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无真凶不可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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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进朱令的家,会让人感到时空在20年里凝滞了,陈设简陋,墙壁斑驳。昏暗的光线中,一切还像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



北京市公安局对朱令亲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


原标题:复旦投毒案发,19年前“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重新引起关注:朱令辩护律师考虑申请案件信息公开

本报记者刘涌北京报道

4月25日,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被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由于案情类似,公众开始频繁讨论起已一度沉寂的“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

据公开报道,当事人朱令,1973年出生,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从1994年11月24日起,她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为其检测和诊断的医生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

1997年4月,北京警方一度将孙维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但在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其的嫌疑,同时宣布本案结办。

而在过去的几天当中,一波接着一波对真相的呼吁在互联网上兴起。不仅如此,当年与此事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人,在发达的互联网中正在一一被找到,并且被波及。

那么,朱令案究竟何去何从?

不存在时效问题

今年底将满40岁的朱令,因为铊中毒,全身瘫痪、100%伤残。随着复旦投毒案关注度升温,朱令重新引起关注。不断有人呼吁公安机关重启朱令案的调查,查出真凶。

“重启”一说,源于当年公安机关“办结此案”的回复。公安部曾经对政协委员的回复中提到,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已经办结此案。但朱令的代理律师张捷认为,这个回复模糊不清。

本报记者也就此请教了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目前来看,警方已经排除了朱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这样的话,在没有查到真凶之前,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结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说。

张捷表示,他们正在考虑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希望公安机关至少能够向受害人家属告知案件目前的办理状况。

“如果案子真的结案,那么会有两个后果。”张捷说,“一个是我们作为受害人的律师,可以要求查阅案卷,另一个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不过,公安机关“保持沉默”有其合法性。

“如果这个案件仍处在调查阶段,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披露调查内容的义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告诉本报记者。

另一个是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可以行使监督权。但在这个案件中,尚没有看到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毛立新表示。

朱令案重新引起关注后,时效的问题成为焦点。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最长追诉期为二十年。这其实意味着,刑事案件最长追诉期就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洪道德认为,这个问题并不必担心,“因为公安机关当年已经立案侦查,这说明时效已经中断。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可以无限期追查下去。”

真相最重要

朱令的遭遇引起了广泛的同情,于是便有一种意见产生: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无法找到最后的真凶,那么是否至少应该有机构或者个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学校或者医院。

作为当年案件事发地点的学校,朱令可以向学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基于同样的道理,朱令也可以以医疗过错为由,将当年的医院告上法庭。但获胜的希望渺茫。

在这起铊中毒案中,清华大学的管理问题饱受质疑。但据朱令的律师张捷介绍,在当年投毒事件发生后,清华大学与朱令家达成了一份协议:学校补偿朱令家20万元,而朱令家则不再追究学校的民事责任。

这份协议也就成为了朱令再向学校追究责任的重要障碍。“朱令家享有向学校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这份和解协议其实已经是对民事权利的处理。所以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再起诉向学校求偿。”洪道德说。

同样,在朱令发生怪病进入协和医院治疗后,医院所采取的一系列治疗措施亦受到诟病。1998年,朱令父母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状告协和医院不作为延误治疗。一审败诉,但北京市二中院在二审中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10万元。

这10万元对于极高伤残程度的朱令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当年在一审、二审中为朱令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四位律师却给朱令的母亲朱明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很多年后,她仍旧能够清楚地说出他们的名字。

不过,这个案子的判决却意味着,即便仍有很多疑点,朱令家已经很难再到法院起诉追究协和医院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上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张捷说,“在这个案子里,学校和医院一样,除非有新的证据发现,否则都很难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朱阿姨早已不在乎经济的赔偿,她只希望能够最终查明真相。”朱令的另一名代理李海霞一直称朱令的母亲朱明新为朱阿姨。

对于朱令家而言,确实已经没有什么比真相更重要的东西。而对于这起案件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过,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学者和律师,都不赞同通过外部力量施压的方式解决案件。让刑事案件避免外部干预、实现司法独立,正是多年来改革努力实现的方向。

而十九年后再去获得新的发现,或许只能期待在这个案件当中任何知道真相的人良心发现。

不过,这样的希望仍然值得坚守。“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收集各方面的证据,也是期待或许有一天在法庭上能够有用。”律师李海霞说。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现在看看那些站出来的昔日同学,特别是那个叫薛纲的支书和朱令的室友王琪还有一个邱某某竭力攻击反驳贝至诚,先不说你们有什么地方比过贝至诚对朱令做的一切。还竟然慷慨激昂地说我们同学室友关系关系如何如何和谐,除了开脱孙维的嫌疑,竭力维护班级体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声誉,对朱令说几句不关痛痒的安慰之语,没有其他的了,出了投毒杀人恶性案件,还添着脸说说关系和谐!一群王八蛋嘛,薛纲还说,直到孙维爷爷去世才知道孙维的背景,大学同学都已经四年了,别人都说孙维会时而提及自己的祖父,作为主要班干部的他竟然说之前更本不知道,骗小孩呢,欲盖弥彰颠倒黑白胡说八道令人发直!这些人作为朱令的同学,面对如此令人发直的凶案,没有任何疑声讨凶手的言论,没有任何想为朱令声张正义缉拿凶手的的呼喊!!本身就是不正常。这是tmd什么同学呀,这tmd是什么人性呀!!!
  
  
   朱令的同学们从案发时到案发后十几年间的种种表现和种种不作为,太令人心寒心碎。比起贝至诚这个朱令的中学同学,他们这些大学的亲密同学们做了什么,什么都没有。这本身就是绝大的辛辣讽刺,绝大的人间悲剧,也不得不令世人去好好思考其中隐藏的人性卑劣。
  
  朱令大学的三个同屋包括曾经的犯罪嫌疑人孙维,事发后十几年一直没有去探望过朱令。就是自己不作为的同时,在苍白辩解的时候却不住的地解释,我们当时室友的关系如何如何好,案发前还去一起吃烤鸭,云云。他们所有人大学同学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他们都对事件对朱令的悲惨遭遇,对凶手是谁这个问题,保持怪异的沉默。
  
  再计算精密的犯罪也会有马脚,凶手不可能没有露出种种破绽。她又不是职业杀手,期间的行为举止肯定会有的失常,甚至犯罪证据的遗漏。而最有发言权的就是只能是朱令身边的也是凶手身边的大学同学,同屋室友。他们不可能没有发现过什么,不可能没有注意到什么。否则警方也不会传讯孙维这个唯一的嫌疑人。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百度朱令吧里已经有人向美国国土安全局举报了孙铊***tieba.baidu。com/p/2302111799 (把com前面的句号换成实心点即可复制粘贴打开链接)
(转帖)***太高兴了! 终于打通了国土安全局的举报电话,详细告知铊作为投毒案主要嫌疑人可能有的移民意图。告知了国土安全局铊用的几个名字和铊夫的名字,铊夫的移民状况,和他们可能假离婚。留了本人姓名电话供国土安全局进一步询问时用。
北美筒子们,经几天拨打,发现向国土安全局举报时这个电话更好用:202-282-8000
这个电话一直有接线员接听,不像另一个免费电话总是没人接。接通后,请求转到举报热线
(Please transfer me to the tip line. ) 然后有巨长的选择菜单,要仔细听。先选1(新案及旧案举报),然后又是巨长的选择菜单,我好像选的4. 然后有真人接听,您就可以娓娓道来了。
脑白痴 发表评论于
“让刑事案件避免外部干预、实现司法独立,正是多年来改革努力实现的方向。”
——md砖家的脑袋又让门夹了吧。这个案子不了了之的原因就是司法不独立!现在又拿司法独立来做挡箭牌,tmd跟群众对着干才能显示你是砖家么。cnmlgb,逼着老子说脏话。
非否 发表评论于
此案只有用维稳经费才能破。当然抓到的未必是真凶。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这基本就宣布,有领导出面压了这案子. 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与法制国家还相差甚远. 不知现在如何.
qixiannv 发表评论于
谢谢。这篇文章解决了我的一些疑问。要想重新上诉的唯一条件就是我们这些网民和
法律工作者根本无法办到的事情。
sandong 发表评论于
十九年前,多才多艺、风华正茂的清华物化2班的女孩朱令,在参加完一场清华民乐团的演出之后,开始浑身疼痛,竟查不出病因。1995年,朱令高中同学贝志诚等人将朱令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普遍指向朱令是铊中毒。几经波折,朱令家人取得普鲁士蓝解毒,把朱令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但因拖延时间太久,留下不可逆转的后遗症。最终全身瘫痪,重度伤残,双目几乎失明,如今身体极为虚弱,经历了呼吸系统衰竭,患有腹部肿瘤,多次病危。唯靠年迈父母悉心照顾,生命维持至今。

当时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朱令的同宿舍友孙维,作为当年唯一可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在97年经过8小时警察局审控之后,案件以“证据不足”悬置至今,朱令一家要求公开信息的要求一再遭到拒绝。孙维的家庭是中国政权中接近最高层的家族,这也是案件不能接续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清华大学对此事的态度也使人觉得真相不明。

2006年曾经在网络上掀起过朱令案的高潮,最终不了了之。七年过去,在复旦黄洋投毒案的影响下,朱令事件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有黑客攻入孙维和几个同班同学的邮箱,获得孙维给几人指示,如何在网上洗白孙维的“发帖指南”。

***bbs.tianya***/post-funinfo-4097427-1.shtml



五次郎 发表评论于
也可能是台湾军统特务,为了报复孙维的外祖父而进行毒杀孙维的行为,结果毒错了(或者认错了人)。
人心不平 发表评论于
从以往的材料看来似乎朱同寝室的人以孙为首,联合谋害她,或至少事发后共同进退,攻守同盟。就算是孙一人所为,为什么寝室其他人都成为帮凶?!!!说不过去呀,为什么?!!孙虽然家里有些背景,但在高官云集的北京,这点背景实在是微不足道,不足以震慑所有同寝室的人都维护孙,为她出力。到底为什么?
其实清华和协和就算不负主要责任,这两个机构都是赚大钱的,多出一些钱赔偿是应该的。实施对过失机构惩罚性赔偿。当年麦当劳一杯热咖啡烫人还赔偿了上百万呢。朱是独生女,一家人真是挺可怜的。
flypeter 发表评论于
我是2006年看的关于这个案子的信息,两次投毒不是推论,而是测头发和血样的时候出了两个特别高的峰,所以才得出结论是两次被投毒(至少两次)。当时协和从清华得到的信息是肯定不是铊中毒,所以不给检测,后来是到北京职业病检测中心去查的重金属。
cigback 发表评论于
女生寝室就算丢个钱包大家都疑神疑鬼,只有那个偷钱包的坚持咬定不可能是寝室的人做的,还攻击丢东西的不该怀疑室友搞坏关系。朱令寝室行为反常
BoilingWater 发表评论于
如果我是寝室成员之一,而且根本不知谁下的毒,那我自然的反应是怀疑我周围所有的人,而且担心自己是否也中了毒。反正,这种情况下我除了对证明我自身的清白关心外,不可能牤着去为别人证明其清白,因为我知道除了自己之外,周围的人都有可能是凶手。那么怎么可能去沾一个嫌疑人?我会在想到底谁是这个问题。在这点上,这几个室友的行为很反常,不仅没有出现人人自危的场景,竟然在毕业各奔东西的多年后,还能由孙维"振臂一挥"而集结在一起统一行动。这需要share怎样的common ground才能达到如此的长久不衰的默契........ 令人寻味!
BoilingWater 发表评论于
(转发)Please make your comments on ***I report***n***/docs/DOC-965382, and support the news to be reported by CNN, by clicking the green icon "this belongs to CNN".

You may also google "Education for Life - a tragedy, not a story - CNN iReport" to find the above website.

请大家支持这则新闻。关注度越髙就越有可能在CNN正式报道。
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然后把孙铊的信息发给地球上每一个发达国家移民局,堵住她外逃的出路,让她一辈子只能烂在中国,这样只要她不能出逃,我们就有办法让她受到制裁,如果她外逃了,我们就没有办法再找到她了。
  所以还请大家踊跃去美国驻华大使馆围脖留言,留言时一定要指责美国收留刑事罪案嫌疑人,任由她改换身份而失察, 非民主自由国家所为!(转载百度朱令吧)
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北美的同学已经用信用卡在美国一个网站购买了孙铊的驸马爷的谢某人全家的资料信息,包括谢的父亲和还有一个XIE TINGTING,可以证实谢某全家已经是美国公民,有美国国家社会保险保号,那个网站只要是美国公民都可以查到信息的,但是要花钱,已经有北美同学用信用卡购买了信息了。但是没有查到孙的资料,所以推测至少目前孙还没有取得美国国籍!!但是根据可靠消息,孙目前已经拿到美国永居,已经在进入申请美国国籍阶段,大家要注意。因为孙的丈夫全家已经是美国公民,孙要获取美国签证是易如反掌的,何况她已经修改了自己所有信息,我们要做的就是揭发,并且要让孙的资料在美国移民局留底存档。
  然后把孙铊的信息发给地球上每一个发达国家移民局,堵住她外逃的出路,让她一辈子只能烂在中国,这样只要她不能出逃,我们就有办法让她受到制裁,如果她外逃了,我们就没有办法再找到她了。
  所以还请大家踊跃去美国驻华大使馆围脖留言,留言时一定要指责美国收留刑事罪案嫌疑人,任由她改换身份而失察, 非民主自由国家所为!(转载百度朱令吧)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孙维和朱令的其他同寝室友的水军们,你们别想混淆视听。目前的证据确实不能百分百证明孙维一定是凶手,但已经足以证明她们百分百是最大嫌疑人。为他们狡辩一样会遭天谴的
iori 发表评论于
各位网友,当年的唯一嫌疑人孙维(现改名孙释颜)嫁给美国人来到了美国。既然中国办不了她,就让美国人试试,她要是能证明无辜也罢,要是不能,美国人至少可以让她滚回中国去。以下机构接受检举:

可举报的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
  1.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移民局
  ***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 此链接中找如下:
  Fraid Detectopm &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
  GreenCard for an Immidiate Relaive of a U.S. Citizen
  Terrorism-Related Inadmissibility Grounds (TRIG)
  Refugees & Asylum (备用)

  2. 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
  ***ice.gov/identity-benefit-fraud/
  ***ice.gov/exec/forms/hsi-tips/tips.asp HSI Tip Form

  3. Public Safety and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PSHSB)国土安全
  ***transition.fcc.gov/pshs/about-us/ 
  4. CBP.org – Securing America’s Borders (CBP) 边防
  ***cbp.gov/xp/cgov/border_security/bs/
  5.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 (IRS) 国税局
  6. Boston Police Department
  7.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Boston
  8. Boston Municipal Court Department
  9. Travel.State.Gov
  10. 美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BJ SH CD)
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tieba.baidu***/p/2289816248
刚刚看完天涯论坛张捷做客的文字直播。。。我现在复制给大家。

张捷,《环球财经》副总编,央视及中经网评论员张捷,著有《房势》等,在“朱令铊中毒事件”中担任朱令律师。曾发表《朱令铊中毒案证据分析大全》、《朱令案中有关协和医疗问题的质疑》等相关博文。
仔细读完这些文字后,心里凉飕飕的。
BoilingWater 发表评论于
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在目前的已有的事实面前,我会认定孙维为凶手。在美国直接证据不全时,陪审团要用心判断,这样这案子如在美国审,孙维早进监狱了。
Luguoluguo 发表评论于
这宿舍发生的事不可以用常理推断。如果任何一个人是无辜的,而且根据当时掌握的情况是朱令多件物品多次被下毒,其他人还不赶紧去医院化验自己的血铊含量,同时在真凶查明之前还不赶紧离开这个藏着杀人犯的宿舍,并尽力证明自己清白。可惜没人这么做,情愿都背上投毒者的恶名,像老鼠一样苟且偷生,将来还要被一代代人怀疑。
iwbh 发表评论于
据说是整个寝室的女的都参与了,孙有可能是主谋之一,所以要抓的话得好几个人。
wwhhjj 发表评论于
“忽然俺有很强的预感”说的有理,至今为止看到的都是推论,而且是由预设立场的推论。
wwhhjj 发表评论于
你是说她姐姐想替朱伸张正义?她姐姐可是死于意外在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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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 发表评论于 2013-04-29 15:38:39
。。。
她姐姐想伸张正义,

结果被肉体消灭。
。。。
78323 发表评论于
网上文章千千万,没有一点证据,全是白费力。关键是过硬的证据。互猜乱疑
一点用都没有。
有本事拿出关键证据。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此案民愤极大,大家可以出钱出力,还可以为朱令向上帝恳切祈求,真凶必早日归案。
北极村姑 发表评论于
咱们在这瞎嚷嚷没啥用,看哪位有良心的记者,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这样影响力更大,或给公安部施加压力。总之要有举足轻重的人出面才行。
忽然俺有很强的预感 发表评论于
从2005年底关注此案至今,俺走过了从坚信孙维是凶手,到相信孙维不一定就是凶手的过程。

孙维被很多人认定为凶手,很大程度上受了"两次投毒"、"唯一能接触铊盐的人"这两个推论的引导。假设这两点都不成立,你还觉得她像是凶手么?而这两个推论,就真的那么确凿么?附一篇昨天的新文,请大家细想。请把“点”字换成“.”

***photo点weibo点com/1721917670/wbphotos/large/photo_id/3572476812267994?refer=weibofeedv5

依靠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证据,并不能得出孙维一定是凶手的结论。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说孙维是凶手,都是舆论杀人。而任何不经过思考就推波助澜的人,都是在杀人。
看客丙 发表评论于
请问“老子”,清华为什么能够把这个案子压下去?靠什么关系把公安部门搞定了?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是宿舍的人投的,为什么在朱中毒后没有一个人怀疑过自己是否多少有中毒,没有人去检查过。而且她们之后在一起邮生活了3年,请问在凶手没有查出来前, 你会相信自己的舍友吗?怎么可以平安相处?」-----严重同意ccccu, 上次看到MIT bbs有人提出此问就觉得很有道理。另外还有孙维在天涯为自己辩护的第一句话:「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有网友指出,这完全是投毒者特有的心态,先指朱令是「中毒」而非「被投毒」,又指现在朱令变成这样是因为协和医院「治疗不当」,轻描淡写将责任归到医院头上。若真是被冤枉,当然恨死真凶希望揪出,会把责任全归到医院头上吗?只有下毒者,才会下意识地自我催眠这么认为。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如果我是朱令室友,而且是清白的,案发后我一定不敢再在那个宿舍住下去。因为我知道另两个人的嫌疑很大,而犯罪动机不明,谁知道我会不会是下一个目标?这三个人不但没有互相猜忌疏远,反而在十几年之后还在一起策划以水军身份帮孙维在网络洗白,实在可疑?
如果我是朱令室友,而且是清白的,我一定不愿意被众多网民怀疑十几年,我一定会积极举证自己的清白。测谎虽然不能100%反映事实,但三个人一起测谎(可不在同一地点时间),甚至多次测谎一定会反映出事实真相的大体轮廓。为什么不请中立研究机构经行非法律程序的测谎呢?可以请清华,朱令家人或贝志成等同学进行监督,以确保过程和结果的可信度,然后把结果公诸于众,这不是非常好为自己赢得社会舆论从而一定程度洗白名声的方法吗?她们为什么煞费苦心地选择马甲水军?为什么不敢进行测谎?呼吁有良知的媒体牵头,对这几个人进行测谎!
看客丙 发表评论于
独裁政府的专横嘴脸,就通过那个公文的形式很充分地展现出来。

经查,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不能公开的。
为什么?
嗯,嗯,,,啊,,,

国家机密?不是。
商业机密?不是。
个人隐私?不是。
国家安全?不是。
公共安全?不是。
经济安全?不是。
社会稳定?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公开?为什么?
嗯,那个,这个,嗯,这,,,属于,属于,噢,反正别问那么多了,就是法律、法规规定了,你申请的信息不能公开。
狼的传人 发表评论于
一台测谎机就足够了!真凶难过那一关。只可惜水太深,无人敢管。。。
金笔 发表评论于
如果无法绳之以法,也要让舆论杀死那些(个)投毒者!
一月到十二月 发表评论于
看了真让人心酸!
fkkn 发表评论于
邓江胡温花天价维稳,不就是为了把这些事情盖住吗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真凶早就清楚了,是孙维。
看看那一对老人!他们的心有多痛!那个风华正茂的女孩现在的样子,孙维应该负全部责任!
中国的权大于法,就把真凶给保护起来了。令人失望!
魔羯鼠养猫 发表评论于
***weibo/1837948162/zu8R6p1OO

知情人博克必读
honest666 发表评论于
北京市公安局对朱令亲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

这件案子是否真相大白,将标志着中国是否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即中国到底是权贵的国家,还是人民的国家。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sp89 发表评论于
当今我国许多案件都是以金钱赔偿作为案件终结的依据。老百姓得到的就是那么几十万块钱,但是这些钱许多情况下根本就无法保证受害人的权益。特别是物价和医疗费用的增加,常常把这些家庭推入困境。要想根本改变现状,对于这类案件,需要实现国家或者有关法人单位实行终身赔偿。像朱令铊中毒案,清华要提供朱令生活必须的费用和相关的看护费用,医院要提供医疗费用。国家要向她的家人提供国家保障,不能因此让她全家的生活落入困境。
京A18569 发表评论于
无真凶不可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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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赶快去找个替死鬼呀!
aisingioro_fox 发表评论于
转:羊城晚报披露朱令案部分细节!!至少4次下毒,铊手及其党羽你们不得好死!!
***big5.ycwb/news/2013-04/29/content_4433862.htm 朱 令 被 下 毒 4 次!!!不 是 2 次!!
在众所周知的所谓第一次下毒之前(1994年11月) ,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曾经被2次下毒( 1994年10月),2次!导致朱令2次视力模煳不清,毒妇们,你们还不解恨,还不解恨,还接着下!!!毒妇们,你们到底给朱令下了几次!!!!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实现司法独立?

有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