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 中澳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非法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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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 发表评论于
高严不是在墨尔本吗,谁看见举报一下。
东山少爷们 发表评论于
先没收了曾家的大宅再说
春丽 发表评论于
听那里的同学说,12,13年,国内反腐开始闹的凶了,澳洲一些华人区的房子疯了,都是国内来的人,拍卖多出几十万,甚至100万都不在乎。今年一下子又平静下来了。
春丽 发表评论于
好办法!建议全球推广。见面分一半。
天才轩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查他丫的
Aussie 发表评论于
都是这些人把澳洲房价炒的这么高,该死!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让那些贪官们无处可逃,生不如死!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
cooocooo 发表评论于
再不想办法,本地人要疯了。一起分赃一举两得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海外中国人,华人可以举报啊,据说是有奖金的。外逃的,你们千万别跟华人接触哦,危险。哈哈。
沣滈居士 发表评论于
剑指月月鸟
丹佛 发表评论于
查到这个份儿,习近平能走多远也有限,毕竟各个派别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只有民主制度才能让那些喝人民血的贪官们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中国的制度是可以藏污纳垢,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
曾经不再 发表评论于
离朱元璋的反腐还相差太远,那时没有,现在也更不会有任何震慑作用.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人留在澳洲,让纳税人养着
钱转回中国,大家分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铁矿石价格大跌,去年140刀,现在80刀,成了买方市场。澳洲没那么牛了,只好合作。如何让美国也合作是关键,去美国的贪官最多。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新闻不造谣会死。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 group说从2002年到2011年间,被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非法资产就达到1.08万亿美元,为什么要如此篡改数据?
连接在此:
****www[dot]gfintegrity[dot]org/report/2013-global-report-illicit-financial-flows-from-developing-countries-20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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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20 07:40:31
被贪官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钱数量多得惊人。根据位于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 group)的估计,仅在2005年到2011年间,被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非法资产就达到3万亿美元。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这个才是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
村里人 发表评论于

被贪官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钱数量多得惊人。根据位于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 group)的估计,仅在2005年到2011年间,被从中国转移出去的非法资产就达到3万亿美元。
龙剑 发表评论于
以前把主要精力放在追逃上,显然不妥,给外逃贪官所在国政府以“保护人权”的借口。应该把重点放在追赃上,贪官们失去资产,在国外就无法生活,所在国也不愿意白养这些寄生虫。更重要的我们可以挽回部分损失。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要使用各种手段打击这些贪官。对于中国影响力管不到的地方也应该公布其姓名和图片(当然掌握国家机密的外逃官员还是自己派人去处理),这样当地黑社会就会让他们永无宁日。
xixi~~ 发表评论于
好 !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逮的都是科处小官,怎么不逮那个千亿的?做做样子而已。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想查应该不难。毕竟,跟同中国的贸易带来的好处相比,贪官那点是小钱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据说是百分之十以上的回收的非法资产留给所在国的新政策。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曾庆红儿子的悉尼豪宅我去实地看过,不仅普通中国的工薪阶层买不起,澳洲的也买不起,等于100个普通民宅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总结一下任何从制度上避免产生贪官呢?”
我认为,任何制度都不可能“避免”产生贪官,就如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避免犯罪一样。加大惩戒力度是唯一选项。
bstkai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这才是一个负责的政府!
babyriver 发表评论于
支持!好的开始。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事估计到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澳洲法庭都是无罪推定,而中国执法机构通常没有能力按澳洲法庭的证据标准采集和提供证据。根据以往经验,许多中国方面提供的证据质量不高,往往经不起律师的反驳。而且中国政府一直对澳洲的执法机构采取不太合作的态度,10天前被澳洲引渡回来的汉龙矿业公司老总被澳洲追捕了近三年,一直躲在中国,后来在他进入香港时靠香港警察逮捕并把他交给澳洲的。这次两国的合作情况会如何?
msm 发表评论于
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曾经不再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总结一下任何从制度上避免产生贪官呢?
waxx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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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这些垃圾无处藏身

3722 发表评论于
"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 ----这些人全都是中国共产党元
老虎专吃大坏人 发表评论于
不引渡最好了,只要没收了贪官们的脏钱,让他们都呆在国外,中国也少了一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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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都引渡回国,澳洲这大好河山怎能收留这些垃圾。能不好还去领福利金,让纳税人养着他们这些大蛀虫。快滚!快滚!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最好能把所有跑到美国的贪官也一起收拾了,这样,贪官才真的没路可退。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像美国澳洲这种国家对黑钱的法律限制非常严格,其实对普通人来说黑钱还是在中国相对比较安全,你拿钱去中国的银行存,银行不会问你钱哪来的,但是中国法律的随意性较大。由于中国跟西方国家制度上的不衔接,对熟悉情况的人钻空子还是比较容易的。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经济犯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中国可以根据《联合国反腐公约》提出引渡要求,因为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加入了这个公约。但是根据澳大利亚的移民保护法,这些官员也可以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申请避难,来避免在中国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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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引渡最好了,只要没收了贪官们的脏钱,让他们都呆在国外,中国也少了一些垃圾。
hyperplane 发表评论于
这下贪官只能跑到火星去了,月球也去不了。
AUA 发表评论于
这是大好消息,中国能把抓贪腐的事做好,利国,利民,利世界呀!
gagaga 发表评论于
新西兰也查查
Iamoverseachinese 发表评论于
这是给中国人民办的大好事。
Jennifer-yan 发表评论于
拿不到赃款追来干什么?
bashfulx 发表评论于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以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尔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曾庆红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曾庆红儿子是不是要被查了?
mickey222 发表评论于
澳大利亚聪明啊,先拿到1500万到手,给个绿卡,然后再和中国政府联手查,把人给送回中国。一点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