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庭审:维族教师被判无期 全部财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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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宽 发表评论于
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组织这回跳出来說话了,上回以色列轰炸平民时,他们集体哑巴了。
zhmz888 发表评论于
在不知道详细情况前,我选择相信老共。。。长远来看,老共对中国人民as a whole ,no mistakes..
蜓听雨荷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standardpoodle 发表评论于
我本来还以为他是无辜的。一看到被捕之前和德国之声闹得欢,就知道他是罪有应得。海外民运分子,分裂主义分子,回中国实干吧,在这里打嘴仗,你们永远赢不了的。
dc_pal 发表评论于
有罪! 从法律上来看,判得重了。
疯轮 发表评论于
现在看来胡锦涛留下的问题真不少。
疯轮 发表评论于
这种与热比鸭搞里应外合,煽动教唆新疆暴力,没被枪毙就算便宜了。人有言论自由,但没有煽动暴力教唆犯罪的自由。
monk101 发表评论于
应该杀,维族如果愿意走车臣人的路,那就让他们试一试,像车臣那样被杀死30%的人口,然后就不敢独立了。

落英如雪 发表评论于
财产为什么要充公?又不是贪污犯!这和封建社会动不动就抄家有什么不同?早晚也会有借口抄马云的家
AnotherEra 发表评论于
想想那些在美国Espionage Act下被审过的和正在流亡的人。
heehee 发表评论于
胡锦涛太面,早该判。
现在判还有一个原因,是最近IS那里有点作。
破棉袄 发表评论于
"全部财产充公"是神来之笔,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马云将来犯事,也来个“全部财产充公”,呵呵,共党权贵就发了!
azcactus 发表评论于
德国之声算什么东西?为啥反华乌贼们都去对他们说东到西的?他们欠犹太人几百万任命,偿还了吗?自己一屁股屎,不好好清理,还参乎别人家的事?
blush? 发表评论于
看样子他干的不少, 否则不会判无期的。说不定那些受他煽动的人直接参与了暴恐谋杀活动。
风月华章 发表评论于
说他温和的人是没看过维吾尔在线这个网站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不如给他个叛徒、特务的罪。
丝瓜种 发表评论于
看来上课必须时时刻刻都得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了。
分分秒秒都得宣扬伟光正的宇宙真理了。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沙漠立国=自取灭亡
睡觉不打呼噜 发表评论于
且不说要把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要分开处理,此人不说恐怖活动扯不上边,连分裂都无其事。

否则这些汉人律师不是为他辩护!
睡觉不打呼噜 发表评论于
这个人言论与网站我是关注过了的,明显他是温和派,无分裂国家之行为,土共就是要把所谓意见派打成异议分子,人为树敌!
老粪青 发表评论于
像这种人,终身都不得保释。
jgwangsic 发表评论于
给力!
又预定了一个诺贝尔奖
mihu老汗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是应该的。但是言论自由不能允许煽动暴力,以暴动分裂国家。煽动恐怖活动在那个国家都不允许
michaelg 发表评论于
有点重了,但是给维族的知识精英们打预防针。不要以为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胡言乱语。

新疆维族的大小知识分子现在发表公演,估计得滴量堤量了。
manhan 发表评论于
对穆斯林,无论打前锋唱黑脸的激进派穆斯林,还是做后援唱白脸的温和派穆斯林,都必须用重典严打!对于人类文明之癌伊斯兰教,只有中国政府还有点办法。法国英国澳洲等国很快就会被穆斯林的人口霸占。法国穆斯林人口已近70%,法兰西的优雅浪漫的文明竟然就这样湮灭于落后野蛮的邪教之中,可悲可叹。
wowo 发表评论于
"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有贪污罪吗?搞错了吧?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诺贝尔奖委员会一听又会激动起来。
楼下的,你哪只耳朵听到这位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学者
鼓动分裂分子杀人的?你能作证吗?你知道不知道
宪法第35条规定了言论自由?你读过吗,想过为啥宪法
在党国看来就是个屁吗?反而要李敖来宣传大陆宪法!
当然,你要承认是个法盲,也不计较了--你是法盲你怕谁?
你就是中国走法制化道路的主要障碍!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中央民族学院的维族教授,副教授有不少,只此一人被起诉是什么情况?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好!
liuwei 发表评论于
台湾人被吓出一身冷汗。

WXREN 发表评论于
支持新疆獨立
fluff 发表评论于
***docs.google***/document/d/1g75BCY7OQWIOEkTMyXhAVkhxNwYVsE56bocXJqyP2h8/edit?pli=1

***: 前面是***, 后面是***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这在美国FBI也是要上门拜访的。搞不好非正常死亡。
lundunke 发表评论于
对伊力哈木无期徒刑判决,十个荒诞是:1、判决服从政治任务,是政治判决,把和平网站打成犯罪网站;将温和批评者诬为罪犯 2、是文革式办案,逼学生揭发老师,学生证人免出庭作证 3、不存在“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何称“犯罪集团”?4、为配合反恐,强行扣上“分裂集团主犯”大帽5、既然特殊共同犯罪,理应按惯例合并审理,拆开单审,显失公平6、威迫自证其罪,违反刑诉法7、挑战刑诉法,发明荒唐的“问题地管辖”原则,强行将北京审理放在乌市8、非法肉体折磨,违规戴脚镣9、如临大敌,封锁开庭马路10、高度心虚,不准驻华外使节旁听和外媒采访。所以,这不是法律判决,是对正义与良知的判决!是枉法判决!判决将民间与官方对话大门关闭,必然天愤民怒,掀起更大抗争 !伊力哈木不是罪犯!伊力哈木是无罪的!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屠杀世界上的人民,美国是最擅长的。

虽然美国内部也有阶级矛盾,

但是这个世界也是分阶级的。

这个世界的剥削阶级,就是生物链的顶层,那就是美国。

当美国可以任意地剥削和压迫世界的时候,美国内部是相对稳定的……

而当美国对世界的剥削和压迫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出现问题的时候,

美国就有了问题……
降魔 发表评论于
lhxlch

你在美国发表言论,批评一下华尔街的贪婪和对美国人民的吸血。

涉及到根本利益的时候,

美国的和平游行群众会被当作恐怖分子实施专政的。
lhxlch 发表评论于
无语了。 因言获罪判无期。鼓励暴力吗?
降魔 发表评论于
邓小平和胡耀邦领导了少数民族上等人,汉族下等人的民族政策,

在美国的领导下,为中国培养民族分裂势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曾经不再 发表评论于
中共自己都承认:要在4中全会才讨论依法治国。这还能是法制国家吗?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3:46:25 搂下勇气号,提醒你,你的言论己构成十足的分裂国家罪。请牢记外交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阐述的:中国是个法制国家,任何人都別想用法律当挡箭牌。
曾经不再 发表评论于
最后的疯狂。。。。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搂下勇气号,提醒你,你的言论己构成十足的分裂国家罪。请牢记外交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阐述的:中国是个法制国家,任何人都別想用法律当挡箭牌。
pinger 发表评论于
文字狱!
鼓掌的别高兴太早了。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
titaniumsub 发表评论于
不服再玩几千年,看谁的招数好使?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蒙古人满洲人当年用这种招数压服过汉人,现在汉人就以为用这招能压服维吾尔人。
勇气号 发表评论于
希望中国慎重考虑

对恐怖分子,和分裂主义应该分开来看。对恐怖主义应该强硬打击,绝不手软。对分裂主义要具体分析,用和平手段,主张自治获得更多权利,甚至要求独立的。应该对话,和协商,争取他们改变观点。对公开号召、组织、使用暴力的,才需要镇压?。

只要不使用暴力,要求民族自治,甚至独立不应该违法,目前全世界都遇到这个问题,根本上、要靠增加国家自身凝聚力来解决。

把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混在一起,对切割、分离、两类人,解决民族问题极为不利,这正是极端恐怖分子所希望的。简单说吧,对达赖,对热比亚,对“维族教师”,应该对话、争取。对ISIS这类人,才应该严厉打击。

对温和的人温和,对强硬的人强硬,你就会赢得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国际社会的尊重。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治乱世宜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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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猜到这个冒着尸臭的古话会被引用一百遍...那干脆恢复帝制算了,让封建朝廷用重典伺候犯上作乱的共产党.
文阁松韻 发表评论于
但凡鼓吹国家分裂的都应该严格按法律严惩,维族教师被判无期一点都不冤枉,相反还是判得太轻了。共产党学习苏联的民族政策,结果问题越来越多,苏联自己都解散了。是因该改变民族政策的时候了,因该取消民族政策,凡事在中国的公民都不应该划分什么民族,这样也就不存在民族自治的问题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找之。既然中国没有民族问题,并且可以自由迁徙,就不存在对新疆和西藏的移民问题,同时可以的这两个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宽松的要求,但是因该对这两个地区的所有人都一个标准。
leonardo2025 发表评论于
严打我看还是打得不够严!没有伤到筋骨怎么能消停?不连坐的话,这种不可协调的民族矛盾是无解的。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样你对他们该怎么怎么好。之前已经对他们足够好了,但是一直不知足。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独立,但这是中国的底线。新疆的维子以前闹海没这么嚣张,近几年随着和国际伊斯兰恐怖主义的不断接触,也开始走上极端路线。如果中共这时候不下猛药,恐怕今后不进行大规模屠杀很难控制局面了。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从官方公布的罪证据可以看出,此人没有宣扬暴力,和过去发生过的恐怖事件无关,一介书生能以言论可分裂国家?是典型言论罪和思想罪。政府在人们痛恨新疆恐怖主义的大环境下,可以为了政治需要,任意地践踏司法公正。中国要想成为一个法治国家,遥遥无期。
Mr_Anderson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TG不至于不给警告,不予商谈和争取,就直接抓起来判无期。那是很蠢的。
可能此人太执着,不知轻重。也可能努比亚不中用了,西方要选一个新的领袖保外就医。
共-产-党 发表评论于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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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阁松韻 发表评论于
还有计划生育问题,对新疆和西藏地区的计划生育对所有的人采取相同的措施,如果中部和东部人口在西藏和新疆居住满一年,就按西藏和新疆的计划生育政策办,东部和中部的人口自然就会有很大一批迁徙到西部地区,西部可能有几年问题多,三十年后自然就和谐了。
tinker2009 发表评论于
这个教师由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就是有法必依的体现。他辜负了教师这个称号,本来可以做更多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的,He deserves it.
笔名已被占用 发表评论于
林肯说的很清楚,南方如果愿意留在联邦内,可以保留奴隶制。
但南方宁可分裂也不接受保留奴隶制。于是,为了统一和分裂,美国打了一场付出60万生命的内战。
醉在四方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太无能了!是大独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华人强烈要求判那个维族教师死刑!!!
共产党太无能了!是大独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华人强烈要求判那个维族教师死刑!!!
共产党太无能了!是大独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华人强烈要求判那个维族教师死刑!!!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尊重法律,不要对其它国家指手画脚。可惜很多人不懂这些还号称文明国家。
蛋定 发表评论于
搞不懂维族为什么攻击计划生育政策。
cungen007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任何分离活动 都要受到最高的惩罚。
meitu3386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洗地洗的真没水准,说什么温和派激进派。150年前美国反分裂还打了一仗了你们怎么不说?你去哪个大学如果有墨西哥裔老师教授传授“加州德州是墨西哥的,来加入我为加州德州重新回归墨西哥而奋斗”,你看有没有人削死他
洋奴最坏 发表评论于
祝愿这里相当一批‘正义’的留言者被ISIS绑走砍头,逛店被人弹炸碎,坐飞机遇正能量的劫机者机毁人亡。。。放了P,就得承担后果,在电脑后也躲不过。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zf连有异见的汉人都镇压,少数民族就更别提了
LEIMONG 发表评论于
支持政府,绝不能纵容这些分裂分子,对这类人绝不能手软。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中共又出昏招。
b52. 发表评论于
曾经在“维吾尔在线”被封查之前读过。 很有启发和促进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内容, 可惜, 高达上的党和“国家”是绝不会听取任何下层的声音, 现在不会, 将来也不会。
杀人灭口, 从肉体上消灭反对派是中国社会一贯的方针, 一千年前是, 现在还是。
新疆的问题只会越来越乱。 另外, 没什么人可以号称自己一个人可以代表新疆人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如果说因言获罪,那么这里的人是不是应该感觉特幸福?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治乱世宜用重典。”新疆是一个安全受到破坏的地方。为了震慑谋求不轨者,需要用重典。
ilikelife 发表评论于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吾尔开西。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对恐怖分子或恐怖分子的后备军没有什么客气好讲,依法办事。
bsmile 发表评论于
有些东西就是擦边球,但以擦边球来过分玩弄法律(或者当权人的意志),那你就错了。就把权力装在笼子里,和把我们装在笼子里,还真是没法说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长期的总体的趋势应该可以的到验证吧。还是把他的分裂言行发布出来让我们看看是不是有分裂的目的在后边。
Amercian 发表评论于
any one who dare to follow ? should be death penalty .
Amercian 发表评论于
sure
笔名已被占用 发表评论于
英国表明在苏格兰搞分裂合法
西班牙政府已经表明在西班牙搞公投非法
乌克兰政府也表明在乌克兰搞公投非法
在美国搞分裂非法
在中国搞分裂也是非法
各家有各家的规矩,入乡还要随俗呢,何况守法!
新的邮件 发表评论于
没有所谓温和派或激进派,只有分离派和统一派。温和的捅你一刀,比激进的捅你三刀好不了多少,都是犯罪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不好说
lzjgz 发表评论于
看过一些他的言论和观点,根本不认为他是分裂言论,而是较为温和又直白地对民族政策的批评和建议

如果真要判决服人,就全面公开罪证

不要还是玩弄断章取义,诬陷戴帽那套

否则,这就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
天涯小乙 发表评论于
活该!
老唐 发表评论于
从法律上讲过程可能值得推敲但结果正确,早该这末干了。
wsndy2 发表评论于
中国区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宣判后告诉德国之声,"案件显示了中国法制系统的严重失败",这是一个“极其扭曲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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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新疆人都认为判的好,案件显示了中国法制系统的正义和胜利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什么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应该提倡双向大量移民
flysa 发表评论于
同意。虽然我也不赞成分离,但是判决需要公正有理。他到底哪些具体的言论,行动,文章和计划策划分离,应该公之于众。这样公众才能明晓到底这个行为出格没有。
另一方面,我是赞成统一,但是分离也是一种个人自由意识的表达,何罪之有?估计苏格兰那些人放中国早就被判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真是大快人心。
沣滈居士 发表评论于
应该公布其文章和言论,以及讲课视频,让大家看看是否他真的企图分裂国家,鼓吹疆独。
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确实如此,大家都受教育。
否则么,就像文中的维权人士所言,打击温和派,相当于鼓励激进派。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为达到其分裂国家、寻求新疆独立的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撰写、编辑、翻译、转载百余篇分裂国家内容的文章,大肆传播分裂思想,恶意攻击国家的民族、宗教、经济、计划生育等政策及措施。"

撰写、编辑、翻译、转载文章,好家伙,胆大包天了。这如果不判无期,还不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