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学生卖淫案”—一个边缘家庭的城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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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刘娜和妹妹刘婷(关海彤 摄)

云南“小学生卖淫案”——一个边缘家庭的城市史

许多人用“罗生门”来形容发生在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实际上,真实的生活,永远比我们能叙述出来的要复杂许多。记录这个家庭在这个城市边缘生活的历史,比起争论每一个细节都更有意义。



两次“假高潮”:“换衣”和“替检”

穿过昆明西郊杂乱无章的黄土坡地区,就是王家桥街道所在地,带有上世纪80年代典型特征的单位宿舍楼群旁边,是低矮的成片建筑群。当时显然也就是农民沿街小楼,而现在改造成简陋的KTV、粗糙的美容院和卖廉价日用品的小商店。

这片典型的城乡接合部,在张安芬一家看来,却是生机勃勃的大城市的缩影,她们一家于去年再次回到昆明居住,还是选择了她十几年前第一次来昆明落脚时的王家桥。两个未满40岁的无业者,带着5个孩子,怀揣着在西双版纳挖土方赚下的3万块钱,他俩觉得,在王家桥这个熟悉的地方安身,可以找到更多的小土方工程,靠出力气,能完成在男主人刘仕华的老家盖房子的梦想。

张安芬第一次来昆明是12年前,当时的王家桥还是一片荒地,她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烈日下的红土山坡。“山坡上都是刚开出来的地,我们在那里挖石头,搬沙,挣钱。”那年她还只有22岁,带着两个孩子,小的只有3个月,大的也只有1岁多。她告诉记者,“实在受不得老公的打,就从家里逃出来了”。

她是云南昭通人,因为连生了两个女孩,老公总是打她。“一脚一脚地挝我。”她说。

两个女孩子是她的精神支柱,一直跟着她东奔西走,换过很多地方,所以耽误了正常升学。到现在一个13岁,一个14岁,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常年和母亲在外奔波,包括最近几个月的经历,使这对姐妹脸上多了些异样的漠然,见到她们的时候,缩在自家承包的街头厕所里狭窄得只能放下一张床的收费小屋里的两人,半坐半躺着看电视。姐姐刘娜爱听歌,永不休止地追逐着电视上的那些粗俗华丽的演唱会,可没钱,花两元钱打的耳钉是最爱的装饰。

厕所要从早上6点看守到夜里零点,这是家里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两姐妹很遵守时间。枯燥的时间能带来财富,看守的厕所打扫得非常干净,她们已经半年没有上学了。

就是她们俩,是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的女主角,今年3月16日晚上发生的事情,对于刘娜、刘婷姐妹肯定是个不愿回忆的噩梦:刘娜新买的牛仔裤被踢破,她和妹妹都曾被反铐在地上跪了整个晚上,“反复追问我们那些问题”。

而对于张安芬和刘仕华这个半路组合成的家庭,3月16日晚上却彻底改变了未来。

她们的家是一幢崭新的农民房中的底层两间,距离王家桥主街道不远,可是要转过两个极其狭窄的泥泞小巷和小块臭水塘。3月16日晚上,张安芬说,全家人都在房间里坐着,这是一间虽然在尽力美化,可仍然寒酸、肮脏的房间,墙上挂着免费赠送明星广告画,大床边就是电视和DVD,这个家庭最值钱的财产。

铁门外,是寻踪而来的联防队员;铁门内,是正在看电视的一大家人,张安芬和刘仕华,刘仕华的大女儿陈艳和她刚带来的某个男友。张安芬解释说,陈艳经常把一些陌生的朋友往家带,“有时候也夜不归宿,打过好几次,但是都没用”。而面对这个陌生男人,“我也不能见面就赶”,家里人已经接受了陈艳“混社会”的事实。

当时屋里的人还包括她的女儿刘娜和刘婷,床上还躺着张和刘结合后生的两个小孩子,大的3岁,小的只有1岁多。1岁多的刘琴在西双版纳出生,在那里总是生病,说来奇怪,全家人搬到昆明后,她的病就好了,在这边还认了一个干爹——40多岁的也是挖土方的工人普恩富。普恩富和张安芬认识已经有七八年,是她们在这片居民区里为数极少的朋友之一,“他喜欢刘琴,刘琴也看见他就笑,所以就拜了干爹”。普恩富的妻子、孩子都不在身边,他经常来张家,寻找家庭之乐。

张安芬说,当时刘娜穿上姐姐陈艳一件新买的19块钱的白色裙子,想和妹妹刘婷出去吃烧烤,开门那一瞬间,她们的世界就此撕裂开来。一拥而进的联防队员们认定她俩就是刚才跟踪的妓女陈艳,把她们摁到地上。跟出门的张安芬见此情景,简直要发疯,她冲过去抓联防队员的衣领,可转瞬也被摁倒在地,看不见身后场面。没多久,普恩富被打倒在地上大声喘息,事后知道断了两根肋骨,而患有肺结核的丈夫刘仕华一向行动慢悠悠,现在也被拖了出来。她听到这些联防队员说,三男三女,正好。

这时才知道那个尚不知道姓名的男人、自己的丈夫和老普被当成3个嫖客,而母女3个则被当成了妓女,6个人被一路拖到主马路上,跪在街道上,等待真正的警察到来——联防队员没有带人走的权力。

我们第一次见到张安芬,她怕我们找不到她家,所以出来接我们,正好就在当时跪的地方,她神色惨淡地说,脸都丢尽了。

非常奇怪的是,尽管房间狭小,后来被警方指出是妓女的陈艳没被发现,因此也就没被带走。日后警方的解释是,陈艳和妹妹刘娜在父母操纵下换了衣服,又躲藏在大床上,就“逃脱了当晚被抓的命运”。这就成为事后大家反复强调的“换衣”故事。

刚满16岁的陈艳和两个最小的弟妹当时在大床上待着,陈艳茫然地等待着,不知道被抓的父母和妹妹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她一夜没睡觉,把两个小孩子哄睡后,开始熬了一锅稀饭。

张安芬和全家人被带到王家桥派出所分开讯问,反复问她孩子是不是在卖淫。“都还是小学生,卖什么淫啊?”张安芬说,从小跟着她的两个女儿从来没在外面过夜。我能保证她们的清白,可还是没有用,两个女儿被分别铐在不同的房间讯问。对于所有人来说,那个不眠之夜的所有事情历历在目:张安芬记得自己怎么被铐了一夜,怎么被一个陌生的女警察辱骂和打嘴巴,说“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怎么熬到了天亮警察说抓错了,把她们放出来。

张安芬说,她就是忍不住这口气,两个还是小学生的女儿怎么可能去卖淫?加上老普受伤,自己和丈夫也有一些轻伤,所以想找警察去说理。18日就带全家去检查,尤其是两个女儿的身体检查,结果出她意料之外,自己的大女儿刘娜被检查出来不是处女,她当时就问,这是怎么回事?刘娜边哭边回忆,她在西双版纳的时候学骑自行车,有次摔破了,疼了一周多。

因为特别看重两个女儿的清白身份,“我想她们被误会当了妓女,以后怎么做人啊,连学校都不能再去上”。张安芬随即又安排了一次体检,叫小女儿刘婷代替女儿刘娜去做了体检,开具了两个女儿都是处女的报告。她一再声称,不是为欺骗警方而开具的证明。

这次替检和前次检查,都是在法医院进行的,事后也正是法医向警方陈述,两次来做检查的人是同一名字,却不是同一个人。结果证明,这次的检查是一次灾难,既成为张安芬欺骗警方的证据,就是日后名声大振的“假处女”事件;也因为此,警方加大了检查力度,成为事后找出陈艳的开端。


一个边缘家庭的城市生活

这是一个没有统一户口的住在城市边缘地带的家庭,也难怪无论是警方还是媒体,开始都不能详细描绘出刘仕华和张安芬的家庭成员的情况。

张安芬和两个女儿的户口都在云南昭通,她只是逃出原来的家,到现在都没有和丈夫离婚,一直带着女儿到昆明各个工地打工,2005年认识了从贵州来昆明打工的刘仕华。之前不是没人想和张安芬一起过日子,但“他们都不能接受我的两个女儿,刘仕华人好,告诉我,他早年蹲过监狱,被抓的时候老婆和人走了,想找个实在的女人过日子。他喜欢我,说只要把两个姑娘盘大了,她们就会有活路,并且保证一定会让她们读书”。这成为张安芬接受刘仕华的主要原因。

这几天,因为刘仕华已被抓,张安芬的老母亲从昭通赶来照顾她,缠着头的老人对家里的灾难无计可施,她只是对我说,“刘仕华是好人,对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和自己女儿一样好”。

刘仕华没有避讳告诉张安芬,他年轻时候因为偷过一匹马被判刑,出来后老婆和人跑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在老家和自己的父亲过日子,“陈艳是她到昆明后给自己起的名字,她原来叫刘文毕”。

两人一起过起了日子,不久又添了孩子,所以张安芬也把两个女儿送到了刘仕华的贵州老家,和刘文毕她们祖孙一起过,因为在那边上学费用低廉,比昆明便宜 2/3。“他们家离毕节县城还有七八十公里,一路上全是山,房子没形,破的样子连我都吓了一跳。”张安芬家里也是穷人,可是,她母亲到毕节看她的时候,她还是没敢让母亲去参观她未来的家,“实在太破了”。

他俩的想法是,好好在城市里挣钱,等有了积蓄,回贵州山里老家盖幢大而好的房子,然后种地谋生。刘仕华总是对张安芬说,他会在大山里,给她和她的两个女儿安一个真正的家的。

刘家没有什么劳动力,地倒是很多,刘仕华的两个弟弟也在外打工,留在家里的女儿刘文毕,和已经改姓的刘娜、刘婷三个很快玩耍在了一起,年纪相近的小姑娘们在贵州老家唯一的遗憾就是吃得不好,常年只吃玉米。不过只有半年时间,在爷爷去世后,小姑娘们一起被接了出来。

至今,刘婷对于“陈艳”姐姐毫无怨恨,“她是我姐姐嘛”,对于由她引起的这场家庭灾难,也平静地忍受着。

不过想有积蓄也难,刘仕华四处找最小的土方工程来做,一般是总价1万元的小工程,要先垫钱给工人,再领到钱,除去成本,每次也就一两千元的收入。为了少开支,张安芬也得下工地,家中始终没有超过5000元的积蓄,张安芬穷到生孩子的时候连医院都去不起。我问她孩子在哪里生的,她脸一红,很害羞地说,就在自己家里,是母亲从老家赶来帮忙接生的——这样的贫困还是让我震动。

她和刘仕华没觉得在家生孩子有什么危险,他们一直没法领结婚证,可是母亲在她生育的时候到来,就表示家族对这婚姻的认可。

她们没有什么有用的熟人,没有可以咨询的社会关系,发生了3月16日晚上的事情,夫妻俩只是抱头痛哭,“想今后两个女儿没办法做人了,结果后来想起来,当时在市场上捡到过一个律师散发的名片”。

许兴华律师是最早接触到刘仕华一家的外人,在他看来,还刘娜、刘婷清白的案子并不难,“她们确实是被误抓,刘家人受了伤,感到委屈是正常的,而且还连累了普恩富”。他带着刘家几次去昆明公安局五华分局协商索赔,“警方还是承认自己存在执法粗暴的情况的,也愿意赔偿医药费用误工费用等1万多元,可是双方在要不要付出名誉损失费上意见很不一样”。

许律师还记得有一次去协商的时候,几乎已经要谈成了,可是张安芬的一项给两个女儿重新找学校的要求对方没同意。公安局的人认为,上学是两个孩子自愿的事情,出事后两个女儿不愿上学责任不在他们,“那次谈判又不欢而散”。

陈艳的存在,张安芬所开具的假医学证明,这两件至关重要的事情,许兴华并不知情。后者原因可想而知,而前者,张安芬的解释是:“索赔的事情和陈艳无关,所以我们就没和他提及这件事情。”

许律师也始终只是代表张安芬、刘仕华、刘娜和刘婷在和公安部门交涉。张安芬解释说为什么不接受警方提出1万多元的赔偿。“光是给普恩富治疗就用了几千元,我们剩不下什么了,而且当时还说我们打伤了联防队员,收了我们3000元钱。”这件事让她耿耿于怀,当天被放出来时候,一个联防队员说自己眼睛被她打伤了,要求赔偿,张安芬从弟弟那里借来了钱才算了事。

对于终年生活在贫困线上的一家人而言,究竟几万元才是合适数目,他们并没有一个准确的预期。

就在这时,当地媒体介入,使这件事情陡然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改变了进程。这使许兴华很意外,张安芬解释,她们觉得许律师争来争去不起作用。“刘仕华有一天看报纸,我不认字,平时都是他读报纸给我听,听到一个很小的事情,政府部门都出来赔礼道歉,我就想,我们受这么大委屈,咋还不找报社呢?”于是,她按照报社上提供的电话,找到了当地这家报纸。

报纸迅速派了记者,在下一次和公安局的谈判中,该记者冒充是刘的表亲,张安芬要求更多的赔款,主要是给两姐妹的精神损失费,她觉得“那是一辈子的事情,一人6万元不算多”,而公安部门则觉得这是天文数字。

谈判被报社记者偷录了音。该报社的部门负责人告诉我,之所以不暴露身份进行采访,是因为“公安根本不可能接受这样的采访,再者,其实我们使用材料的时候很小心了,公安人员说了什么我们就登什么,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这篇关于《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的报道出台后,昆明警方迅速做出了反应,当事的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职务接受调查,联防队员则辞退了事。五华检察院介入了调查,可是,随之而来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新闻,还是让公安部门的调查充满了压力。昆明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何立新对我说:“还是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想借这事情为自己谋求名声和利益,蓄意挑大这件事情。”

他指的是蜂拥而来张家的一些网友。对于张安芬而言,她始终根本没分清楚谁是律师,谁是记者,谁是网友,她到现在还是笼统地认为,这些外来人都是来帮助她的,他们向她灌输了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观念,告诉她要多少钱都不算多。“他们都是好人。”张安芬这么告诉我。

王家桥绝不是一个安稳的所在,村里房子不时挂出招租的牌子,人们按照寻找到的活计,频频改变居住地点。这是个脏乱差的短暂居所,只有张安芬前前后后在这里住了多年,可是,“身边基本上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来和她说话的外来者,迅速成为她和刘仕华的心理支柱,所要求的赔偿涨价到了30万元。

那间破旧的屋子和主人们的照片不断出现在各个论坛上,全家人被外来者请吃饭的次数也多起来,每次吃完饭,张安芬和她的孩子们都会细心地把剩下的饭菜全部打包回家,意味着家里的下几顿菜钱可以省下来。

短暂的热闹没有改变她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也生活在社会人群边缘的事实——张安芬的母亲对我说,要是能回老家就好了,女儿家不会陷入这样的混乱之中。在母亲心目中,在王家桥生活的张和刘的家庭,是个随时随地会崩溃的脆弱玩意儿。

一次真正的高潮:陈艳被捕

随着这个给自己取名叫做“陈艳”的女孩子的被捕,戏剧性变化开始了,原来在众人心目中作为受难者的张安芬一家又成为了邪恶的化身。尤其是张安芬,在公安部门的阐述中,安排不是自己亲女儿的陈艳卖淫,在抓捕现场,让自己女儿和陈艳换衣服,以便逃脱惩罚,还伪造处女证明,妄图向公安机关索赔。

事实上,伪造处女证明的事情和陈艳毫无关系,张安芬反复说,“我知道她在外面玩,怎么敢于叫她去检查?我只是要证明我两个小女儿的清白罢了”。不过因为事件的复杂过程,一般人总误会张安芬是在为陈艳伪造证明。

我见到张安芬的时候,她已经取保候审放出来了,办案人员告诉她,之所以放她出来,是因为照顾到她还有4个孩子在外面需要照料。刘仕华和她都是有罪之人,罪名是容留陈艳卖淫,而公安机关有确凿证据。

站在自己家门口的臭水沟旁,这个当年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一路逃到昆明谋生的女人已经没有昔日硬气了,而且思维混乱,说话前后矛盾。她在出狱的第一天告诉某媒体记者,陈艳是卖过淫,而且她为了贫困家庭,收了陈艳交给她的钱。但是在第二天她就否认了第一天的说法,说是以为该记者是公安人员,她害怕才那样说的,又说陈艳从没有卖过淫。

陈艳被送去了昆明郊外的少管所劳动教养,我第二次见到张安芬时,她刚去看望这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回来。陈艳向她抱怨,里面生活不好,规定她们要读书,而她是个不喜欢读书的少女。

张安芬并没有在这个时刻放弃这个女儿,她给她带去了几件衣服和几斤本地产的小苹果,青而涩,是自己的母亲从老家背来的。

一家人从西双版纳到昆明的时候,3个女儿都在同一个学校的六年级学习,可是这个本来叫刘文毕的大女儿迅速拒绝了学校生活,她抱怨说自己学习跟不上,索性不做作业。因为做作业她也被留校,不做作业她也被留校,每晚都需要张安芬去把她找回来。加上她比班上所有的同学年纪都大,包括自己两个已经超龄的妹妹,所以她实在不想上学。陈艳退学后帮家里照管着早点摊,张安芬去挖土方,她还要带两个小弟妹,可是,虽然忙,比她在学校里要高兴多了,她是真的对学校生活没兴趣。

她从贵州老家出来,先是到了西双版纳,再到了昆明王家桥,这里是她见过的最繁华的所在,她开始上街游荡,和不同的男生女生交朋友。王家桥主街上那家由旧工厂宿舍改造成的KTV是她最常去的地方。并且给自己取了“陈艳”这个名字。

毕竟不是亲生母亲,张安芬说自己没有能力去管陈艳。“她喜欢在外面和那些人耍,那些人一看就不是下力的人,我劝也不听。她爸爸也劝,也打,可是还是没有用,她总说谎。”

陈艳迅速成为社会上的不良少女,张安芬还记得今年春节里的一天,她和刘仕华骑着自行车满街找陈艳的事情:“我们从早上转到晚上也没看见她,因为她头天晚上说出去耍,就没回来。打她爸爸给她的那个烂手机也不接,终于在晚上看见了她在一个男的摩托车后座上,和我们撞见,一闪而过,怎么叫也不听。”

这晚上回家后,陈艳说这男人是在派出所工作的,是她男友。刘仕华还短暂地高兴了一下,不过迅速发现这不过是陈艳众多谎话中的一个,她总是不间断地撒谎,找家里要钱,有时候和不同的男男女女回家来,问这些人是谁,她只说是朋友。许多人都不知道名字。

张安芬说,后来是记者来采访的时候,在那记者追问的过程中,她才知道陈艳确实和一些男人睡觉,并且这些男人给过她钱和东西。“但是她真没有卖淫。”张安芬声嘶力竭地说,她和刘仕华还偷看过陈艳的钱包,里面只是一角一角攒成的五元钱,“要是卖淫,哪里会是这种样子”。

不过,她也知道陈艳不再是个清白的女孩子,所以当陈艳想出去住的时候,她说她很愿意,“怕她把妹妹带坏了”。陈艳短暂时间内单独在村里租过一间房住,这成为警方怀疑她卖淫的证据之一,但是张安芬说,是家里实在管不住她了。

在这段时间,陈艳似乎有了更可怕的经历。一次是张安芬的女儿刘娜哭喊着去工地找她,说陈艳姐姐被派出所抓了,要罚款1300元。张安芬拿了家里仅有的800 元赶去,看见陈艳被一个便衣带着,站在家门口,鼻子下都是血,她说自己仅仅是和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在看电视,就被抓了。“我不敢争辩,就喊那人明天早上再来拿剩下500元。”这1300元罚款成了至今的悬案,张安芬不敢要收据,所以不能确认是谁在罚款。昆明市公安局则明确告诉我,不可能有这种罚款解决卖淫问题的简单程序,“肯定有登记,我们后来是靠几次登记检查到陈艳卖淫的”。

陈艳不是许兴华律师的委托对象,他看见过这孩子多次,觉得她不像个卖淫的女孩子,“最多是个不良少女”。那个女孩子和她的两个妹妹一样,简单、无知,穿着廉价的时尚服装,在简陋的街道上喜笑颜开,那是她们这种生活环境出来的女孩子的基本样式。

可是,她究竟是不是卖淫女却关系到这个家庭的未来:如果证据确凿,那么她的父亲刘仕华、母亲张安芬将被作为收容容留卖淫的罪犯被起诉,依照法律,这个罪名的最高处罚可以是死刑。

不过张安芬完全不知道未来等待她的是什么,她只知道刘仕华还在监狱里,他们攒钱回贵州山里盖房的梦想似乎永远也实现不了了,如果刘仕华真的被判刑了,她也做好了随时毁灭这个刚成立5年的小家的准备:“我就带着两个女儿回老家,把和刘生的两个小的送进福利院去,我就不信政府不管了。”

这个时候,她流露出一种绝望的恶劣的气息,她和刘仕华所生的最小的女儿刘琴还不会说话,当然也不懂她母亲在说什么,只是抱着母亲的腿大哭起来。■

(本文未成年人的名字全部为化名)

“警方的行动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专访昆明市公安局法制处何立新处长,五华分局陶毅敏副局长,新闻办昝辉副主任

三联生活周刊:王家桥街道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如何?我们并没有看见某些媒体写的有很多“站街女”,觉得也就是一普通的城乡接合部。那么,为什么今年3月16日对刘家的检查如此大张旗鼓?出动了那么多联防队员?他们的出动是常态吗?

昆明警方:该地区本来属普吉派出所管辖,是城乡接合部,管理起来相对复杂,所以我们有两个派出所都在管理这里,包括王家桥派出所和普吉派出所。这里社会治安总体上来说是平衡的,但是流动人口多,这就造成流动性大带来的复杂情况,涉黄赌的案件要高于其他地区,社会丑恶现象也比较多,这也是我们管理的难点。

因为涉黄现象比较多,所以我们这里配备了较多的执法人员,打击力度也比较大。其实陈艳涉黄我们是有过查获记录的,不过她隐瞒了真实年龄和身份,所以我们这次刚开始时候没找到她。

联防队员众多,是因为群防群治是我们一贯的宗旨,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在行事,并不因为本次执法行动中有粗暴现象,就废止掉我们的群防群治工作,不过我们今后会进一步规范相应的管理,包括制度上的严格要求等等。

三联生活周刊:为什么当天晚上的搜查没有抓住陈艳?那么多联防队员,而对方的居住空间非常小,反而抓走了她的两个妹妹?为什么事件发生许久后才发现陈艳存在?然后再对这个家庭主要成员进行抓捕?

昆明警方:一方面是他们家长故意给两个女儿换衣服,有意策划隐藏真相;另一方面,我们的调查工作一直在细致进行。他们开始索赔的时候,蓄意回避了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可是我们通过调查周围人,房东,发现并没那么简单。最早的时候,联防队员盯上他们家是有理由的。

三联生活周刊:本地媒体6月初开始报道的警方把两个小学女生错当卖淫女抓获,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这是不是刺激了警方?成为找到陈艳的原因?

昆明警方:媒体其实也被她们家庭所欺骗了,觉得她们家没有卖淫女,但是我们并不是因为媒体的报道而去调查这个家庭的真实情况,我们一直展开细致的调查,我们公安机关的原则是搞清事实,依法处理。我们按照法定程序调查,调查的结果就是要把真相告诉大家:真相就是,这个家庭确实存在卖淫现象,而他们一直在对公众和媒体蓄意隐瞒。这和媒体的压力没关系。

他们家伪造体检证明,骗取赔偿费,这些事实是逐步查清的,并不是媒体的报道刺激了我们。

三联生活周刊:有人说,陈艳被当成卖淫女抓获,是警方在实行报复性执法,是因为他们家庭一直在索赔,而且金额庞大,加上媒体在推波助澜,所以警方抓住了陈艳。我想请问的是,陈艳是卖淫女的证据确凿吗?

昆明警方:这只是个别人在这么认为,我们不会搞报复性执法。可以告诉你一点,她卖淫的事实证据非常确凿,事实也很简单,我们曾经多次对她的卖淫做出过处理,这些都有登记。因为我们每次抓住卖淫女后,都有性病检测记录,里面可以查到陈艳的记录,正是因为她们家庭一直在隐瞒真相,所以我们才比较晚地把陈艳和这个家庭联系到一起。

三联生活周刊:据说警方为查出陈艳的卖淫记录很费周折,还专门从外地把以前的嫖客找回来调查,有这么回事吗?对陈艳的处理也很奇怪,开始帮助她找了工作,后来又送她去劳动教养,这里面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昆明警方:我们对她们家庭成员的处理是有充实的依据的,刚开始事情出来的时候,政府出于人文关怀,为这个女孩子找工作,给她出路,这很正确;后来送她去劳动教养,这是根据她的违法事实进行的处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联生活周刊:作为一个公众视野中的案件,你们怎么做到公平公正地进行?是不是有很多压力和干扰?网络上一直没有中断对你们的批评之声。

昆明警方:有压力,但是我们尽量做到没有干扰,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非常清晰,只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包括受蒙骗的媒体一直在发出错误的声音。而张安芬因为这些人的鼓励,一直到现在都还在说不客观的事实,我们觉得正是一些人给了她暗示,使她觉得可以靠这些不客观的事实改变公安机关的执法结果。可是我们执法的原则没有变化,那就是依法办案,不为网络上的不实之词所改变,以事实为根据进行执法。

按道理而言,她现在是取保候审阶段,不可以乱说话,可是她现在心理上受了刺激,总觉得可以不顾事实地捏造。

三联生活周刊:她们家庭的贫困,以及贫困带来的困境一目了然,这在你们执法过程中考虑过吗?

昆明警方:这应该是进入司法诉讼阶段的事情,我们公安机关根据司法政策的基础,考虑到执法的社会性、政治性,其实也给予了她们家庭一些优惠,比如同情她家里还有几个孩子需要她照顾,才对她进行取保候审;还叫五华区教育局帮她的两个女儿寻找学校。

我们在执法程序中要做到的,是还公众一个清楚的事实,贫困不能成为她们违法的理由,你看有几个家庭会因为贫困让女儿去从事卖淫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