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加学生申请“经验移民” 误读政策两次申请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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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一名中国留加学生近日在以“加拿大经验”(Canadian Experience)类别申请移民时因停留日期不足遭拒,后以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说明不清为由提出司法复核,最终司法复核也同时遭驳回。

  这位名叫金西萍(Xiping Jin,译音)的中国留学生,自2004年9月到2006年8月间,就读多伦多诺克斯学院(Knox College),之后回到中国居住,直到2008年5月再度回到加国就读。2008年9月,她在美国水牛城(Buffalo)递件,申请“加拿大经验” 类别移民,但移民部以她未在申请前住满一年的规定,拒绝她的移民申请案。

  金西萍随后提出司法复核,指加拿大宪报未清楚记载,有关申请前住满一年,究竟是否包括国际学生早前在加就读时间,而移民部也未向申请人解释清楚,认为据此拒绝她的移民申请并不合理。

  联邦法院法官在去年12月3日的判决中指出,加拿大宪报以英、法语在第一部分规定,国际学生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需在申请前连续全职工作一年。原告指移民部官员未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以及应将国际学生早前在加就读时间计入,依法没有理据,决定将司法复核驳回。

  移民部在2007年11月正式宣布,开增“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计划吸纳1万至1.2万名曾在加拿大有留学或工作经验的人士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