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岁女子为保护幼子 击毙持刀入户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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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8岁女子为保护幼子 击毙持刀入户歹徒(图)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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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夜开枪击毙歹徒的年轻妈妈,她抱着正在吃奶的儿子。



据台湾《联合报》5日报道,美国两名歹徒在跨年夜时持刀试图闯进一名少妇的家里。这名18岁的年轻妈妈见状,打电话报警并询问是否能对歹徒开枪。她为了保护3个月大的幼子,手持双枪击毙其中一名歹徒。警方表示,开枪情有可原。

  莎拉‧麦可康利的丈夫圣诞节时因癌症病逝。上周举行葬礼时,24岁的马丁佯称是“前来打招呼的邻居”,但她并未让他进入屋内。

  跨年夜当天,马丁伙同史都华手持30厘米长的猎刀在她家门外徘徊,试图破门而入。莎拉一边拨911报警,一边拿起霰弹枪,同时走进卧房,让3个月大的宝宝吸奶瓶,顺手拿起另一把手枪。

  莎拉问911接线生:“我手上有两把枪,如果歹徒闯进来,我可以开枪吗?”接线生确认莎拉的房门是否上锁时,她又问了一次。接线生回答:“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这么做,但你必须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保护你的宝宝。”双方通话了21分钟。

  马丁破门而入时,莎拉枪毙了他。稍晚赶到的警员认为,开枪情有可原。警探说:“民众可用致命武器攻击任何未经同意闯入民宅的人。”史都华不久后向警方自首。莎拉说:“为了保护小孩,我不得不做出选择,我不可能让歹徒伤害我的儿子。没什么比带着小孩的母亲更危险了。”

arui 发表评论于
21分钟警察都赶不到??莫非是住在很偏僻的荒郊野外?
tangli_danny 发表评论于
做得好
JusticeHasLongArms 发表评论于
"18岁单身妈妈带3个月儿子在家,两条彪形大汉持刀入室抢劫,放在禁枪的中国你觉得她会什么下场?"
就我的经验,21分钟时间在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有警察赶到了。
冷兵器造成的伤害远不如枪支火器。如果中国开放拥枪,那么街头被刀砍死等的伤亡率恐怕要以指数上升了!
icebluebeer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加拿大能买Pump Action的霰弹枪不?
iso100 发表评论于
买枪去!
没有那么小的孩子的老头可以持枪吗?
枪太响了,子弹还得飞一会儿。有没有让入室歹徒冻结在门口的装置?
ncpga 发表评论于
that bastard looked for being shot to death.This is a great country to allow citizen to own guns to defend themselves.CCP will never allow that to happen and you know why.
littleshu99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妈妈和911通话21分钟,期间警察都没有到现场?警察出警又太慢了吧。
花花 发表评论于
勇敢的妈妈,赞!击毙任何入侵者无可厚非!
ayan 发表评论于
Very impressive. Physically men are a lot stronger than women. But a gun equalizes it. When in danger, it's necessary to pull the trigger.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又一个杀人的好借口,望大家借鉴,反正不犯法
no_fear 发表评论于
1。18岁单身妈妈带3个月儿子持菜刀及各样家具(扫把、擀面杖等)在家,两条彪形大汉持刀入室抢劫,放在禁枪的中国你觉得她会什么下场?

悲剧。

2。18岁单身妈妈带3个月儿子持手枪、菜刀及各样家具(扫把、擀面杖等)在家,两条彪形大汉冲锋枪或机枪入室抢劫,放在允持枪的美国你觉得她会什么下场?

不一定是悲剧。

有枪比没枪好,除非对方用炮。如果你是那个单身妈妈,你会做出哪种选择?
longtermInvestor 发表评论于
it is very possible that guys with 冲锋枪或机枪 be killed by hand guns, since those guys do not live there and do not know where the woman is standing/hiding
路过da酱油 发表评论于
有些地方人烟稀少,叫警察根本来不及,必须得有枪。
老九不能走 发表评论于
所有的海外华人都应当学习这位伟大的母亲。
如果海外华人中有十分之一像她那样,就不会屡屡发生唐人街黑人任意袭击华人的事件。
靠上街游行去乞求别人的尊敬是行不通的。
枪杆子里面不仅出政权,也出正义。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Those white trash deserve to die.
lantai 发表评论于
伟大的国家,母亲需要用武器保卫自己。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很厉害的妈妈。
只要有需要, 就只能靠自己!
品春风 发表评论于
勇敢的妈妈,伟大的国家。
bluegoat2011 发表评论于
在英语新闻上,电话上的人原话是
I cannot tell you to do that, but you do what you have to do.
funny69 发表评论于
接线生回答得很有水平
木每 发表评论于
CO: 打得好。
Manfred 发表评论于
打的好。
casinoeye 发表评论于
******huffingtonpost***/2012/01/04/mom-kills-intruder_n_1183336.html

这是新闻的链接!
CtrlX 发表评论于
打得好。两歹徒绝对有恶意。
seattle123 发表评论于
警察一般也就是善后的,可能的话顺带替你报个仇。

别人觉不觉得有威胁无关紧要,只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认为就可以了,这就是法律。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18岁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丈夫还得了癌症死了,还是个好枪手。好长的经历。看起来像38岁。
蓦然回首 发表评论于
“没什么比带着小孩的母亲更危险了。”--谁还敢招惹她
doro 发表评论于
"我没觉得那两个人会对她孩子有威胁"

one take the baby and the other take the woman and threaten if she does not .. they will hurt the baby ...

Nothing is more vulnerable than a mother with a baby.
wocnmm 发表评论于
都21mins了, 为什么没警察来啊
majia01 发表评论于
我没觉得那两个人会对她孩子有威胁.
极限越野 发表评论于
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