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盲流”归途 那些卑微不幸地活着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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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屹 发表评论于
胡汉三回来了,穷棒子们,看怎么收拾你们这些穷鬼!
敲骨吸髓、剥皮抽筋,权贵们咧开满是鲜血的大口呵呵笑着。。。。。。。
石屹 发表评论于
人还没死就逼着要用器官来还债---------------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热情的阳光 发表评论于
不得不说说:

这个 个案 开了 坏头, ,不能鼓励,

假设,有一天, 你出车祸了,昏迷, 本不该伤命,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欠下了可观的医疗费, 但是, 你家人不知道, ‘

医院就开始 要求补偿, 接下来, 你死啦, 器官被院方 在红十字的印章下 被 卖掉
阳光房 发表评论于
好心酸,刚还在抱怨工作,现在只想感恩。。。。
宽宏的雨 发表评论于
感觉是被迫捐献器官以偿还所欠医药费,里面少不了院方的威逼利诱。
黄玫瑰888 发表评论于
看了真悲哀啊。谁来为这些人争取权益啊。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可怜的人。社会为什么会这样不公平!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可怜的人。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我都怀疑这些人是怎么死的,真的是不治之症吗?中国的医疗真的让歪果仁羡慕啊。
tanyanru 发表评论于
可怜人。願逝者安息!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一个人都死了还要用器官抵医疗费的“神奇”国度。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在世界发达国家作盲流是有身份的,在China一旦离开户籍所在地就是黑户了,比米国的非法移民还没地位,就是半合法奴隶了。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年轻人很多都是盲流,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是盲流了。
荆轲2000 发表评论于

这他妈不是公开杀人吗?
前三十年人虽穷,但有尊严。后三十年,血被轧干了,器官还要挖出来给富豪们。
baby_baby 发表评论于
同疑。文章说了七成器官捐献者是穷人。很大可能性是因为患者家属付不出医疗费,被院方/红十字会花言巧语说服了。这些人底层人民本性善良,又容易轻信,捐献器官既做了好事,又不欠医院的钱,他们肯定觉得是再好不过的Deal了,哪里知道后面有多少猫腻!当然器官捐献是很伟大的,但是我感觉在这里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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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ku 发表评论于 2014-08-27 13:37:22 我觉得这事有蹊跷,把这事情梳理一下:
人不在了,欠下医院几万,红会牵头民政局找到亲人,在红会接待下,签下器官捐献协议,红会时候代付万元欠款。
把这事情倒过来读的话问题就出来了
红会的钱是大家捐献了救灾救贫的,现在被拿来用做器官移植,如果接受方是弱势群体倒也勉强说得过去,但是如果对方只是找不到匹配器官的话,这个案例极为欠妥。
应该查查器官接受方是否购买了移植的器官,或者是否支付了超出正常水平的医疗费,以及是否是弱势群体。
不要怪我太过敏,谁让对方是红会,更何况习包子接管红会之后最近有办红会洗清的嫌疑
它乡 发表评论于
我不是指逝者家人,但这个器官移植过程有买卖器官的嫌疑。
nnd888 发表评论于
盲流,无暂住证。TMD,在自己的国家,谁给他戴上这“桂冠”的?
这个社会不是吃人的社会,是什么?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无奈的短暂人生。假如有人在这可怜人的器官买卖中发横财实属不仁不义。
西温哥华 发表评论于
红十字会吃了活人吃死人。权钱压迫下穷人的悲惨生活。
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顾怀勇昏倒后,有路人马上报警,随即将他送入医院。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顾怀勇患有严重的“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

医生误诊了没有?

另外,对于家人器官捐献的决定,还是非常让人敬佩的,r.i.p.
吴敬中 发表评论于
带着器官走的那张照片,后面那个男的咋好像憋不住的高兴?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那个母亲应该从医院做的那三例器官移植手术中所赚的巨额医疗费中提成至少三成。这笔钱应该对这位母亲本来应由儿子所承担的将来的养老有所帮助。这个协议应该在器官捐献前提出。当时要是有人帮助一下这位母亲就好了。
Bad 发表评论于














小伙住的是ICU病房,一天就过万,他妈能付得起吗?怎么住的院?不用付定金吗?最后红十字会拿走了器官,显然不是捐,是交换。下一步就看是红十字会拿这些器官做慈善呢还是卖钱,至今为止还没听说过他们做器官慈善呢。替红十字会正名用这种骗人的文章不如报道些红十字会到底做了哪些慈善事业为好。








cdaniu9999 发表评论于
总算有人关心他们的存在,愿中国一天一天好起来。
Uberprof 发表评论于
30岁的儿子,48岁的母亲…
村里人 发表评论于
“盲流”,百度百科释义为“从农村中盲目流入城市中的人”。
jamesband007 发表评论于
震惊,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