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医生的呼吁:选择死亡是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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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编译:Ailing doctors see dying as a right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作为一名医生,丹很注意自己的健康,他积极锻炼保持身材,经常去游泳,每星期接受专业健身教练的指导。不过,在2013年,当他接受例行检查时,医生在他的腹部发现一个肿块。丹知道这个意味着什么。一个星期以后,他被诊断患了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跟当初苹果总裁乔布斯的癌症相同,而且他的肿瘤已经扩散到肝脏。手术摘除了部分胰腺和肝脏,以及全部的脾脏和胆。医生认为手术很成功,所有的癌变细胞都被清除了。不过,丹明白,这种癌症预后非常不好,也许一年以后就会卷土重来,只有四十八岁的他,需要考虑自己所要面对的问题,包括死亡。

死亡,对于别人也许很神秘。但是,丹对死亡并不陌生。他在加大旧金山医学院做住院医时,正是艾滋病爆发的高潮,每天都可以看到年轻的生命无助的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当他面对死亡威胁时,他才真正了解一个人内心的恐惧和挣扎。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患者有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特别是,作为一名医生,当你竭尽全力挽救病人的生命时,需要不需要理解病人的痛苦,看着为了延长几天的生命而忍受恐惧的折磨。在他们宁愿选择死亡的时候,可以不可以帮助他们?

这是一个医学界争论已久的问题。丹加入了加州争取死亡权利运动,要求立法允许,如果病人已到生命晚期并请求医生帮助的情况下,医生可以给予药物,让病人选择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在美国,目前已经立法通过类似法案的有欧尔根,华盛顿和佛蒙特三个州。认为这个合法的还有新墨西哥州和蒙大拿州,纽约也在讨论立法允许医生协助病人选择有尊严的死亡。

传统上,医生是反对以任何形式帮助病人选择死亡,全美医生协会和加州医生协会对于类似提案都持反对态度。认为,医生的责任是挽救生命,如果医生协助病人结束自己的生命,就违背了美国医学界的一贯理念:即使不能医治,医学不应该伤害生命。

不过,最近的一项大规模调查,发现医生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这项调查涉及美国和加拿大两万多名医生,其中支持有尊严死亡法案的从四年前的46%上升到现在的56%。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医生认为,如果病人在神智清醒的状态下,请求医生帮助选择死亡,医生可以考虑给予病人用于自杀的药物。

丹的理由很简单,他认为,如果只有几周或者几个月的生命,他不想失去意识在痛苦中离开。他希望自己能够选择,能够有机会跟自己的家人和亲人道别,死亡可以是自己的选择。

http://www.pressreader.com/usa/san-francisco-chronicle/20150330/281500749754026/TextView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ycman' 的评论 : 无法选择,但是不得不面对,这就是生活。改变自己很难,改变世界改变别人更难,就学着适应吧。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杜鹃盛开' 的评论 : 是的,我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人生很多事不是我们的选择,也许我们是被选择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如何面对。癌症不是一个人的选择,但是如何面对却是每个人都要考虑的。随着寿命的演唱,最终死于癌症的人会越来越多。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ournier' 的评论 : 谢谢,有空我看看,然后再给你回复!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ournier' 的评论 : Meg好,我相信你说的,以前讨论的时候你给过我一些数据,我自己对那个数据也感到震惊。抛开死亡本身不说,患者临终前的痛苦也不是没有经历的人可以想象的,特别是发生转移的癌症病人,那种无法控制无休无止的疼痛很少有人能够忍受。就我自己来说,如果是我,我宁愿选择不治疗,即使真能多活几个月,我不知道是否值得。
nycman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我们不仅需要莺歌燕舞,也需要这样的好文。

“The only things guaranteed in life is death & taxes"-不是我说的。
杜鹃盛开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话题,太沉重。不想涉及。可是每个人都会遇到。人生就是这样子吧。
tournier 发表评论于
华山兄:我知道你是严谨之人,为了证明我没瞎说,给你两个实例: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4970/201503/31277.html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4970/201412/11736.html
tournier 发表评论于
谢谢华山兄分享。

能够选择死亡应该是一种应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也感到悲哀:如果他能好好地活下去,也不会出此下策。

主流对胰腺癌的治疗是 hopeless. 不久前健谈一位傲气十足的医生告诉我主流的胰腺癌第四期10年生存率是1%左右。其实真实的第四期胰腺癌10年存活率可能连0.01%都没有。Anyway, 我还是嘴下留情,给了他面子,估且认可他所谓的1%左右的10年存活率。没想到这人后来变本加厉,呵呵,笑话就不多说了。这种样的傲慢与偏见已把西医带进了死胡同,只是自丑不觉。

我所知道的非主流治疗胰腺癌生存率要比主流高得多。不过像文中这样的医生是不会循求非主流的治疗。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再谢!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瀛客' 的评论 : 是的,我个人完全同意这个看法。如果要我选择,我宁肯不要活的那么长时间也不想自己痛苦也给别人负担。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yArk' 的评论 : 是的,华盛顿是目前通过类似法律的三个州之一。目前,一般医院都会尊重病人放弃治疗的选择,现在争议比较大的,是否允许医生在病人要求的情况下给予帮助,特别是给予用于结束生命的药物。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玄人' 的评论 : 我想,随着寿命的普遍延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多的人会关注这个问题。
瀛客 发表评论于
在人的生命长短问题上,应当是质量重于数量。樱花开得非常短暂,但它将美好永存于人们的记忆中。
FayArk 发表评论于
华盛顿州可以有尊严地死亡。这在我们选择退休地点的决定上,是考虑因素之一。刚刚做了我们自己的医疗医嘱,说明若绝症或死亡趋势不可逆转,一定不可抢救,延长生命。非常希望自主死亡的法律能够更加健全,结束这种生死不由己的传统。
小玄人 发表评论于
非常赞同,每个人到最后都会死,能选择死的方式真是太好的事情,给自己给家人更完美。希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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