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博士研究生非正常死亡续:教师错误操作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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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浙江大学召开由各学部及有关院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7·3”事件的调查进展。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制度的督查力度,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浙江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发现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12时45 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本人随后也晕倒在地。12时58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某送往省立同德医院。13时50分,省立同德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观察治疗,于次日出院。

事发后,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紧急部署,成立事故处理组,各有关领导马上分头开展工作:第一时间赶往学生就诊的省立同德医院,抽调浙大附属医院的急诊专家,全力协助抢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做好有关师生的心理安抚工作;迅速联系学生家属,安排家属来杭等事宜。当夜,学校领导班子又召集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事故处理工作。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学校的报警后,立即对事件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江大学化学系教师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某,于事发当日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学校又在7月4日晚召开常委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事故处理和责任调查工作,会议决定,理学院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理学院化学系系主任、化学系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化学系催化研究所所长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学校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实行对直接责任人的强制措施。

3日晚至4日中午,于某家属已相继抵杭。学校领导和学院老师前往探望慰问。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新闻回顾:浙大27岁女博士实验室猝死

  东方早报报道 昨日,早报记者从浙江大学获悉,7月3日中午浙江大学理学部化学系一名博士研究生被同学发现昏厥倒在教学楼研究生学习室,立即被120急救中心送往浙江省省立同德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另据了解,与死亡女博士一同被120送来的还有一位该校男同学,该同学出现头晕症状,在观察一天后已于昨天出院。

  需尸检才能查明死因

  据悉,死者为女性,现年27岁,是浙江大学化学系催化方向05级博士研究生,其导师研究方向是汽车尾气处理。7月3日中午,她被同学发现昏厥倒在教学楼研究生学习室,立即被120急救中心送往浙江省省立同德医院急救。

  “根据抢救记录显示,病人被人发现呼叫不应,13:10被送至医院时呼吸、心跳已完全停止,全身出现紫绀30分钟,医院抢救50分钟后宣布其死亡。这位值班人员表示,仅通过抢救过程无法判定死因,需尸检才能查明死因。之后有人持女博士身份证来开死亡证明,并支付了相关费用”,浙江省省立同德医院急诊室的一位值班人员告诉早报记者。同时,该值班人员还透露,与女博士一同被送到医院的还有一位男同学。“但他只是出现头晕等症状,在留院观察了十几个小时后,现在已经离开了医院。”

  昏厥地点无化学品

  据死者的一位同门师弟介绍,该女博士研究的方面基本不涉及危险品,所做的实验按照常理推断不会出现化学中毒事件。而女博士昏厥的地点是在实验室内的学习室,学习室里面并没有化学品和实验器材。但在此事上,校方仅学校新闻网上挂着关于此事的简要通报,除此之外不肯作过多回应。据悉,昨天该校校医院召开了紧急会议,但会议目的和内容不详。

  而该校化学系一位研究生表示,系里领导和老师特别交代,不得对外界乱说此事。与此同时,该校“飘渺水云间”论坛上,也发布了《浙大一博士研究生非正常死亡》的帖子,除表示哀悼外,有讨论实验室安全问题的,也有讨论博士身体健康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