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经调查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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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网截图

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北京大学新闻网消息,北京大学新闻中心27日下午举行媒体通气会,就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对“邹恒甫微博”所涉内容调查核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说,从已经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来看,调查组收到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举报。

通气会由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主持,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相关进展情况。

据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介绍,2012年8月22日,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成立专门调查组,针对“邹恒甫微博”所涉及的内容,即“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制定了调查核实方案,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调查组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向社会公布专门电子邮箱和专线电话,接受校内外各界举报;二是排查自2009年12月(梦桃源餐厅开业时间)以来纪委监察室和督查室收到的各级各类全部信访举报记录;三是对在梦桃源餐厅工作的全部68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单独访谈(名单由梦桃源餐厅提供);四是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与邹恒甫先生本人联系,以便进行访谈。

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说,从已经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来看,调查组收到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举报。纪委监察室和督查室自2009年12月以来收到的各级各类信访举报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情况。接受访谈的梦桃源餐厅的全部68位工作人员中,没有任何人反映自己曾遭受到或者听说有同事曾遭受到“邹恒甫微博”反映的情况。调查组一直以多种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委托邹恒甫曾经的同事朋友和现工作单位、上门拜访)努力与邹恒甫先生取得联系,但都没有成功。

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还特别说明:第一,2007年8月6日,北京大学人事部通知,“不再聘任邹恒甫为北京大学教师”。因此,邹恒甫先生已经不是北京大学的员工,不再受北京大学管理。第二,由于无法和邹恒甫先生取得联系,因此调查组无法得到邹恒甫先生提供的具体证据和进一步线索。第三,“邹恒甫微博”所指梦桃源餐厅是独立于北京大学的单位,其所有工作人员均与北京大学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调查组将继续努力联系邹恒甫先生,同时,也希望邹恒甫先生能够尽快主动与调查组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邹恒甫先生有可能在美国,调查组已委托北京大学全美校友联合会安排专人协助联系邹恒甫先生。

囫囵 发表评论于
院长当然没有奸淫服务员,是服务员奸淫了院长。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谁调查的,?是警方调查的结果?
passby 发表评论于
转贴聂辉华的评论:

有人说,因为某某是名人,所以爆料必然是真的。名人=真实?这是哪门子逻辑?名人撒谎的多了去了,因为名人通过夸张的爆料可以博取眼球,这种收益很可能远远大于不对称信息下少数人的批评带来的成本。

有人说,因为某某学术水平高,所以他的话可信。学术水平=道德水平?那怎么解释某个哈佛教授数十年如一日去偷邻居家的马粪?北宋蔡京的书法是一流水平,但还不一样是万人唾骂的大奸臣?

有人说,因为大环境不好,所以有这种事情很正常。普遍性=必然性?我能因为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低下,就随便怀疑某个具体的人必然道德水平低下吗?学过计量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什么叫“样本选择”,就是研究者不能专门找有利于自己的样本。为了证明北大“奸淫门”必然成立,就去找了一堆没有关联的个案,这跟“黑打”和先抓人再定罪的非法手段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有人说,因为某某以前痛批时弊,所以这次也不会看走眼。以前的证据=现在的证据?看来,一个人只要做对一些事情,就可以口无遮拦、甚至为所欲为了。好比有人以前揭发过学术不道德,因此他所有关于学术不道德的指责必然成立,这怎么听着象“出身论”啊?

有人说,这事肯定是真的,而且肯定会被有关部门遮住,天下乌鸦一般黑。那么请问,你最起码该信任某个机构吧?要让所有的机构在所有的时间为一件事做假,这成本得有多高?收益又能有多少?不能说政府的结论对自己有利就体现了依法治国,对自己不利就证明了贪污腐败。完全根据个人偏好来做出规范的判断,这是客观中立的态度吗?

有人说,因为有很多跟帖的网民支持某某,所以这事一定是真的。看来得到真理太简单了,只要搞个网络投票就行了,还要学者干啥呢?我多次说过,一方面中国的网络是世界上管制最严格的,因为上不了Facebook、Youtube,有时甚至也上不了Google,但另一方面中国的网络又是世界上管制最松的。任何人在网络上可以任何方式辱骂任何普通公民,但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世界上除了中国大陆,哪里还有这样自由的网络?如果骂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是却可以赢得口舌之快,那么骂人的话、批评的话有多少是真的呢?那些天天在职场上进行利益博弈的人,号称学过经济学的人,总该懂一点基本的成本-收益分析或激励理论吧?

够了。看来,一个人要在学习和研究经济学时做到讲逻辑、讲证据和讲利益是容易的,难的是在非经济学问题上也能做到这“三讲”。

224339 发表评论于
北大就是有才,文科好,瞧这题目起的,一定是颇费心思,遇到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有回旋的余地。

太好了,太高了。真的,好!
lipingDC29 发表评论于
北大为什麽不起诉?诽谤罪,诬陷罪?
北大是中国的长青藤,人才济济,其中不乏法律界的精英。即使为了澄清自己, 也要起诉!如果不起诉,说明事情并非那末简单!
verjj5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绝对有问题,玩弄服务员,帮服务员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如果没有,早就起诉邹了。邹是哈佛博士,北大算个P
有点可惜 发表评论于
评判孔庆东跟"政治立场"扯得上什么关系?

"政治立场"是人的事情

孔庆东是北大的
庐山 发表评论于
儒家“八议”特权是贪污腐败的祸根

儒家讲的是伦理和礼仪,以礼仪来展现伦理,它的约束手段是礼。法家讲成文法,依成文法治国,它的约束手段是法。儒法家,就是用法家的法律手段来保障儒家追求的等级差别秩序。在儒家眼里,从宇宙到社会,都是等级性的。天在上,地在下,所以天尊地卑。所以皇上是天,是天子,百姓是地,仰望上天。男人和女人不应该平等,是有尊卑等级的。礼如何表达呢?女人不能与男人同桌吃饭。法律如何表达呢?如果女人打男人一嘴巴,那就鞭这个女人300。如果说男人打女人一嘴巴,没事。为保证男尊女卑,法律就规定女人不能拥有私有财产(除少量个人装饰品外),不能成为一家之主。“儒法家”把这些差序的等级完全化为法律的形式。早期的法家不是这样的,早期的法家还是比较讲究“帝王之下人人平等”,但是后来儒家思想逐渐侵入了法律之中,中国的法律有一个儒家化的过程。儒家逐渐把自己的价值理念灌输进了法律系统。这样就用法律来明确保障一种等级秩序,一种尊卑有别的等级秩序,这就是儒法家的一个特点。

《周礼》是儒家圣典,里面有一个叫做“八柄”、“八统”的思想。

八柄:它认为君王治理整个国家,得有八柄。

一是用爵位驾驭人们地位的贵贱。第二是以俸禄来驾驭人们财富的多少,三以赏赐来驾驭人们所得的恩宠的大小,第四,以职位安排来驾驭人们的行为。第五,是以富裕的生活来驾驭人们的福分。第六、是以剥夺财产来驾驭人们的贫穷。第七、用废除官职来驾驭人们的过失。第八、以诛杀来驾驭人们的罪过。

这是八柄,也就是认为君王管理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必须用这八种手段。

同时还有“八统”:

一、亲近自己的亲属家族。二、敬重故旧老友,三、是利用贤德之人,四、用能干之人。五、保护有功劳的人,六、尊重地位高的人,七、是要使官吏显贵,八、要对宾客有礼。

这样的思想,在法律上表现为“八议”。案子发生了,法官判案的时候必须考虑八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议亲,看看是不是皇家亲戚;第二议故,看看是不是跟随皇家久的人;第三议功,看看对皇家是否有功劳;第四议贤,看看是不是有名望的人;第五议能,看看是否是对皇上有用的能人;第六议勤,看看有没有苦劳。没功劳也有苦劳;第七议贵,看看是不是一定爵位以上的贵族。第八议宾,看看是不是国宾级人物。

这“八议”一议,就刑不上大夫了,那有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言。这“八议”,可是明文写进法典的。我们由此知道,在“八议”的背景中,那些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对权贵们来说,几乎毫无意义。如果“八议”后仍不清楚如何处理,怎么办?叫做“上请制度”,“请”是请君王定夺。

早期的法家,比较讲法的普遍性,很厌恶在法律里面搞特殊关系,讲依法治国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君王除外),讲等级和特权的儒家对法家是比较排斥的。因此法家兴起的时候,与儒家斗争,大家都知道焚书坑儒的故事,这是法家李斯和秦始皇搞出来的。但后来,儒法渐渐融合,法家的灵魂被挖空,填进了儒家思想,融合成儒法家,用法律的形式来保障亲疏有别、贵贱有别、官民有别、男女有别的等级秩序。

今天我们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一个部长贪污了5万元和一个村长贪污5万元,你作为一个法官去判案,恐怕你心里就该嘀咕了,你一定不会很自然的认为,不管地位高低,应该都按5万元算,刑法量刑,对着那条算那条,你会这样做吗?估计你不会这么做,你也做不到。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来,即便在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文写进了法律,但是在这种传统的法律思想和现实政治文化影响下,我们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现实运作中几乎做不到。而且,更深层的是,这种做不到,老百姓某种程度上是承认的。如果你把一个部长拿下,因为他贪污5万元。老百姓就会说,“那不瞎扯淡嘛,5万元就把他拿下了,这不可能。”如果是一个村长,老百姓会说“该”。我们的民族心理,有对法律不平等某种宽容,这就是一种政治文化心理结构,它是传统的延伸,这个传统固然不对,但它是一种我们必须面对的力量。

作为今天的法律人,他心里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看到满世界都是不平等,而且百姓对这种不平等只有牢骚而无真诚的愤怒,很无可奈何。敌人在哪儿,在不平等的制度里,而这样不平等的制度还能存在,还能延续,就因为有无形的传统文化心理结构在支撑。 我们可以说,当官的愿意这么做,但是如果老百姓真诚地不答应,不忍耐,那么他们也做不下去 。所以老百姓最起码容忍了这么些不平等的东西,这是一种弥漫在民间的一种政治或法律文化心态,这使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实现不了。法律明规则是平等,现实潜规则是不平等。潜规则的思想基础在哪儿?我们看看“八柄、八统、八议”这些东西,就知道现实中的法律面前平等实现起来很困难。我们完全可以从法律实践中,看到各种变形的“八柄、八统、八议”这些东西。如果君王是按照“八柄、八统、八议”来治理这个社会,那么等级和不平等就是必然,每个人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全都捏在君王手上了。君王的意志就真正的法律,权贵的利益就是法律维护的对象了。法律不是没有,是限制百姓而不是限制君王的,只要君王愿意,他可以轻轻松松超越法律,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心理负担被“儒家”给清除了,这在文化传统上或者说甚至是在法律上都是明文规定的。大家翻开中国古代留下来的法典,如《大明律》,“八议”是明确的写进去的。

你们都是法律记者或者是搞研究法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共识,但大家还是会遇到现实中的法律面前不平等,大家有很多怨恨、埋怨。法律平等的敌人是谁?最后你会发现,坏根子是在这儒家思想模型中,以法律来维护特权和等级的习惯。统治者愿意这样做是自然的,百姓对此有容忍则是习惯或文化病根...  查看完整评论
长线 发表评论于
既然没发现,就要严惩诬陷者'
hbs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经调查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图)
地球:经调查未发现“外星人”(图)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经重新调查发现“院长未奸淫服务员“。 院长只是抚慰服务员。 或者说服务
员被慰安。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经重新调查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 院长只是抚慰服务员。 或者说服务员
被慰安。
南冰洋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经调查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 只發現了服務員姦淫院長。
leiguzi3000 发表评论于
有一次坐飞机回美国遇到来美国学术考察的一男一女。说是北大的,我吓了一跳!!一对典型的流氓样子。还是北大的老师!男的光头,穿着大花色的绣袍是似的衣服,戴着大佛珠,戴着手链,。。。女的活一个情妇。。。。原来是北大光华XX学院的老师。。。。。

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北大的,这两个家伙哪里像老师。。。。。。

但是感到, 北大快完了!

passby 发表评论于
EnoughisEnough:

确实如老兄所说,网络上弥漫着一股风气,不调查、不研究、不思考、不明辨,人云亦云,不讲证据,令人浩叹。
goodbye 发表评论于
北大:经调查未发现“服务员奸淫院长"
朱哥靓 发表评论于
经调查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 服务员只是在配合院长做俯卧撑
passby 发表评论于
邹恒甫说是北大的“院长奸淫服务员”。北大有许多学院,一个院长并不是校领导。既然邹做了这样的指控,当然要有北大校纪委来调查处理,这是正常的程序,不明白楼下许多人嚷嚷什么?

如果邹恒甫指控的是北大的校领导,校长或校党委书记,那就不能由北大校纪委来调查,因为有被领导的问题,那这件事就应当由教育部来调查处理。

邹恒甫到目前为止都拿不出什么确凿的证据,甚至都无法指出哪一个院长、哪一个系主任、哪一个教授,只是在那边信口胡扯!可惜的就是一犬吠影,百犬吠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邹当年领北大的全职工资,却不上课,被开除,就怀恨在心,到处造谣,攻击北大。看了看他的微博,根本就没什么像样的证据,只是在那边喋喋不休地为他当年被开除一事鸣冤叫屈,这恰恰证明了他的所谓爆料不过是小人的报复行径而已!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养一群有才无德的人,如今北大是自食其果。
passby 发表评论于
“梦桃源”餐馆不是北大开的,那个名字也不是北大起的,正如饶毅教授所猜测的,有不少人看了这个名字就“浮想联翩”,邹恒甫是这样的,楼下也有人是这样的。

建议这样的人不妨去“梦桃源”,亲身经历一下,只恐怕他们“失望之余”,会“引发某些精神、甚至器质性疾病”,不过这也无妨,因为北大校医院就在旁边,饶毅教授说了,校医院的水平还是不错的,身上带好信用卡,及时住院就是了!
passby 发表评论于
孔庆东成为教授和这件事情风马牛不相及。

不能以政治立场来评判孔庆东,我尽管也不赞同甚至非常反感孔庆东的政治立场,但是我看了孔和尚的著作目录,那是一个相当长的书单,虽然我没有看具体的内容,但我想他在学术上应当是有一定水平的。

北大的传统就是“学术自由,兼容并包”,不管政治立场如何,只要在学术上有成就,就能够也应当评他为教授。
passby 发表评论于

何为北大“梦桃源”:邹恒甫的特异功能与媒体的特殊爱好? 精选

已有 29361 次阅读 2012-8-23 12:47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北大 邹恒甫

昨天,学校十几人在一起共事,突然校领导被叫出去,因为有“应急事件”。

却原来,被北大开除5年的教授对北大泼污水,耽误很多人的工作时间。

邹恒甫于2007年被北大除名,异地点改建的北大校医院及位于其一角新建的、给病人及其家属的附属餐馆“梦桃源”于2009年底开张。

某人浮想联翩是个人的事情,而媒体报道以前不查人物地点,也无需点击电脑查时间就可以发新闻,可见有些媒体、有些记者水平之高。

在邹恒甫被除名后才开张的餐厅,邹恒甫如何知道院长、系主任、教授活跃其中的奥秘?

假定邹恒甫曾任职的学院,其院长系主任人人十恶不赦,在开除邹恒甫以前,他们“扛枪下乡”等一切“好事”都带上邹恒甫,至少不回避邹恒甫。那么,开除邹恒甫以后,他们还带他去新开张小餐馆?

还是说,邹恒甫被一个学院开除、经常骂北大以后,其他学院都是愚蠢透顶的院长系主任挺身而出带邹恒甫去腐败?这是说北大其他学院的院长系主任都特别道德高尚、为了学校而安抚邹恒甫,可以做到舍身殉职?

如果邹恒甫没被院长系主任邀请到“梦桃源”,那么一位被除名的教授,为什么经常去那个学校校医院的餐馆?“中国经济学第一人”在一个小餐馆蹲点调研与经济学无关的内容,为了写微博可以“爆料”,这种敬业精神,是全中国人民的榜样。

让我们学习这种怀疑一切的榜样,推论:说不定,邹恒甫是校医院的亲戚?他蹲点校医院小餐厅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经济的小问题。他是大公无私地帮校医院的忙,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曲线救院?

学校为了改善教工学生的医疗环境,允许校医院筹资新建。不过,解决了一个矛盾却引来了另外一个矛盾:终究是校医院,去的人不够多,经济上可能不容易。

设想,校医院的小餐馆取很夸张的名字还没足够的顾客,现在靠邹恒甫的广告效应,把一些“梦”桃源而浮想联翩的人都吸引到那,在餐厅失望之余,可能出现各种情况,有些人如果被引发某些精神、甚至器质性疾病,就可能被迫求助于校医院,那么,校医院的经济不就得救了吗?

谁说中国人没有想象力?大家通过学习邹恒甫就能超过西方大科学家,至少在这种事情上,哪个世界大科学家比得上我们中国人?

最后,为了学习邹恒甫,本文也给校医院做广告。

听说,北大校医院牙医比较好;另亲身经历体会,北大校医院的影像设施不仅用的人少、排队短,而且质量确实挺高。至少以上两方面,大家应积极使用北大校医院(位于中关村北大街,上面红字大书“北京大学医院”,省去“校”字,恐怕也是为了对外营业)。

有关校医院,本文的信息比邹恒甫的靠谱;有关“梦”桃源,专家咨询还得邹恒甫。

也许,北大多开除一些不称职、不履行职责的教授,在目前以新华社、人民日报网站首页带头张贴不雅文字和照片吸引读者的社会风气中,一定还会导致更多类似爆料,也许有助于我们一些不景气的部门获得免费广告。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连孔庆东都能成为北大教授,可见北大已经堕落成什么样子了。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瞧瞧人家北大院长梦桃源这名起的。
不乱搞出点桃色来, 都对不起这浪漫的、情色的、
淫幻的、原罪般的“梦桃源”三字。
dogslayer 发表评论于
我日。。。
abcwenxue 发表评论于
淫虫抓淫虫=抓不到淫虫。
lancola 发表评论于
B大都不信,还能信谁,Q大--院长圆鼓鼓的肚皮下吊一软鞭。
jeff2012 发表评论于
据调查, 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归北大院长梦桃源间接管理。
钦此。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无耻的从来就是不要脸的。没想到,北大无耻得不要脸了还要出来自我张扬。
湾区老胡 发表评论于
中纪委调查未发现“官员腐败”。

手叁口18 发表评论于
经调查,北京大学是一所在北京的大学。。。这不废话吗?你自己查自己,还能查出院长奸淫服务员?
educator 发表评论于
很好,沒發現。也就是說是存在的,只是沒發現而已。
有点可惜 发表评论于
=====
经调查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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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院长奸淫服务员”"这件事是个新闻?

北大连孔庆东都有,怎么可能没有“院长奸淫服务员”???



咋就五毛 发表评论于
“人在美国”——有意思~

那“未发现”就是有了。别狡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