有经济说、战争说、宗教说。民间歧视、厌忌妇女心理等原因,一说是“血恐怖”这一原始心理的原因,认为产血、经血是招邪之物,故而视妇女为不祥之人,又认为产血、经血是排出体外的污浊之物,故而又视妇女为不洁之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云:“女人入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列女传·赵津女娟》中云:(赵简子)将使人祝祓,以为夫人。即赵简子娶妻之前先请巫举行除去邪祟的祝祷和祓除仪式。《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述山东之俗云:“新人出彩舆,必从马鞍过,以作压胜之潄。”“两新人既入洞房,仆人即用新砖,裱以红纸,置大门上。”用以驱除女方所带来的不利于男族图腾的崇拜有关,且“此俗不唯省垣有之,盖风行齐鲁间焉”。

  忌妇女跨越男子用物

  这一禁忌属于我国民俗中的性别禁忌,禁止妇女坐、踩或跨越过男子的一切用品。俗信认为,如果违反了这些禁忌,就会破财倒霉。这些禁忌不仅汉族有之,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如赫哲族、苗族、白族、高山族等都有这类禁忌。

  木匠禁忌

  木匠禁忌中主要有:一、忌摸工具。木匠的斧、墨斗、曲尺在民间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而且也是一种崇拜物,因为这些工具都是木匠的祖师爷鲁班传下来的,如果让他人乱摸乱动,就被认为是对祖师爷的不敬。二、忌“不留尾巴”。木匠干完活后,一定要留一些刨花让主家收拾,此俗被俗称为“留尾巴”,如果不留尾巴,恐怕木匠在日后就无生意可做了。但做完棺材以后,则一定要将刨花和木屑收拾得干干净净,绝不可以给主家留下一点尾巴。否则,主家会认为这是木匠在咒骂主家家里还会再死人。三、忌“灵牌树”。木匠给人盖房,伐第一棵树时,要将树齐腰斩断,忌讳有木片留在树墩上,留在树墩上的这块木片,就被称为“灵牌树”。俗信认为,用这种树盖房,建成后不久,主家家人中就会死人。此外,在开工做棺材动第一斧时,忌木屑飞落在近处,否则,俗信认为,主家家里还会在近期死人。

  忌说“喝药”

  民间有在生病喝药时忌说“喝药”的习俗,这一习俗是为了图个吉利。为此,要对喝药进行改口称谓。如我国江西将喝药称做“喝好茶”,湖北则称为“喝细茶”。这种回避方式是为了减轻病人以及其他人对生病和疾病的痊愈的恐惧心理。民间还有汤药忌过门的习俗,就是将熬好的汤药拿过门槛,俗信认为,汤药一旦拿过门槛就会失去药效,甚至还有相反的作用,会导致病人的病情不愈或病情加重。

  药罐忌

  旧时,人们都忌买药罐,恐怕招灾致祸。人们不仅忌买药罐,即便在借用别人药罐使用后,在归还人家时也有许多讲究。一般认为,归还人家药罐的行为被视为是“还病”,故而北方民间有“药罐可借不可还”的习俗。在这一习俗下,自己的药罐借出后,不允许人家还回来,如果自己需要时才去取回。有些地方不愿意将药罐借给久病者使用,也不愿意向久病者借用药罐,恐怕将对方的病魔一同借来或招惹上病魔。陕西旬阳民间有一种偷药罐的习俗,即将别人家的药罐悄悄偷来,用完后再悄悄还给人家。被“偷”者不仅不恼,反而暗自高兴,窃以为自己家病人的病情将有痊愈之兆。在此俗信下,一般是用过药罐后大都不予归还,如果主家发现药罐还回来了,反而倒有些不快。

  忌以龟称

  我国汉民族都非常忌讳将男子称之为“龟”。这一习俗源于元代。赵翼在《陔余丛考·讳龟》篇中曰:“今俗以纵妻淫行者为龟……唐宋以来以龟为讳……讳龟起于元时。”清代翟灏的《通俗编·直语补注·绿头巾》云:“又以妻之外淫者,曰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交,纵牝者与蛇交也。”可见“讳龟”与“戴绿巾”的不同之处在于,被称为“龟”者,是其妻被他人奸淫而自己装做不知,作乌龟缩头之状,或纵其妻与他人交接者。此种人被喻为“龟”。据传,龟有硬壳,苦于交合,故雌龟常与蛇交。雄龟愤,欲与蛇争,又苦于难以敌之,无可奈何,只好尿于蛇周围。蛇惧龟尿,触之皮烂不愈。但蛇机灵,与龟交毕,爬其壳上逃走,遂免于害。后世之人便以龟称来咒骂那些纵妻卖淫者。

  男人忌戴绿帽

  在日常生活中,成年男子是禁忌戴绿帽或绿头巾的,否则,就会招来外人认为其妻子有外淫的羞辱。清人翟灏在《通俗编·直语补注·绿头巾》中云:“娼妓有不隶于官,家居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又以妻有外淫者,曰其夫为乌龟……国初之制,绿其巾以示辱,盖古赭衣之意,至今里闬,尚以绿头巾相戏也。”即妻子偷奸、卖淫,常以给其夫戴绿头巾以示羞辱。后来被演变为凡男人头戴绿头巾者都被视为一种耻辱的标志,故而被人们所忌讳。

  房梁木料忌

  民间对盖房所使用的梁木也很讲究,一般喜欢使用榆木。使用榆木之俗除了因其质地硬而结实,经久耐用外,主要还是取榆木之“榆”与“余”的谐音,俗信认为使用榆木会给房主带来“年年有余”的好运。人们通常忌用桑木、枣木、椴木来做梁木,因为“桑”与“丧”同音,是主凶之兆,恐房主会有丧事发生。不用枣木是因民间有“枣”木上房则“早”亡的说法,“房”与“亡”音相近,故而忌之。不用椴木当梁,恐有“断子绝孙”之虞,因“椴”与“断”音近而忌用。不用桃木作梁是因民间有“桃”木上梁定“逃荒”的俗说。

  服饰颜色忌

  我国古时汉民族有服饰颜色的禁忌,这种禁忌观念主要来源于封建王朝的统治文化。古代封建统治者将服饰的颜色作为用以区分尊卑、贵贱、贫富、善恶的符号。唐初就明文规定:帝王服赭黄色。依照古代阴阳五行学说,黄为“中央之正色”,于是,黄色就成为与正统颜色与尊崇相关联系的御用颜色。《清稗类抄》云:“皇子得服金黄蟒袍,诸王则非特赐者不能服。”民间服饰的许可范围因性别、年龄、场合等而又有不同的崇尚和忌讳,如男子忌戴绿帽、绿巾;结婚喜庆日又忌穿白色,丧葬日则忌穿红色,为死者做寿衣时又忌穿黑色,等等。古时候还有在日常生活中忌纯素(纯白)之色的习俗,即冠、衣裳为白色,而无一彩色。《礼记·郊特牲》中云:“素服,以送终也。”故而忌之。

  忌反穿衣,反戴帽

  我国汉民族非常忌讳反穿衣、反戴帽,因为给死人穿寿衣之前,必须由孝子在反穿之后才能穿在死人身上,故而被人们所忌讳,如果在平日里有人反穿了衣服就会被认为是咒自己父母死去的意思。河南沁阳一带又有忌讳女人反穿衣裙的习俗,俗语云:“反穿罗裙,另嫁男人。”反穿罗裙只有在寡妇改嫁时才有此俗,所以,在平日里是绝对不能穿的,如果穿了,自然也被视为一种不祥之兆。古时候,还有一种在人死以后反戴帽的习俗。《论衡·四讳》云:“母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戴帽是主丧之凶象,故而忌之。

  陕北民间有“反戴帽,狗抬轿”的民谚,此俗认为:人死了以后无人收尸,被狗啃了。狗啃人时往往是一群狗都上去啃,这只拉,那只扯,时而抬在空中,时而落在地上,故而有狗抬轿的说法。

  碗筷忌

  我国汉民族在居家饮食方式上有许多有关碗、筷处置的禁忌习俗。普遍流行的有:一、忌以筷击碗。陕北民间就有“敲碗敲盆子,讨吃一辈子”、“敲碗敲筷子,和狗拈拜识”的说法。也忌讳在吃饭前用筷子敲空碗,俗以为这是一种“穷气”。因为过去的乞丐在沿门讨吃时才用筷子敲碗,这是乞丐行的惯例。二、忌扣碗。无论在饭前饭后都不能将空碗倒扣在桌上,因病人在服汤药后才将碗倒扣于桌上,表示以后不再生病吃药了。在这一习俗的影响下,又产生了无病扣碗就无异于在唤病。陕北又有“碗瓜朝天”的说法,碗瓜朝天就意味着吃不上了。三、忌将筷子横担在碗上。山东习俗就认为将筷子横担在碗上是祭祀死人的做法,故而忌之。又有说法是此俗在明代就已有之,被明太祖斥为恶象,故而在后世被逐渐形成禁忌。四、忌将筷子的一端搭于碗边,另一端搭于桌上。这一做法是旧时的祭祖习俗,将筷子的一端搭在装着饭的碗边,象征着让亡人鬼魂吃饭,故而忌之。五、执筷部位忌,这是我国汉民族从孩子执筷部位的高低来占卜日后离家的远近。执筷过高者,将来定会在婚后远离父母,因此,希望子女不要远离的父母都很忌讳;执筷部位过低者,将来长大成人后不会离父母很远,希望孩子能够远走高飞,寻找远大前程的父母则又忌之。

  忌用筷子打猫

  陕北民间俗信认为:用筷子打猫,猫就会把蛇噙回家来,于家不利,故而忌之。

  忌用擀杖打人

  陕北民间俗信认为,用擀杖打人,就意味着催人快死,俗说,断得人死也死不跘,就是赶得人死。

  做客吃饭忌转碗

  我国汉民族民间很忌讳在人家做客吃饭时转碗,就是无论饭菜有多热,都不能用手转着碗,一边转,一边吃喝。因“转”与“赚”同音,这一忌讳认为:转碗可以将主人碗中之餐全部“赚”光,主人家一定会受穷。故而,转碗必为主人所忌讳。

  忌壶嘴冲人

  此俗源于古代祭祀风俗。《周礼·典瑞》云:“裸圭有瓒。”汉郑玄注:“于圭头为器,可以挹鬯裸祭,谓之瓒。”古时无“嘴”字,“圭瓒”就是“壶嘴”。裸祭是古代禘祭开始时的第一次献酒的一种仪式,就是酌酒浇地。此祭祀习俗经变异相沿后成了忌壶嘴冲人之俗,因似有生祭之嫌,等于克人遭难,故而忌之。又有将此俗解释为“壶嘴”音谐“虎嘴”,虎嘴对人张开,就意味着虎要吃人,必死无疑,故而被民间视为大忌。

  忌指虹

  虹在陕北民间称做“贯”,是雨后出现的现象。禁指彩虹之俗源流甚远。《诗经·鄘风·蝃□》云:“蝃□在东,莫之敢指。”此说即东边的彩虹,人们是不敢用手指点的。古人认为,虹是蛇、龙的变形。《楚辞》王逸注:“螝,云之有色似龙者也。”《格致镜原》云:虹为旱龙,至今,广西人仍然将彩虹称为“龙杠东”,即龙横挂在东方。虹又叫□□,“□”字从带,《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崔注:“带,蛇也”。可见,古人认为虹就是挂在天上的蛇、龙。华夏民族自古以来就深信龙、蛇具有极大的神力而被人们顶礼膜拜,人们也就很自然地小心翼翼避开任何对龙、蛇不恭的行为。“指”的行为与巫术有关。《后汉书·王嘉传》引谚语说:“千人所指,无病而死。”《墨子·明鬼》篇有:“指画东人”。这里的“指”可能是巫术行为,因为古代占星家和巫师常有用手指某物进行诅咒,而将其魔力传入诅咒对象的巫术行为。有人类学家认为,指的行为属于“模仿”的巫术,故而,以手指虹就是一种极端不恭的冒犯天神的举动。此禁俗至今仍在许多民族中流行着,每当天空出现彩虹时,大人们就要叮嘱孩童不要用手去指彩虹,否则,指头就会生疮。

  忌骑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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