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加州华人母亲杀子案律师支招:证明精神错乱就可无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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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林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23:17:54
这是很矛盾的事情,作为她的律师只能这么支招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9:20:39
这律师怎么不登个帅气点的照片呢?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5:38:26
给天大老师辩护的是胡亦台律师;和海明打官司的是莫虎律师。都很专业敬业。
本人和这二人素不相识,也没有任何关系。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5:36:03
不要一棍子打死。华人律师里也有很多兢兢业业的。如为天大老师辩护的律师。
只不过侨报星岛世界这几张无聊小报登的都是这些倒三不着两的律师的变相广告,让人觉得华人律师里最厉害的就是如此了。
yygwlt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5:00:12
典型的讼棍!
埋葬国民党的,是国民党;埋葬法制的,也会是这些法律党!
gtcharlie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3:30:18
美国人常说: 把律师全杀光了,这世界就太平无事了!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3:27:11
这种说法是极其可笑的,原因不解释。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3:21:00
一直以为刘龙珠是女的,看到照片反差太大,以致受到惊吓。
M38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3:07:21
什么叫支招?法律是严肃的。 是否精神错乱需要医学鉴定的。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2:50:01
精神错乱也好,精神正常也罢。
千万不要找华人律师!!!
大爷以在美国20年的经验告诉你, 千万不要找华人律师!!!
aac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2:11:17
精神病院是比监狱还要恐怖的地方。只有不到6% 的谋杀疑犯用精神病作为辩护。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2015-07-30 11:42:24
看侨报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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