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性交补阳气消灾解厄 贱男性侵4女生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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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对4名女大学生装神弄鬼,成功性侵4女多达73次。(网上图片)

云林一名在虎尾科技大学附近开设早餐店的陈姓男子,多年来对4名常到其店买早餐的女大学生佯称自己可通灵,更指看到女生被鬼魂缠身,需与他性交补阳气才可消灾解厄,成功性侵4女73次,并以改运为由诈骗其中两女30多万元(约4万多令吉)。云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陈男犯强制性交罪73次,共判囚272年,合并执行10年,诈欺罪部分则判囚8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010年搭讪第一名被害女生,谈话中得知对方怕鬼,便装神弄鬼佯称“你被缠身了”;女生原本不信,但事后接连发生车祸,她虽不愿意,但仍跟陈男发生性关系以“驱鬼”。直到去年7月为止,该名女生6年内共被性侵38次,骗走31.5万元(约4.4万令吉)。

2012年底,陈男又用同样手法搭讪第二名被害女生,并在Facebook上创设假帐号“许玉庭”。为取信女生,他先透过社群网站取得女生相关资料,再于以算命师“许玉庭”的帐号,告知女生有恶灵缠身。因陈男能说出自己亲人甚至男友的相关情况,加上“算命师”的引导,女生为了消灾解厄,遂与陈男发生性关系29次,其被诈取4.2万元。

其后,陈男又用相似手法骗另外两名女子,多次性侵得逞,4人共被陈男性侵73次。由于4人中有两人相互认识,今年1月谈话间惊觉陈男假驱鬼、真性侵,于是报警。警方于同月19日持搜索票到陈男的早餐店搜索,缴获电脑和手机等,进而查出案情,并将陈男逮捕羁押至今。

法官认为,陈男过去曾因猥亵案而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以装神弄鬼手法诱骗年轻女子,受害者包括早餐店员工、朋友的友人、女友妹妹等,恶行不轻。但考量陈男除了妨害性自主前科外,没其他犯罪纪录,且犯后态度良好,坦承全部犯行,审酌后依强制性交判272年,合并应执行10年,另诈欺罪部分判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