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象群为救倒地小象冲上道路阻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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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每日邮报》5月27日报道,近日,一头小象在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散步时,突然倒在繁忙的道路中央,就在此刻,大批象群出现前来救援,阻断了交通。





小象突然倒在路中央,交通被迫停止,正在大家不知所措时,象群本能地跑过来围在小象周围提供救援,最终帮助它站了起来。



这一情景被网友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人们为象群的行为深深感动。




图为小象突然倒在路中央,交通被迫停止,正在大家不知所措时,象群本能地跑过来围在小象周围提供救援,最终帮助它站了起来。




图为在象群帮助下,小象成功站了起来。



图为小象在大象看护下走下公路。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西方宗教引出了另一个思想,就是廢死主张,这个主张是,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人是没有资格去殺害他或她的。这个主张也是错的。因为人也应被分为有感情的和没感情的。有感情的人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他们只会救人。但有些人是穷兇極恶的。它们的存在只会让许多善良的人被害死。他们天生有邪恶的基因,这是后天的宗教所不能改变的事实。所以西方的宗教是太天真了。信天主/基督教的,敢不敢去IS组织里去传教呢?就是去了,也只是找死,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有些人是邪恶到没有救的。这种人是必须要在人间消失的。否则人间就成了地狱。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西方的各种宗教都主张有一个只有人能去的天堂,是不通的。因为很多动物都比很多人善良。这些动物都比那些人更有资格去天堂,如果真有一个天堂存在的话。网上曾看到一个影片,里面有一只猴子,聪明到能打开关它的笼子,它竟然去把好几个关其它猴子的笼子一一打开,把它们全放出来,才一起逃走。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因为耽搁任何时间都要冒被再抓回去的危险。这也证明有些动物是比很多人更有善心。这类的例子很多。
longsigh 发表评论于
生命應被分为两类,有感情的和没感情的。佛教的不殺生主张,如把生命包括一切生命,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那样连细菌微生物都是生命了。因此应改为仅仅不殺有感情的生命,这已包括所有哺乳类动物和鸟类。其它如爬虫类,还需要找到证据,看看是不是有感情的。这只须要看母的会不会養育和保护幼小便知道了。这样的主张可以做到,也比较通。譬如殺蚊子,蟑螂,等等,應不算殺生。因为它们没有感情。但是蚂蚁蜜蜂似乎是有感情的,因为它们会照顾幼小。至于鱼类,我看是没有感情的。母鱼似乎生完子就游开了,再也不管那些小鱼会不会孵出来,会不会被其它的鱼吃掉。其它如海参,章鱼,海胆,螺丝,蛇,等等都应该是没感情的,信佛教的应该可以吃这些东西,而不是只吃植物。如会动的就祘生命,那含羞草也会动啊!植物也会生长,会繁殖,自然也是生命。怎么就可以殺可以吃呢?因此我想佛教应只主张不殺不吃有感情的生命。我把这个主张称为理性的改良佛教。这将能让佛教更能与西方宗教竞争。也让信佛教的人能得到更好的营养和能量。
陈牛牛 发表评论于
以前我们也和象群一样善良单纯,现在被社会修理的都成桑兰了。
石屹 发表评论于
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石屹 发表评论于
好心换来了驴肝肺,看看桑兰的例子,帮忙的换来了恩将仇报。
这个社会道德败坏,金钱至上,是一个堕落的社会,盲目做好心人得不到好报。
还是要保护自己为先,再做力所能及的事。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骂他们是畜生其实真是侮辱了畜生!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还要立法,见死救你却倒打一耙诬陷的直接判安乐死
凝露玫瑰 发表评论于
我们这视情况而定,一两句话说不清。如果看到交通事故等不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是犯法,如果在对方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能救而不救的,是违法。
cnm180 发表评论于
这都联系到宗教和人类社会,也真是醉了。
cheerfulcats 发表评论于
感动!可爱团结互助的大象!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楼下说的“Good Samaritan Law"是在加拿大和英国
Common law 实行的国家,但是在美国只局限在专
业救护人员(有执照人员),因此不保护“见义勇为”
的普通人的。
而且美国bystander law免除了第三方(甚至当事非
责任一方)救人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通知专业救
护人员,不鼓励“见义勇为”。大家一定很惊讶,看了
Union Pacific railroad vs. Cappier (1903)你会更
惊讶,撞人的火车因不是事故责任方,可以不救人!
这条不合伦理的common law直到70年后才部分逆转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因为小象不会讹诈施救者。人类是把自己逼上绝路的。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也许你好奇, 为什么不叫《撒玛利亚人法》, 而是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

这里有一个典故, 撒玛利亚人因宗教的缘故是不用犹太人来往的。 这个故事说的是犹太人不救犹太人, 反而是一个不与犹太人来往的撒玛利亚人救了犹太人

所以这个法律的名称其实本身就是歧视撒玛利亚人的, 从犹太人的观点, 其他撒玛利亚人都不是好人, 只有这一个才是, 所以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

不管这个法律的名称好坏, 还是解决了救人带来的法理纠纷。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该法律的名称来源于《圣经》中耶稣所做的好撒马利亚人的著名比喻。 圣经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曾經有犹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惟有一个撒瑪利亞人路过,不顾隔阂,动了慈心照应他,在需要离开时自己出金錢把犹太人送进旅店的故事。所以被称为好撒馬利亞人

可见救与不救,并不是中国才有而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有的问题

应该清楚的是中国法律有没有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不是像有些别有用心的拿来抹黑中国人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放心好啦世态并炎凉, 上去帮忙的人只是太平常不上新闻而已, 绝对是比不去帮忙的多

但是这其实是一个法律问题, 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事, 以前西方国家有人去帮忙结果死了, 制造了许多法庭纠纷, 谁的责任?

后来在美国和加拿大就制定了一条法律解决这个问题, 叫做《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擔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勵旁觀者對伤、病人士施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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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对比一下中国人倒地无一人上去幇忙, 能不让人感慨世态炎凉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見死不救的人,還不如畜牲。
CountryRoses 发表评论于
动物的感情纯朴,自然。哪里像人类的感情那么复杂,有的还参杂着邪恶。
如果我在国内看到倒地的人,不会亲自去扶,会打110,120。首先不知道倒的原因,盲目去扶容易帮倒忙。还有就是一旦被讹,时间和精力都伤不起,还让家人也跟着担忧。 Not worthy it.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万物皆有情,试对比一下中国人倒地无一人上去幇忙,能不让人感慨世态炎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