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黑人华裔警察梁彼得搭档出具证词 定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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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警员梁彼得被控误杀一案将于5月14日再次开庭审理。纽约邮报13日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事发当时与他一起执勤的搭档警员蓝道(Shaun Landau) 通过庭下作证获得了出庭作证豁免(immunity from testimony),其证言将对梁彼得的六项控罪是否成立起到关键作用。
 
梁彼得目前被控误杀、刑事疏忽杀人罪、二级攻击罪、二级疏忽致险及两项渎职罪,一旦罪成将面临至少15年刑期。据邮报报导,法庭消息人士认为蓝道当时身处案发现场,他的证词是该案的关键。虽然在梁彼得开枪打中格利后,蓝道曾就如何处理案件有过争论,但两人有整整四分钟时间都没有汇报或打电话呼叫救护车,也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抢救格利。

  布碌崙民权办事处负责人佛德纳(Marc Fliedner)引述证词称,讲述了梁彼得开枪之后的现场情形。「(梁彼得)退回八楼楼梯间,然后对蓝道说『我会被炒鱿鱼』。两人在接下来的四分钟内没有对急救格利的女友Kimberly Ballinger伸出援手,也未向上级通报。Ballinger只好独自施救并向邻居求助拨打911报警。」

  格利的19岁妹妹普林格尔( Akisha Pringle)认为蓝道对其哥哥的死不负有责任。她说,「开枪的是梁彼得,蓝道和我哥哥的死没有关系。」

  纽约每日新闻政治评论专栏作家卢皮卡(Mike Lupica)昨日撰文转述两名纽约市退休警探的意见,认为梁彼得将很难被定罪,他的律师可以请求由法官审判案件,而非陪审团,如此可以避免陪审团受到社会舆论或其他因素的左右,导致裁决出现偏差。卢皮卡还表示,一位前任曼哈顿检察官透露,处理梁彼得案的汤普森向来主张保护非洲裔受害者的权益,恐怕不会轻易「松手」。

  在案发后曾呼吁起诉梁彼得的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在炮轰司法体系无能的同时,亚裔反暴力联盟也批评市警总局局长布莱顿和梁彼得一样,对格利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纽约市警总局近年来为改善高犯罪率地区的治安,将菜鸟警员分配这些地区作为增援警力。至于梁彼得在开枪后四分钟未通报的争论,社区人士认为毫无经验的新手发生这样的情况情有可原,反观市警总局派新手到高犯罪率地区的做法有欠妥当。梁彼得枪杀格利的案件发生后,市警总局几乎第一时间将该案定性为「一场不幸的悲剧」,市警总局局长布莱顿(William Bratton)也发表声明称格利「无辜」。


飞一拍 发表评论于
1 梁彼得过失杀人,应该负责任。白人,黑人,华人及在美国的所有人过失杀人都应该一样。
2 华人在这个时候应该伸手援助梁彼得,解决因他判刑入狱而造成的家庭困难。
3 等梁彼得出狱后,如果再回到警察局工作,我相信下次就是梁彼得立功受奖的大会,而不是审判会。
4 到那个时候,支持梁彼得的所有华人,就是美国华人学习的榜样!美国将永远记住他们!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哈哈,窈窕lad有,就你那几张票也想把人家选下去?太夸张了吧?
窈窕lady 发表评论于
一旦坐实Margaret Chin和CAAAV.org有关,一定要毫不客气。对于以牺牲华人的利益而捞取政治资本吃里扒外的华人败类政客,坚决选下去,不让他们胡说八道。据我观察,这样的政客不知一两个。
zl3341 发表评论于
问了以下,刚得到的消息。这个CAAAV.org和华裔政客 Margaret Chin有关。这个人是不是前一阵子叫唤给梁警官定罪的那个人?
zl3341 发表评论于
纽约新则西各个华人组织,经过几天的紧急商讨,初步制定了援助梁警官的行动大纲。目前我们正在设法和梁的家人取得联系。在得到他们的同意之后,所有行动都会开始逐步实施。

行动的第一步,发布记者招待会,公开声明支持。时间地点如下:


2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三点
敦城酒家 (other side of Flushing Mall)
39 Ave
Flushing NY
gogo1234 发表评论于
保持理性的,等黑人干你的时候,你就知道后悔了!

对这事,你得streetsmart, man, you have to know how to argue. I'll say that shit blah blah blah, so I fired blah blah blah...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黑人从来都把我们华人当抢劫对象,多少年来华人都只能忍气吞声! 现在终于有华裔fight back黑人了,真的为他感到骄傲!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海外华人要始终清楚自己是外人,随时可能被出卖。出路无非就是3条,1,提高自我能力自强 2,团结起来 3,背靠祖国,留好最后的出路。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大声疾呼为了梁警官同胞们行动起来!不然梁警官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楼下“理性的”同胞见鬼去吧,俺一般情况下都非常理性,但现在不是理性的时候,是为起码的公平权力抗争的时候,是表现我们不可欺、不可辱的时候。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活在人类社会,却对人类很多本能的东西不理解。在危险情况下,保护自己会有自然的过激反应。以前听英雄事迹汇报会,英雄就是几乎闭着眼睛胡乱开枪,杀死自己人也毫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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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笑容 发表评论于 2015-02-14 16:44:04 看不清瞎开什么枪?你开枪的时候就要知道,你必须负责这一枪引起的任何后果。何况还4分钟见死不救?判15年一点不冤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二师兄看来就是水平有限,常给大家取笑大概并不冤枉。现在根本不是有罪没罪的问题,而是一个弱势群体应该争取权利的问题。从很多方面看,黑人通过抗争,是比白人还强势的群体,处处受到优待,却制造了这个国家大部分的犯罪, 而人们不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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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2-14 17:56:15 误杀本身也是一种罪,承认是误杀就是认罪了。只不过误杀属于轻罪,不会判很重。误杀也要看是有责任的误杀还是无责任的,现在从另一个警察的证词以及后来没及时处理看,恐怕他是有责任的误杀。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说得对,死者肯定不是什么善类,特别是所谓什么艺人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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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山房 发表评论于 2015-02-15 03:13:55 那个死者如果没事会在半夜三更去毒巢游荡? Peter实在太冤了,有没有什么地方大家可以联名支持这个小警察的?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某器官有缺陷的人是不明白被吓傻了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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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in发表于 2015-02-14 09:58:24
如果说打死人是擦枪走火情有可原,那打完以后的行为绝对是犯罪了,一点也不专业,这都什么素质的警察?
5AGDG 发表评论于
华裔如果再不联合起来显示力量,从此只有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秋水山房 发表评论于
那个死者如果没事会在半夜三更去毒巢游荡? Peter实在太冤了,有没有什么地方大家可以联名支持这个小警察的?
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谁能组织去CAAAV抗议,他们凭什么代表亚裔?

菜鸟新手警察去毒贩出没的大楼办案,开枪子弹反弹误杀,当然应该是无罪释放。
cczz 发表评论于
亚裔也应该有个反暴力组织
石屹 发表评论于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枪支泛滥惹的祸。
如果不是这样,美国警察也不会草木皆兵。
就像中国警察平日里连枪也不带的,也没什么危险。
Lover13168 发表评论于
为什麼被击斃的大都是黑人,一点足以说明:不足13%的人口却犯下70%的罪案。相信在美的各色人等都有同感。
土豆发芽 发表评论于
支持帮梁警官。怎样才能帮梁?
fox77 发表评论于
如果看了这个组织的网站,看看他们组织的活动及对此事件声明的措辞和口气,只让人认定这是个非裔组织,维护的非裔权益。在法官都还没有定罪的情况下就对这个警官定罪了。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2015-02-14 10:07:11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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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亚裔反暴力联盟还是非裔反暴力联盟啊?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误杀本身也是一种罪,承认是误杀就是认罪了。只不过误杀属于轻罪,不会判很重。误杀也要看是有责任的误杀还是无责任的,现在从另一个警察的证词以及后来没及时处理看,恐怕他是有责任的误杀。
不请自到 发表评论于
今天不为梁出头,明天轮到自己孩子也没人管!
不请自到 发表评论于
呼籲大家湊錢, 請個好律師為其辯護!!!

絕對是緊張, 或者為了防範的自衛
bsmile 发表评论于
这是误杀,但绝不是犯罪,伤人后的反应是一个新手的正常的茫然失措的心理反应。以中国的法律,梁逃不了过失杀人的指控,但在美国还有陪审团一关,所以如果律师够好应该可以争取到无罪释放的结果吧。
每天都是好晴天 发表评论于
出事的地方是治安非常差的地方,凌晨,有人刚报了警,梁是新警察,当时紧张的发抖,出事楼梯光线很暗。综合这些条件在一起,难道得不出一个误杀的结论,如果还是对一些人没有说服力的话,那你不妨凌晨到那些差区走一趟,感受一下。
大家记不记得上个月一个警察近距离白天在一个公园杀了一个手拿具枪的一个小男孩? 那个案子中警察都没有被起诉,梁彼得更不应当被起诉。这明显是看华人好说话。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是他的开的枪没错,但是他的搭档证词是关键。说他不叫救护车不实施救治延误最佳救治时间,又如何证明是一枪毙命,而不是受伤不治?如果受伤不治,那个搭档的渎职也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在一切还没有确定前,就一口咬定全是梁一人责任,饭桶律师+某些自恨自轻的中国人!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坚决反对这个烂组织CAAV 它们的立场是为黑人谋取利益,跟我们华人木有关系。


以下摘自他们的网站
On November 20th, NYPD rookie Officer Peter Liang shot and killed Akai Gurley, an unarmed, Black, 28-year old father, while conducting a vertical patrol in the Louis H. Pink Houses in East New York.

We put out this statement to be clear: that the murder of Akai Gurley is a part of the systemic targeting of Black people by the police, and that Officer Liang must be indicted. As a police officer, he is a part of the institutional injustice we see everyday with law enforcement. We demand an indictment of Officer Liang, just as we have with Darren Wilson and Dan Pantaleo.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楼下,问题是别人被起诉了吗?
天使笑容 发表评论于
他开的枪,关别人什么事儿,当然应该他负责。别人最多渎职,和他的罪比轻得多。绝对公平。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梁的责任无法逃脱,关键是梁是唯一承担所有罪名的人,别人都能逃脱得干干净净,如果你们非说公正,那我无话可说。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楼下,梁被起诉的罪名包括渎职罪等其他罪名,而且搭档的证词是关键,既然搭档指证他未施救,渎职罪名成立的话,那么搭档也不应该逃脱渎职罪。而且渎职罪成立,就不能说明被害人当时就死亡,而有可能重伤,是拖延导致不治,那梁的误杀罪名不一定成立,而有可能误伤。
天使笑容 发表评论于
看不清瞎开什么枪?你开枪的时候就要知道,你必须负责这一枪引起的任何后果。何况还4分钟见死不救?判15年一点不冤
flyingdust11 发表评论于
To the poster below: how could you assume and therefore conclude without solid evidence that the white cop would tell nothing but the truth? Your logic is simply flawed. Both cops made misconducts and/or mistakes, and only one of them is charged, and you think that's fair? It's conflict of interest because the other cop would have to testify against Mr. Liang in order to get the immunity!
窗外细雨 发表评论于
It is not another policeman who made the shot. He got the immunity because he will, under this circumstance,tell the truth, which is the most important point. I believe that he will not make it worse than what it is. They were once colleagues, who are supposed to be supportive to each other. But everybody should be honest. I think the police-african event is not about races, it is about over policing, particularly of African men. It is not right to shot someone too easily.
The justice system (the prosecutor is the colleague of policemen) needs to be changed, otherwise, there are going to be more problems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根本不代表我们亚裔的利益。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大家都要去抗议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 吃里扒外的组织。

瘦马 发表评论于
“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救助受害人”---指证他的同伴也逃不脱责任,那个人不但没有指出他拿枪的姿势违反code,也没有在事发后采取施救行为。但是现在,那个同伙抽身得干干净净,这本身就是歧视!
fashion123 发表评论于
华人怎能在这个时候让梁警官孤军奋战?? 作为被告人,梁警官享有“benefit of doubt"。 在法庭的"Due Process" 辩护双方都要据理力争,律师的作用及其重要。那些说梁警官有罪的“华人”闭嘴!!
humimm 发表评论于
To 每天都是好晴天: 我相信起诉他的最原因之一不在于他开枪, 而在于长达四分钟的时间里, 他没有任何举动, 即没有向上级报告, 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救助受害人, 还是他的女友施救并找邻居报警。 这行为至少是渎职罪, 至于误杀罪,在我看来是不大容易成立的。
CCC333 发表评论于
彼得错就错在没有直接将对方爆头击毙。如果这样,就可以直接依照前几起类似案件直接不于起诉了。所以当警察一定枪法要准。
每天都是好晴天 发表评论于
我想对那个所谓亚裔反暴力组织说:闭上你的嘴巴,你代表不了我。
每天都是好晴天 发表评论于
有经验的律师是不是应当把法庭的注意力聚焦在这点上:子弹是打到墙上反弹到死者身上的。在那个黑灯瞎火的楼梯间,这真的是个意外。如果是发生在其他族裔身上仅仅凭这一点就不会被诉讼!
试想既使是大白天,谁能一枪打到墙上再反弹到一个人身上把他杀死? 射到墙上的角度,弹出的角度,目标的位置等等,就象打台球一个道理,不经过长时间练习,还要学会计算角度,谁能一杆入洞?
这个案子如果有一个有经验的律师脱罪是应该很容易。 现在就怕梁孤掌难鸣,加上万一警方打算让他当替罪羊以平息黑人的愤怒,那他就危险了。
现在他需要钱来请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希望能有一个大家信得过的华人组织或个人出面组织捐款。
flyingdust11 发表评论于
To Armin: 话说黑人很有正义感,黑人儿子杀了南加学生,黑人父母到法院抗议司法不公种族歧视。
flyingdust11 发表评论于
太可怜了,那么多白人警察打死黑人都没事,亚裔警察子弹不幸反弹到黑人身上就成了谋杀。什么叫double standards?这就是。还有,这个所谓亚裔反暴力联盟太可笑了,他们的头头脑脑难道不是亚裔吗?
基多山人 发表评论于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用民间组织的名义去影响司法呢?'亚裔'太也广泛了-若是日本裔 在操纵呢?梁彼得是警察,不是反暴对象-亚裔反暴力联盟好像搞错了对象!对缺乏经验的华裔警察在执勤中不当自卫,又是要求起诉,又要求判有罪-真有这么仇大苦深吗?!呼吁亚洲人离这'亚裔反暴力联盟'远一点!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这警察第一次出警就毙了一个。这个黑人死得比较冤。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是呀是呀,绝对没正义感。白警杀人判无罪,华警杀人就应该凌迟处死。
Armin 发表评论于
从这儿的帖子可以看出来,中国人大多数没有什么正义感,完全无视被杀的人,为梁说话就是因为梁是华裔,完全没有其他原因,纯粹出于为自己的自私心,可是还是这帮人,要骂起中国的种种不公来那种公平正义感是一个比一个高。
Green_sky 发表评论于
华人在司法系统受到的歧视大大超过在名校录取中受到的歧视。
纽约双鱼 发表评论于
此地华人社团如散沙,英文不灵光,根本成不了大气候。别指望他们了。
plai48 发表评论于
光误杀罪就该判15年。煞住美国警察瞎开枪的传统。
humimm 发表评论于
仔细想了想, 这个误杀以及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罪很难成立, 应该不用太担心。 判断依据在于彼得当时的心理活动, 是否知晓受害人有可能死亡,而这就要看他这4分钟的表现了, 所以那个同伴的口供是重要证据。
无论怎么说,这两个警察的渎职罪, 应该都能成立。
humimm 发表评论于
「(梁彼得)退回八樓樓梯間,然後對藍道說『我會被炒魷魚』。兩人在接下來的四分鍾內沒有對急救格利的女友Kimberly Ballinger伸出援手,也未向上級通報。Ballinger隻好獨自施救並向鄰居求助撥打911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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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看,两个警察有应该控告渎职罪。 而控告彼得过失杀人罪,也不是无缘无故的。 无关他的警员身份, 就如同一个司机不小心撞伤行人, 如果当时司机跑了, 或者旁观,而不积极救助,而导致行人死亡, 那么这司机除了交通肇事的罪名, 还可以指控他过失杀人。 道理很简单,面临一个重伤者, 他有施救的义务, 眼睁睁看着对方死了, 那就有过失杀人罪嫌疑。
法师 发表评论于
可以看到华人社团的作为吗?
nasdaq100 发表评论于
If a white cop kills an Asian man in darkness, what would you say ?
奔四大妈 发表评论于
我去亚裔反暴力联盟的网上抗议了。 建议大家也去发声,不然这帮人还真以为代表了我们亚裔的利益。多抗议他们就怕了,以后也会收敛些。Caaav.org/contact 可给他们留言
nyfries 发表评论于
亚裔容易欺负,梁彼得恐怕要当白人警察滥杀黑人激起民愤的替罪羊了。
etctiger 发表评论于
这相当于警察一枪干死一个路人,上前一看是良民,算误伤。第二天在干死一个路人,一看Kao , 还是是良民,误伤。
野马分鬃 发表评论于
“不是在黑暗中看不清,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墙上,反弹回来射中的吗?据说当时开枪的警察吓得浑身发抖,4分钟没做任何事情可以理解。比起其他开枪的警察,起诉他太怨了。
不要说在黑暗的楼梯间,就是光线稍微暗一点的地方,黑人如果不穿亮色衣服,谁也看不清。这真不是种族歧视。”在这个国家你可以买非洲咖啡,但不可以说非洲美国人黑,因为总统也很非洲。这件事如果是非洲误伤,击毙黄种人(不享受人权保护人种),非洲在痛哭几滴非洲水以后,会完全无罪。这就是公平。这就是为什么煤炭和非洲晚都是非洲色的。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警察执法出错在所难免,何罪之有!
陈牛牛 发表评论于
墙倒众人推,完了。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不是在黑暗中看不清,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墙上,反弹回来射中的吗?据说当时开枪的警察吓得浑身发抖,4分钟没做任何事情可以理解。比起其他开枪的警察,起诉他太怨了。
不要说在黑暗的楼梯间,就是光线稍微暗一点的地方,黑人如果不穿亮色衣服,谁也看不清。这真不是种族歧视。
aac 发表评论于
这事本身并不复杂。他开枪了,打死了人,误杀是事实,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就不好说。
yinandyang 发表评论于
华人社团真的很应该有所表示和行动才对

意外不是误杀更不是谋杀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看样子要用判亚裔来安抚非裔。
baby_baby 发表评论于
这个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真恶心!我们又被代表了。

梁也许做法欠妥,但完全是无心之失,这次被起诉绝对是因为他是亚裔容易欺负,如果是白人或黑人警官,肯定有不同结果。上次卖烟那个那么明显的有罪都可以压下来,连Fox News都觉得不可思议,还正在弗格森案的风口浪尖上。亚裔之软弱和不团结真让人寒心。
yinandyang 发表评论于
怎么看,这件事都是因工作关系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两个人的伤害。

倘若不是因为工作,当事人根本就不可能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那个令人诅咒的地方!所以说,当事人根本就不具备任何杀人的理由和动机。

有人被误杀,与有人被工作安排不当之间,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因为工作安排失当而造成的不当后果,无论怎样看,都不应该让梁警官个人受到过于严厉的刑事惩罚。
SoWhatAgain 发表评论于
看样子一定要定个罪才能结案了。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发愣才说明不是故意的。
asiasi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没人提这是亚裔警察替罪羊。那么多白人杀黑人
阳虎 发表评论于
在案发后曾呼吁起诉梁彼得的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

传说中的二五仔?
grabber2 发表评论于
在案发后曾呼吁起诉梁彼得的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在炮轰司法体系无能的同时,亚裔反暴力联盟也批评市警总局局长布莱顿和梁彼得一样,对格利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These so of B****!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怎么觉得就是吃里爬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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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后曾呼吁起诉梁彼得的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
not_bad 发表评论于
警察局的责任。把没有经验的警察派到最危险的地区。
analytical 发表评论于
he is innocent.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昨日也发表声明称,此前该组织呼吁起诉梁彼得,现在希望陪审团或法官裁定梁彼得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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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亚裔反暴力联盟还是非裔反暴力联盟啊?
Armin 发表评论于
如果说打死人是擦枪走火情有可原,那打完以后的行为绝对是犯罪了,一点也不专业,这都什么素质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