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阿原发声明称没“诈骗”:是购股合同纠纷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ent/s/m/2009-12-30/U996P28T3D2828988F326DT20091230094600.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om'>


黄阿原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阿原涉嫌诈骗1500万元。昨天,黄阿原发表声明,称此事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

  曾任1984、1985两届春晚主持人的知名艺人黄阿原近日被指骗取一位澳大利亚女华侨1500万元,已被举报到北京市公安局,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昨天,身在美国的黄阿原通过书面形式发表声明。黄阿原在声明中表示,宿钟婴女士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他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给予澄清。

  黄阿原称,今年6月26日,宿钟婴女士说有几亿资金要投资传媒。双方签订了购买中华卫视15%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宿女士先支付1500万元定金,30天后再支付1500万元,一同前往香港律师楼办理转股手续。30天后,宿女士一直“失踪”。过了近40天后,宿女士突然出现,用各种理由不支付尾款,并要求退款,还要求中华卫视赔偿几百万元。

  黄阿原说,“我们多次通过双方律师谈判,解除合同,中华卫视同意将她支付的定金1500万元退款给她,但她一直扬言说我是名人,赔几百万应该是小钱,不赔的话要搞得我身败名裂。”

  黄阿原表示,他将于1月6日在北京举行媒体说明会,就此事作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