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认罪悔罪 被判5年 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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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受审画面

2015年11月24日,因涉及国家秘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案不公开开庭审理。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一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高瑜本人申请,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的证明文件,认为高瑜确系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决定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
GG2006 发表评论于
一刁妇...
wxabc 发表评论于
今天的土共政府就是一个没有睾丸的软蛋,学学蒋委员长吧,对待敌对势力论-韵-毒应该上死刑。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像她这种性格的人,认罪就是真认罪,别人就别替她喊冤了。
zhmz888 发表评论于
很多人都是自以为事。。。哈哈
quzhiz 发表评论于
“中国还处在初级阶段﹐要给政府时间﹐假以时日﹐未来一定会更好。”中共在面对外界批评时,都会搬出这样的讲法。对于这种说法,明眼人看到的情况却是,民主、维权人士提出的很多要求﹐恰恰不是要当局做什么﹐而是相反﹐当局只要不做什么就行了﹐如不再抓捕、不再监禁、不再迫害﹑不再干预等等﹐所以不存在条件成熟不成熟,要假以时日的问题。抓捕异议人士、迫害法i轮。功团体、监控网络微博、实行新闻审查,限制媒体自由等等,是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那才需要很多条件才能做到,不做才是最简单,最不需假以时日的。所以说,那些等条件成熟才能如何如何的说法,都是骗人的鬼话。当局这次给予高瑜监外执行,就证明了这一点。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党妈就是天下无敌,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克林顿当年要是有这权利也一定下大七不讲三自信
总统权力不要讲
新闻自由不要讲
体外射精不要讲
实习身份不要讲
烟草风味不要讲
国事性交不要讲
司法独立不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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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三自信。魅力自信、成熟自信、感官自信。你们说说还有啥丑闻的。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敌对势力终于认罪,人民法院网内开恩,真不愧为负责任的以德治国的大国。
唐铁嘴 发表评论于
上流Man又泄漏了一遍国家机密。
yaohua 发表评论于
向高瑜致敬!
riverking 发表评论于
这个老不死的,杀了她也不为过。让她活着,简直是浪费粮食。
上流Man 发表评论于
土共为何不再无耻一点判多两年?那样就是每泄露一不讲判罚一年。既然是中共的政策,俺自然有义务宣讲。那个臭名昭著的“七不讲”是:
普世价值不要讲
新闻自由不要讲
公民社会不要讲
公民权利不要讲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不要讲
权贵资产阶级不要讲
司法独立不要讲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一份党的内部文件,而且是这么臭名昭著的“七不讲”,居然成了国家机密!难道还是地下党吗?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高瑜是不是掌管国家机密的人?如果不是,是谁将国家机密泄露给她?还是高瑜老太太撬窗户爬进中南海党中央办公室行窃得到的?
明月几时有3 发表评论于
高瑜
scbean 发表评论于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毛党时期指望着挑动群众斗群众,弄地一部分人装疯,另一部分人装傻。如今,法治国家的法律不可做挡箭牌!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江澤民泄露國家機密 把國家機密文件放在辦公桌上讓草民進去隨便抄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高瑜无罪!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为中国人争取民主坐牢不值啊。当年江姐杨开慧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国人民求解放,鲜血白流了。
以后再说吧 发表评论于
在一步一步沿奇奥塞斯库的路走。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良心,但良心被关进了监狱。
一生伏首拜阳明 发表评论于
党中央办公厅多次强调,党对新闻媒体的绝对领导权,话语权始终只能掌握在同以习近平总书记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手中,高奶奶却一直哪壶不开提哪壶,朝廷能不震怒降罪吗
磨不开 发表评论于
祝好,中国的良心。
先秦后汉 发表评论于
裆内保密工作没做好啊
ridicu 发表评论于
高瑜是泄露了习胖的“七不讲”,这个还是国家秘密,哈哈
Bslrim 发表评论于
呵呵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你错过了中国崛起,没分倒半杯残羹。更可惜。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错过了锣背耳奖啊。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