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讨彩礼,闹上法庭的深圳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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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领证两年,我和他一直异地生活,现在要离婚。当初的12.8万彩礼,我父母不想退。一开始爸妈说退6万,后面又说不退。我能不能起诉我父母?”社交平台上,一名女性在留言区咨询夏思琴。

夏思琴是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过不少彩礼诉讼纠纷。与这位咨询者类似的遭遇,夏思琴在法庭上也遇到过,“有些女生态度是比较主动的,愿意把彩礼返还给男方,反而是她们父母不愿意”。

“我接触的案子中,绝大多数家庭,彩礼是掌握在女方父母手里的。大部分女方家里有弟弟,父母很在意这笔彩礼”,夏思琴经手的一个彩礼纠纷案,在法庭调解阶段,女生当场跟父母打电话,跟他们商量在某个时间点内,将彩礼转账到自己账户,以备返还之需,“女生要确认拿到这笔钱的日期,双方才好继续调解下去”。

夏思琴经手的彩礼纠纷诉讼,委托人一般都是男方。他们打算讨回的彩礼,额度从数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大部分男女在相亲阶段就谈妥了彩礼数额18.8万是夏思琴听到最多的数字,她接触的案子中,最高彩礼额度是40万。

额度较高的彩礼,“大部分男方家庭是东拼西凑来的,像40万彩礼,当中有10万是男方借来的”。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自2024年2月1日起实行。《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如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后“闪离”等情形的彩礼纠纷处理,进行了规范。

《规定》的亮点之一,是将男女方的父母纳入诉讼主体。如果彩礼掌握在女方父母手中,给付彩礼的一方就可以将彩礼的实际使用人——女方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返还。

“他们对婚姻,没有太多的感情诉求”

夏思琴接触到的彩礼纠纷,当事人的受教育程度相对低一些,男女双方基本上都来自农村家庭,通过相亲认识。

“因彩礼闹崩,或者因其他原因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回过头来讨要彩礼的案子,各自占了一半。”

夏思琴的委托人中,有些跟女方还未结婚,有些跟女方经历了短暂的婚姻。这些感情关系的共同特点,就是从相识到结婚的速度非常快,“基本上都是相过亲之后,一年内完成订婚、过彩礼、结婚整个流程,有些甚至已经怀孕了”。那个付了40万彩礼的当事人,和女方认识3个月便结婚了

根据夏思琴接触的情况,男女双方在认识之前,男方一般都在深圳打工,女方大多在老家生活,两人通过相亲确定关系。婚前,双方大部分时间处于异地状态,相处机会很少,感情基础很不牢固。

因结婚,或者因女方怀孕,两人搬到一起生活,简单相处后,就发现矛盾越来越多,最终闹到感情破裂。

夏思琴在与委托人沟通时发现,这些男性对婚姻的诉求很“简单”——“结婚生子,完成对父母的交代”,他们接受了父母的意志——选择一个老家的结婚对象,最好女方父母健在,将来能帮他们带孩子。“感觉他们对伴侣,没有太多的感情诉求”。

“很多人在选定对象前,已经相亲很多次了,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在相亲过程中已经很麻木了,最后选择的对象,可能就是他相过的人当中,各方面最满意的,或者长得最好看的,总之,是让他们最愿意掏彩礼的”。


夏思琴还接触过一类彩礼纠纷,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礼,两人还未领证结婚,感情破裂了,但此时女方已经怀孕了,“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夏思琴接待的此类当事人中,年纪最小的女孩是00后。

“接待怀孕的女孩,还有她们的父母时,有时候他们的态度让我很意外,女孩讲自己的经历,我怀孕了,我流产了,就好像在描述别人的事情。父母在一旁听着,脸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触动,就说我孩子都为你(男方)堕胎了,你还要(彩礼)钱。”

“我觉得太草率了,有一种把生育能力,当成可交换资源的感觉” 。

“怀孕了,彩礼是不是不用退”等类似的问题,夏思琴遇到过几次,“这在法律上很难主张,你是成年人,你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不是说怀孕就可以免责,不用还彩礼了。我们只能主张,由此产生的妊娠终止的费用,营养费用,可以从彩礼当中扣除”。

“感觉他们的亲密关系教育,性教育,是非常匮乏的”,夏思琴说。

白领的一种婚恋观:“用钱来证明爱”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亚娟律师团队的韦莉芳律师,也接触过不少涉及到彩礼的纠纷。不过,因业务方向的差异,韦莉芳观察到的彩礼纠纷群像,与夏思琴又不一样。

“我们团队接手的彩礼纠纷诉讼,额度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都有,这里面多数包含了房子。我们团队几年前接过一个千万彩礼的案子,男方直接把钱转账到女方账户里。千万级别的彩礼,应该算是比较少见的案例。”

韦莉芳所在团队接触的案子中,更常见的情况是双方离婚或者分手涉及到析产时,彩礼作为一个附属问题出现,双方的核心问题还是围绕在房产上

“婚前,男方要买房,或者男方已经买了房的,女方要求加名,这个是主要矛盾和症结。因为现在房价摆在那里,虽然不是彩礼,但也相当于结婚的一个条件,这个价码其实比彩礼更高一些”。“像彩礼,如果只是几万块的话,在诉讼里面也就是提一提”。

在韦莉芳的观察中,她接触的此类纠纷当事人,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不管是彩礼,还是婚前大额财产分配产生的纠纷,我感觉女方来自父母和传统环境的约束不大,主要是女方自己的意愿,希望男方在经济上给予一定支持”。

韦莉芳判断,这部分女性当事人,自身经济能力也不错,会更实际地考虑在深圳定居的问题,少部分不排除受身边亲友的影响。一位男性委托人在陈述案件情况时,提到女方曾跟他说过““我姐妹、我闺蜜结婚时,她对象怎么怎么样”,“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她身边的朋友,男方在婚前,给女方一定的彩礼或者金钱支持,是很正常的现象,有点你给我多少钱证明你的爱的意思”。


在韦莉芳接触的委托人中,婚前涉及到高额支出的纠纷,男方的经济实力都很出众。“来找我们的时候,多数会抱怨女方图他钱,这是放在桌面上的分手理由”,韦莉芳所在团队遇到过一个涉及数百万彩礼的离婚案,离婚是男方提出的,理由是“给了几百万,办婚礼都不情不愿,(结婚)就是为了我的钱”。

这些富有的男性,在沟通如何追回彩礼或其他大额支出时,表现出的态度往往是“钱不是主要问题”,“感情好的时候我愿意给她,现在感情破裂了,该还给我的就要还给我”。

韦莉芳所在团队接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双方的纠纷不在于彩礼,但症结还是财产。男方想在婚前做一个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如果将来离婚,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女方不能接受,两人谈崩了。

在韦莉芳接触的当事人中,百万、千万级别彩礼纠纷双方,男方经济实力都很强,女方的家境一般也很殷实。在双方处理彩礼纠纷时,女方也表示自己“不在乎这些(彩礼)钱”,“但是就不能这么轻易给回他”。

明码标价的交易

在夏思琴接手的案子中,男方在婚前除了彩礼,一般都有其他的大额支出项目。

“除了彩礼,一般还要有三金。男方首次上女方家里,要给一万红包,代表万里挑一。一般结婚前要办个订婚宴,宴席上,男方要给女方的各路亲戚发红包……他们的结婚对象,回馈嫁妆的情况几乎没有,即便是有,也跟彩礼严重不对等。”

夏思琴不久前接的一个案子,男女双方老家在内陆省份,两人已经完成订婚。办订婚宴男方花了20多万,其中包括买三金、拍婚纱照,买礼物的费用。女方自始至终只出了1100元的礼金。

双方商量好的彩礼是18.8万,聊彩礼时男方跟女方提了一嘴,因为订婚花了不少钱,彩礼能不能打个折扣,或者将来作为嫁妆返还一部分,女生生了气,最终两人闹翻了。男方希望通过诉讼,讨回订婚宴上的损失。

夏思琴接触的案例中,男女双方在谈婚论嫁阶段,房产也是一个必要条件,“女方会要求男方有房,即便深圳的房子买不起,临深片区或者老家也得有个房子”。

部分女方父母,会在双方闹翻以后,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表一些言论,意思不外乎“你娶不起媳妇就不要祸害人家”之类。有好几个男方父母,专门给夏思琴发过类似的社交平台截图。

“男方父母看到这个,会非常生气,对他们来说,婚结不成,还被羞辱了一番,他们被这么一刺激,就特别想要把钱要回来”,夏思琴说。


夏思琴观察,相比儿子,男方父母追讨彩礼的意愿会更强,“大部分父母会专程从老家赶到深圳,陪孩子处理这个事情,即便父母没有来,也会专门打电话跟我咨询”。

“讨彩礼这个事上,年轻人有时候还抹不开面子,父母不一样,孩子的彩礼多数要动用老人的钱。”

夏思琴接手的彩礼纠纷案子,一份彩礼中,既有男生自己攒的钱,也有父母存的养老本,不少人还要向亲友借几万块钱。有些父母为了凑彩礼或给儿子买婚房,甚至卖掉了老家的房产。

即便因彩礼闹上了法庭,夏思琴发现,这些男性以及男方父母,并不会因此去质疑彩礼风俗,以及婚恋模式的问题。

“他们传递出的态度就是,他们不觉得给彩礼有什么问题,只是说彩礼越来越贵,他们觉得不合理。他们也不会反思,两个人没有充分了解就结婚,有什么不妥。”

在与夏思琴沟通彩礼纠纷时,不少男性已经开始了新的相亲,“他们会提到,家里又推了女孩的微信过来,甚至他们会同时跟几个女孩聊天。能看得出来,他们的父母,对这种从相亲直接跨越到结婚的模式是很赞同的。”

付了40万彩礼的男性当事人,跟女方认识三个月结婚,婚后他遭遇了女方家暴,因此提出离婚。即便这段闪婚闪离的情感经历糟糕至极,男方对下一任的诉求也只是“彩礼要求没那么高的,性格比较温柔的”,“他们会考虑综合性价比”。

“这些男性,要么性格比较内向,要么外形不出众,要么工作环境里异性很少,属于谈恋爱不太容易的群体。给女方彩礼,用钱去解决婚姻问题,他们是愿意的。况且农村男女比例差异很大,女生不愁嫁的”。

夏思琴接待过一个男性当事人M,M在广东工作,他个子不高,一直没有对象。经介绍,M认识了在老家工作的女孩L,两人首次见面,M就给L转了8万块钱。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一直处于异地状态,在此期间M又陆续给L转账30多万。

“他对女方的条件应该是满意的,可能希望用钱来补齐自己在外形上的劣势吧。”不过,两人最终还是闹翻了, 促使M跟对方分手并追讨这笔钱的原因,是他发现L一直脚踏两条船。

“他们会抱怨,结婚成本高。甚至会说女方在婚恋市场上获利比较多,这种情况下我会反驳他们。”夏思琴说。

传统婚姻结构中的女性

在法庭上,涉及彩礼纠纷的年轻女孩,给夏思琴的印象“大都是温温柔柔的”,倒是女方父母显得非常强势,大多数女方父母会强调同一个观点——“我女儿跟你谈恋爱了,青春耗在你身上了,这个(彩礼)钱要么不退,要么不全退”。

“现在是庭前调解,开庭调解,走判决三条路,基本上庭前调解阶段,女方父母态度一般都很强硬,轻易不肯让步,因为调解员不是法官,权威性弱一些。要走到法庭调解环节,法官出面的情况下,他们才愿意服从调解意见”,夏思琴说。

韦莉芳所在团队代理的案子中,也存在女方父母不肯退还彩礼的个例。这个案例中,女方父母的坚持里,有一定的情绪化因素。“他们知道按法律,可能是要退还部分彩礼,就是不想顺顺当当地给男方”。

女方父母吐露过他们的愤懑,“不是钱的问题,我是气不过,他对我女儿不好,耽误了女儿的青春,还写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污蔑我女儿”。


夏思琴和韦莉芳都遇到过“特别斤斤计较”的男方当事人。

夏思琴接待过一个年轻男性,在追讨彩礼及恋爱支出时,专门把为女方点外卖的花销列了个表格,“这个男的说,就是要恶心一下女方”。韦莉芳处理的好几个同居析产案子,男方把双方恋爱期间所有的交易往来,连一二百块的生活支出,都专会门列入表格。女方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很生气,觉得'这些年我的青春都喂了狗'”。

夏思琴解释,彩礼之外,以结婚为目的的特殊性支出,或者是高额的超出正常水平的支出,这类情况法院才会考虑支持返还。一般性恋爱支出的追讨,法律上不支持,还有520、1314红包,玫瑰花束,这些有爱情象征意义的支出,属于爱意的表达,相当于赠与,法院也不会支持。

从自己经手的案子中,韦莉芳观察到,男女双方在婚前,绝大多数会遵循“男强女弱”的经济分配原则,男方会多承担一些经济责任,但婚后的情况就未必如此。

“我们代理的离婚案,委托人以女方居多。有些女方虽然在婚前收了彩礼,但彩礼绝大多数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了,有些男方在婚后,对家里不管不顾,女方既要上班赚钱养家,还要照顾孩子做家务,这种情况其实不少”,韦莉芳说。

在与涉及彩礼纠纷的男方家庭沟通时,夏思琴能感觉到,男方家庭在婚恋观念上,是比较大男子主义的,“他们流露出的观念,还是我花钱娶媳妇,你嫁到我家生孩子之类的”。

“男方父母很多会说,(女方)就是图我们家(彩礼)钱才跟我们订婚,其实他们自己心里有数,这个关系本来就是建立在(彩礼)钱上的,他早就默认了这个规则,他也是规则的助推者”,夏思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