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目击者都没留意到女童的哭声,但听到了韩磊骂”!应此女童没有哭闹发声!会让人忽略。
9.目击证人有说看到女童的(先躺在童车里,被摔全过程约一秒)请他/她回答女童着装。
10.凶手事前刚喝过酒,坐在副驾,正要赶去卡拉OK
11.据凶手父亲将他发脾气时“逮什么摔什么”的...
总的来说,故意杀人加死刑量刑比较重,故意伤害加过失杀人比较恰当。
根据ABC最火的show《How to get away with murder》的辩护三原则提出以上11理由
--discredit witness:8,9,
--introduce a suspect:2,3,6,7,
--bury the evidence: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