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三名女子后离去 车上警服被目击者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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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用手机拍下了肇事男子留在车上的警服和警号。本报记者 杨子健翻拍


   1月11日晚,在南宁市北湖路北湖市场附近,3名女子站在路中间准备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据目击者称,开车男子下车后径直离去,车牌号为桂 A7161×;车内遗留一件警服,警号为10194×。1月12日,记者查实,该号码是南宁市西乡塘区某派出所一名黄姓民警的警号。

  1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宁市中医院住院部。3名女子当中,最先被撞倒的苏小姐受伤最严重,她头部受到撞击,眉骨骨折,左眼青肿,无法睁开,不过头脑清醒。她告诉记者,1月11日晚上10时40分左右,她和另外两名女子站在路中间的双黄线上,等待过马路。突然她感到腰部遭到猛烈撞击,然后就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以后,她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后来她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

  在另外一个病房内,受了轻伤的刘小姐和李小姐正躺在病床上。交警一大队两名警官正在向她们询问当晚的事发经过。刘小姐说,当时苏小姐最先被撞到,两人站在她的后面,所以受伤比较轻。3人被撞倒后,从轿车驾驶室内走出一个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匆匆往路边走。二人起身追上去说:“你开车撞了人,不能走。”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说:“我不走,我打个电话。”这时,她们听到醒过来的苏小姐躺在路上喊“救命”。两人就走到苏小姐身边,查看她的伤势,并拨打 120急救电话。但转身再找该司机时,已经不见了他的踪影。

  李小姐说,她们和苏小姐并不认识。不见了司机以后,二人想去追赶,但因身上疼痛,力不从心。在路人的提醒下,两人一瘸一拐地走到小轿车旁边。车内副驾驶座位坐着一名女子,后座上有一件警服。刘小姐拿出手机,将警服上的警号拍了下来。在警服旁边还有一摞文件,其中一份文件上写有黄某的名字。

  看到刘小姐拍照,副驾驶座上的女子一把把后座上的警服和其他物品收起来,还声称车是她驾驶的。目击者陆先生说,当时他正好在现场,驾驶座上的男子下车时,还能闻到从他身上散发的酒气。他先用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然后把现场拍了下来。看到车内女子如此撒谎,周围群众都很气愤,纷纷指责她。一些围观市民纷纷留电话给刘小姐和李小姐,表示愿意为3人作证。

  1月12日上午,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当天上午9时许,轿车内的那名女子带了3碗米粉来看望苏小姐等人。但该女子拒绝透露姓名和电话,表示“你们不用问我电话,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找交警”。

  当天下午,记者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某派出所了解到,警号为10194×的黄某是该所的一名民警。当天该民警未值班,记者拨打他的手机,但一直没有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