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央视主持人柴某家暴离婚 拒交孩子1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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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家暴画面曝光

7月5日中午,据法制晚报微博快讯,因身为央视主持人的丈夫柴某多次家暴,小洁(化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3年11 月12 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双方离婚,并将1岁的孩子判给小洁抚养。但由于柴某拒不履行判决,至今19个月孩子仍未回到母亲身边。


法制晚报微博截图

法制晚报讯 因身为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节目主持人的丈夫多次家暴,小洁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法院判决年幼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前夫拒不履行判决,判决生效至今已有19个月,孩子仍未回到妈妈的身边。

女子称丈夫家暴起诉离婚

小洁为北京教育系统的舞蹈老师,2009年7月她和认识两年的柴某结婚,柴某为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节目主持人。

在离婚起诉书中,小洁称,柴某婚后不久多次无故对小洁进行辱骂和殴打。2011年1月7日,双方生育一子。

2012年2月19日上午,小洁的母亲和柴某发生争执。两月之后柴某和小洁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带走了孩子。

小洁诉称,2012年6月1日,小洁向柴某提出和孩子一起过儿童节,并带孩子回老家。为此两人发生争执,随后,柴某将小洁摁倒在地,殴打了小洁的头部。小洁同时用脚踢伤了柴某。后经鉴定小洁脑部为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有损失。

因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小洁于2012年7月18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终审判孩子归母抚养

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洁离婚诉讼请求,认为柴某的殴打行为是夫妻之间的争吵和摩擦。原告小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定一审没有查清事实,发回重审。

庭审中,柴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其辩称,双方是因家庭琐事争吵,且自己曾经也有受伤,并不构成家庭暴力。

柴某说道,“我和孩子生活得非常好,已经互相不能离开。”并表示自己名下有几套房产,经济条件好,对孩子的成长教育均有帮助。

小洁则认为,其教师工作较稳定,有时间照顾孩子。柴某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经常出差,没有精力照顾孩子。

2013年8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柴某在家庭生活中对妻子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行为及暴力威胁,判令柴某与小洁离婚,双方所生共同子女归小洁抚养。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3年11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今孩子仍未回到妈妈身边

二审判决生效后,小洁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小洁告诉记者,柴某至今仍未交出孩子抚养权。

小洁表示,今年2月,她和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一起前往柴某在顺义的居住地索要孩子。但当天中午1点多,小洁他们到达目的地后,发现柴某已离开了此处。

小洁的代理律师杨俊利向记者介绍,从小洁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已经长达19个月。

期间,小洁多次和柴某沟通,但如今已年满4岁半的孩子仍未回到妈妈的身边。

法官说法三种行为致抚养权案件执行难

法晚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经调研发现,被执行人的三种行为导致此类案件难以执行。一是藏匿被抚养子女。部分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故意藏匿被抚养子女,将其带回老家远离本地,使法院难以查找被抚养子女下落。

即使查找到被抚养子女下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委托执行,受托法院也往往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对象不在本辖区内等理由不愿接收此类案件,将案件退回。而法官前往异地执行,由于对当地实际情况缺乏了解,难以查找到被抚养子女的下落导致执行成功率很低。

二是对被抚养子女意愿施加不当影响。为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法院通常在执行中尽量尊重年龄较大的被抚养子女的意愿。为达到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目的,被执行人会对子女意愿施加不正当影响。

由于其子女往往已经与被执行人一方生活多时,意愿容易受到被执行人的影响,对法院执行产生强烈抵触情绪,给执行造成很大困难。

三是扣留相关证件。由于此时双方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矛盾激化,被执行人往往会故意设置一些障碍来阻碍对方抚养权的实现,比如扣留子女的户口、身份证明等重要材料,导致子女入学或入托困难。

建议对被执行人加大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建议,一是加强说服教育及和解工作。由于涉抚养权案件的特殊性,从有利于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角度考虑,法院不宜采取强制执行,而应尽量通过说服教育及和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二是加大法律保障力度。一方面完善委托执行和相关异地执行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针对子女抚养权的交接,在法律上或裁判文书中,明确与抚养权相关的附属事项。比如户口的转移等问题,以防止被执行人借此对申请人的抚养权设置障碍。

三是加大对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阻碍执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被执行人,如藏匿子女、扣留相关证件等,要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加大惩处力度,促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

柠檬椰子汁 发表评论于
中国连拐卖孩子都管不过来,谁来管亲父母偷走的?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荒唐的天朝法律。
挥汗如雨 发表评论于
这男的就是个二百五。离这种人越远越好。
占边 发表评论于
小洁诉称,2012年6月1日,小洁向柴某提出和孩子一起过儿童节,并带孩子回老家。为此两人发生争执,随后,柴某将小洁摁倒在地,殴打了小洁的头部。小洁同时用脚踢伤了柴某。后经鉴定小洁脑部为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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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用被捕立案,进监狱的,中国的法律盲点很多。
至今看有些评论还是认为打人是正确的,撇开性别不说。

overit 发表评论于
公然违抗法庭判决,藏匿孩子,已经构成违法了吧,执法机关为啥不去大裤衩抓人?他总得上班吧。法律在中国真是如儿戏。
一心向善 发表评论于
那你全家女人都被强奸一百遍,然后告诉你: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骚女何来强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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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2015-07-05 06:04:01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叼女何来爆男,家事应该2人自行解决,女的不想被揍就别逼人过甚。中国好的不学,公务员公开财产全民监督,而不是皇上定点监督,西方的糟粕学得倒快。
nualert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在出手打人前就跟女方离婚呢?
华德纳 发表评论于
天朝从皇上到百姓,一贯如此,把法律当儿戏。
wmsqj2 发表评论于
典型的垃圾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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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流沧海发表于 2015-07-05 06:04:01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叼女何来爆男,家事应该2人自行解决,女的不想被揍就别逼人过甚。中国好的不学,公务员公开财产全民监督,而不是皇上定点监督,西方的糟粕学得倒快。
没名怎么了 发表评论于
横流沧海 2015-7-5 14:04:01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叼女何来爆男,家事应该2人自行解决,女的不想被揍就别逼人过甚。中国好的不学,公务员公开财产全民监督,而不是皇上定点监督,西方的糟粕学得倒快。--------------典型的混账逻辑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是动嘴更自由些,在中国是动手更自由些。

不过在中国稳定性太差,今天你自由,明天说不定就被自由了。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叼女何来爆男,家事应该2人自行解决,女的不想被揍就别逼人过甚。中国好的不学,公务员公开财产全民监督,而不是皇上定点监督,西方的糟粕学得倒快。
它乡 发表评论于
关于很多网友说美国警察滥开枪的问题,我是不能理解的。为什么那些被击毙的人要以身犯险呢?犯不犯法不是警察说了算,对吧?至于是因驾驶违规丧命就无稽之谈了。领到罚单怎么了,怕什么?要求开庭呗。警察显然的错误可以网上申诉,比较说不清的就出庭,实在难逃的就延庭。跟警察嘈没意义。你不争论,跟警察说说闲话拉拉家常说不定有惊喜呢。
泰森来了 发表评论于
只要不死人,怎么折腾都可以,自由中国
天涯一枝花 发表评论于
这个破国根本就没有法律!
一挪 发表评论于
按美国的法律,家暴那次他就脱不了爪子,要被警察抓进局子;藏匿孩子,拒不执行法庭判决这次,他构成绑架,更要被追捕进局子。可是按中国法律,他仍然可以天天在电视上风光。
随意001 发表评论于
法律在国内真是笑话
它乡 发表评论于
这才是充满人情味的社会。下一步把它建设成为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强国。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判决生效至今已有19个月,孩子仍未回到妈妈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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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不懂, 为何不让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法律形同虚设吗?
这种荒蛮国家,到底有没有法律?
胡阿友2 发表评论于
央视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
没名怎么了 发表评论于
中国信奉清官难断家务事,涉及家庭纠纷的尽量让自己解决
学习旅 发表评论于
查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主持人只有一人姓柴,柴华北
mygloves 发表评论于
执法不严
yaohua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是对人不对事。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这叫绑架吧。男的该进监狱了。中国的法律真的很落后。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有的是办法:再不交,冻结银行帐户。
liwuli 发表评论于
对于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法院应该有办法搞定。何况这人在电视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