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感动!象群为救倒地小象冲上道路阻断交通(组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12:28:46
西方宗教引出了另一个思想,就是廢死主张,这个主张是,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人是没有资格去殺害他或她的。这个主张也是错的。因为人也应被分为有感情的和没感情的。有感情的人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他们只会救人。但有些人是穷兇極恶的。它们的存在只会让许多善良的人被害死。他们天生有邪恶的基因,这是后天的宗教所不能改变的事实。所以西方的宗教是太天真了。信天主/基督教的,敢不敢去IS组织里去传教呢?就是去了,也只是找死,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有些人是邪恶到没有救的。这种人是必须要在人间消失的。否则人间就成了地狱。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11:33:14
西方的各种宗教都主张有一个只有人能去的天堂,是不通的。因为很多动物都比很多人善良。这些动物都比那些人更有资格去天堂,如果真有一个天堂存在的话。网上曾看到一个影片,里面有一只猴子,聪明到能打开关它的笼子,它竟然去把好几个关其它猴子的笼子一一打开,把它们全放出来,才一起逃走。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因为耽搁任何时间都要冒被再抓回去的危险。这也证明有些动物是比很多人更有善心。这类的例子很多。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10:54:32
生命應被分为两类,有感情的和没感情的。佛教的不殺生主张,如把生命包括一切生命,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那样连细菌微生物都是生命了。因此应改为仅仅不殺有感情的生命,这已包括所有哺乳类动物和鸟类。其它如爬虫类,还需要找到证据,看看是不是有感情的。这只须要看母的会不会養育和保护幼小便知道了。这样的主张可以做到,也比较通。譬如殺蚊子,蟑螂,等等,應不算殺生。因为它们没有感情。但是蚂蚁蜜蜂似乎是有感情的,因为它们会照顾幼小。至于鱼类,我看是没有感情的。母鱼似乎生完子就游开了,再也不管那些小鱼会不会孵出来,会不会被其它的鱼吃掉。其它如海参,章鱼,海胆,螺丝,蛇,等等都应该是没感情的,信佛教的应该可以吃这些东西,而不是只吃植物。如会动的就祘生命,那含羞草也会动啊!植物也会生长,会繁殖,自然也是生命。怎么就可以殺可以吃呢?因此我想佛教应只主张不殺不吃有感情的生命。我把这个主张称为理性的改良佛教。这将能让佛教更能与西方宗教竞争。也让信佛教的人能得到更好的营养和能量。
陈牛牛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9:07:16
以前我们也和象群一样善良单纯,现在被社会修理的都成桑兰了。
石屹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8:30:59
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石屹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8:29:30
好心换来了驴肝肺,看看桑兰的例子,帮忙的换来了恩将仇报。
这个社会道德败坏,金钱至上,是一个堕落的社会,盲目做好心人得不到好报。
还是要保护自己为先,再做力所能及的事。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7:23:19
有些人骂他们是畜生其实真是侮辱了畜生!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6:53:43
还要立法,见死救你却倒打一耙诬陷的直接判安乐死
凝露玫瑰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5:17:33
我们这视情况而定,一两句话说不清。如果看到交通事故等不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是犯法,如果在对方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能救而不救的,是违法。
cnm180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4:18:30
这都联系到宗教和人类社会,也真是醉了。
cheerfulcats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2:35:29
感动!可爱团结互助的大象!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2:00:11
楼下说的“Good Samaritan Law"是在加拿大和英国
Common law 实行的国家,但是在美国只局限在专
业救护人员(有执照人员),因此不保护“见义勇为”
的普通人的。
而且美国bystander law免除了第三方(甚至当事非
责任一方)救人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通知专业救
护人员,不鼓励“见义勇为”。大家一定很惊讶,看了
Union Pacific railroad vs. Cappier (1903)你会更
惊讶,撞人的火车因不是事故责任方,可以不救人!
这条不合伦理的common law直到70年后才部分逆转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0:40:52
因为小象不会讹诈施救者。人类是把自己逼上绝路的。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0:34:44
也许你好奇, 为什么不叫《撒玛利亚人法》, 而是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

这里有一个典故, 撒玛利亚人因宗教的缘故是不用犹太人来往的。 这个故事说的是犹太人不救犹太人, 反而是一个不与犹太人来往的撒玛利亚人救了犹太人

所以这个法律的名称其实本身就是歧视撒玛利亚人的, 从犹太人的观点, 其他撒玛利亚人都不是好人, 只有这一个才是, 所以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

不管这个法律的名称好坏, 还是解决了救人带来的法理纠纷。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0:27:52
该法律的名称来源于《圣经》中耶稣所做的好撒马利亚人的著名比喻。 圣经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曾經有犹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惟有一个撒瑪利亞人路过,不顾隔阂,动了慈心照应他,在需要离开时自己出金錢把犹太人送进旅店的故事。所以被称为好撒馬利亞人

可见救与不救,并不是中国才有而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有的问题

应该清楚的是中国法律有没有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不是像有些别有用心的拿来抹黑中国人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05-30 00:23:04


放心好啦世态并炎凉, 上去帮忙的人只是太平常不上新闻而已, 绝对是比不去帮忙的多

但是这其实是一个法律问题, 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事, 以前西方国家有人去帮忙结果死了, 制造了许多法庭纠纷, 谁的责任?

后来在美国和加拿大就制定了一条法律解决这个问题, 叫做《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擔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勵旁觀者對伤、病人士施以幫助。



------
试对比一下中国人倒地无一人上去幇忙, 能不让人感慨世态炎凉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2015-05-29 23:34:04
見死不救的人,還不如畜牲。
CountryRoses 发表评论于 2015-05-29 22:39:36
动物的感情纯朴,自然。哪里像人类的感情那么复杂,有的还参杂着邪恶。
如果我在国内看到倒地的人,不会亲自去扶,会打110,120。首先不知道倒的原因,盲目去扶容易帮倒忙。还有就是一旦被讹,时间和精力都伤不起,还让家人也跟着担忧。 Not worthy it.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5-05-29 21:51:47
万物皆有情,试对比一下中国人倒地无一人上去幇忙,能不让人感慨世态炎凉……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9, 共19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