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没休息 为放假他竟对自己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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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日16时,贵阳市民马先生向贵阳市南明区沙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三名男子在南明区建材巷持刀抢劫,并将其大腿捅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林警官立即和同事赶往骨科医院向正在治疗的马某了解情况。此时,医生正在对马某的伤口进行消毒缝针。


马某告诉民警,当天下午他提着一个手提包,走到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时,被三名男子持刀胁迫进了附近一个巷子并抢走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还将他捅伤。根据马某的描述,民警立即调取了相关路段的监控,可是通过多个路口的监控显示,民警并没有发现马某口中描述的三名持刀男子踪影。


难道这三人凭空消失了?反复对监控分析,民警发现在案发前马某经过的路口,他两手空空并未携带他所描述的被抢走的手提包。经过对马某的再次询问,民警发现报警人马某描述的案发时间和案发经过都存在许多疑点,而且马某对一些案件细节的记忆非常清楚,就像背书一般流利。整个破案过程中马某对案件进展情况并不是很关心,恰恰相反的是办案民警的内心很着急。


针对这些疑点,民警怀疑马某可能报了假警。有了这个猜测后,民警再次详细询问马某案发经过,并调阅相关大量视频资料,最终民警发现马某所描述的事实与视频资料完全不符合。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和有力的视频证据,马某羞愧地承认这自始至终都是一场自导自演的“抢劫案”。马某告诉民警,他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因为天天工作,已经长达数年时间没有节假日,工作压力太大,十分抑郁。想到自己受伤了就可以休息不用去上班,但是又想用一个正当的理由给公司请假,于是他将自己捅伤并向派出所谎报。目前,马某涉嫌报假警已被沙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

“110”是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反映诉求的快速通道,是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民利益的公安利剑。然而,110报警经常遇到骚扰电话、谎报警情等情况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接警工作。警方提醒市民群众,骚扰110、谎报警情危害多,并且一旦发现,报警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二百元以上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