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艺校少女两年5次怀孕4次堕胎 或终生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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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第五次怀孕的小玲

省妇联:性教育渠道不畅致“人流”低龄化,呼吁对困境中的女孩多些宽容

在万人瞩目的舞台上踮起脚尖,透过灵动的舞姿尽情释放生命热情,小玲曾经以此为一生的梦想,但如今这个梦想或许会难以实现,因为年仅16岁的她为热恋的男友第五次怀孕了,当她满怀期待与男友共建幸福小家庭,男友又是一句“你去打掉吧”。此前,小玲已经听从过男友这样的安排4次了。

身处广州异乡,这名少女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留下孩子,但生下来怎么办?做第五次流产手术,可能终生不孕……

相差10岁的早恋

小玲来自湖南,从小至今一直在学习芭蕾舞,现在是北京一家艺术院校的大三学生了,在校表现的成绩也不俗,专业课排前三,还曾经得过北京市五区舞蹈比赛的冠军。本来铺在她面前的是一条康庄大道,但男友阿辉的出现,改变了小玲的生活轨迹。

2013年,14岁的小玲刚来北京上学不久,活泼开朗的她乐于结识不同的朋友。初见阿辉,小玲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后来阿辉不断约小玲出去玩,很快俘获了小玲的芳心,两人开始了一段年龄相差10岁的恋爱。

阿辉老家在江西九江,当时他在北京做生意。两人确定恋爱关系时,小玲14岁,阿辉24岁,两人相恋遭到了小玲父母的反对。“妈妈叫我不要跟他在一起,说我迟早会吃亏”,小玲回忆起父母当初的劝告,感到后悔莫及。

5次怀孕4次堕胎

小玲称,在北京天天与阿辉待在一起,经常出入宾馆。一开始,小玲住校,为了见阿辉一面,她不惜爬墙出走。后来两人干脆住进了出租屋。与阿辉交往半年后,年仅14岁的小玲发现自己怀孕了。

作为未婚且未成年妈妈,小玲并没有感受到新生命带来的喜悦,而是恐惧。经过与阿辉的商谈后,两人决定不要这个孩子。“我还在上学,不敢告诉父母”。于是小玲独自找到一家医院,伪造了自己的年龄后,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

但好了伤疤忘了痛。此后两人没做好安全措施,小玲一而再,再而三地怀上了。从2013年年初到今年2月,小玲先后5次怀孕,做了4次流产手术。现在,小玲第5次怀孕已7周。小玲上次手术是在2014年12月底,没想到今年2月又怀孕了。

男友不让见“婆家”

今年2月,在上海兼职当舞蹈老师时,小玲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年后,小玲跟随阿辉回到江西老家小住4天。谈恋爱以来,小玲很想见阿辉的父母一面,但阿辉每次都会以不同理由来拒绝。阿辉安排小玲住在离家不远处的宾馆后悄无声息跑去了广州。

小玲孤身一人在江西很无助,便打电话回家,将自己怀孕的事告诉父母。小玲母亲急忙从湖南赶往江西想照顾女儿。期间,小玲接到阿辉的电话叫小玲到广州来。“一时心软的小玲又再次听从了阿辉的话,放了母亲的“鸽子”。

从3月初到广州后,小玲一直居住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一家宾馆内。饿了才到附近大排档吃点东西。

在发现怀孕时,小玲就到上海某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诫她要谨慎处理好这一胎,再次堕胎的话会带来很大危险。来到广州,医生同样不建议堕胎。“医生说五次堕胎太危险了,怕大出血造成事故”。小玲只好待在宾馆,等男友的回应。

然而,阿辉却总是一副得过且过的态度。每次小玲追问究竟要不要孩子时,总是含糊应对,甚至说“你喜欢生就是生,生下来给我,但我不管你”。

小玲感到很失望。前几天,阿辉来到宾馆后拿出一万元给小玲,“他就是想把钱给我,然后什么都不管”,小玲没有动那笔钱,她依然还没决定自己到底要怎么做。

医生诊断属高危状况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小玲到广东药学院新天生殖医院咨询医生。妇科副主任段医师介绍,由于小玲年龄小,加上此前有4次人工流产手术的经历,而且这次意外怀孕距离上次只有两个月时间,综合这几方面因素,她目前的情况属于“高危当中的高危”。

“流产手术对子宫内膜伤害大,存在感染、形成并发症的风险”,段医师认为流产手术不利于小玲的身体健康。段医师称,凡是流产手术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作为医生一般会建议怀孕者能要孩子的就尽量不要堕胎。

广州社工跟进帮助

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服务中心的陈社工和刘社工对小玲的遭遇很关心。陈社工对记者表示,对于小玲的心智来说,现在来决定要还是不要孩子是一个艰难抉择,无论最后的决定如何,都将对日后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他建议小玲一方面可以尝试和男友沟通,共同承担起对孩子的责任。另一方面,要维护好与双方父母的关系,必要时寻求双方父母的帮助。如果要生下来,则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养育问题,以及经济基础等。

陈社工还表示,社工会尊重小玲自身的选择,会详细地帮助小玲分析处境,告知她关于每种选择可能导致的结果。文/图 羊城晚报

十具 发表评论于
她是北京一家艺术院校学习芭蕾舞的,专业课排前三,别的文化课都没有吗?她入学时才14岁啊。一学古典艺术的怎么会多年附身于一个无赖小商人?还说她有理想什么的。可见那院校是个什么玩意儿。中国许多所谓艺术院校就是权贵的后宫,教育部,妇幼部门干什么吃的?她的父母应告他们女儿的学校,因为就这个案例而言,学校是事实上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wmsqj2 发表评论于
湖南路发表于 2015-03-28 10:02:26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男的難道不違法嗎?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1次2次值得同情,4次5次就不值得同情了...自作自受...
心琪_3993 发表评论于
男友也太不负责了,只顾自己舒服,没道德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性教育不行,年轻人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
lihuaxue 发表评论于
现在虽然有各种避孕药,但这些避孕药都有很多的副作用,两性间如果男的不懂得怜惜承担,受罪的只有女性。因该发明一种男性避孕药!!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这个国家的法律或者说历史文化,特垃圾! 对少女一点都不提供保护。

湖南路 发表评论于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男的難道不違法嗎?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要舒服就要有牺牲,就看这份牺牲,你能不能承受了。
justfish 发表评论于
搞的太爽!
蓝湄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是十四岁幼稚的“她“,而不是二十四岁畜生的“他“?难道那四条生命不是“他“毁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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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得没错。那个男的应该被阉了。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自作孽,不可活。
wumiao 发表评论于
这男的还不如畜生。应该制定和不到十六岁的女孩同居属于犯法行为,结婚夫妻年龄相差不能超过35岁的法律制度。
蓝湄 发表评论于
堕胎=杀人,而且杀的是自己的孩子,四条人命啊,恐怕她下十八层地狱都难以逃脱她无边无际的罪孽。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不是不同情她,要同情的人太多了。任何犯罪都能找到理由。你信不?
你想想,就算你说的是事实,缺少关怀的人太多了,为何别人没有滥交?
这世界上就是有人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就是有人要犯罪。这是没办法的事。
him 发表评论于
终生不孕太好了,任你怎么干也不用再堕胎了。
澳大利亚 发表评论于
事后避孕药各大药房都有卖,叫毓停,72小时有效,这女的没文化真可怕,害了自己。
wx3000 发表评论于
四个小天鹅均被流产,无一幸免。
yanon 发表评论于
200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根据该批复,如未满十四岁幼女外表明显成熟或谎称年龄使行为人误以为其已满十四岁,那么行为人与之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嫖宿14岁以下的幼女的,则不定强奸罪,而定嫖宿幼女罪。该解释在中国法学界引起大范围的争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法律虽最低刑罚高于强奸罪,但由于最高不会被判处死刑,在数起嫖宿幼女案件发生之后该条法律引起争议[7]。

这女的当时已满14岁。 警察也不能把这男的怎么样。 女的不洁身自爱。 她父母对她的教育方法肯定有问题。
专评 发表评论于
想想当时那么舒服,现在就不难过了。
黄铜剑 发表评论于
做了的,都得还。

作孽啊!
郁金香的眼睛 发表评论于
活该滥交,不保护自己就是该惩罚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moving target, 好吧,深情呼唤VIVIAN出来骂一句原版正宗的,这里正是地方。
mx3 发表评论于
万恶的新中国!
小矛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还是把法制当摆设,很明显这个男的需要坐牢。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这是强奸罪
难得幽默 发表评论于
和未成年少女......这是强奸罪!即使被害人不告,公安局、检察院也得管,新闻都出来了,那小子应该很快被逮捕了。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楼下,我是替Vivan讲了一句痛快话,我没那么大仇恨的。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指责这个女孩子的人太冷血,她那么依赖男友是因为孤独,缺乏父母关爱,做父母的都应该引以为戒。很多华人家长整天押着孩子学着学那,东奔西跑,却从不重视孩子的情感发育,没有自己的时间与正常朋友交往或者享受独处静思的机会,以至于青春期后精神苦闷空虚,如果有一点诱惑就会难以抵挡,甚至被玩弄,所有要强的家长们都应该思考这个问题。
Snoopie 发表评论于
教育了也没用,现在美国一半新生儿都是单亲低龄妈妈,中国紧随其后。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活该!自己要舒服。怪不了别人。
iwbh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国内性教育不提倡鼓励避孕的下场。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