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民呼吁 黄金周带孩赴香港街头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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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乐 发表评论于
看来对国人来,民主是多余的。无论是否有法,我自我的办法。民主哪有自主好。我愿怎样就怎样,被抓住算我倒霉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宽容为上
瞧这点小事闹的!一方尽量避免便溺事件。。国际形象;令一方善意提个意见即可,我现在不太理解动不动就争吵的思维方式,宽容为上。
mis 发表评论于
什么素质?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高速公里?你没搞错吧,不要命了。
bo'smam 发表评论于

头脑要是正常一点点的话,应该是呼吁大家都别去
PAULDAI 发表评论于
什么原因啊?中国大陆的民众不管到那里度不受欢迎,连到香港,台湾都一样,。一个没有了信仰,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没有了热爱祖国的激情,没有了自信的国民,不管到哪儿,都会被歧视。
AlainDelon 发表评论于
便溺事件 = 殖民地心态 vs 暴发户心态。 港人已经低调,咱这边儿却动静越闹越大,恐怕中国人的国际声誉太好?
happy1234 发表评论于
说句公道话,确实挺讨厌的!!!
清風細雨 发表评论于
男孩子撒尿要蹲着嗎?;)好像是在poop poop;)
nults 发表评论于
挑拨参与族群人群的争斗不会有好下场的!参看希特勒的下场!
痛快一回 发表评论于
不爱去就别去,免得惹一肚子气。

我从来就没觉得香港有啥好的,吃的?看的?玩的?比香港好的地方多了去了。

最受不了香港人的植民地心态,媚洋,欺生。香港人以前对大陆人的优越感,现在变成了忌妒,仇恨,才会屡次发生类似事件。

所以我建议看不惯的人都别去香港,干嘛要给他们机会来挣我们的钱!
michbiz 发表评论于
我想主要是大陆人把自己的credit毁了,如果是美国人这样做倒不会引起反感,因为大家觉得人家可能真是急得实在没办法才这样做,但大陆人给人感觉就是随街大小便,很不注意公共卫生和修养。 所以让人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去年夏天傍晚我在东京一家公园走,旁边老中一家三口有说有笑挺开心,忽然 我看见那小男孩,7、8岁吧,就大大方方地在路边撒起尿来,给我一个Shock啊,既吃惊小孩这么自然淡定、旁若无人,更吃惊两父母也那么习以为常、无所谓的样子,直让作为华人的我感到害臊。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报道,我还是偏向港人这边,可以理解他们的反应。
笑虎 发表评论于
靠,在美国,时常看见在高速上,男男女女的在路边解手,有什么奇怪的,虽然不雅,但人有三急么!

港人冲着两岁孩童发飙,小人之心,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wangx726 发表评论于
我感觉发这个呼吁的人是故意挑拨。按照“海角68”这个帐号来说,有可能是台湾人。
而且,我看了天涯论坛的原文,根本就没有多少人回复,现在还不到200人回复,不少是反对发贴人的。我不明白苹果日报为什么单单拿这个帖子说事。注意,香港苹果日报和台湾苹果日报是一家的。大家还是小心中计了。
LSG65 发表评论于
鼓励小孩路边拉丝撒尿才配做“国际大都市”? 太可笑了。

现今的有些中国人就象一个新兴起的暴发户。 老子有钱,老子爱干嘛就干嘛。到你家拉丝撒尿是看得起你。。。

Speechless... Disgusting!!

加国闲人 发表评论于
加国政府的做法是加重商业房产税,反正加拿大万税。
wxcbug 发表评论于
没带过孩子的人没有经验,即使带过孩子的,也未必什么事情都考虑周全的。很多孩子已经不用穿尿片了,但不能hold很长时间,父母也未必料到等个厕所要这么久,毕竟不是自己熟悉的地方。而且有一个时期孩子仅仅需要睡觉的时候穿尿片,不是天天都带着的。

我以前是反感大陆不少地方孩子公共场合尿尿的习惯,不过这一次我站在大陆一边。基本的人性是要有的,这比那点规则更重要,如果哪天香港人主动给孩子让厕所,或者是帮助遮挡一下,而不是拍照围观,那时候的香港才配做国际大都市。
红叶 发表评论于
其实香港政府最该做的是限制旅游者的流量,每天不要发那么多的双程证不就得了?厕所,旅馆交通都跟不上,商家赚了钱又不拿出来建公共设施,百姓啥好处也没有。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专业香港律师的分析意见

尽管拍摄者在公众场合有拍摄的自由。但是由于这个拍摄的对象是年仅两岁的女小童便溺的图像,这种自由就受到限制。香港法例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生产、管有和发布。儿童便溺的图片和影像是儿童色情物品的一种。根据第三条第三款:

(3) 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除非在該兒童色情物品中他是唯一的色情描劃對象),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5年;或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注意,在香港,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不仅仅是违法,而是犯罪,是重罪。即便你不是生产者,不是传播者,仅仅在你的记忆卡或者电脑上存放着儿童色情物品就是重罪。

这个拍摄者的拍摄行为有“生产“儿童色情物品的嫌疑(对生产的定义可能有争议,特别是在公开场所的拍摄,这里不深究),但他在相机记忆卡上留有这个图像则是确定无疑的“管有”这个物品。尽管他当时尚未已经“发布”,但是由于他既已经录制,他又自称记者,于是也有合理理由怀疑他有可能进行发布(事实上,其他相关资料也确实发布了)。

因此,这个父亲争夺相机记忆卡,是中止拍摄者正在进行的“生产” 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正当手段,又是防止他“发布” 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必要手段,完全合法合理。这个父亲完全有理由向香港警方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并起诉。

还有人问我,这对父母让女儿在公共场所暴露私处是否违法,这里也简单说一下。关于暴露私处的法例是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48条《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因沐浴時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訂罪行。

这里没有说在公众场合因大小便而暴露私处的问题。但是香港实行普通法,在第二款规定12岁以下的小童可以因沐浴而裸露身体,这条规定可以合逻辑地应用在大小便之上。因此,年仅2岁的小童因为大小便的原因而在公众场合暴露私处并不违法。如果是12岁以上的人,这就是犯罪行为。

因此,在该案例下,父母出于儿童需要排泄的原因而让儿童暴露身体是不违反这个条例的。路人看到了也不违法,但是如果像这名港人一样拍照的话,这就是犯罪行为,至少触犯了管有儿童猥亵物品的重罪
打倒土豪 发表评论于
那个叫吉米阿加的整天在这里强调小孩在大街上露出屁股被拍是应该的究竟是什么心态?还不停的为其辩解,估计是变态吧,你家孩子在外面一不小心露腚是不是也允许别人拍,是不是还请人来拍……呵呵
打倒土豪 发表评论于
也要禁止港灿去大陆……呵呵
xlc 发表评论于
谢谢红叶快手回答。
红叶 发表评论于
加国闲人,本人也认为拍人家小孩尿尿不文明。看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是指责孩子的。如果你去过香港,你就会知道,在旺角多数行人都是不住在那里的,你要找人帮忙,最可行的是找店铺的营业员,他要是回答你广东话怎么办?然后就是问题啦,孩子能不能等到找到厕所?所以嘛,在街上小便便被人认为是情有可原的,只是港人拍照是恶心的了。那么也许同时有两三个孩子在街上解手也是可能的咯?到温哥华去小便好不好?你还别说,如果加国让大陆游客自由旅游的话,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到时你就会换个马甲出来了。

所以我说,要想玩得尽兴,给孩子穿一天尿布,尤其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难道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之一?
笑忘书忘笑 发表评论于
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拍照者实在不厚道
weili2010 发表评论于
不过话说来, 看 照片,的确不太雅观。 为啥不给孩子戴上尿裤呢?不要拖裤子,
XianDe 发表评论于
有種就真別去
单片机做大事 发表评论于
想一想为么什要去香港玩,仅仅旅遊的话,到处都可以。
leahleah 发表评论于
干脆就不要去香港玩儿了 没啥意思的 。当地人大都一副酸溜溜的样子, 建筑物也破旧 绿树极少 鼎盛时期已过 局促的生活空间让人根本无法宽容从容。所谓香港精神 也全无用武之地
xlc 发表评论于
加国闲人, 就是因为我说了你不要美加美加的,美国加国不是同一国你就打击报复?呵呵。

其实这个新闻为何会闹得如此之大,就是这是压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天不爆发,明天也会因某些小事而爆发。可悲的是,这两边当事人都是两地的年轻人,是未来两地的主人。如果如此水火不容,你觉得应该怎么解决?让他们投票独立?让他们变成就像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一样没有自己的特色?你不是在加国吗?你到魁北克去讲英文是不是也有人不回答的?
小笨笨 发表评论于
我仔细看过了视频,那位母亲用纸尿片接住了尿,在争执过程中一边说话,一边把尿片放到塑料袋里拿着,地上没有湿,我认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已经处理得很文明。大家要相互体谅。香港人对内地有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不会维持太长时间,内地经济文化追得很快。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大人脸也遮了. 记者偷拍也怕被告.

此种新闻图片要有记者记录,有专人处理,小孩部位要模糊处理,原始底片和文件要销毁. 医院做吗啡叫医疗, 别人做吗啡叫贩毒. 否则色情狂用这个名义满世界拍小孩存电脑好了, 警察怎么证明色情狂的图片不是公共场所拍的?

何况这个新闻图片不知是否有孩子父母授权, 象是偷拍,可能是孩子父母没注意,被抓到就不会有图片了. 这和香港不顾父母阻拦强拍的香港流氓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瘦马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6:30:52 加拿大那个新闻里小孩遮了脸和前面,屁股没打码。
seanwarez1 发表评论于


大陆很多城镇的公共卫生不如香港,民众对于公共卫生的意识急待提高。 文明的港人应该及时帮助那母子,而不是猥琐地拍照. 用私刑、羞辱的办法来惩罚自己厌恶的事,绝对与文明背道而驰,更何况其实在任何文化、文明中外地幼儿尿急,找不到厕所,当街便溺都是可以理解之事。

此事中要说父母有错,应该是事先应该考虑周全、实在没办法也要选择较为隐蔽或做些遮蔽,保护好孩子。
但相比之下,那个港人的做法就只能成为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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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65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6:19:35 这些支持的网民们,是希望看到有一天中国人民能在世界各地的大街上自由地“拉丝”“便溺”,并以此而自豪。

土豪的文明!


瘦马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那个新闻里小孩遮了脸和前面,屁股没打码。
瘦马 发表评论于
不是找不到厕所,是厕所排队。视频里当妈的说的。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您还忘了83%的美国人民, 他们也是土豪文明?

2012年美国NBC调查13万美国人民意调查结果,83%美国人赞同孩子憋不住时当街三急.


LSG65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6:19:35 这些支持的网民们,是希望看到有一天中国人民能在世界各地的大街上自由地“拉丝”“便溺”,并以此而自豪。

土豪的文明!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此事早有定论, 2012年美国NBC调查13万美国人民意调查结果,83%美国人赞同孩子憋不住时当街小便.

此种新闻图片要有记者记录,有专人处理,小孩部位要模糊处理. 医院做吗啡叫医疗, 你做吗啡叫贩毒. 否则色情狂用这个名义满世界拍小孩存电脑好了, 你怎么证明色情狂的图片不是公共场所拍的.

何况这个新闻图片不知是否有孩子父母授权, 象是偷拍,可能是孩子父母没注意,被抓到就不会有图片了. 这和香港不顾父母阻拦强拍的香港流氓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再说一遍, 你象那三个香港流氓那样出去拍试试. 空口没用,请你自己实践你的论点. 否则就是胡扯.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6:04:35 cbc都不看?

cbc点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oy-peeing-in-b-c-mall-trash-bin-photo-sparks-online-debate-1.1337883
LSG65 发表评论于
这些支持的网民们,是希望看到有一天中国人民能在世界各地的大街上自由地“拉丝”“便溺”,并以此而自豪。

土豪的文明!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Google上查 kid pees in mall garbage can,871000个结果,各种大报美国加拿大,都登着照片,都是法盲?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cbc都不看?

cbc点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oy-peeing-in-b-c-mall-trash-bin-photo-sparks-online-debate-1.1337883
albert88 发表评论于
宽容!
如果这个小孩的母亲确实用了尿片接了小孩的尿,就说明小孩的父母亲做出了努力,还是讲文明的,又不是故意污染环境.那个香港人就不应该小题大做.还要对着小孩拍照,有必要吗?
香港警察不应该起诉小孩的父母亲.毕竟事出有因.
至于号召大陆人带小孩故意去香港拉尿,则是无事生非了.
怀疑有人在挑拨离间.
hangzhoublogger 发表评论于
希望香港年轻人多多努力,早日争得香港独立,否则,早晚会被反文明的大陆以人海战术吞没。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香港法律跟英国,英美法同源,不觉得香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 如果真没有,那就是整个香港的素质问题,而非几个香港流氓的素质问题了.

加国闲人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5:55:38
港警不调查三香港人是否涉嫌强拍儿童色情和性骚扰是因为香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不怪港警。但港人的这种行为到了国外,非被打入死牢不可,到时不要上中文电视哭救。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路人当街拍摄也不违法", 再说一遍,你要么自己出去拍,看结果如何. 香港警察渎职, 看你会不会有同样好运气.

小孩的父母动手抢人家手机卡, 警察来了也没有提告, 按照警察的做法判断,小孩的父母动手抢人家手机卡也不违法。香港流氓和支持者跟人家闹,最后也没有证明人家小孩街头三急有错,只证明自己低级的禽兽素质,新闻发的全世界都是,很愚蠢的做法。
seanwarez1 发表评论于


有些港人完全不顾程序正义,对自己厌恶的事情(很可能是事出无奈)进行私刑报复、羞辱,并振振有词
恶的手段得不到正义,恶的树上结不出正义的果子。

更何况是幼儿,完全不符合人性。文明没有从西方学到,却把东西方共有的人性也丢了。

加国闲人 发表评论于
港警不调查三香港人是否涉嫌强拍儿童色情和性骚扰是因为香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不怪港警。但港人的这种行为到了国外,非被打入死牢不可,到时不要上中文电视哭救。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薛姓男子抢别人的卡是保护小孩自卫, 所以无罪. 你的解释是不可能的. 警方无条件释放没有提及罪名就是无罪释放,否则就是定罪免罚也一定要提供罪名,是有条件释放.

至于当案香港警察故意放水,根本不调查三香港人是否涉嫌强拍儿童色情和性骚扰,以后肯定会有麻烦. 你觉得相信香港警察多一些, 就自己出去拍这种照片,在电话电脑里都存上,看看你会不会有麻烦. 你需要保释的时候再来找我.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5:31:02 楼下happyfeet2011

你到底什么意思啊?是要说薛姓男子抢别人的卡无罪,还是要说警察不该放他?

新闻中讲得清楚:“该名薜姓男子涉嫌盗窃被捕”,“警方进一步调查后,无条件释放该名薜姓内地男子”,因为他本身情节轻微,东西很快归还原主,没有对失主造成真正的损失,所以警察释放了他,这是很合理的解释啊。

倒是你一开始说的“在公共场所拍摄光屁股小孩是刑事重罪”,警察根本没有提及,甚至没有要求删除“色情照片”,还允许拍照人进一步把照片提供给媒体。似乎你对法律的理解跟警察的背道而驰,你有什么解释?我还是相信香港警察多一些。
sky1000 发表评论于
五一是黄金周,当然无论去那儿旅游都要留点儿黄金,否则不就白去了吗.
瘦马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什么合法行为,美国妈妈获得再多支持,不是一样要交罚单?商家摄像头会拍下全程,难道还给全砸了?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每个人怎么想没关系, 别人的合法行为,就是有人再不喜欢,也没权妨碍. 小孩当然最好不要当街便溺, 但每个人都应该绝对捍卫本案小孩和父母当街不受干扰地让小孩三急的权利.


瘦马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5:20:34
小孩没错,监护人有错,这几名港人行为让人讨厌,但不代表鄙视当街便溺的港人都讨厌。这就是我的观点。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楼下happyfeet2011

你到底什么意思啊?是要说薛姓男子抢别人的卡无罪,还是要说警察不该放他?

新闻中讲得清楚:“该名薜姓男子涉嫌盗窃被捕”,“警方进一步调查后,无条件释放该名薜姓内地男子”,因为他本身情节轻微,东西很快归还原主,没有对失主造成真正的损失,所以警察释放了他,这是很合理的解释啊。

倒是你一开始说的“在公共场所拍摄光屁股小孩是刑事重罪”,警察根本没有提及,甚至没有要求删除“色情照片”,还允许拍照人进一步把照片提供给媒体。似乎你对法律的理解跟警察的背道而驰,你有什么解释?我还是相信香港警察多一些。
直播 发表评论于
是人都有错,好的社会体系是容错率很高的系统。
jinniwind 发表评论于
不管怎样,那个呼吁带孩子去香港便溺的人素质真低。大家可以理解孩子有三急的时候,如果去故意这么做,那就是做实香港人说大陆素质低的口实了。另外,苹果日报真的是很会煽风点火啊。够恶心。
直播 发表评论于
瘦马公正。顶!不过监护人没罪。
瘦马 发表评论于
也谢谢直播终于脱下了人的马甲!
瘦马 发表评论于
小孩没错,监护人有错,这几名港人行为让人讨厌,但不代表鄙视当街便溺的港人都讨厌。这就是我的观点。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此评论内容涉及非法信息已被系统自动屏蔽!
seanwarez1 发表评论于



------“大陆很多城镇的公共卫生不如香港,民众对于公共卫生的意识急待提高。 文明的港人应该及时帮助那母子,而不是猥琐地拍照,对不? ----- 很对!



戴立言 -- 有病药就不能停,何弃疗?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我不管谁,只不过好奇有些人的耸人听闻,查查还不行吗?
直播 发表评论于
谢谢瘦马落出了不是骡子的特征。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瘦马,我是在用"戴立言"的流氓口气讽刺他呢,你自己看下面. 不管如何,香港这事小孩和父母决对没错, 放到美国也一样没错.

戴立言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4:42:57
美国华尔街日报昨天引用新浪12.8万中国人民意调查结果,88%中国人赞同孩子当街裸露私处小便;

同时向世界普及中国文化熏陶下中国老百姓的宽广胸怀:"你是否曾经疑惑为何在中国街道上有那么多小孩光天化日之下撒尿?现在不用疑惑了,很显然是因为人们对此真不介意",“中国大陆民众基本上不介意看到有人在街上小便(毕竟许多街道在不久前还是乡村)”cn.wsj. com/gb/20140424/rcu084846.asp

瘦马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5:08:55 Did the mom deserve a ticket after her 2-year-old son peed against a light post?
Yes, she got what she deserved
No, it was just a potty-training emergency
Not sure
----------楼下的,我还真挺无聊查了下,83%参加调查的民众认为该母亲的情况紧急,不应该受罚。与你那翻译出入也太大了吧
直播 发表评论于
对不起,其实你是瘦马,不是骡子。你很文明,希望你能见谅。
xlc 发表评论于
我来你这儿消费了,我就是大爷是不是?你要按我们中国的要求在看得到的地方必须有厕所,否则我要拉到街上的,是不是?我尿了你还不能拍否则就是不同情我,就是没人性是不是?

不要拿美国说事,你去问问有几个美国人愿意学那些个无家可归者在街头大小便的?你能出得起旅游费了在国内好歹混得不错吧,如此低标准要求自己也好意思说!

前段时间大陆亲戚来美国玩,开车接送景区,都是成年人了,刚在家上了厕所,到景区开车3,40分钟的路程,下来第一件事就是问厕所,而且是连着好几次。究其原因,与吃得太多有关。你看在国内,是个人几乎嘴就没停过,茶,饮料,瓜子,小吃,汽车上,火车上,家里家外...难道就只吃不拉?出来玩能不能克制一点?没见人家老美老头老太外出时间太长了的还要穿成人尿布吗?你出来想玩得尽兴,给孩子穿一天尿布有何不可?尤其是在人生地不熟不易找到厕所的地方。
瘦马 发表评论于
Did the mom deserve a ticket after her 2-year-old son peed against a light post?
Yes, she got what she deserved
No, it was just a potty-training emergency
Not sure
----------楼下的,我还真挺无聊查了下,83%参加调查的民众认为该母亲的情况紧急,不应该受罚。与你那翻译出入也太大了吧
naohonghong 发表评论于
非常同意!
不上税 2014-4-25 06:42:34
大陆很多城镇的公共卫生不如香港,民众对于公共卫生的意识急待提高。 文明的港人应该及时帮助那母子,而不是猥琐地拍照,对不?

直播 发表评论于
明明是骡子非说自己是瘦马。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Go google it:

2012年美国NBC调查13万美国人民意调查结果,83%美国人赞同孩子当街裸露私处小便;

同时向世界普及美国文化熏陶下美国老百姓的宽广胸怀:"你是否曾经疑惑为何在美国街道上有那么多小孩光天化日之下撒尿?现在不用疑惑了,很显然是因为人们对此真不介意",“美国大陆民众基本上不介意看到有人在街上小便(毕竟许多街道在不久前还是乡村)”

楼下, 你有病,得治.


戴立言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4:42:57
美国华尔街日报昨天引用新浪12.8万中国人民意调查结果,88%中国人赞同孩子当街裸露私处小便;

同时向世界普及中国文化熏陶下中国老百姓的宽广胸怀:"你是否曾经疑惑为何在中国街道上有那么多小孩光天化日之下撒尿?现在不用疑惑了,很显然是因为人们对此真不介意",“中国大陆民众基本上不介意看到有人在街上小便(毕竟许多街道在不久前还是乡村)”cn.wsj. com/gb/20140424/rcu084846.asp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新闻第一句话就写得很清楚“当街大便”为什么有人视而不见,还非说没污染,还把父母塑造成英雄了?小童没错,我们谴责的是父母1.当父母的连个意识都没有,没遮没挡。2,视频里竟然说孩子不要了。3.非说厕所排队,孩子憋不住,如果真的有排队,孩子憋不住,要拉也是在厕所或厕所附近拉,怎么跑周大福门口拉去了?再粉饰,也是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
直播 发表评论于
迫不得已不是耻辱,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而不是雪中送炭才是耻辱。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novanova, 你不知道无知,不愿意学习法律文明才是耻辱。

香港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就规定,任何12岁以下儿童,在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公共地方大小便。1月香港法庭有个判例。在凌晨,一个醉汉以粗口骂警察,随后更是当着警察大便。他向女警解释说,“我急屎”。香港的法官判罚他随处便溺罪不成立,因为“忍不住肚痛”而当街便溺是合理因由.
美国不要说小孩逼急了当街三急合法,连孕妇逼急了公共场合解决也合法,任何指责的人都会被骂变态,更不要说拍照了,绝对进监狱。照顾妇幼是人类文明的底线,代表了人类和禽兽的区别,在任何国家种族都一样,不需理由,没有借口. 楼下的一堆流氓都以不文明为荣,以不讲道理为荣,却还搞不清为什么全世界都讨厌自己.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4:31:48 无知不是耻辱。

不知道无知,不愿意学习文明才是耻辱。

香港人不应该是我们讨论的问题。

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我们民族自己是不是很无知很无耻。
冬心 发表评论于
不论男孩女孩,能够把尿撒向后面,绝对是天赋异禀!
直播 发表评论于
无知不是耻辱,有知者欺负无知者才是耻辱。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薛姓男子抢去对方相机的记忆卡", 你仔细看了吗?

盗窃和抢劫同属刑事罪, 意味是由警方起诉无须受害者提告,警方处理过程相同.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后,该名薜姓内地男子获无条件释放", 意味着警方认为没有违法事实, 无法起诉, 嫌犯被无罪释放.

普通袭击可以是民事或刑事罪, 意味是受害者或警方均可提告. "该名付姓女子则获准保释候查", 意味警方还在调查研究是否有违法事实,而提告方明显是那三个香港流氓. 如果是警方提告,只会是在确认有违法事实情况下,那就是"获准保释候审" 而不是"获准保释候查"了. 明白?

最后, 请问您在哪里学来的你贴的那些假冒法律概念? 你自己发明的吗?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4:23:33
抢劫?谁说的?以下是bbc的新闻,仔细看完在发言:

警员接报到场,初步调查显示,一名33岁薛姓内地男子及一名29岁付姓内地女子让两岁儿子当街便溺时,一名29岁王姓途经男子用相机拍下情况。薛姓男子就此与王姓男子发生争执,期间薛姓男子抢去对方相机的记忆卡。
另一名27岁吴姓路过男子持图阻止姓薛男子时与付姓女子发生推撞,该名女子并以婴儿车撞向他。

警员在现场经初步调查后,把案件列作盗窃及普通袭击,该名薜姓男子涉嫌盗窃被捕,该名付姓女子则涉嫌普通袭击被捕。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后,该名薜姓内地男子获无条件释放,该名付姓女子则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五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昔今评
这个孩子根本就没在街上撒尿,你能给出一张地上有尿的照片吗?人家尿到diaper里也不行吗?
:::::::::::::::::::::::::::::::::

你应该向全地球人类去解释,为什么只有中国人会让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大小便。

我们民族的耻辱也是你我的耻辱。

我和你一样爱我们的民族。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无知不是耻辱。

不知道无知,不愿意学习文明才是耻辱。

香港人不应该是我们讨论的问题。

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我们民族自己是不是很无知很无耻。
昔今评 发表评论于
这个孩子根本就没在街上撒尿,你能给出一张地上有尿的照片吗?人家尿到diaper里也不行吗?
昔今评 发表评论于
建议不要跟 吉米阿加、狸猫(戴立言)、180511等浪费时间,更不要上它们的当。他们是一伙(或者是同一个人的马甲)专业反华分子,攻击华人,又在华人之间制造争端。

千万不要上它们的当!!!!!!!!!!!!!!!!!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抢劫?谁说的?以下是bbc的新闻,仔细看完在发言:

警员接报到场,初步调查显示,一名33岁薛姓内地男子及一名29岁付姓内地女子让两岁儿子当街便溺时,一名29岁王姓途经男子用相机拍下情况。薛姓男子就此与王姓男子发生争执,期间薛姓男子抢去对方相机的记忆卡。
另一名27岁吴姓路过男子持图阻止姓薛男子时与付姓女子发生推撞,该名女子并以婴儿车撞向他。

警员在现场经初步调查后,把案件列作盗窃及普通袭击,该名薜姓男子涉嫌盗窃被捕,该名付姓女子则涉嫌普通袭击被捕。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后,该名薜姓内地男子获无条件释放,该名付姓女子则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五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无知真的太可怕了!!!

香港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就规定,任何12岁以下儿童,在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公共地方大小便。1月香港法庭有个判例。在凌晨,一个醉汉以粗口骂警察,随后更是当着警察大便。他向女警解释说,“我急屎”。香港的法官判罚他随处便溺罪不成立,因为“忍不住肚痛”而当街便溺是合理因由. 美国不要说小孩逼急了当街三急合法,连孕妇逼急了公共场合解决也合法,任何指责的人都会被骂变态,更不要说拍照了,绝对进监狱。照顾妇幼是人类文明的底线,代表了人类和禽兽的区别,在任何国家种族都一样,不需理由,没有借口. 楼下的一堆流氓都以不文明为荣,以不讲道理为荣,却还搞不清为什么全世界都讨厌自己.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4:17:22 评论: 大陆网民呼吁 黄金周带孩赴香港街头便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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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知道孩子也是不能在大街上大小便的,公厕和尿不湿是解决办法。

为什么全世界只有我们中国大陆人会让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大小便呢???

无知真的太可怕了!!!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地球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中国人会让自己的孩子脱了裤子在大街上拉屎撒尿。

可耻啊!!!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评论: 大陆网民呼吁 黄金周带孩赴香港街头便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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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知道孩子也是不能在大街上大小便的,公厕和尿不湿是解决办法。

为什么全世界只有我们中国大陆人会让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大小便呢???

无知真的太可怕了!!!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是英国人占领香港使得香港有特殊的意义(现在已经丧失殆尽),香港就是一个中国最穷最落后的渔村。
远方的兔子 发表评论于
大家注意那些敲着简体字狂骂大陆的帖子都是别有用心的,不要给他们挑拨了。
远方的兔子 发表评论于
大家小心台独!
远方的兔子 发表评论于
看出来了,确实有台独在这里,呼吁港人,陆人都冷静,不要被煽动了!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所以香港警察有故意放水嫌疑, 很可能被告渎职或不作为.

那按你的说法至少这次在香港,小孩在公共场合拉屎(或者撒尿),警察来了但是没有控告小孩或小孩父母公共场合拉屎(或者撒尿),是否已经证明小孩在公共场合拉屎(或者撒尿)合法? 警察来了但是没有控告小孩父亲抢劫照相机,那是否已经证明在香港抢劫拍小孩如厕的照相机合法? 那你们和那些香港人还指责什么?

至于你要的“小孩光屁股在街上,路人拍照被抓”的例子, 不用我给, 你只要自己去外面,随便找个婴幼儿,盯着拍录像,别人父母阻止你你拨开人家继续强行拍,就算小孩没光屁股,你看看会不会被警察抓告性骚扰和儿童色情.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3:36:52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3:04:22
又或你在公共场合去拍个别人孩子憋不住三急,看会不会被告儿童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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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香港,小孩在公共场合拉屎(或者撒尿)被拍照,警察来了但是没有控告拍照的人。

你随便举一个“小孩光屁股在街上,路人拍照被抓”的反例吧。
公道者 发表评论于
大陆人要有志气,人家那么讨压你,歧视你非要去是蛋元之地干什么?大陆域市多的是,北、上、广都比香港大而且商店大又新,小孩可以随地拉屎没人管更不会有人拍照,还是自己“家”好。
supermanpower 发表评论于
这张照片明显是男孩在大便,屁股下面的便便能清晰可见。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香港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就规定,任何12岁以下儿童,在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公共地方大小便。1月香港法庭有个判例。在凌晨,一个醉汉以粗口骂警察,随后更是当着警察大便。他向女警解释说,“我急屎”。香港的法官判罚他随处便溺罪不成立,因为“忍不住肚痛”而当街便溺是合理因由.

美国不要说小孩逼急了当街三急合法,连孕妇逼急了公共场合解决也合法,任何指责的人都会被骂变态,更不要说拍照了,绝对进监狱。照顾妇幼是人类文明的底线,代表了人类和禽兽的区别,在任何国家种族都一样,不需理由,没有借口.

楼下的一堆流氓都以不文明为荣,以不讲道理为荣,却还搞不清为什么全世界都讨厌自己.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2:55:37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2:14:40

一个流氓成堆的地方,都以不文明为荣,以不讲道理为荣,却还搞不清为什么全世界都讨厌自己,为什么这个国家一直内斗不断。

------well said!!!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2:28:23 几年前国内有篇报道:
一中年外国妇女急急忙忙的往一个有士兵把守的北京某中央机关里走,因士兵听不懂她说什么所以没让她进。几分钟后那个女人把大便拉在了裤子里。按一些人的思维,她完全可以在路上或这个单位大门旁边方便,因为迫不得已呀。

没错,人有三急,尤其是孩子是无法控制应急,但成年人应该知道如何防范如何应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在公共场合便溺肯定是不对的。

有人自己做了有损公德的事,却说香港人不好。就这些网友的素质,也难怪去年深圳有成年妇女在电梯里排便,在杭州有奶奶让小孩在地铁里小便。
瘦马 发表评论于
我也觉得这里有几个就是故意挑起地域争端和仇恨,那样杀杀杀又下毒的言论竟然在文学城上堂而皇之地挂着,而正当讨论的帖子删得不亦乐乎!
reichthedog 发表评论于
香港人吓死了。
长袖马甲 发表评论于
国人素质普遍不高。每次回国飞机上几乎都能看见来美旅游的乘客因抢行李架而大打出手。。。丢人啊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此评论内容涉及非法信息已被系统自动屏蔽!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没错,是孩子憋不住任何地方便溺就是合理也合法. 你试图拍摄孩子如厕不管拍没拍到就是可被检控儿童色情,是刑事重罪. 不信你试试? 楼下就是无知法盲加没有公德, 属于禽兽同类.

完了没 发表评论于 2014-04-24 12:15:32
连孩子性别、大小解都没整明白谈什么拍孩子私处?显然没看见对吧?无论如何,随地便溺不对,因为是孩子就可以原谅?强调女孩子被拍就占理?仅仅是小便就不该谴责?自己的孩子屎尿你不嫌,别人见了可能就影响食欲……太不讲理没人同情。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国内有篇报道:
一中年外国妇女急急忙忙的往一个有士兵把守的北京某中央机关里走,因士兵听不懂她说什么所以没让她进。几分钟后那个女人把大便拉在了裤子里。按一些人的思维,她完全可以在路上或这个单位大门旁边方便,因为迫不得已呀。

没错,人有三急,尤其是孩子是无法控制应急,但成年人应该知道如何防范如何应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在公共场合便溺肯定是不对的。

有人自己做了有损公德的事,却说香港人不好。就这些网友的素质,也难怪去年深圳有成年妇女在电梯里排便,在杭州有奶奶让小孩在地铁里小便。
cdwb 发表评论于
烂苹果!
弄波 发表评论于
坚决拥护共产党,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一个流氓成堆的地方,都以不文明为荣,以不讲道理为荣,却还搞不清为什么全世界都讨厌自己,为什么这个国家一直内斗不断。
奇奇玩 发表评论于
强烈支持大陆网民“海角68号”,黄金节站在香港旺角街头带头便溺!如嫌不过瘾,可带他老婆一起去宣示。
Redcliff 发表评论于
这些大陆人真的是流氓加无赖!
共产党早就了他们, 也只有共产党才能收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