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红卫兵在京打死千人 群众专政折磨死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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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红卫兵在京打死千人 群众专政折磨死160万
文章来源: 凤凰网 于 2014-01-21 10:53:00……(被阅读 21868次)

深圳算命先生被迷晕抢劫 醒来时发现身处东莞(组图)
文章来源: 人民网 于 2014-01-22 21:41:55 - ……(被阅读 256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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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一天发布的文革标题还不如晚一天发布的算命先生标题阅读人数多,说明网民对算命先生命运的兴趣远超出几十年前的文革。
truth_hurts 发表评论于
其实更早一些的运动,象镇反,四淸,都杀了不少人。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所以,我们应该强烈呼吁启动政治改革!

使中国尽快从一个有几千年专制王权的国家走向宪政民主。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再出毛泽东,避免文革重演。才能实现真正的国泰民安,振兴我中华!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美国"公民拥枪权"的真正意义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看过此文,感到美国"公民拥枪权"还是有它的更深层次的意义的。 可考虑借鉴。

以下是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们已把枪作为他们家及他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使我更不理解,难怪美国有那末多枪杀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枪杀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几个人, 使我对美国私人拥枪的反感达到了顶点。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搞宪法学研究的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使我对美国私人持枪有了一个从更深层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枪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这对我震动很大(我以前从来没往这里想过), 使我想起了在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丹尼外婆 发表评论于
文中说:“为什么社会上对于一百多万被迫害死去的人,现在没有多少人向那些干坏事的成年人、那些债主去追索忏悔、道歉,社会的主要注意力反而更多地关注着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道歉和忏悔?红卫兵、特别是中学红卫兵实际很早就解体了,1967年到1970年是各地的造反派在执政。大量迫害人致死、更残酷的事都是这一时期由成年人干的”—————————这话是事实!那时好多学生都被家长拉回家,少数头头还留校,大串联后各厂矿开始揪走资派,成立了五花八门的战斗队,更大规模的武斗更大规模的打,砸,抢席卷全国,制造了很多骇人听闻的流血事件,所以说大量迫害人致死、更残酷的事都是这一时期由成年人干的。抢枝弹药都已发到他们手,这时谁想制止都制止不了了!这就是老毛发动的所谓“文化”大革命!!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沈成涵: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就是说他会考虑欺负百姓要付出的代价的。 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当然, 民主选举权力制衡司法独立新闻监督是应首先考虑的,所以我说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沈成涵: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沈成涵:

其实,这里所说的政府不只是中央政府,而更广泛的指所有地方政府及行使政府权力的官老爷:县老爷村老爷城管......。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沈成涵: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美国"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以googping900 的逻辑,全民应该有枪。首先刘少奇主席应有一杆驳壳枪,当有人要揪斗他时,他持枪自卫!如此,他死的会更快。人民个人如何敌得过武装起来的专政??要枪是没用的,要的是法律,保护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法律,社会秩序!文化大革命就是严重侵犯人权,草菅人命的由伟大领袖挑起来的犯罪行为,无可逃避!无可抵赖!!全民必须起来谴责,有人要承担责任!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博主是我北师大一附中的校友。我早几年毕业。全民都该思考,是谁?什么思想理论?使得全国千千万红二代、官二代一夜之间由文质彬彬的学生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如此的残忍,如此的血腥,如此的无人性!如同希特勒的党卫军将犹太人送去毒气室,将活人解剖、切下头颅??希特勒说犹太人卑劣,应灭掉!中国皇帝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以革命的名义,原来可以杀人不偿命!可以抢钱!可以奸污妇女!可以打砸抢破坏一切文明!!这个以革命的名义,是个什么玩艺???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看过此文,感到美国"公民拥枪权"还是有它的更深层次的意义的。 可考虑借鉴。

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Henanfarmer 发表评论于
一个野蛮民族,流氓民族,残忍民族,毫无善良知心的民族,最终将走向分裂
lky 发表评论于
我和夫人在九十年代初结婚。我的思想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形成的,与个人恩怨没有一点关系,我不喜欢共产党的原因很简单:政党应该和个人一样,要有基本道德,不能欺骗人民,言行一致,不能篡改历史。现在大家不喜欢金氏王朝,这些也是主要原因。金氏王朝不像毛时代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比毛仁慈多了,也人性多了,你回去问问你的父亲和爷爷是否愿意生活在北朝鲜?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4-01-21 19:06:19
有个人恩怨的人是不能对历史做出公正判断的。
hxl77 发表评论于
有个人恩怨的人是不能对历史做出公正判断的。
gongping900 发表评论于
看过此文,感到美国"公民拥枪权"还是有它的更深层次的意义的。

以下是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近一段时间,给国内的许多亲戚朋友同学打电话聊天,发现他们关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美国的枪杀事件及私人持枪。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那么多枪杀事件,为什么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我给他们的解释(或曰答案)是:美国私人拥枪和枪杀事件的关系就如良药与其副作用的关系:利大于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彻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霉素。

其实,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中美两国各生活多年的比较和思考。多年前刚来到美国时,看到电视报纸经常报道一些枪杀事件,觉得很不理解,就想"为什么让个人有枪?有枪杀人当然容易了,为什么国家不把所有的民间枪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个美国人家作客,发现他家专门有一间大屋子存放枪支,他们的枪足够武装一个班去当胡传魁。他还津津有味的象一个博物馆讲解员一样给我们讲解每一支枪的故事。可以看出他们已把枪作为他们家及他们文化的一部分。这使我更不理解,难怪美国有那末多枪杀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枪杀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几个人, 使我对美国私人拥枪的反感达到了顶点。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搞宪法学研究的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使我对美国私人持枪有了一个从更深层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枪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在于"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于使政府动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过民主协商法制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这对我震动很大(我以前从来没往这里想过), 使我想起了在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们的反右大跃进三年大饥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饿死(在那个文革时代我国有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公民张志新数百万无辜的人惨死在这种暴政之下)。这全是因为我们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 而没有任何限制。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里有枪,毛主席发动的红卫兵造反派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的抄家殴打老教授老科学家了。要是公民家里有枪,"六四"邓小平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在谈到这里时,我国内的朋友很不以为然的说"你的说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枪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机枪冲锋枪,根本没用". 其实在这里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真要用枪与政府的现代化军队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于迫使政府在滥用职权侵犯人权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顾忌依法办事, 在于"威慑制衡和防止"暴政,在于保障有一个宪政民主的政府,在于创造一个不必用枪解决问题的政治环境。这样,公民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护,也就得到了私人拥枪的目的。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发生在我国内一个同学身上的一件事情。该同学还是我们当时的班长,每天早上还带我们全体同学锻炼身体(跑步做广播体操)。几年前回国,听别的同学说我们的这个班长同学已经去世了:因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听后很吃惊。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个同学的弟媳妇被我们的乡党委副书记性侵,我这个同学见弟状告无果,一气之下去讨说法,用土枪(打兔子的猎枪,装有铁沙子)把那个仗势欺人的副书记一枪打死,替弟报仇。我并不是说我这个老同学杀人无罪,我要说的是:倘若我国允许私人有枪,政府官员都知道他们的百姓家里有枪,那么(1)那些官员可能不会仗势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后,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公平办案,伸张正义。这样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也没必要)用他的枪去犯这个杀人罪而被判死刑了。这样,那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这两条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这样的话,这个副书记和我这个同学也就不会有被枪杀和因枪杀被判死刑的结局了。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 "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勇气号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中国应该牢记文革的教训,坚持依法治国,再不搞任何的法制外整肃。

不搞阶级斗争,不搞群众专政,不搞政治运动。任何党派、任何个人、都不能高于法律,无论是官员,还是群众。

反腐,应该在共产党内部的纪律框架下进行,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冷静、客观、不搞任何矫枉过正。群众、可以行使监督权,但任何人都没有法律的解释权、裁判权、和执行权、无论你是少数,还是大多数。

每个人的个人权利都应该得倒同等保护,它和阶级无关。
lky 发表评论于
我夫人的爷爷在文革中被抓,几天后说他畏罪自杀,死因至今是个谜,不知他是被杀还是自杀。他不是五类分子也不是敌对分子,罪名可能是他的一个儿子在美国当教授。
修车师傅 发表评论于
毛泽东搞文革的目的和结果都是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和”性质,在中国复辟帝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一个毛氏帝国。把当时部分法治的中国,变成100%的独裁统治。制造莫须有的罪名,把当时合法的国家元首刘少奇迫害致死。老毛的所作所为,破坏党纪国法,党纪是共产党的党纪,国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是“普世”法。
老毛和袁世凯目的一样,都是在中国复辟帝制。只是他成功了,袁某失败了。老毛当皇帝当到死的一天。可他一死,由他兴起的文革派,四人帮包括他的老婆,被一网打尽。真正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当年老北京大概还记得,打倒四人帮的时候,京城人民兴高采烈,自发上街游行,提着4只一串的螃蟹,锣鼓鞭炮喧天。
lky 发表评论于
全国有2000多县以上的行政区划,4万多乡镇级区划,村也许一百万左右。折磨死160万是有可能的。如果算入自杀,人数可能更高些。那时候,每来一次运动,最不缺见的就是自杀现象。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2014-01-21 17:16:54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打死千人可能,折磨死160万不可能,当时的北京人口四百万,又不是今天的两千万,编过头了连前面的上千人也让人怀疑。八零后编的吧?
lky 发表评论于
如果开放各种禁区,供学者研究并公布于众,就不会有你说的“谣言满天飞”!
lky 发表评论于
如果是一个透明、舆论自由的社会,谣言会满天飞吗?“中国人最喜欢谣言满天飞”正是共产党控制、打压舆论的结果,这不是人民的错!
hxl77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最喜欢谣言满天飞。
lky 发表评论于
1966年底,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tianxiawudi2010 发表评论于
无论谁人之说,历史的实践实实在在地证明了,毛泽东是人类史上一号坏蛋!可以科学地说,毛统治中国时期之总体罪行,毛至少要占“百分之八十五”,尤其文革罪行,毛更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我看到的另一些资料表明,北京市1966年破四旧中打死了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当中,大兴惨案占了很大一部分,那是当地的贫下中农干的,跟红卫兵没直接关系。红卫兵们在北京破四旧中,应该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
如果红卫兵打死了一千人,那大兴惨案就不可能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大兴惨案占了很大一部分(死200余人,那红卫兵打死了一千人就不成立。小学算术没学好。
西纠是保护老干部包括一些民主人士,因为周恩来自己出面不便。
aol 发表评论于
凤凰的口述历史有很大缺陷,没有说明这些打死人的红卫兵恰恰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指使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是西纠搞出来的,他们反对文革要去除这些官二代的特权。
这些人打人恰恰是破坏文革,后来被中央文革追究被迫解散。
lky 发表评论于
跟毛五十年代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相比,蒋介石1927年杀人是毛毛雨,的确没有什么好比的;将自己人杀死而后又平反的人数相比,蒋同毛同样没法比;在毛时代,因政治原因而死亡的百姓,也是蒋无法比的;毛对中国文化、道德等的摧残也是蒋无法比,共产党是历史上最口是心非的政党,蒋的国民党同样无法比。

Kurve 发表评论于 2014-01-21 12:58:49
还是蒋介石比较好,不搞什么文化革命,1927年直接抓人杀人到现在也没人说什么;毛泽东逃过一劫也拿起枪跟老蒋斗了小30年,死了多少人到现在也没人说什么;
bobby41 发表评论于
清理三种人是把表面那些打砸抢的、还有造反派头子抓了,但是依然有一些漏网之鱼,还有大量具有文革思想体系的人留在台上。
依然有一些漏网之鱼,可以这么说,但是中国之大,漏网之鱼可是一个大数目。有机会再要兴风作浪是肯定的。
因为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文革的许多罪行根本还没有真正的揭露,那些搞打砸抢的天天变换花样,想再搞起来,也可能
hxl77 发表评论于
老毛看得很清楚刘少奇集团就是要在中国建立一个贪污腐败的高干阶层,为了人民的利益号召红卫兵打倒刘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中共高层刘的势力太大了,后来才有那么多高干被打倒。这也说明毛的政治手段相当高明,不愧是一代伟人。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毛和邓一直都认为,中国人多的是,不用怕。

只要好好利用,随时都有愿意当炮灰的。
hxl77 发表评论于
老毛也不知道红卫兵会打死人,知道后中央就派人去制止了。群众运动是很难控制的,6,4的时候一个士兵被群众烧死还把肠子拉出来打个麻花。
36910 发表评论于
毛左说这是人民民主。
dudaan 发表评论于
作者似乎要说明“老兵”打死的是小头,真正的造反派打死的才是大头。但是把北京红卫兵打死的1000和全国的160万比不合逻辑,你得有个全国红卫兵在文革初期打死的人数才有说服力。160万中又有多少发生在北京?
aac 发表评论于
既得利益者?土共当权者。好人都被干掉了,真正的优秀人才都被打到了。彻底的愚民,让共党能继续执政。
hxl77 发表评论于
从毛对邓的处理就知道毛是很宽大的。
Moon_cake 发表评论于
根据史料, 文革中大约两百万人无辜死亡, 这个数字不包括间接死亡, 比如, 由
于受迫害, 后来得癌症,长期迫害而致残。

毛泽东双手沾满中国人的鲜血, 只可怜白白死去的人, 很多都是帮助共产党打江
山的功臣,还有著名知识分子,地富反坏右,数不清的阶级敌人, 毛泽东还活在,
中国大多数人全都成为打击对象 , 谢谢上帝,让他死了, 不然更多的人会被屠杀。
立体眼镜 发表评论于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hxl77 发表评论于
文革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就是毛氏运动, 文革不但是革中国旧文化的命, 也是革共产党自己的命, 你们反共人士反而看不到这一点。 如果中国把文革继续下去, 今天的红二代不可能猖狂。 在今天的世界, 武装暴动的可能已经越来越小, 利益集团是人民的对立面, 是最大的敌人, 人民要反抗利益集团只有两种有效武器, 一个就是毛氏运动, 另一个就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这两种运动是反人民的统治阶级最为害怕的。 美国的民主宪政, 人人持枪等等都不能真正保护人民的利益不被长期侵犯。
fisherpa 发表评论于
红卫兵就是中国1960年代的纳粹,他们的领袖毛泽东就是中国的希特勒。
78需要 发表评论于
這場浩劫受害的不仅仅是死去的人,阶级斗争对人们感情上精神上造成的的灾难可以延续几代人!
无聊到家 发表评论于
进到连6.4 到底死多少人都说不清楚,文革的数字是多少?几十年后等当事人死完了就是根据当权者的意愿了。更别提南京死了多少了。
Kurve 发表评论于
还是蒋介石比较好,不搞什么文化革命,1927年直接抓人杀人到现在也没人说什么;毛泽东逃过一劫也拿起枪跟老蒋斗了小30年,死了多少人到现在也没人说什么;一个炮打刘邓黑司令部的文化革命死了人现在人人都有话说啊,好玩诶。
西温哥华 发表评论于
邓榕挥动铜皮带,
婷婷抄起铁钉棍,
鼎鼎大名宋要武,
一脚踩死卞仲耘。

毛主席与刘少奇斗法,卞仲耘死了。这不是倒霉催的吗。以后再有人斗法,小人物躲远远的看。防止成出气筒。
国人甲 发表评论于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如果不是邓小平之流指使他们子女带头打死人,我想,全国可能极少有打死人事件
wml2013 发表评论于
中华民族向来是以残害本国人出名的(不含外族入侵的死亡如五胡乱华、蒙元灭宋、清军入关大屠杀、日本侵华等):

秦统一六国、秦末农民起义和西汉初期的战争,1800万
王莽篡汉、绿林军和赤眉军之乱等,3800万
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和三国之间的战争,4000万
隋唐时期的徭役、内外战争和农民起义,3400万
安史之乱,3600万
元朝末年农民起义及朱明王朝初期,1000万
白莲教之乱,1300万(另一说是1亿1千万,但颇有争议)
太平天国之乱,4600万(另一说是2亿,有争议)
1959年至1961年因大跃进、人民公社造成的大饥荒,1000万(因执政党信息不公开有2000万至8000万等不同版本,以中共官方公布1960年人口下降1000万为准)
size0 发表评论于
把文革和法国大革命放在一起比,真够有水平的,服了。
sunflower007 发表评论于
其实要说当年日本在南京的“暴行”,看来也只是共产党的一面之词。不然就把被暴行的家属一个个叫出来,看看是否真的被暴行了,呵呵!不过,在当下的中国,啥事都是有可能的,不要说30万,你就说3000万也有人信!哈哈哈哈哈哈
hxl77 发表评论于
正如法国大革命的积极意义一样,出现暴力并不能否定文革精神的历史价值。
你的观点就是我的观点 发表评论于
人民民主专政行不通,很容易滑倒无政府主义上去。但不代表人民民主不对。可行的是西方的小民主,而不是毛尝试的大民主。这是毛主席文化大革命伟大之处和巨大的历史意义。
无政府主义不好,但现在中国的官僚资本主义更可恨。现当权派和文人想尽一切办法打击文革的历史意义,以继续保持自己的利益。
探索真理 发表评论于
毛主席教导我们:8亿人不斗行吗?文化大革命7,8年再来一次。
毛左已经等不及了,想全国武斗。
元芳发言 发表评论于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革命,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文革的时间并非久远,应该有个系统的统计。 只有严肃认真对待,才能避免类似的浩劫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