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起全球接力 南加州留学生发起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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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闹着玩可以,但真的是没用的。
真正的革命就像老毛说的,是一个阶级打到另一个阶级的斗争。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 可我们没有任何形式的民主。

--- 台湾还没有一个加州大,最高领导人直选未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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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20:50:34

美国总统就是各州的选举人选出的,而不是选民直选的。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20:49:40

伪民主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最高领导人直选。凡是最高领导人直选的没有不搞街头暴力政治的。结果是民不聊生,经济每况愈下,投机商人和投机政客大发横财。
秋水长天 发表评论于
双重国籍:谁是民心中的“中国”

纽约 乔伊白
******youtube***/watch?v=G9VaF-7YMY8&list=RDSuCMUFsOKco

***bbs.creaders***/history/bbsviewer.php?trd_id=664984


2012年的台湾大选,一改陈水扁时代的口号民主,使台湾成为世人心目中真正的民主政体,一夜间台湾的国际知名度跃然于世,特别是在全球华人的心目中。

台湾宪法曰:“中华民国”是包括大陆中国在内的疆域中国。大陆宪法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涵盖台湾省的广阔中国。美国和全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政府也都认同一个中国的政策,那么谁是这个“中国”的真正代表呢?

2011年美国亚洲文化学院尼洛?范爱达教授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完成了一份极具重要的政策研究报告《国籍认同:替代售台武器的民心力量》,该报告引起了美国和台湾政策界人士的关注。长期以来美国对台军售始终是困扰两岸关系和中美关系的棘手问题,这个政治包袱不放下海峡两岸的风波永远不会平静的。有没有一种更为合理有效的力量来帮助美国平衡、甚至替代这种对台保护形式?报告认为,两岸现政府都只是关注各自区域内的民众,而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第三种国际力量-----海外5000万华人华侨,而这股力量正是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力量的全球范围的民心“中国”力量。

尼洛?范爱达教授的分析认为,自满清、民国以来中国历届政府即使在列强欺压、国土分离、战乱纷争,国家根本无法保护海外中国侨民的状况下,仍未放弃过对其人民的国籍认同。这种认同使得中国在抗日战争国难危机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利益回报。而在1955年的中共政府为了拓展建政初期的外交困境,以维护统治的国际认同作为狭隘的交易,将延续了几百年的在国家民族艰难困苦中依然顽强保留下来的海外民心“中国”抛弃了。进而实施了几十年的关闭锁国政策。这一政策对于今天开放的中国已经变成了一个敏感的极易被利用和质疑的问题了。报告认为,如果台湾以中华民国现有宪法为法律依据,开放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剥夺了“中国”国籍的海外中国人为中华民国的海外公民;如果中华民国允许获得了海外“中国”的公民持中华民国的旅行证件或台胞证回大陆探亲访友,甚至如果中华民国仅仅是颁发一张“中国”国籍证明书给需要心灵慰藉的海外中国人。那么这张永恒的中国出生证就已经将谁是民心中的“中国”表达出来了。

目前有二股力量在推动给北京中国政府的政治压力,一股是以从加拿大回国的、现担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的王辉耀博士为代表的海归中坚力量在体制内,以政策建言的形式向中国政府提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际上是隐含了对中国政府要求被剥夺了国籍的“中国人”回国报效祖国的现实讽刺。另一股力量是以发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一文的作者矫海涛为代表的全球网络群体力量,引发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全球各国三十多家中文传媒网站转载反响热烈。矫海涛进而执笔草拟了海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并提交公众民主讨论征求意见,同时在全球网络征集签名支持,这在普世观念中是可行的。美国宪法规定,任何出生于美国国土的人,不管父母亲是美国人还是外国人,不管父母亲是合法还是非法入境的,孩子都将拥有美国公民的权利。即使今后孩子在海外,他/她的出生证将保证他/她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而北京中国政府以一言否定出生国籍的权力政策是难以想象的。

第三种力量就取决于台湾中华民国当局的智慧、远见、胸怀和抱负,如果因势开启海外中国公民的申请,将迅速获得5000万海外中国人和他们在海内外的亲属、家族和宗族的民心。厦门大学一位台湾问题的资深学者认为,北京政府对此完全没有预案,如果台湾使用这一策略,那么在法律、法理、文化、传统、道德、民主上都是无懈可击的。相反,目前北京采用的经济惠台政策将成为苍白无力和自欺欺人的下策。而这股强大的全球华人民心将成为捍卫中华民国的现实力量,由此可以极大的减少巨额外资购买军火护台的需求。其朴素的原因就是只有中华民国的存在,他们才能继续成为心中永远无法放弃的“中国人”情结,这也是世界其他民族无法理解的中国心。

******youtube***/watch?v=SuCMUFsOKco&feature=youtu.be







雙重國籍:誰是民心中的“中國”

紐約 喬伊白
***bbs.creaders***/history/bbsviewer.php?trd_id=664984


2012年的台灣大選,一改陳水扁時代的口號民主,使台灣成為世人心目中真正的民主政體,一夜間台灣的國際知名度躍然於世,特別是在全球華人的心目中。

台灣憲法曰:“中華民國”是包括大陸中國在內的疆域中國。大陸憲法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涵蓋台灣省的廣闊中國。美國和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政府也都認同一個中國的政策,那麼誰是這個“中國”的真正代表呢?

2011年美國亞洲文化學院尼洛?範愛達教授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完成了一份極具重要的政策研究報告《國籍認同:替代售台武器的民心力量》,該報告引起了美國和台灣政策界人士的關注。長期以來美國對台軍售始終是困擾兩岸關係和中美關係的棘手問題,這個政治包袱不放下海峽兩岸的風波永遠不會平靜的。有沒有一種更為合理有效的力量來幫助美國平衡、甚至替代這種對台保護形式?報告認為,兩岸現政府都只是關注各自區域內的民眾,而忽視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第三種國際力量-----海外5000萬華人華僑,而這股力量正是具有政治、經濟、文化和思想力量的全球範圍的民心“中國”力量。

尼洛?範愛達教授的分析認為,自滿清、民國以來中國歷屆政府即使在列強欺壓、國土分離、戰亂紛爭,國家根本無法保護海外中國僑民的狀況下,仍未放棄過對其人民的國籍認同。這種認同使得中國在抗日戰爭國難危機時期得到了極大的利益回報。而在1...  查看完整评论
Fay大道 发表评论于
这个挺好玩的,到别人地盘上抗议自己政府?公民有游行的权利,游客有吗?希望他们凡事依法,不然被美国人抓了就好玩了。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美国总统就是各州的选举人选出的,而不是选民直选的。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伪民主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最高领导人直选。凡是最高领导人直选的没有不搞街头暴力政治的。结果是民不聊生,经济每况愈下,投机商人和投机政客大发横财。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 在民主的美国和台湾,People are speaking, Government is listen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组党?????? 谁又敢说"下次选举我们都选另一个党"???????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轰轰烈烈的保卫教育权利的华人中,有许多人却天天在网上在文学城里诋毁谩骂攻击美国民主制度,攻击"言论自由", 攻击刘小波博士许志永博士,并不遗余力地为中共独裁辩护。 这是多么的讽刺和悲哀!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近几天,台湾学生民主抗议出现一些过激行为,这里一些反民主拥独裁的人则辛灾乐祸借题发挥,借机大肆诋毁民主制度。

要知道,宪政民主制度和民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过激行为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远远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myajun 发表评论于
学生运动搞着搞着总会变味儿。80%的路子会往暴力上面走。
26在TW 发表评论于
台灣藍綠兩陣營醞釀多年的民粹運動終於見到成效,發揮到極致了。繼續鬧,繼續鬧。那邊韓國偷笑還來不及呢!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没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根本制度,台湾同胞不会接受统一的。 被一个独裁的政权统一无异于被招安。
住在美丽的地方 发表评论于
看来不是所有的台湾人都愿意像马英九,连战那样,去当中共的党奴。 支持有尊严的台湾人,摒弃独裁国家。
10010 发表评论于
就台湾这小破岛子,随它闹去。
nakadachi 发表评论于
維基百科也把這次運動和顏色革命擺在一起,可見許多人也認為這就是顏色革命在臺灣。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8)... ... ...结论:

---- 在民主的美国,People are speaking... ... Democracy is working!

----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组党?????? 谁又敢说"下次选举我们都选另一个党"???????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轰轰烈烈的保卫教育权利的华人中,有许多人却天天在网上在文学城里诋毁谩骂攻击美国民主制度,攻击"言论自由", 攻击刘小波博士许志永博士,并不遗余力地为中共独裁辩护。 这是多么的讽刺和悲哀!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7)

在民众抗议下,OBAMA提议停止大规模收集网上DATA:

Obama to Call for End to N.S.A.’s Bulk Data Collection

By CHARLIE SAVAGEMARCH 24, 2014

WASHINGTON —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is preparing to unveil a legislative proposal for a far-reaching overhaul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once-secret bulk phone records program in a way that — if approved by Congress — would end the aspect that has most alarmed privacy advocates since its existence was leaked last year, according to senior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

Under the proposal, they said, the N.S.A. would end its systematic collection of data about Americans’ calling habits. The bulk records would stay in the hands of phone companies, which would not be required to retain the data for any longer than they normally would. And the N.S.A. could obtain specific records only with permission from a judge, using a new kind of court order.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6)

美国人民不但辩论抗议,而且还起诉NSA监视违宪:

Judge: NSA domestic phone data-mining unconstitutional

By Bill Mears and Evan Perez, CNN

updated 8:52 PM EST, Mon December 16, 2013

Washington (CNN) -- A federal judge said Monday that he believes the government's once-secret collection of domestic phone records is unconstitutional, setting up likely appeals and further challenges to the data mining revealed by classified leaker Edward Snowden.

U.S. District Judge Richard Leon said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s bulk collection of metadata -- phone records of the time and numbers called without any disclosure of content -- apparently violates privacy rights.

日光晃 发表评论于
闹的越大越好,马娘娘不下台不罢休,千万别停,谁阻止就偷吃谁的太阳饼!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5)

1. WASHINGTON POST 帮着SNOWDEN泄漏了"国家机密", 其主编被撤职了吗?。
2. 司法部通缉起诉SNOWDEN, 法院判了吗?. SNOWDEN 是否有罪最后法院说了算,司法部仅仅是起诉起诉.
3. 还记得李文和间谍案吗? 当年,CLINTON 的司法部长起诉李文和是间谍, 最后怎么样? 法院判决李文和无罪释放, 白宫败诉。
4. 不用担心,人家有独立的司法系统,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 我们中国能做到这样吗? 生生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国家主席刘少奇撤职并打成叛徒冤死。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4)

现在任何人(包括OBAMA你我及所有美国老百姓)说SNOWDEN有罪或无罪都不算数。OBAMA的司法部也只是执行公务对此事调查取证,把这个案子呈交给独立的法院起诉,同时SNOWDEN及他的辩护律师也会(应)到法院反驳司法部的指控,即"对博"公堂。 在美国,这么大的案子,肯定还需要陪审团(JURY)来做有罪或无罪的票决。 这样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向大陪审团呈递自己的证据并依法力争。 最后,大陪审团经充分讨论后投票表决被告人是否有罪。然后,向法庭宣读结果(VERDICT)。 如你不懂陪审团是怎么回事,我可向你解释。

所以说,不要着急,慢慢看来。美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宪法不是一张废纸。 还记得吗?在纽越时报与总统尼克松的"泄密"官司中,美国最高法院判总统败诉,纽越时报赢了那场官司。 依据是新闻自由受宪法保护。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4)

Former US president Jimmy Carter has admitted he uses snail mail to evade

monitoring by th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and that he feels such surveillance methods have been abused.


"When I want to communicate with a foreign leader privately, I type or write a letter myself, put it in the post office, and mail it," Carter said with a laugh, as he was questioned on the matter on NBC's "Meet the Press" program.

"I have felt that my own communications are probably monitored," he said on the Sunday show.

A trove of documents leaked by former NSA contractor Edward Snowden have sparked outr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road about the vast capabilities of America's intelligence programs.

Officials have defended the methods as necessary to thwart terror attacks but President Barack Obama has ordered reforms in the wake of the disclosures.

Asked whether the programs were necessary, Carter said he thought they had "been extremely liberalized and, I think, abused by our own intelligence agencies."

"I believe if I send an email, it will be monitored," he said.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3) continued:

2. 尽管网络监视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为了打压持不同政见者反对党或政敌,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监视范围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其实,这倒是美国人民现在最关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种措施纠正这些问题。 在这里,实际上已是一个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如何平衡的问题。 有人说安全重于个人隐私,有人说更在意个人隐私。 怎么办? 最后只有国会根据民意投票表决一个法案。 实际上,机场的安检也属同类事情。

3. 其实,SNOWDEN 事件后,OBAMA已经提名了一个知名的"公民自由隐私"维权人士参与政府的网络监视机构作为WATCHDOG。 实际上,国会也在对此调查听证。

所以说,不用为人家操心。美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宪法不是一张废纸。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2)

斯诺登事件后, 有人在问: 美国政府监视电话网络是否违反了宪法?

1. 政府监视是否违法违宪要看监视的内容及用于什么目的。 是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还是为了打压持不同政见者反对党或政敌。 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监视则不违反宪法; 在中国,政府在网上监视打压删除或封锁持不同政见者的言论的做法就是违宪,因为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利。 到目前为之,还没听说美国政府在网络监视共和党的活动。

2. 尽管网络监视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不是为了打压持不同政见者反对党或政敌,但也有可能不必要的使监视范围太大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其实,这倒是美国人民现在最关心的,而且OBAMA也在采取各种措施纠正这些问题。 在这里,实际上已是一个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如何平衡的问题。 有人说安全重于个人隐私,有人说更在意个人隐私。 怎么办? 最后只有国会根据民意投票表决一个法案。 实际上,机场的安检也属同类事情。

3. 其实,SNOWDEN 事件后,OBAMA已经提名了一个知名的"公民自由隐私"维权人士参与政府的网络监视机构作为WATCHDOG。 实际上,国会也在对此调查听证。

所以说,不用为人家操心。美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宪法不是一张废纸。











TT123456789 发表评论于
台湾的民主???是说暴力小鹰还是指冲击立法院和行政院?看来还是台湾自己留着吧,大陆慢慢搞自己的民主挺好的。我也反服贸,就台湾那点经济总量,纯属浪费自己的钱,让他们自己闹去。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happyfeet2011: ... ... 请看:(1)

鉴定标准:

如果是为了一党私利, 政府在网上监视打压删除或封锁持不同政见者的言论的做法就是违宪,
因为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网上监视, 则是无可非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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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4:14:30

米国宪法lantian-yun称"公民有言论自由"Democracy is working,却把说了真话的SNOWDEN和MANNING打入监狱。还好SNOWDEN跑得快,逃到了自由民主的大陆. 即使米国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独立?????? 谁又敢说"我们组建军队自治"???????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糠门散思 发表评论于
有点道理。民进党,台联要闹,大陆大可顺手推舟,切断与台的所有经贸。台湾的经济下滑了,百姓口袋里的钱不够用了,看看这帮蠢猪再怎么闹?

BlueEvil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5:32:21
看到台湾的下一代,大陆领导人应该能放心了。我也反服贸:让台湾更贫穷不是对大陆跟有利么?

糠门散思 发表评论于

6.4 在天安门广场游行的,6.4 后在世界各地游行的中国留学生难道都不是大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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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ushBall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3:02:45
大陆学生敢么。呵呵。


糠门散思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1:14:48
我以为是大陆学生游行抗议服贸协议为台输送太多利益呢。
BlueEvil 发表评论于
看到台湾的下一代,大陆领导人应该能放心了。我也反服贸:让台湾更贫穷不是对大陆跟有利么?
上下6000 发表评论于
反服贸协议的胡闹,透露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小家子气。
lukewen 发表评论于
台湾完了,基本没啥希望了,看看这未来的一批人,就能看到台湾的未来了,基本就是不满意就示威,不高兴就游行。这个所谓民选政府不就是摆设吗,你选他干嘛。
yy2013 发表评论于
我还以为有几万人呢, 赶快全宇宙接力吧!
happyfeet2011 发表评论于
米国宪法lantian-yun称"公民有言论自由"Democracy is working,却把说了真话的SNOWDEN和MANNING打入监狱。还好SNOWDEN跑得快,逃到了自由民主的大陆. 即使米国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独立?????? 谁又敢说"我们组建军队自治"???????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2:52:19 People are speaking ... ... ...Democracy is working... ... ...

加州华人对SCA5的抗争过程及目前台湾学生的抗争过程是一个又一个"言论自由"宪政民主程序的范例.

这就是政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政治中。是无法躲开的。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组党?????? 谁又敢说"下次选举我们都选另一个党"???????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轰轰烈烈的保卫教育权利的华人中,有许多人却天天在网上在文学城里诋毁谩骂攻击美国民主制度,攻击"言论自由", 攻击刘小波博士许志永博士,并不遗余力地为中共独裁辩护。 这是多么... 查看完整评论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全文)(***news.163***/14/0324/00/9O2GDF9I0001124J_all.html#p1


第二条 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

一、“服务贸易”指:

(一)自一方内向另一方内提供服务;

(二)在一方内向另一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三)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四)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部门”指:

(一)对于一具体承诺,指一方承诺表中列明的该项服务的一个、多个或所有次部门;

(二)在其他情况下,指该服务部门的全部,包括其所有的次部门。

三、“人”指自然人或法人。


四、“法人”指根据两岸任一方相关规定在该方设立的实体。

五、“服务提供者”指两岸任一方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如该服务不是由法人直接提供,而是通过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等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提供,则该服务提供者(即该法人)仍应通过该商业存在享有本协议所给予的待遇。此类待遇应扩大至提供该服务的存在方式,但不需扩大至该服务提供者位于提供服务的一方之外的任何其他部分。

六、“服务消费者”指接受或使用服务的任何人。

七、“措施”指两岸任一方的规定、规则、程序、决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措施。

八、“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关于下列事项的措施:

(一)服务的购买、支付或使用;

(二)与服务提供有关,且该方要求向公众普遍提供的服务的获得和使用;

(三)另一方的人为在该方内提供服务的存在,包括商业存在。

九、“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以下列方式在一方内提供服务:

(一)设立、收购或维持一法人,或

(二)设立或维持一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第三条 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二、本协议不适用于:

(一)公共采购;

(二)在一方内为行使公共部门职权时提供的服务;

(三)一方提供的补贴或补助,或者附加于接受或持续接受这类补贴的任何条件。但如果前述补贴显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另一方可请求磋商,以友好解决该问题。应另一方请求,一方应尽可能提供与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有关的补贴讯息;

(四)两岸间航空运输安排,即《海峡两岸空运协议》与《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及其后续修正文件所涵盖的措施及内容;

(五)与两岸间航空运输安排的行使直接有关的服务,但不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项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表所列措施;

(六)双方有关海运协议的相关措施,但不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项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表所列措施;

(七)双方同意的其他服务或措施。

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附件经必要调整后适用于本协议。

四、双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承诺。

第二章 义务与规范

第四条 公平待遇

一、一方对于列入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所作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及本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的服务部门,在遵守前述减让表、开放措施或承诺表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就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而言,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二、本条第一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或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三、根据本条第一款所作的具体承诺不得解释为要求任一方对于因相关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非当地特性而产生的任何固有的竞争劣势作出补偿。

四、一方可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与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以满足本条第一款要求。如此类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改变竞争条件,且与另一方的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有利于该一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则应被视为较为不利的待遇。

五、关于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除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豁免外,该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该一方给予的普遍适用于其他任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六、本条第五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直至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第五条 讯息公开与提供

一、一方应依其规定,及时公布或用其他方式使公众知悉普遍适用的或针对另一方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措施。

二、应另一方请求,一方应依其规定,及时就已公布并影响另一方服务提供者的措施的变化提供讯息。

三、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提供一经披露即妨碍执行相关规定或有违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正当商业利益的机密讯息。

第六条 管理规范

一、一方对已作出具体承诺的部门,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措施以合理、客观且公正的方式实施。

二、双方应依其规定赋予受影响的服务...  查看完整评论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全文)

2014-03-24 00:22:56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标

本协议致力于: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双方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及便利化;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第二条 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

一、“服务贸易”指:

(一)自一方内向另一方内提供服务;

(二)在一方内向另一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三)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四)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部门”指:

(一)对于一具体承诺,指一方承诺表中列明的该项服务的一个、多个或所有次部门;

(二)在其他情况下,指该服务部门的全部,包括其所有的次部门。

三、“人”指自然人或法人。


四、“法人”指根据两岸任一方相关规定在该方设立的实体。

五、“服务提供者”指两岸任一方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如该服务不是由法人直接提供,而是通过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等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提供,则该服务提供者(即该法人)仍应通过该商业存在享有本协议所给予的待遇。此类待遇应扩大至提供该服务的存在方式,但不需扩大至该服务提供者位于提供服务的一方之外的任何其他部分。

六、“服务消费者”指接受或使用服务的任何人。

七、“措施”指两岸任一方的规定、规则、程序、决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措施。

八、“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关于下列事项的措施:

(一)服务的购买、支付或使用;

(二)与服务提供有关,且该方要求向公众普遍提供的服务的获得和使用;

(三)另一方的人为在该方内提供服务的存在,包括商业存在。

九、“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以下列方式在一方内提供服务:

(一)设立、收购或维持一法人,或

(二)设立或维持一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第三条 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二、本协议不适用于:

(一)公共采购;

(二)在一方内为行使公共部门职权时提供的服务;

(三)一方提供的补贴或补助,或者附加于接受或持续接受这类补贴的任何条件。但如果前述补贴显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另一方可请求磋商,以友好解决该问题。应另一方请求,一方应尽可能提供与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有关的补贴讯息;

(四)两岸间航空运输安排,即《海峡两岸空运协议》与《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及其后续修正文件所涵盖的措施及内容;

(五)与两岸间航空运输安排的行使直接有关的服务,但不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项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表所列措施;

(六)双方有关海运协议的相关措施,但不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项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表所列措施;

(七)双方同意的其他服务或措施。

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附件经必要调整后适用于本协议。

四、双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承诺。

第二章 义务与规范

第四条 公平待遇

一、一方对于列入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所作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及本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的服务部门,在遵守前述减让表、开放措施或承诺表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就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而言,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二、本条第一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或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三、根据本条第一款所作的具体承诺不得解释为要求任一方对于因相关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非当地特性而产生的任何固有的竞争劣势作出补偿。

四、一方可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与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以满足本条第一款要求。如此类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改变竞争条件,且与另一方的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有利于该一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则应被视为较为不利的待遇。

五、关于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除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豁免外,该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该一方给予的普遍适用于其他任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六、本条第五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直至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第五条 讯息公开与提供

一、一方应依...  查看完整评论
saylala 发表评论于
第一次有种坐着看笑话的感觉
hao-hao-cai 发表评论于
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笔架山 发表评论于
靠!还真打肿脸充胖子!这个协议对大陆没什么好处,有它无它都可以,还要求谈判干嘛,有本事就说直接撤销就完了!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lease read (from a blogger): 何清涟:服贸协议 中台一体化的最后铺路石

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造成的结果就是:进入你的国家,我利用你的自由做我想做的一切;你进入我的国家,我用我的专制手段,限制你的自由,迫使你乖乖就范。

以媒体业而 言,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承诺今后数年内逐步放开。此后,中国在海外大肆推行“大外宣”计划,新华社多语种媒体在美欧及全世界相继落地并设立记 者站,收购英文媒体,各种外宣刊物如雨后春笋。以美国为例,所有由中共控制的媒体(包括网站)可以自由地批评美国的一切,从政治、外交政策到经济社会,尤 其是中美关系上的评述几乎就是新华社与《环球时报》的翻版。

外国媒体不但没有得到相同的待遇,反而受到严厉控制。中国高层领导和政府文件 多次重申,外国政治类新闻媒体不准进入中国。即使进入中国的外国记者,其报道也会受到各种干扰,每年一次换发签证的制度就是迫使外国记者自律的重要手段, 不少记者因为发表过中国政府不喜欢的报道,被停发签证,如路透社的慕亦仁,被迫中止在中国的记者生涯。2013年12月《纽约时报》与彭博社因为报道过中 国高层家属的腐败故事,两家媒体的几十位记者在换发签证时遇到的阻碍就是一例。彭博社为了在中国传媒市场立足,最近已由董事长公开表示,该社此后不再在中 国做商业经济之外的报道。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eople are speaking ... ... ...Democracy is working... ... ...

加州华人对SCA5的抗争过程及目前台湾学生的抗争过程是一个又一个"言论自由"宪政民主程序的范例.

这就是政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政治中。是无法躲开的。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垃圾, 又有谁敢抗议? 谁敢请愿?? 谁敢集会??? 谁敢游行???? 谁敢示威????? 谁又敢呼吁组党?????? 谁又敢说"下次选举我们都选另一个党"??????? 谁又敢在网上建立政治维权平台??????????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打入监狱。

更不幸大是,就在加州轰轰烈烈的保卫教育权利的华人中,有许多人却天天在网上在文学城里诋毁谩骂攻击美国民主制度,攻击"言论自由", 攻击刘小波博士许志永博士,并不遗余力地为中共独裁辩护。 这是多么的讽刺和悲哀!










aac 发表评论于
谁作孽?有钱就是老大? 搞笑。 当然,我不了解这个法律,不评论(今年的论文是美国医改,正在读2000页法律)具体内容。台湾是中华民族的火种,是中国人都应该支持台湾民主光复大陆。共产害国常识,也是历史事实。我们可以讨论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民主革命或者改革,但是只有傻子和五毛才会拒绝改革。就算是土共自己,也在谈改革,也在谈民主。
0862 发表评论于
看看台湾电视上放的高雄有人自费买了报纸,再把反服贸的传单夹在里面,在车站免费送人的镜头就可以知道反服贸的不得人心。镜头所在没有一个人愿意拿这种免费的“苹果日报”。
郁金香的眼睛 发表评论于
反对者都细读深透了解服贸了吗?
mapell22 发表评论于
撑的。


喝水也会长肉 发表评论于
还以为只是本土一些受教育水平比较有限容易被鼓动的人在那里瞎嚷嚷,现在看来这个和教育水平无关了。唉,真的没救了。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近几天,台湾学生民主抗议出现一些过激行为,这里一些反民主拥独裁的人则辛灾乐祸借题发挥,借机大肆诋毁民主制度。

要知道,宪政民主制度和民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过激行为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远远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没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根本制度,台湾同胞不会接受统一的。 被一个独裁的政权统一无异于被招安。

弄不好,大陆有可能最后被民主的中华民国给统一了。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People are speaking......Democracy is working.....
newMan 发表评论于
反对服贸。 共产党那中国人血汗钱贴人家的统战可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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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j 发表评论于 2014-03-25 11:23:45
反对服贸, 中国不喂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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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家里饿死鬼放着不管
jinniwind 发表评论于
我一直主張,這就是烏克蘭革命的臺灣版,是顏色革命的一部分,反對者才不管你什么經濟問題、失業問題、國家發展,他們要的是意識形態、國家主義,還有主人翁意識。不是什么顏色革命都是美帝在后面操縱的,但和美國帶來的金融海嘯還有量化寬松有絕對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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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个个都那么好的笑容,不像在抗议。
redhill 发表评论于
反服貿學生領袖及教授背景

姚人多:民進黨籍,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未經校方同意片面宣布全所停課一週!謝長廷、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期間出任主席特助,他曾被蔡英文說是使她動念參選民進黨主席的關鍵人物,蔡英文的重要演講的講稿多由他操刀。2013年4月23日, 姚人多在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協會「自由人宣言:兩岸人權總路線的提出」研討會說,「台獨」、「建國」在台灣已經失去了主流市場,說服大多數人民相信「台灣可 以獨立」的時代過去了,他憂心民進黨迄今無法提出能跟九二共識相抗衡的論述、無法說服台灣人民相信「民進黨若執政,可以面對中國崛起」。
黃郁芬:民進黨籍,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姚人多的研一學生 「318人民佔領立院行動」活動發言人。
陳為廷:民進黨籍,2012總統立委選舉蔡英文楊長鎮苗栗聯合競選總部青年後援會會長、大埔丟鞋哥、黑色島國青年連線總召、「318人民佔領立院行動」活動發起人。
林飛帆:民進黨籍,2012總統大選蔡英文宜蘭競選總部青年軍、黑色島國青年連線組長、「318人民佔領立院行動」活動發起人暨現場總指揮。
魏揚:民進黨籍,異議份子楊逵外曾孫,清大社會所李明璁學生,「323進攻行政院」現場自命總指揮。

現場開課的教授
李明璁:民進黨籍,台大社會系教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副理事長、廢死聯盟、2008「野草莓」學運發起人,謝長廷強力支持者、謝長廷競選台北市長與總統大選重要幕僚。
吳豪人:民進黨籍,輔仁法律系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廖本全:民進黨籍,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張錦華:民進黨籍,台大新聞所教授、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現為中央通訊社董事、現代婦女基金會理事長。
洪貞玲:民進黨籍,台大新聞所教授。
梁文韜:香港籍人士,成大政治系教授、反中激進派學者。
徐斯儉:中研院政治所副研究員、反中激進派學者。
簡妤儒:民進黨籍,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祝平次:民進黨籍,清大中文系副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著有《冷看馬幫滿嘴講道德》、《拒絕國民黨版的皇民化》, 反中激進派學者。
陳明祺:民進黨籍,清大社會所教授、民進黨中國事務部研究員。
謝煜偉:民進黨籍,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民進黨籍,台大社會系教授。
陳妙芬:民進黨籍,台大法律系教授。
張聖琳:民進黨籍,台大城鄉所教授,文林苑都更案、二林相思寮、溪洲部落抗爭「造反」的學生皆由其所鼓動。
吳叡人:民進黨籍,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黃順星:民進黨籍,世新社會心理系教授、蘇貞昌強力支持者。
邱花妹:民進黨籍,中山社會系教授、社運界有名活躍者。
陳俊宏:民進黨籍,東吳政治系教授、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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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這次學運的背後影舞者?



林飛帆(1988年-),台灣台南市人,台灣學生運動與社會運動人士。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學士,目前為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研究生、ECFA學生監督聯盟召集人、蔡英文宜蘭競選總部青年軍、兩岸協議監督聯盟世代正義小組成員、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召集人。參與野草莓運動、陳為廷立法院備詢事件、太陽花學運等學運、社運活動。

陳為廷(1990年12月11日-),原名黃暐傑,生於台灣苗栗,台灣學生運動與社會運動人士。目前為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研究生,清華大學校內刊物《基進筆記》編輯。曾任建中校刊《建中青年》127期主編。從野草莓運動後,參加反學費調整方案、華隆罷工事件與反媒體壟斷運動、苗栗大埔農運、反國光石化開發案、台灣同志大遊行、五一勞工反貧窮大遊行以及太陽花學運等,擔任民進黨蔡英文楊長鎮苗栗聯合競選總部青年後援會會長。



小英徵20青年軍 前進立院

2013年03月22日

【黃揚明、張麗娜╱台 北報導】有意再問鼎總統寶座的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動作不斷,她領軍的小英基金會將在青年領域紮根,小英基金會社會力發展中心主任楊長鎮近來勤跑立法院,向 民進黨立委介紹「政治最前線」青年培育計劃,預計下月起開放大專院校學生報名,經徵選、培訓後,七月起將這群生力軍媒合到綠委辦公室實習。

為總統大選紮根

大部分綠委對這項計劃有不錯評價,綠委趙天麟說:「培訓年輕政治人才是很重要的事,只要對方提出需求,我很樂意配合。」綠委蔡其昌也說,該計劃立意良好,會全力支持。但也有綠委認為,這應是蔡英文為明年地方選舉及二○一六總統大選的青年軍紮根。參與這項計劃的青年有機會接觸政治實務,實習期間也有津貼可領,小英基金會規劃與綠委各負擔一半,以寒暑假全職、平時每周二十五小時為原則。楊長鎮說,預計僅招收二十名青年參與實習。
秦城典狱长 发表评论于

支持抗议! 反对服贸! 反对黑箱!

summerj 发表评论于
反对服贸, 中国不喂白眼狼.
ifox 发表评论于
最好别搞,用不了几年台湾的失业率只会越来越高,到那时候就算他们求着我们都不跟他们玩了,一群SB ...
糠门散思 发表评论于
我以为是大陆学生游行抗议服贸协议为台输送太多利益呢。
0862 发表评论于
自作孽不可活。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还黑箱服贸呢。最好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