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求欢遭拒 电线杆贴妻子照片称其“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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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姓无业男子指妻子到酒店上班后,常上网贴出与客人的合照,连他几次求欢,都藉口要索取500至1000元台币,怀疑妻子不忠,愤而在外张贴妻子与客人的合照,并写「姦夫淫妇」;蔡妻受不了精神折磨,诉请保护令获准。

  据指出,30多岁的蔡姓男子婚后,与妻子育有两子,但他失业后,家中无经济支柱,妻子到酒店上班,近月来蔡常在脸书上看到妻子贴出与客人的合照,心理很不是滋味,夫妻常起口角,蔡甚至怀疑妻子让他戴绿帽,愤而列印妻子与客人的合照,并写上「姦夫淫妇」,张贴在住家附近的电线桿,引来街坊议论。

  蔡妻不堪精神虐待,向法院声请家暴保护令。不过,蔡向法官诉苦说,妻子到酒店上班后,性情都变了,连他几次求欢,妻子明知他没半毛钱,却要求一次性行为要付500到1000元台币拒绝,让他很没面子,也因而怀疑妻子不忠,才会有如此激烈的举动。

  蔡妻则说,是因为工作太累、没有心情才会婉拒,但绝对没有索取「求欢费」;她说,丈夫大男人主义,无法接受靠她赚钱,才会不断对她精神折磨,但为了年幼的子女,她不会轻言离婚,只希望声请保护令,希望丈夫不要再有脱序的行径。

  法官认为,纵使婚姻有磨擦也不应用诽谤、公然侮辱的方式处理,裁准蔡妻的通常保护令,有效期限为一年,禁止蔡男对妻子直接或间接的骚扰。

  南市社会局指出,夫妻性生活不协调而产生口角或暴力行为的案例不少,建议找家庭教育中心或是卫生所,有专业的心理谘商师可提供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