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黑人被杀 格莱美上演"举手运动" 郎朗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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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时间今晨举行的格莱美颁奖礼上,与郎朗同台表演的美国黑人歌手法瑞尔·威廉姆斯举起了双手,抗议美国警方在去年底引发全球关注的弗格森事件中“暴力执法”。

法瑞尔·威廉姆斯

中国钢琴家郎朗三度亮相格莱美

北京时间2月9日上午9点,第57届格莱美奖颁奖典礼将在美国加州洛杉矶的斯台普斯中心隆重举行。萨姆·史密斯(Sam Smith)一人连夺4奖,成为当晚最大赢家。他凭借《Stay with me》及人气专辑《In the Lonely Hour》一口气夺得年度制作、年度单曲、最佳新人奖以及年度最佳流行专辑大奖。“水果姐”Katy Perry虽带来一段精彩动人的演出,但依旧难逃格莱美陪跑的厄运,继续第7年的冷板凳之旅。

另一边,法瑞尔·威廉姆斯(Pharrell Williams)拿下最佳流行歌手奖,他与中国钢琴家郎朗带来了一段主题为“同一个世界,世界和平”的表演——充满舞台剧感的全新编曲《Happy》,震撼全场。值得一提的是,法瑞尔在演唱《Happy》时与他的舞群(其中许多人的穿着黑色连帽衫)一起举起了双手,意为“我举起手了,不要开枪”,以此抗议美国警方在弗格森事件中“反应过度”、“暴力执法”。

郎朗与Pharrell Williams合作演出《happy》

2014年8月9日,美国18岁黑人青年布朗在弗格森街上行走时,被一名白人警察连击数枪身亡,该市之后便爆发持续性骚乱。11月24日晚,大陪审团认定使用武器合法,决定不起诉枪杀手无寸铁的18岁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尔逊。这一裁决引发全美抗议,一场小镇引发的种族矛盾风暴从弗格森席卷至全美,引发全球关注。

部分获奖名单:

年度最佳专辑:Beck《Morning Phase》

年度最佳制作:Sam Smith《Stay With Me》

年度最佳歌曲:Sam Smith《Stay With Me》

年度最佳新人:Sam Smith

最佳流行专辑:Sam Smith《In The Lonely Hour》

最佳流行歌手:Pharrell《Happy》

最佳流行乐队/组合:A Great Big World with Christina Aguilera《Say Something》

最佳摇滚歌曲:Paramore《Ain’t It Fun》

最佳乡村歌手:Carrie Underwood《Something In The Water》

最佳R&B歌曲:Beyoncé feat. Jay Z《Drunk In Love》

最佳说唱歌曲:Kendrick Lamar《i》

美国老麦 发表评论于
楼下诸位不是羡慕就是嫉妒。。。还有其他的吗???

人家朗朗几十年苦练成名。。。你们有什么资格在这喷粪!!!
紫玉兰紫丁香 发表评论于
评论让人喜出望外。
周冰倩 发表评论于
人们还尊重事实吗?如果黑人死得冤枉,为什么以黑人为主的大陪审团没有批准提起公诉?
周冰倩 发表评论于
人们还尊重事实吗?如果黑人死得冤枉,为什么以黑人为主的大陪审团没有批准提起公诉?
ethical 发表评论于
"象一头藏獒发情", ha ha ha!
ethical 发表评论于
"象一头藏獒发情", ha ha ha!
娇女 发表评论于
有什么不可以?难道郎朗不能站在正义的抗议一边吗?楼下那些说三道四的人,你们怕什么?如果相同的事发生在中国,美国的大报小报不知会怎么损呢?哈怕狗!!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垃圾配垃圾,左疯配左疯。挺合适。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朗朗代表了黄人?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朗朗瞎掺和啥!证明他是自由派人士?愚!!!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左派宣传蛊惑功夫一流。
我来说几句ha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很多黑人认为艾滋病是白人在实验室研制的病毒,是专门用来减少黑人人口的。
Tiger123456 发表评论于
这朗朗弹琴就像抓大粪。
jaspath 发表评论于
举手?有完没完了。
风萧萧易水寒 发表评论于
朗朗的招牌式摇头很有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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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象一头藏獒发情。
Redcliff 发表评论于
“美国18岁黑人青年布朗在弗格森街上行走时,被一名白人警察连击数枪身亡”

看看左派新闻是任何报道事实和蛊惑人心的, 简直就是撒谎!
今天是个好天气 发表评论于
这些黑人是真傻还是装傻。Brown根本就没有举手,谎言说一千遍就变成真理了?
mirror1 发表评论于
绝大多数的黑人兄弟是死在黑人的抢下。举手吧!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纽约时报有几个编辑记者住在平民区?但这不妨碍他们为“弱势群体”呐喊。现在知道什么是主流社会的思维了吧。
雨立 发表评论于
郎郎肯定玩的是高档老黑老墨,豪宅也不会在黑区。
LUN76 发表评论于
起初还挺喜欢SamSmith的歌,结果发现这个真人那么gay。太跌眼镜了。

Farrell Williams的happy真的是一首难得的好歌。可是他这么一搞,把自己的形象搞烂了。
Vagrant 发表评论于
朗朗的招牌式摇头很有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