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惨被用经济犯罪包装了政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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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共十九大前夕突然落马的"第六代储君"、前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昨被宣佈正式被立案侦查,成为十九大后首位被控的"大老虎"。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孙的控罪是"涉嫌受贿罪",但根据官媒早前的说法,孙是有"篡党夺权"及"洩露组织秘密"等罪名,刑责有减轻之嫌。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苹果》分析,用经济犯罪包装政治犯罪是中国政治常态,以便获取市民接受,但强调官方视乎政治情况堆砌到案情,严重会判死或无期徒刑。

  官方在9月29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孙政才,当时官媒首次通报孙有六宗罪,包括"严重践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排场、搞特权"、"选人用人唯亲唯利,洩露组织秘密"、"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收受贵重礼品"、"官僚主义严重,庸懒无为"及"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孙政才在"双开"73天后,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佈,经日前审查决定,依法对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强制措施,案件工作仍然继续。至于孙政才的贪腐传闻,总部在美国的明镜网早前曾爆孙政才因要照顾情妇和私生子,把10亿人民币(约12亿港币)"一带一路"项目基金转给情妇在香港的空壳公司。

今次中国司法机构公佈孙政才是"涉嫌受贿罪",名义上与早前官方公佈的罪名较轻。刘锐绍分析指,在政治事件中,官方控罪名目不代表刑责严重性,控罪内容及判刑全由官方堆砌:"如果想你死,他们就堆砌到案情的严重性很高,真正案情无人知,总之砌到适合官方的刑罚"。他举例指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55万人民币,判16年;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法庭上想翻案,结果判无期徒刑,但当时的案情可能只是判20年,判刑高低背后不是法治,而是政治考量,不代表中共放过孙政才。

  刘锐绍又指,用经济犯罪去包装政治犯罪是中国政治的常态,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人都是用"涉嫌受贿"控告,但在十九会议时才公佈是犯下"篡党夺权"等政治犯罪。他指出,官方的包装用意是希望掩盖高层的政治斗争,经济犯罪亦容易令老百姓容易接受,令人认为出事的人"抵死"。

  孙政才与政治局委员胡春华同样在十八大时的"明日之星",这两名50后的官员同被视为"第六代储君"。不过两人均在十九大前后双双被打压,孙在十九大前夕突然被"双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及"双开",政治生涯玩完;胡则在十九大不入常委,政治生涯极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