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势出手 扯习近平后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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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inDelon 发表评论于 2015-04-26 08:00:58
这明镜新闻有时候还蛮幽默的。
血刀老祖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20:44:05
都给习大大说了公道话,还判7年。中国法律不人道
Can_Kan_Wxc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9:01:51
“桉子”还是“案子”?
Lrj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5:26:54
几年前有位在湖南的朋友说起,一个富豪因得罪官府,仅几亇月就被判死刑处决了。而此位富豪在湖南被审期间,很多与其有关的现,前职官员纷纷上书要求严惩,不知周院长是否顺从了这些官员?有句话说,杀人灭口,总感觉处理得过急过重了,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3:16:21
中国有法吗? 中国的法律系统全是一群贪腐的, 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流氓。
渺空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3:03:56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曾成杰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一审前曾的企业资产即被“贱卖”)而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
现在判高喻,是声东击西,为了逃避自己的贪腐罪行。
渺空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2:40:15
中国的法律,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判有罪。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种稀奇古怪的判例。我敢说这个周强绝对是个大贪官,害怕东窗事发,故意先把水搅浑,弄到天下大乱,为了自己好蒙混过关。
夫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10:10:27
习大还是周大? 谁任命谁? 谁听谁的?
长线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56:02
周强纯粹一个恶棍。当年赶着把曾成杰杀了
东西北南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55:35
实际上美国在过去一直有判记者因泄密拒决提供来源的案子,比如2005年NYT 的Judith Miller和TIME的Matthew Cooper 都是因此入狱,这个是美国内部司法问题,外界谁关心,斯诺登实际上根本不是泄密,是打在外部的”钉子“而已,好比wikileak,好像对作俑者追杀哈,后来大家看到了, 就是做的局,现在wikileak成了西方战忽局的重要工具之一。

黄玫瑰888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50:36
一位不懂司法的人任高院院长,呵呵,也只有中国可以办到了。当局若查曾成杰案,就知道这位院长不干净了。若高强任内被拿下,我才相信中国有那么点希望,呵呵。国际社会对记者受破害非常看重,而中国屡次迫害记者,还有脸指望国家形象。
yygwlt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16:42
最高法院院长强势出手,正是依法治国的兆头。
为什么有人要反对?难道你们要反对依法治国吗?
反共要理智,不能为反而反,否则你们必将被海外广大华人所不齿。
portfolio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05:03
照习近平抓反动知识分子的那种劲头,应该判高瑜十七年徒刑。
houtou72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8:01:50
这篇文章和一系列相似的鼓噪舆论是在洗脑,忽悠中共对其正确的司法自信/制度自信产生怀疑和摇摆,挑拨中国政治内部的稳定。以达到让其自毁的目的。中国政府应该有所警惕。

这也说明高案的判决是正确的,打到了敌对势力的痛处。
xingxing1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7:51:22
这说明中国已经有了独立的司法 :-)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7:42:33
胡说八道!
兰花地主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6:36:45
所谓的公知,为啥这案子要习近平去判?一方面说法治独立,可遇上这种事又要习近平去干预,不知这些人有多少个标准!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6:22:14
刘少奇的死,毛泽东也不知情。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5:56:03
不相信这个题目说的。不可能。
jamesband007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5:52:16
这么大的案子,没有习包子点头,周敢这样做?分明就是包子一手策划的。
小猫喵咪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5:33:12
一句话 团派都是废物。即使不贪也是庸官。
westwind180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5:12:35
“政坛传出习近平在判决前并不知情,也不晓得会判刑如此重。”
皇上还是好的。都是大臣做的坏事。
毛主席是好的,都是四人帮做的坏事。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5:05:13
没有皇上发话,这么敏感的案子量他也不敢这么判。

皇上本来就是想用这个判决,杀一儆百。
洛城山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57:57
不管习大大知与不知,这都是对标榜依法治国的政府的一种讽刺
MagFD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49:44
挑拨离间吧
精神绿洲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38:58
“由于判决的消息传来,正是习近平外访之时,司法当局以「国家秘密」的名义,判决一位七十岁老记者七年重刑,引起国际反弹,对于中国的对外形象,肯定出现负面效应。”这个案子并不奇怪,还记得耄耋之年老作家铁流被抓时,也是利用习主席出访期间。公检法也会打擦边球。
纽约客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29:36
还是随心所欲,忘乎所以。结果就是一丫的倒霉蛋。
ActRiot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28:25
楼下的几位,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是写在中国宪法里的。党纪国法是浑然一体的。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15:25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最重要任务是,维护共产党的专制统治
FHZM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4:02:02
按社会期望判案?楼主忘了法律这词了。费哥森的警察按社会期望判了?
mirror1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3:48:59
不是踩或,看到他,第一印象是麦当劳的形象代言人。
OBsx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3:23:05
长成这样也好意思出来见人。跟雷振富有一拼啊
ita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3:03:57
这一判明镜吓破了胆,连中国字都写不对了。什么“按”“按”的。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2:12:33
此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践踏.
noWonder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1:32:52
“七条”是党内文件,党的文件是国家机密吗? 党的规定 高于人大通过的国法的规定? 依法治国依的是党规还是国法? 审判暴露了各种中国司法上的混乱与荒谬。
noWonder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1:26:29
周在湖南及在高院的行为表现证明:他是法制的破坏者,改革的阻力而不是助力。
哥城老表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0:53:30
像老粪青这类人是否明白,今天能判高瑜,明天就也能判你?薄熙来权力大吧?昨天还在高位?今天在秦城。记得文强队王力军说的话吧?今天的我就是明天的你!就连毛泽东,神圣伟大权威无比吧,尸骨未寒老婆就被关!一个国家不依法治国,公民没有自由人权,谁都随时可以因为思想意识不同而成为阶下囚。如果我们不去保护“阶级敌人”的权益,你自己的权益随时可能被剥夺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0:48:58
现在中共党内的情况跟毛泽东时期已经非常不同了,汶川地震时许多外人都不相信胡锦涛温家宝指挥不动军队,但后来反应出的信息显示确实如此,以至于习近平上台后反复强调党指挥枪!现在党对法院的控制力有多大?外人不一定完全知道!当然在这里辟谣的人说他们全都知道!
老粪青 发表评论于 2015-04-25 00:22:09
公知很会调拨离间,搅混水,对一个累犯判7年是轻的,应该重判!!让公知和藏在共党内部第五從队知道,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罪者不光是要斩手,还要斩头的。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47:28
给丫双规了
胡批乱评瞎掰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47:03
喜剧人才,演小丑不用化装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32:23
人长成这样的确应该到韩国整容一下。
胡批乱评瞎掰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17:04
中国不是法制社会吗?判谁多少年与你们习大大有关系吗?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16:36
这文章就是在骂皇上是昏君。这么重大的案件都不知情。
李操星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01:40
我不信这小子有这胆儿。
Axyzxyz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3:00:55
周强,地道一个贼眉贼眼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2:53:48
有人说习梦师对判决不知情,呵呵你们幼稚吧。
唐元源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2:48:31
扯习近平后腿?胡说!习近平本就不希望判重了,所以指示意思意思小判七年。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2:31:21
习大大,谁扯你后腿,你就掰断谁的腿;周强算什么?周永康不就完了吗?你要把权利给我用一用,我把周恩来都能拿出来,办了!
万岁军 发表评论于 2015-04-24 22:22:46
是要查查老周, 似乎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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