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将党纪和国法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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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

刚过去的一个月,相较于一年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侠客岛(xiake_island)曾把2014年6月称为“风暴的六月”——那个月里,徐才厚、苏荣、令政策、万庆良等老虎先后落马;而在从6月25日到现在的38天里,则有包括郭伯雄、周本顺、奚晓明、肖天等在内的9只老虎被打掉。

这些当然是老王操心的事情。但在打虎强震慑的强悍落子中,更大的布局业已隐约可见。

这一点,从王岐山今天被热议的一句话中就可以看出:“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修改


上周五,王岐山召集了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负责人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开座谈会。讨论的主题,是“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不久前的7月初,在陕西调研时候,在和部分省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座谈时,王岐山谈的也是同样的话题。

修改这两项纪检体系内的基础性文件,并非老王的心血来潮。这件事最初见诸公开报道,要追溯到2014年10月。

彼时,在紧随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说,到建党100周年时,要建成一套严密而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其中重要一项,就是修改廉洁准则、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

换句话说,这盘棋,老王已经下了很久了。而这盘棋的紧要处之一,概括起来是一句话:把党纪和国法分开。

分开

为什么要分开?


这涉及到王岐山对纪委的定位。在我们的印象中,中纪委为代表的纪委系统,是“办案子”的——查贪官、打老虎,这就是先锋队、突击手。

这当然很重要。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实践中,也确实是如此操作的。但在老王看来,纪委不应该仅仅是办案的,甚至不应该是办案的。办案,是司法机关的事情。纪委应该做的,是“执纪”——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比如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违反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以及通奸之类的作风问题,等等。至于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违法犯罪问题,纪委拿到线索之后,尽快移交司法。

这里面隐藏着一个现实和一个逻辑。现实是,很多违反党纪的干部,也存在着违法犯罪事实;逻辑是,各个部门应该有明确的界线和分工,各干各的,互不插手和干涉。如果纪委把公安检察的活儿都干了,不仅工作量超负荷不说,而且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和精神。

同样存在的一个现实是,党纪和国法现在存在着诸多重合之处。在这种情况下,纪委照章办事,就必然出现不仅查“违纪”、也查“违法”的现象。

比如,《处分条例》的第八到第十章,分别叫“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其中的规定可谓事无巨细,既有“经商办企业的”、“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我们今天还算耳熟能详的表述,也有“虚开发票”、“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等行为,如果不看标题,还以为是在看公司财务之类的教材和法规。

理想态


我们时常听到“党纪严于国法”的说法。之所以说“严于”,就是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遵守党纪;从逻辑上说,法律是底线,党纪是更高标准的操作。比如,党员要有组织纪律性,要请示报告,要遵循八项规定,但这样的党纪,对一般的非党员公民就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而如果把整个逻辑继续深挖,则会有这样一个推论:如果纪委把违纪查处到极致,比如每一个公款吃喝、办公场所超标的干部都能及时被发现和处分,可能就不会发展到违法犯罪的程度。那些严重违法的干部,正是因为每一次的“小事小节”问题都没有被及时惩处,才愈发有恃无恐、无所约束,最终病入膏肓。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王岐山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就是治本”称为“治本”之策。换句话说,“治本”不应仅仅理解为静态的制度,而是动态的对制度的强化执行挺在前面。这才是中国反腐治本之策的大关节处。毕竟,抓人不是目的,判刑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真正的目的。

换句话说,把党纪和国法分开,其真正的目的是防微杜渐。这也就是为什么王岐山会说,“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这并非是现在就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节奏、甚至弄成人为的正态分布,而是要在整体趋势上进行把握,是把这盘棋下完之后的一个理想态。
scbean 发表评论于
“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
scbean 发表评论于
老BYD说:法律是给外国人看的。如今中国的法律地位和那时比变化不大。
alwayszxing 发表评论于
王岐山叹中共靠自我监督很难杜绝腐败,何止是难,根本就不可能!否则中共也不可能腐败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它从延安时期就在整风、整党,过去30年一直在反腐,30年啊,一个婴儿变成而立之年的时间啊,可现在它却到了要亡党亡国的地步。只有解体中共的专制制度,实行民主法治,才能从根本上根除中国的腐败问题。不解体中共的专制制度,不仅“反腐”(实为权斗和政争)不会成功,习近平、王岐山卸任后,后来的人一定会以维护中共的名义对他们及其亲属、亲信进行疯狂打击报复,让他们沦为阶下囚,并大搞“拨乱反正”那一套,对被他们查处的大批官员进行“平反昭雪”。“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似乎是两难,但那是对想维持中共统治的人而言——让共产党亡、让中国生,不就解套了吗?苏联不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吗?苏共亡了,俄罗斯却获得了新生。习近平如能抛弃一党之私,以国家、民族为重,他将成为中华民族真正的伟人,同时也解除了自己今后可能会遭到中共清算的后顾之忧,就看他如何选择了。习王既然反腐已经反到这一地步,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那就索性学习蒋经国,取消一党专政,带领中国走上民主之路,这不仅将把中国引向真正的光明,也将使自己成为民主、法治的受益者,免于被报复、清算的悲剧,顺天应人,对民族、国家、人民和自己、家人都是最有利的选择。
clean102 发表评论于
党纪和国法分开,也就是将党和国分开。依法治国最大的障碍,就是有个党,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
sven 发表评论于
不懂为什么领导层那么排斥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透明和公正。其实他们也是受益者。有些人会在犯小罪时及时发现制止,避免犯大罪到无法回头。在法庭上也会有应得的权利。不会受政治打击的困扰。
习王如要安全引退,这是唯一选择。否则下场也会很惨。
澤東澤民小平近平錦涛 发表评论于
共党的中国,小於,中国的共党!

青出於蓝,而,强於蓝!

领导就是领导!二流的社交流!
狐鹄 发表评论于
王岐山在扯两个很大的蛋:将左边的蛋和右边的蛋拆分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比党纪、国法更大的就是道上的规矩。
ccch 发表评论于
先分清楚什么是宪法,什么是党纪吧?“党比法大”,这不是土共天天说的吗?连这一点都弄不清楚,侈谈什么法治(rule of the law)? 连假仁假义的法制(rule by the law)都做不到。。。
happycow222 发表评论于
把美国的法制和中国的法制拿来比较,得出,美国是法治国家,中国依然不是法制国家。

其实,整个地球上只有一个国家是法制国家,那就是美国。
happycow222 发表评论于
党纪和国法如何分开?能分得开吗?国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能分开吗?习大大又开始嘲笑你们了,哈哈
Chinawansui 发表评论于
帮规和国法分开后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支持岐山下棋。
乐坏人肚子 发表评论于
两个红卫兵小将啊
jiang1962 发表评论于
党国不分, 党纪国法如何分?
三竹斋 发表评论于
全世界人民都笑了

先試試把臘肉和包子分開
永远的枫叶 发表评论于
全国那么多的党委书记,为什么纳税人要给党委书记发工资呢?应该用党费给他们发工资嘛。

如果中国一党制,那就全民都是共产党员,要不然就党、国分离,党委书记自己到党内弄钱去,纳税人给他们发工资发不着。
lio 发表评论于
天天都在下棋骗老百姓,下了60多年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谁不知道党大于法 所有的官员被抓起来以后司法还没有治罪 他们已经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了 在法制国家是you're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happycow222 发表评论于
因为中国有些人硬要坚持依法治国,以保持和美国一致。共产党从来都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领导核心,这就奠定了中国宪法的基础。
瀛客 发表评论于
在民主国家这连小棋都不算,只是一个天经地义的制度。
周芷若 发表评论于
瞎忙乎!鉴定完毕。
biaobiao 发表评论于
让党纪见鬼去吧,只要是人就要受国法的约束!
但因为党员是鬼,所以可以不受国法的约束
平凡羽佳 发表评论于
王岐山充其量就是扮演宫廷太监的角色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高手忽悠。

都下大棋。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党纪是约束党员的,而国法是约束每一个人的,照说党员干部犯法应该比老百姓处罚更重,可是在中国一张党票不知道可以抵多少年的刑罚。老百姓头一部手机判十年,高官贪污受贿几个亿,十几个亿也是判十几二十年。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天哪!

共和国这么多年,

原来党纪和国法都混为一谈的?

3722 发表评论于
以前不是党籍可以抵消几年徒刑的吗?如果党籍不能买徒刑,以后谁还入党?如果党纪比国法更严,谁来入党?如果党纪跟国法一样,还要党纪干什麽?所以,只有党纪比国法松才行,这样,入党才有动力,入了党,才需要拼命“维护党的利益”。
elfen2299 发表评论于
楼下,那以后请共产党不要自称依法治国,法制社会好不好。
happycow222 发表评论于
你理解的不对。一个党员干部,首先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其次才是守法,不要弄颠倒了。只有这样理解,才会理解目前习近平反腐的理论依据。

在现实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的法律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所以在中国有人问,党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党,确实是一个很幼稚的问题。这说明问问题的从理论上没有弄清楚中国的实际情况,而总是把美国的法制社会同中国的法制社会相比较,怪不得习大大笑话你们不懂法。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