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定义“七个有之”政治红线 王岐山陈敏尔拥护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中纪委旗下《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27日发表评论文章,阐述“七个有之”政治纪律问题。早前中纪委以涉嫌严重违纪为由,立案调查重庆市委前书记孙政才,其继任人陈敏尔于履新讲话即以“七个有之”为重点,告诫官员严守政治纪律。



陈敏尔履新提到“七个有之”(图源:VCG)

文章指,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定义“七个有之”如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

由此可见,“七个有之”主要涉及“政治品质”及“从政素养”。该文认为:“政治变质是经济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换言之即官员政治纪律松弛,引致经济腐败现象,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该文又指,正因个别地方纲纪不振,“七个有之”大行其道,党建工作进度迟缓,以至腐败问题日趋严重,民众“对干部缺少信任”。

7月15日,原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接任重庆市委书记,当日即召开会议,其履新讲话便提到:“(重庆市领导干部)共同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坚决防止出现‘七个有之’的问题,坚决清除‘薄王’案件的恶劣影响。”

陈敏尔这套讲法有可能来自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据知于6月底孙政才失势之前,当时陈敏尔仍在贵州任上,王岐山以视察纪检工作为由,来黔巡视,期间亦提到“七个有之”和护林员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