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死刑”:当碰瓷男遭遇女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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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常见的例子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或是自己有意或无意摔倒,讹诈攀扶自己的好心人是加害者等行为。这些行为都给社会和公民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2015年5月4日,广西防城港,一名男子碰瓷进行时。



“碰瓷”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对应的相关法规。碰瓷行为本身也有着极大的危险性,一个不慎,就会被大意的车主撞死。2014年7月21日,行车仪记录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压。



至于讹诈攀扶自己的好心人,关键性事件是2006年的南京徐老太事件(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后送医垫资。事件中的两名当事人彭宇和徐寿兰:彭宇近日表示,当时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另一个当事人徐寿兰在2010年逝世。法官王浩也在11年被调离法院。真相在不少人眼中依然扑朔迷离,但事件带来的恶劣后续影响远超当事人的意料。



郑州一大学生李凯强扶起一位老太,老太当时称被其撞伤腰。2009年12月28日,法院判学生赔偿老太7.9万元,并称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各负担一半。该学生希望找到目击证人,并表示再遇到类似事情会走开不再理睬。



2007年1月22日,郑州,一出租车司机遭遇“碰瓷儿”团伙,幸好及时报警,7名犯罪嫌疑人被送往法办。嫌疑人肖某躺在派出所地上撒泼,谩骂警察。



2010年10月7日上午,南京中央门一处停车场的保安在停车场里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后躺着一名男子,保安报警。在警察的质问下,那男子表示已躺一夜了,想趁车主取车时假装被压,讹笔回家路费。



2012年7月22日,海南海口,一男子在22路公交车上装病摔倒在走道上。



2014年10月29日,南京警察接到公交司机戴师傅的报警,两名骑车的聋哑人声称被公交车碰了,但自己根本没有碰到对方。涉嫌“碰瓷”的男子在比划着。



2015年3月26日,成都,一男子在人民公园附近“自杀式碰瓷”,整个过程中,男子始终在静静地“表演”,从未开口要钱。期间,他还躺在地上逼停一辆出租车,并连续用头磕一辆奥迪的引擎盖,直到头破血流。目前,该男子因行为异常,已被送往成都一家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2012年5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板仓街锁金村菜场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行人相撞事故,双双倒地不起,路人只围观不敢搀扶。



2010年12月29日福州,一位8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
qs70 发表评论于

南京法官当时判罚没有任何问题,二审在播放了视频之后彭宇承认是他撞倒的。

追求宣传效果的媒体应付很大责任,宣传正能量没有点击率,渲染负能量事件容易吸引眼球。
各位别忘了自己家也是有老人的,以后倒在路边没人扶的时候,你就会对媒体宣传弘扬的防骗常识感到悲哀的。
hulao2015 发表评论于
孤岛白云说得对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包子梦
孤岛白云 发表评论于
女司机做得好,成全了"碰瓷".只有不断成全"碰瓷",才能消灭"碰瓷".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哈哈, 60%碰瓷发生在南京。
needwait.. 发表评论于
刚从中国回来,现在中国好很多了。
比如,以前很多逃公交车票的,现在司机不在场(无人售票车),所有上车的人也都自动刷卡,几乎没人逃票。遇到要帮忙的,也会有人帮忙,虽然都确实谨慎。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过去总是谴责围观不救治的群众,现在明白了原因! 就怕'流氓有文化',遇到这些碰瓷的诬赖,还真是百口莫辩!
funnypig 发表评论于
好像女司机是湖涂司机的代名词一样。女的开车成熟稳当安全。印象中汽车保险女比男低就是这个原因。
qq669 发表评论于
彭宇案的确是他碰倒了老太,一审他不承认,因为警方搬家没有提供视频。二审在播放了视频之后他承认是他撞倒的。但在媒体偏袒报道下社会影响极坏。
潜潜潜 发表评论于
楼下,你助人为乐把一个被人撞伤的老太送到医院,老太只要你承担10%的医疗费,你一定欣慰地觉得老太还是很讲理的,没有咬你全额支付医疗费。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2015-07-28 18:00:02
彭宇案的真相不是碰瓷 老太太确实是被撞倒的 而且老太只让彭宇支付10%的医疗 无德媒体为了博焦点 大肆恶意炒作 股弄玄虚 让好人失去了信心 坏人有机可乘 中国现在愤青太多 太容易被媒体煽动了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彭宇案的真相不是碰瓷 老太太确实是被撞倒的 而且老太只让彭宇支付10%的医疗 无德媒体为了博焦点 大肆恶意炒作 股弄玄虚 让好人失去了信心 坏人有机可乘 中国现在愤青太多 太容易被媒体煽动了
青衣侠 发表评论于
救人可能变成“杀人”而遭枪毙,谁敢救人?
都来拉米 发表评论于
同意谈空说有,做人不能忘记善良的根本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怜悯心和恻隐心,是善良之本源。遇路倒者,宁被讹,也不能不救。冒死碰瓷,固可恶,但也很可怜。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怜悯心和恻隐心,是善良之本源。遇路倒者,宁被讹,也不能不救。冒死碰瓷,也很可怜。
无故删除 发表评论于
所以说女司机有时也挺好的,为民除害呀
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大家应该有个普遍的救人PROTOCOL,具体 要看什么情况,大多数情况下,打110是合理的,因为毕竟紧急救助需要专业的知识。
如果是小伤,是可以进行一些基本的帮助和护理。
碰瓷诈骗毕竟还是少数,如果真的需要帮助,周围的人犹豫,因为怕受骗,其实也是一种悲哀,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影响了老百姓的行为。
五味七色 发表评论于
看到倒下的人報警啊,既救人又不惹事兒。。。
宅男 发表评论于
乐此不彼呀,~
宅男 发表评论于

碰瓷,讹诈他人的行为,因为处罚低或根本就没有,受益大,所以这些垃圾热此不彼,屡试不爽。

唯一方法就是立法加重刑罚: 强制性最低入狱一年,并处罚款最低5000元; 或者更彻底些, 车辆如果安装有行车记录仪,遇见碰瓷者,可直接反复碾压,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蠢驴 发表评论于
南京的法官,靠一己之力把中国的道德水平拖倒退了50年,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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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年前的道德水平就是这样的吗?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中国特色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说白了,我们都是穷人!

被人讹诈一次,也许几年都翻不过身。 因为金钱损失很大,甚至被家人埋怨,导致家庭破裂也不是特例。
那么,谁敢冒险?
5AGDG 发表评论于
南京的法官,靠一己之力把中国的道德水平拖倒退了50年,太厉害了!
Fibo5 发表评论于
南京法官!!!
calcal12345 发表评论于
你的观点和你的名字差不多。世界上最坏的人不是毒贩子和流氓,而是这种无赖和滥用职权的人。毒贩子和流氓不会颠覆一个国家,但这种无赖和滥用职权的心里危害是极大的,贪官不就是滥用职权吗?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2015-07-28 06:16:37 他们中如何一个人都不能被叫做坏人,但是,情况发展到这一步,已经非常荒唐可笑了。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这时候反复强调倒地的人“本不应该”被扶,避免“二次伤害”的,都是把头埋进沙堆的鸵鸟。
appaloosa 发表评论于
这是一个没有信仰+严重贫富分化的社会
calcal12345 发表评论于
地域歧视的2货们看看有没有你的老乡。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他们中如何一个人都不能被叫做坏人,但是,情况发展到这一步,已经非常荒唐可笑了。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法在党之上, 还是党在法之上?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既然已经有录像,有证人,为什么碰瓷的不被判刑!

碰上就动则几万,碰不上就由警察送回家,这么好的生意,政府等着这些人自己收手吗?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没有法律的保障,社会就不安定,好人就没法做。别说现在人都冷漠,是缺乏法制造成的。。。
CH1034 发表评论于
搀扶?造成二次伤害,你能负责吗?
kellywu666 发表评论于
本不应该扶起来的,首先要打110 或120,好多的病和内伤是不可以马上扶起来的。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邓小平肛泽明建设的有特色的社会主义。
笔名被删了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还有碰瓷骗保险呢,结果那个地段保险明显高于其它地段。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路人根本也不該扶起來,如果是骨折,非專業醫護人員,最好不要碰傷者,應該打電話找救護車來。
弟兄 发表评论于
走投无路的社会底层
toto 发表评论于
都是拜南京法官所赐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同意 RomanticOnly。 受伤的人,不应该搀扶起来。大多数情况下,应该继续躺卧,直到救护人员到达。
jj191 发表评论于
对待坏人骗子要严厉,发现一次就让他们倾家荡产,蹲一辈子监狱。
蜓听雨荷 发表评论于
吏酷民暴,官贪民刁。神样的伟大国度。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说明类似的事件发生得还不够,没有多到需要当局引起重视的程度。
ZY99 发表评论于
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都会为此感到耻辱!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广东大佬 发表评论于
国家也是,那个开先例的南京法官应该被公布,让他一辈子做不了人,不,连他的儿女都做不了中国人
不服不服 发表评论于
整个国家都病了!
achicod 发表评论于
是公检法无法维护社会正义公正而直接导致的结果。
XM25 发表评论于
第七张照片可以评为当年最佳照片。
血刀老祖 发表评论于
仍然是小概率事件。国家这么大,啥鸟都有
踏遍美国 发表评论于
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道德和法治的教育。
nyfries 发表评论于
最近几年美国的墨西哥人碰瓷也有不少报道,曾有报道说华人就有被碰瓷的/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现实的中国,你说叫我们如何去爱你?
XYZ101 发表评论于
另一个当事人徐寿兰在2010年逝世。。。。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找个证人一起救人要紧!
Henanfarmer 发表评论于
本文核心是,对于困境中的中国人只能见死不救
watercow123 发表评论于
見危不救的風氣是怎樣形成的?就是起源於那些 騙錢的讹詐。

這種事情只有一兩宗,就會擴大散發影響了廣大人民的善心。人人自保情況下,寧可不扶不救,也不要被人讹詐。

要根除這種現象只有嚴懲讹詐的那些團伙壞人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一直不太明白为啥中国的媒体都觉得应该“搀扶”倒下的人,不是很容易造成二次伤害么?如果一个脖子骨折的人你给他扶起来说不定就直接死了。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遍地是骗子,这个国家怎么了?
正常渎者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条让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