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20岁男子强暴16岁妹 竟轻判2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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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加州德诺特县的20岁男子布鲁德强暴他16岁的妹妹,该县一名法官只判他不到一年的刑期,受到社会的指责。 (美联社)

北加州德诺特县(Del Norte)克利森市(Crescent City)一名20岁男子,强暴他16岁的妹妹,罪名成立。但该县一名法官竟然只判被告不到一年的刑期,因此被社会指责。

被告是布鲁德(Nolan Bruder),他将一种强力的大麻(称为dabs),给他16岁的妹妹抽,使她迷失本性,借机强暴她。布鲁德以前曾经向妹妹下手,但每次都被她拒绝,因此想到利用大麻。

法官佛莱特(William Follet)23日宣判时说,被告被判刑,留下犯罪纪录,又要登记为性犯罪前科犯,因此对他的惩罚已经足够。

但克利森市当地的媒体说,社区人士大部分都反对,认为法官判得太轻,判刑对社区发出不良讯息,因为强暴可以得到轻判;“更严重的是,被告知道受害人拒绝他,他利用她对他的信任,让她吸用大麻,以致迷失本性,达到他的目的。”

法官原判被告三年刑期,但将大部分刑期改为监管,只留下240天监狱刑期,换言之,被告只须服刑不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