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要求引渡火烧靖国神社华人 韩国判给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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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北京时间3点10分左右),东京都千代田区九段北的靖国神社内的一扇大门被人纵火,有男保安打电话报警。警员赶到前,保安已将火势扑灭,没有人员受伤。


2011年12月2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北京时间3点10分左右),东京都千代田区九段北的靖国神社内的一扇大门被人纵火,有男保安打电话报警。


据韩联社11月2日报道,韩国法务部2日决定,曾在日本“火烧”靖国神社并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中国人刘强,将应日本政府要求被引渡到日本。

  据报道,韩国法务部对于中日两国要求引渡刘强的要求,通过首尔高等法院的审查后决定将其引渡至日本。首尔高等检察厅已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罪犯引渡许可与否的相关审查”请求。首尔高法将开庭审理,并在2个月以内做出判决。

  2011年12月,中国人刘强涉嫌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对此,韩国法务部正在认真商讨对刘强实行“罪犯引渡审判”的方案。刘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自己的外祖母是朝鲜人,曾被日军强制带到中国做慰安妇,外曾祖父参加抗日运动,遭严刑拷问不幸牺牲。特殊的家庭背景让刘强对日本侵略历史倍感愤慨,逃到韩国后,刘强探访了外祖母曾生活过的大邱地区和外曾祖父曾受拷问的首尔西大门刑务所,反日情绪再次高涨,促成了向日本大使馆投掷燃烧瓶事件。

  报道还称,刘强将于11月8日刑满出狱。2012年1月8日,刘强涉嫌以认为日本政府在对慰安妇等问题的处理上态度消极为理由,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诉。首尔高等法院判处刘强有期徒刑8个月,目前,刘强正在服刑中。日本随即提出了对刘强实行罪犯引渡审判的请求,中国则要求韩国把刘强遣送回国,双方相持不下。

  日本政府坚持,根据2002年4月签署的《日韩罪犯引渡条约》,刘强应在出狱后被引渡到日本,移交日本警视厅处理。日本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韩国方面递交了罪犯引渡申请书。中国政府则表示,刘强事件不是单纯的纵火事件,其中涉及日本历史问题,希望韩国“将刘强驱逐回中国,不要交给日本”。

  2012年初中国驻韩大使张鑫森向韩国外交部提出妥善处理刘强问题的要求,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7月访韩时也与韩国外长、法务部长谈及刘强的人身处理问题。10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希望韩方公正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保障相关中国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这是中方官方首次就这一事件正式表态。

ying201314 发表评论于
中国政府为什么到现在也不懂什么叫时机呢?
你要态度強硬就要在别人宣布决定前做。
决定宣布了出来,就算别人想改变决定也不行了,他们也要向自己囯民作交代。结果只能是强硬对强硬。
购岛事件同是,在小日本购岛前就強硬,小日本就有台阶退。
joshuamama 发表评论于
韩国报复中国遣送脱北朝鲜人
bestway 发表评论于
愚蠢的韩国政府怎么这样对待老百姓,难到你们国家的女人还想再做慰安夫。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是本人要求的吧,看看去钓鱼岛示权的人回国后的下场。
路过da酱油 发表评论于
把中国境内犯事的南朝鲜人直接遣返给北朝鲜。北朝鲜人还能要点赎金,肯定乐意。
brokenprice 发表评论于
他已为在韩境内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不应再被引渡去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