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孩开枪打伤持枪歹徒 警称:做了他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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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14岁男孩的家。



警察赶往现场,处理该起案件。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外媒报道,近日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一名14岁的男孩在父母外出时,勇敢地开枪击倒了一名入室盗窃的歹徒,保护了自己的幼小的兄弟姐妹。

  据报道,当时这名男孩与弟弟妹妹独自在家,父母外出时曾嘱托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当天下午4:30左右,一名持枪歹徒破门而入,情急之下这名男孩临危不乱,镇定地把3个兄弟姐妹引导到楼上,自己便冲进父母卧室找到一把手枪,率先扣动扳机,将歹徒击倒。

  之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伤势严重的歹徒送往医院救治,并称赞这名男孩勇敢无畏,“做了他该做的事”。

唱歌将军 发表评论于
中国也应该放开枪支管理。
老贼999 发表评论于
这兄妹四人如果不幸生活在咱们这儿,死定了。
杂家 发表评论于
有人说美国是世界上最难征服的国家。
因为这个国家的民间掌握了三亿支枪,因此法官判案必须公正,政府办事必须公平,否则受冤屈者绝不会采取什么“上访”之类的手段,或是跪着高呼“青天老大人冤枉”,哀求别人的可怜和同情,忍无可忍之下,他们是会用自己手中的枪向那些贪污受贿、暗中偏帮的赃官们讨回公道,(他和掌权者们同样掌握有话语权,这个话语权就是手中的武器)。
一旦外敌入侵,人人都有武器和敌人进行巷战,保卫自己的家园,让入侵者在这个国土上寸步难行,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国民的概念和那个在文革中被活活打死的田汉写的那个“义勇军进行曲”歌词中的:“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那种手无寸铁只能用自己血肉之躯去挡敌人的子弹的:“死给你看,看你还杀得下手不?”,以此来乞求国际舆论可怜和同情的概念完全是两回事。
zd3y 发表评论于
It is legal that 14 year-old kid alone at home and supervising his brothers and sisters.
scipio 发表评论于
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有12岁以上“成人”陪伴,一点问题都没有。
冻爷 发表评论于
留一群未成年人在家里,这对父母要被起诉了。
AAC 发表评论于
14 岁不算小孩了 青少年了啊 干的好
光明与黑暗 发表评论于
美国还有希望...哈哈,笑死我了。干儿子歌功颂德的功力就是比亲儿子强啊。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确实做了他应该做的事。 美国还有希望。
珠峰哨卡 发表评论于
厉害呀!要是有小伙伴欺负到这小兄弟,看来也是凶多吉少了。不过还是很不错,好好引导能成大气!
仲承 发表评论于
枪那么容易拿到啊?
WindFollower 发表评论于
这父母平时藏枪的水平也够呛
zfyg 发表评论于
真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