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坚决为在华被判死刑的德国公民“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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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slayer 发表评论于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三样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就别出来空谈什么人权了!所谓的人权专家大多脑子里装的都是尸米。另,楼下的,深刻想想中国社会,几乎是从上到下不论老幼不分男女无一例外的无法无天,你就知道,法家的影响不是太大,而是太小!
pupudelaclichy 发表评论于
虽然赞成有死刑,但老实说,我觉得国内的死刑太多,量刑过重。
还是法家的影响太大。
死刑一般有个错误率,就是100个死刑犯里平均有几个是冤枉的,无论取证多么严谨。
Archsama 发表评论于
人权现在也成为某些人和组织的遮羞布了。我觉得杀人偿命就是最符合人权的。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人讲人权,那么被害人的人权又有谁来维护呢?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既能给被害者一个公平,又有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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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2014-08-22 03:15:48
“统计上死刑不具有威慑作用,废除死刑的国家杀人案不必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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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死刑的意义不在于什么威慑作用, 而是给被害者一个公平。
竹聿夕口 发表评论于
于2010年在华南城市厦门在大街上以铁锤和匕首分别杀死了自己在慕尼黑上大学时的女友及其男友,并试图自杀。
kiki-wq 发表评论于
该杀否则那些老外在中国犯罪会更肆无忌惮
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统计上死刑不具有威慑作用,废除死刑的国家杀人案不必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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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死刑的意义不在于什么威慑作用, 而是给被害者一个公平。
久经沙场的枪 发表评论于
这个好办:尊重德方意愿,转交人大讨论,看能不能找到法律条文,给你德国人一个例外。
我们是依法办事的!
湖南路 发表评论于
中國实行的大清律,殺人抵命。很公正。紐約自恢復死刑後治安就好了很多,說明死刑是有必要的。
Bad 发表评论于
德国应该先征求被杀者的父母后再出声,如果在中国处理,肯定是杀人抵命,这样对被害者的遗属公平。
partric80 发表评论于
死刑法律是中国内政,死刑的存在有历史和现实原因,不能因为你德国没死刑我中国就不能有。什么时候中国法律也需要别的国家通过了?还有什么全世界最多的死刑,废话!我们的人口基数和犯罪率在那里摆着呢。
别动不动就又人治了,又怎么样了。这种当街杀害两人,影响极坏,那两个人的人权谁来保证?你对法律的理解不能强加到别的国家身上。就算所谓的死刑威慑力不大,需要废止,那也是中国立法的问题。在没更改之前,只能严格按照目前法律执行,否则社会公正何在?
jeff994 发表评论于
德国人咋样我不感兴趣。
我感兴趣的是中国政府能不能学学德国政府。
老马识途 发表评论于
一颗子弹毙了马勒哥“请命”。
sven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律是内政,看看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统计上死刑不具有威慑作用,废除死刑的国家杀人案不必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多。”
这个在逻辑非常地不严密。医院里病人很多,是否证明医疗无助健康呢?
其实德国的抗议也就是故作姿势的政治秀。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人权个p,被杀死的两个人就没有人权了。 西方的伪命题
阿宽 发表评论于
杀了以后,对外国人在中国行为有震慑作用,让他们明白在中国这种行为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对比华人学生在美国被杀后,媒体刻意拍大量该学生父母家人悲痛欲绝,哭天号地,大喊报仇的情景,就不难理解西方国家的人会怎么看中国人。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喊打喊杀之余,不妨看看当年德国公司高管一家在中国被杀的故事:


2000年4月1日深夜,来自江苏北部沭阳县的4个失业青年持刀杀害了屋主德国人普方及其妻儿。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自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生活状况

原文标题:献给生命的礼物

普方先生的母亲从德国赶到南京,老人作出一个让中国人觉得很陌生的决定——她写信给地方法院,表示不希望判4个年轻人死刑。“德国没有死刑,我们会觉得,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

弟兄 发表评论于
基督教认为人都是罪人,没有审判的权力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仅仅几十年前, 德国还吧自己的公民几十万几十万地往毒气室里送, 死一个士兵就要杀几十几百个平民报复, 现在摇身一片,倒变成道德领袖了,连杀人犯都不可以杀。

正在注册 发表评论于
杀无赦!
xiuxiu3398 发表评论于
不管是那个国家人,只要是在中国国土上犯了法,就应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试一把 发表评论于
当初拉登应该到德国去。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没有人有权利结束他人的生命"-----这句话你应该问问杀人犯为什么他有权结束两个人的生命!
鉴定完毕 发表评论于
楼下诸君为何这么激动?有些人纯属胡言乱语。

人家德国政府不就是希望能够阻止死刑执行吗?

中国人如果在国外被判死刑,中国政府第一反应也是如此啊。

而且,稍微了解一下中国死刑状况的人,就知道中国的死刑多么轻率了。中国官员自己说的,中国死刑数量是是全世界其他国家死刑总和的两倍以上。
blush?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你倒卖一吨海洛因也不会判死刑吧?每个国家的法律不一样, 不是说吸大麻在科罗拉多合法, 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带着进入隔壁的州。
suamigo 发表评论于
统计上死刑不具有威慑作用,废除死刑的国家杀人案不必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多。而且,没有人有权利结束他人的生命,即使你声称代表正义。你如认为你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他人也可能这么认为。
Radiance77 发表评论于
这么多看客叫好儿助威。。
问题在于, 此德国人杀人证据确凿么? 有证人有证物自然当斩。 若是木有呢?若是被人栽赃陷害呢? 万一过上十年八载跑出来个真凶, 就不是赔个几万几十万的事儿了。 德国政府有脑子就应该质疑审批程序, 请命?等清明吧
tankbig 发表评论于
北美猎人 2014-8-22 08:08:17
应该回复中国古代十大酷刑:车裂,腰斩,凌迟,油炸,,,让世界好好认识一下五千年的中国文化。
。。。。。
还有美国的扒头皮
youliyou 发表评论于
只要证据确凿,量刑准确,死刑是威慑犯罪的最佳手段!无法则国家必然会无序,人道主义如果脱离了实际的残忍的犯罪行为就是虚伪的仁爱和愚昧。
milkywayguy 发表评论于
德国政府有没有善恶之分!!!???
让他们看看中国的民意吧!这种罪决不可能被赦免。
在中国杀人贩毒是躲不掉死刑的,不信试试!
北美猎人 发表评论于
应该回复中国古代十大酷刑:车裂,腰斩,凌迟,油炸,,,让世界好好认识一下五千年的中国文化。
烙印龙 发表评论于
不杀, 以后个个抱个炸弹或提着毒品来中国咋办。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立即执行!中国有中国的法律,怕死就别再中国犯死罪行!
美国五美分 发表评论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西方国家的人不能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
3722 发表评论于
中国自己的法律不能在中国执行?什麽逻辑?
中国中国 发表评论于
既然在中国土地上故意杀了两个人,就要按照中国法律处极刑。
adada 发表评论于
反正他也要自杀的,两条人命,在哪国就得守哪国法。国人去香港新加坡也长点记性别随地大小便
wxcfgh85 发表评论于
坚决地立刻地处死,如果免除死刑,下一步西方国家又说中国的判决都量型过重,那怎么办?德国人跑到中国宾馆里杀掉两个仇人,那种血腥的场面,对其他在场人士也是一种严重精神上的剌激,所以此人不但害了两个人,还害了不少中国人,这种终身的伤害,岂是德国政府能够想象的?
hohoohooo 发表评论于
不被强迫劳动?到监狱养老去啦!
MrTasty 发表评论于
死刑犯一般不用劳动,吃得会比其他犯人好,中国籍死刑犯也一样。毕竟活不了几天了。中国还是讲人情的。有的监狱还会分配几个轻刑犯照顾死刑犯,也是看着TA,怕行刑前出意外。
江上一郎 发表评论于
除非废除死刑--否则,如果放过这个老外---对国内以前的、今后的死刑杀人犯不公平!
kingsw 发表评论于
美国人说了,这是内政;中国人说了,这是法律。
条条 发表评论于
人权到底是保护谁的?保护杀人犯的吗?保护的杀人犯越多,守法公民的人权就越没有保障。

下次德国人要杀人,请回德国杀去,不要在中国土地上知法犯法。我们中国没有义务浪费空间,浪费粮食养活一个杀人犯。
ak3 发表评论于
西方人思维是奇怪,人们不同情被害人,好像特同情杀人者。
好像杀人没什么,惩罚杀人犯可是大逆不道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中国不要让德国所左右,中国的法律的尊严是不允许他们亵渎的。在中国违反法律,就应该用中国法律处理,不能有例外。
Do_u_read? 发表评论于
反对死刑可以理解,但是必须尊重所在国。凭什么德国人就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王武 发表评论于
美帝警察只要“感觉”受到威胁就可以随意杀人,比一审二审简单多了。

美帝谋杀案每年杀死1万多人,警察每年杀死几百人,比中国夺得多。

法律的根本在于公正。法律根本就不管受害者能否复生,或死刑能否预防犯罪。只要因为犯罪目的故意杀人,就该死罪。(当然自卫除外)
沉沙清流 发表评论于
该走的过程要走,杀还是要杀。

在中国的土地上,犯了中国的法律,就要按中国的法律来执行。

这是中国的内政。无论涉及哪个国籍的罪犯,日本人求情不行,英国人求情不行,韩国人求情不行,德国人也一样。否则就叫自乱法度。
德国漂漂 发表评论于
德国法律可宽松太多了。2013年圣诞节前发生的一个类似的案子,华为公司在德国的一个中国外派员工杀了自己的老婆,结果只被判了两年半。如果在中国说不定也是死刑。
WWTP 发表评论于
没办法,在中国杀人可不就得按中国的法律来。德国也别光‘请命’,赶紧告诉你的国民,要杀人千万别在中国杀,出了中国随便。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德国人记性不好,当年支持希特勒执行那么多死刑,全忘了?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德国政府可以请求中国修改法律,在中国法律被修改之前必须依法执行死刑。
过路人过路 发表评论于
不处死刑的话,又有德国人跑到中国来杀死另一个两个德国人怎么办?
永远是中国人 发表评论于
马上处死,不要在监狱里浪费中国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