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势出手 扯习近平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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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政坛传出习近平在判决前并不知情,也不晓得会判刑如此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强势动作,被视为扯习近平后腿。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反对高瑜案判决?这消息近日在中国政坛上传出,似乎显示这案子可能还有变化,或是服刑后提前释放。

而推动案子「上纲上线」、判高瑜七年的决定,被视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扯习近平后腿的动作。

据了解,这案子宣判之前,习近平并不知情,也不晓得会判决如此之重。事实上,在西方媒体年前流传习家族经商问题时,高瑜曾作出较为实事求是的表述,为习近平说了些公道话。

由于判决的消息传来,正是习近平外访之时,司法当局以「国家秘密」的名义,判决一位七十岁老记者七年重刑,引起国际反弹,对于中国的对外形象,肯定出现负面效应。

鑑于周强的过去表现,他在司法界和政坛都曾引起争议。他在湖南主政期间,从李旺阳案、唐慧劳改案,都引起风波,而在他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后处理夏俊峰案,判决死刑,也引起舆论哗然,与民众期望出现落差。

AlainDelon 发表评论于
这明镜新闻有时候还蛮幽默的。
血刀老祖 发表评论于
都给习大大说了公道话,还判7年。中国法律不人道
Can_Kan_Wxc 发表评论于
“桉子”还是“案子”?
Lrj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有位在湖南的朋友说起,一个富豪因得罪官府,仅几亇月就被判死刑处决了。而此位富豪在湖南被审期间,很多与其有关的现,前职官员纷纷上书要求严惩,不知周院长是否顺从了这些官员?有句话说,杀人灭口,总感觉处理得过急过重了,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中国有法吗? 中国的法律系统全是一群贪腐的, 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流氓。
渺空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曾成杰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一审前曾的企业资产即被“贱卖”)而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
现在判高喻,是声东击西,为了逃避自己的贪腐罪行。
渺空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判有罪。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种稀奇古怪的判例。我敢说这个周强绝对是个大贪官,害怕东窗事发,故意先把水搅浑,弄到天下大乱,为了自己好蒙混过关。
夫子 发表评论于
习大还是周大? 谁任命谁? 谁听谁的?
长线 发表评论于
周强纯粹一个恶棍。当年赶着把曾成杰杀了
东西北南 发表评论于
实际上美国在过去一直有判记者因泄密拒决提供来源的案子,比如2005年NYT 的Judith Miller和TIME的Matthew Cooper 都是因此入狱,这个是美国内部司法问题,外界谁关心,斯诺登实际上根本不是泄密,是打在外部的”钉子“而已,好比wikileak,好像对作俑者追杀哈,后来大家看到了, 就是做的局,现在wikileak成了西方战忽局的重要工具之一。

黄玫瑰888 发表评论于
一位不懂司法的人任高院院长,呵呵,也只有中国可以办到了。当局若查曾成杰案,就知道这位院长不干净了。若高强任内被拿下,我才相信中国有那么点希望,呵呵。国际社会对记者受破害非常看重,而中国屡次迫害记者,还有脸指望国家形象。
yygwlt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院长强势出手,正是依法治国的兆头。
为什么有人要反对?难道你们要反对依法治国吗?
反共要理智,不能为反而反,否则你们必将被海外广大华人所不齿。
portfolio 发表评论于
照习近平抓反动知识分子的那种劲头,应该判高瑜十七年徒刑。
houtou72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和一系列相似的鼓噪舆论是在洗脑,忽悠中共对其正确的司法自信/制度自信产生怀疑和摇摆,挑拨中国政治内部的稳定。以达到让其自毁的目的。中国政府应该有所警惕。

这也说明高案的判决是正确的,打到了敌对势力的痛处。
xingxing1 发表评论于
这说明中国已经有了独立的司法 :-)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胡说八道!
兰花地主 发表评论于
所谓的公知,为啥这案子要习近平去判?一方面说法治独立,可遇上这种事又要习近平去干预,不知这些人有多少个标准!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刘少奇的死,毛泽东也不知情。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不相信这个题目说的。不可能。
jamesband007 发表评论于
这么大的案子,没有习包子点头,周敢这样做?分明就是包子一手策划的。
小猫喵咪 发表评论于
一句话 团派都是废物。即使不贪也是庸官。
westwind180 发表评论于
“政坛传出习近平在判决前并不知情,也不晓得会判刑如此重。”
皇上还是好的。都是大臣做的坏事。
毛主席是好的,都是四人帮做的坏事。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没有皇上发话,这么敏感的案子量他也不敢这么判。

皇上本来就是想用这个判决,杀一儆百。
洛城山人 发表评论于
不管习大大知与不知,这都是对标榜依法治国的政府的一种讽刺
MagFD 发表评论于
挑拨离间吧
精神绿洲 发表评论于
“由于判决的消息传来,正是习近平外访之时,司法当局以「国家秘密」的名义,判决一位七十岁老记者七年重刑,引起国际反弹,对于中国的对外形象,肯定出现负面效应。”这个案子并不奇怪,还记得耄耋之年老作家铁流被抓时,也是利用习主席出访期间。公检法也会打擦边球。
纽约客 发表评论于
还是随心所欲,忘乎所以。结果就是一丫的倒霉蛋。
ActRiot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几位,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是写在中国宪法里的。党纪国法是浑然一体的。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最重要任务是,维护共产党的专制统治
FHZM 发表评论于
按社会期望判案?楼主忘了法律这词了。费哥森的警察按社会期望判了?
mirror1 发表评论于
不是踩或,看到他,第一印象是麦当劳的形象代言人。
OBsx 发表评论于
长成这样也好意思出来见人。跟雷振富有一拼啊
ita 发表评论于
这一判明镜吓破了胆,连中国字都写不对了。什么“按”“按”的。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此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践踏.
noWonder 发表评论于
“七条”是党内文件,党的文件是国家机密吗? 党的规定 高于人大通过的国法的规定? 依法治国依的是党规还是国法? 审判暴露了各种中国司法上的混乱与荒谬。
noWonder 发表评论于
周在湖南及在高院的行为表现证明:他是法制的破坏者,改革的阻力而不是助力。
哥城老表 发表评论于
像老粪青这类人是否明白,今天能判高瑜,明天就也能判你?薄熙来权力大吧?昨天还在高位?今天在秦城。记得文强队王力军说的话吧?今天的我就是明天的你!就连毛泽东,神圣伟大权威无比吧,尸骨未寒老婆就被关!一个国家不依法治国,公民没有自由人权,谁都随时可以因为思想意识不同而成为阶下囚。如果我们不去保护“阶级敌人”的权益,你自己的权益随时可能被剥夺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现在中共党内的情况跟毛泽东时期已经非常不同了,汶川地震时许多外人都不相信胡锦涛温家宝指挥不动军队,但后来反应出的信息显示确实如此,以至于习近平上台后反复强调党指挥枪!现在党对法院的控制力有多大?外人不一定完全知道!当然在这里辟谣的人说他们全都知道!
老粪青 发表评论于
公知很会调拨离间,搅混水,对一个累犯判7年是轻的,应该重判!!让公知和藏在共党内部第五從队知道,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罪者不光是要斩手,还要斩头的。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给丫双规了
胡批乱评瞎掰 发表评论于
喜剧人才,演小丑不用化装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人长成这样的确应该到韩国整容一下。
胡批乱评瞎掰 发表评论于
中国不是法制社会吗?判谁多少年与你们习大大有关系吗?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这文章就是在骂皇上是昏君。这么重大的案件都不知情。
李操星 发表评论于
我不信这小子有这胆儿。
Axyzxyz 发表评论于
周强,地道一个贼眉贼眼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有人说习梦师对判决不知情,呵呵你们幼稚吧。
唐元源 发表评论于
扯习近平后腿?胡说!习近平本就不希望判重了,所以指示意思意思小判七年。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习大大,谁扯你后腿,你就掰断谁的腿;周强算什么?周永康不就完了吗?你要把权利给我用一用,我把周恩来都能拿出来,办了!
万岁军 发表评论于
是要查查老周, 似乎不简单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看来司法界不止周永康一只老虎。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憨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