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加拿大女子长城疾走撞死中国老人 警方已介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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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_jia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12:08:17
有人说:超速驾车,危险可以预见。但是极速行走,不能。我的问题是:在陡峭的楼梯上,加上视野局限,极速向下冲,这样的行为危险性是不能预见的????
知我是谁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5:18:07
老沈阳 2015-4-9 13:22:39
这个算超速,该交警管
-----------------------------你丫真逗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3:12:36
看看景区有没有不许逆行不许飞奔之类的要求,如果没有,那么就是景区的责任。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1:35:21
没有做好安全措施,100%景点的责任!
老沈阳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1:22:39
这个算超速,该交警管
看得穿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0:56:23
这就别往民族主义上瞎牵连了。欧美上班的白人平时行走速度就飞快,习惯问题,有的推婴儿车的推得也飞起来,整个一坦克。
姜小鱼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0:33:12
想什么呢,这个是要连景区管理部门一起告的。
thraw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8:32:10
反正大部分地下的回复对两者都无关照之心而都不是正常人了。即不是正常人那么它们那些乌七八糟得话毫无任何价值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8:25:37
加籍五便士,民主价值观熏陶出来的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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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商僧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2:58:20

加籍华人?
xjstar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8:12:36
外国人在外国是大爷,在中国还是大爷;
可惜中国人不把中国人当人,指望外国人把中国人当人?
香港人歧视广东人水客,楼下的广东女士一听东北,河南跟打了兴奋剂一样狂骂无所不用其极,
刚看了中国人在日本赏樱花被骂素质低,我不知道各位海外华人对同胞的地域歧视乖张言论,
外国人翻译出来会怎么看?
WALK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54:01
讓外國人撞死了,那就拉倒吧,外國人不好惹!
tankbig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49:05
挑战者 2015-4-9 20:20:44
被马撞死还情有可原,被活人撞死说明中国人体质差了。

奥运金牌再多都没P用。
。。。。。

你拿60岁老太太和20岁左右的年轻人比谁更硬朗,你这智力也太搞笑了吧!

Bad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40:33
老太太死的意外,家属节哀。人多的地方,各位一定要保护好自家老人,不道德的人多得是。
大奶辣妈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39:04
不到长城非好汉
光头强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26:12
碰瓷的没把握好分寸死了。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7:15:35
还查封资产呢。

翻墙出来的吧。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6:56:03
爱锻炼的加籍朋友注意了:中国的人口密度和活动空间是你要考虑的因素之一,疾走最好去农村。
az4591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6:42:07
如果是中国人撞中国人,情况我不知道。 按外国规矩,这是公园的 liability.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6:25:38
这是加拿大悍妇的错,撞死人应该赔钱。
换在美国,因为是意外,一般不会坐牢,可赔钱是一定的。法院会查封资产,当然此悍妇可能没家产,或宣布破产。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6:14:17
显然无刑事责任;民事咋诉讼且折腾;至于事件究竟怎样现在只听到一面之词。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6:03:53
去年我正好到北京长城上玩了一下,当时对长城上“有些危险”地段没设“上下坡隔离通道“表示奇怪,当时就想,这要真的出事,不得了。当时很多人是左右上下坡乱走。这是景区的责任。
因为人们都不按‘右上左下’规则走路,在中国,你是懂的。非常凶险。
在北美,大家普通自觉性高,都按“右上左下”规则走,问题还是不大的。
加拿大如果按规则正常“左下”,那中国老太为何在左侧?老太上坡应该走“右侧”才对!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5:53:40
上海外滩互相踩踏死,怎么不见有”个人之间互相告来告去“啊?最后都是政府一赔了事?

以为加拿大人像白求恩一样傻憨,好欺负啊?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加拿大人撞了老人。
从长城,到华山,到黄山,到丽江-----,中国那里的旅游区都是人挤人,周围谁若故意轻轻一推,都可能造成人命事故。
再说,对于那些本身有病的70岁以上的老人,即便没人推撞,外在气候,劳累都可能导致不测。在家里睡觉时也可能安息的。
78需要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5:44:33
国内景点太多的地方不安全,拥挤不堪只为赚钱,而不设安全设施。下坡急应该安装扶手,长下坡应该分道。景点的责任!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5:44:23
这样还了得啊?家有90岁老父母的,可以天天将老父母放到长城等危险地方上,以期被西方老外们撞倒死,作子女的不仅可以获得一份可观的收入,还免了必须付出的一笔丧葬费。

北京长城上,本来就是人很多,走路都不按“右上左下”的规则,出现撞倒人的现象是正常的。况且可能是别的人先撞倒了加拿大人,然后加拿大人,才在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外力推到致老人身上的。这里面Track太多。又很难排除有人设置“仙人跳”圈套,让加拿大或者美国人陷入进去。

以后谁敢放ABC单独回国旅游啊?“仙人跳”圈套到处都是的话,谁敢回去啊?

挑战者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5:20:44
被马撞死还情有可原,被活人撞死说明中国人体质差了。

奥运金牌再多都没P用。

胡阿友2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5:07:10
两个都倒霉,同情!
有的景区门票是含保险的。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4:54:04
尽管要80万就对了。上海滩自己踩死自己都能拿80万。
oberkommando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4:40:53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告诉死者家属,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已转治安支队处理,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
伤人致死当然是刑事案件,而且是由检察官提起公诉,就算当事人不去告发加拿大人。这群警察胡说八道,大事化小,深怕涉外案件,简直和政府对外宣誓的中华民族自尊的形象相当的不一致!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4:37:26
这个年龄,躺在床上死还不如被人撞死合算。至少可以得到几十万赔偿。
郁金香的眼睛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4:36:48
加拿大女子惨了,因为老太太没医保,老太儿女会漫天要价。
xihuahua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4:25:48
长城管理单位应负责!观光者是买了门票的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3:49:57
roadrunner
aac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3:25:11
属于意外,你可以考虑起诉过失杀人,但是不起诉刑事犯罪也属于正常。
leona82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3:14:26
难怪老外到了中国感觉自己大爷一样。这老太太就被人白白撞了,讨不到说法!
sleepy0717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3:09:44
回2楼

Manslaughter 当然是民事、非刑事责任。

公诉人没有义务提诉。

至少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是这样。至于印度法系和穆斯林就不知道了。

光说加拿大籍的话估计就是华裔了。
少林商僧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2:58:20
加籍华人?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0:52:47
鉴定速度超乎寻常的快
tencrep1pot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0:40:41
慕田峪长城有几段向游人开放的非常陡峭,年轻力壮的上下都够呛,根本不适合老人小孩。
温哥华来信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00:35:11
过失杀人还不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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