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人权组织 “大赦国际”下周投票 决定卖淫是否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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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非政府组织“大赦国际”下周将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举行一场内部投票,以决定是否承认卖淫是一种人权。

有西方背景的“大赦国际”常把人权挂嘴边,拿人权当武器,向来把自己粉饰成一个站在道德和人权制高点的非营利机构,习惯对各国人权指手画脚。但这一次,它把卖淫当权利、认卖身为自由的观点凸显这个西方组织在本质上对人权的理解偏颇和认知谬误。

“大赦国际”从定义、法律等层面对“卖淫权”作出论述,并对“人有卖淫权”作如下解释:卖淫是一种自由选择,是受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商业性产业促动的一种个人姿态;卖淫关乎性别平等原则、关乎性别无歧视原则;从性质上说,卖淫与任何其他工作没有什么区别。

但这番论述一出,不少人权工作者和专家嗤笑,讽刺“大赦国际”“是不是被卖淫团伙绑架和控制”,还有人直接批评“大赦国际”简直就是“皮条客国际”。

“大赦国际”的观点至少暴露出三大悖论。

“大赦国际”在预发的投票文案中把“性工作”定义为“性工作者自愿参与到商业性贸易中的活动”。但国际人权律师杰西卡·纽沃思认为,这一定义刻意回避了诸多问题,没有计入这一“商业活动”经常引发的儿童性虐待、性奴役和性虐待、性剥削、恶性商业竞争等。

“大赦国际”称,承认卖淫是一种人权的核心是,女性自愿出卖自己的肉体,这种自愿选择可能是出于一种“生存的需要”。但很多人权专家批驳,几乎所有的形式的卖淫都与生存相关联,但几乎所有形式的卖淫者所谓的“自愿”都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这种自愿不是自由的意愿,而是无奈的最后选项。

“大赦国际”在游说其成员支持“卖淫权”的文本中说,要区分“自愿卖淫”和“以性奴役为目的的人口贩卖”,应当合法化性产业以规范化管理。但人权专家回应说,普遍认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的卖淫者都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但人口贩卖的所有女性受害者几乎都被迫从事着卖淫活动。客观存在的供需关系正助长着人口贩卖团伙的活动,如果把这种供需关系合法化,只会进一步助长人口贩卖、性奴役、性剥削等犯罪行为。

新华国际客户端注意到,联合国早在1949年一场打击人口贩卖会议上就确立,贩卖人口是一种违反人权的犯罪行为。如今,“大赦国际”试图推动承认卖淫是一种人权,无异于为人口贩卖“正名”。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人权机构对人权的荒谬认知由来已久。直至上世纪90年代末,“大赦国际”始终没有认同联合国关于贩卖人口为反人权行为的观点。另外,长期以来,这一组织还认为在一些地区存在的“割礼”等活动是“传统”,而不构成对人权的侵犯。

纽沃思说,如果“大赦国际”真的把卖淫认可为一种“人权”,那么,它不是在为苦难的女性争取权利,而是为皮条客、为买春者争取到这个世界上能够得到的所有权利。

在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正在征集一场网络签名,反对“大赦国际”正在推动的“卖淫权”。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人口贩卖,,,,,形同强奸
蜓听雨荷 发表评论于
支持‘大赦国际’。本文把卖淫合法化与人口贩卖联系起来,在逻辑上是错误的。人口贩卖由需求决定,而卖淫合法化恰恰解决了当地对性工作者的需求,人贩子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小二儿 发表评论于
好像要求妓女戴套已经是人权了。
文学城读者甲 发表评论于
卖淫是人权,吸毒也应该是还有。。。。。。乱套了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如果卖淫合法,
相应的买春也要合法。
愚若智大 发表评论于
嫖宿幼女,怎么算?
日光晃 发表评论于
这必须全球公投,大赦国际没资格代表。
专评 发表评论于
大赦国际应该讨论:卖儿卖女也是人权之一。
LRushBall 发表评论于
卖淫大国要发表意见。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所谓人权组织都是以保护少数人的权益为幌子,去侵害大部分人的权益。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不损害他人利益,自主作选择(言和行)的权利,应该是人权
花花辫子 发表评论于
不错, 长期包租能便宜点吧。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现在讨论“卖淫是否是人权”的问题尚为时过早。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大赦国际"在想出那套“卖淫权”的逻辑前,应该先看看动物世界有没有卖淫的现象,如果有,那就是天然的生物行为,从而可以定义人的卖淫属于自然天性,也即天然的人权。这原本无需由几个人投票的比例来予以确认。此外,如果它非要以其内部几个人的投票比例来确认“卖淫权”,那么“嫖娼权”也必须同时由这些委员们来投票,因为没有没有“嫖娼权”的确认,“卖淫权”的确认是没有意义的。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西方总是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颠倒人伦的洗脑。
无聊到家 发表评论于
好!!!! 最好再定个价。
试一把 发表评论于
“大赦国际”从定义、法律等层面对“贩毒权”作出论述,并对“人有贩毒权”作如下解释:贩毒是一种自由选择,是受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商业性产业促动的一种个人姿态;贩毒关乎性别平等原则、关乎性别无歧视原则;从性质上说,贩毒与任何其他工作没有什么区别。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卖器官也是人权,卖血也是人权。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同性恋,卖淫,下一个是吸毒。
老干部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这篇文章一定要把卖淫和拐卖妇女儿童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 难道是卖淫导致的拐卖妇女吗?中国不允许卖淫,但是不是一样有很多妇女被拐卖。

相反,政府允许卖淫,并且对卖淫合理管制,那些光棍汉的生理问题得到了解决,才能真正遏制拐卖妇女。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这个还真可以讨论。
就像工作权是公认人权,但不表示奴隶或者童工就合法
雪夜读书 发表评论于
越来越没底线了。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盐吃多了呴着了吧大赦国际?
行政主厨 发表评论于
"拿人权当武器"

好笑,对某些好五倍的国家来说,“人权”怎么可能成为对付其的武器哩?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早该这样。
Huiren 发表评论于
下一个目标,吸毒也是人权需要。继续...
jinhui20 发表评论于
大赦国际终于干了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