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捅”出来的建议案:中国要不要搞动物福利?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6月15日,一篇不到1000字的新闻报道披露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基本完成,虐待动物致死将负刑事责任,配上不到100字的“汉中打狗”的信息链接,引发了网站上2000多条留言。

  6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邀请了首部《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牵头人常纪文做客,解读了建议稿的部分内容。

  这两次报道,让《动物保护法》(建议稿)迅速引起网友讨论:一方说“中国早就该为动物保护立法了”,另一方说“在人的福利都搞不明白的今天,去搞什么动物福利?”

  在硫酸伤熊、水煮活猫、汉中打狗等一系列虐待动物事件频发的今天,“动物福利”注定是个在徘徊中前进的敏感词。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6.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om'>


◎被抛弃的小动物 ◎供图/Maxppp/Photocome(CFP)

  6月15日,一篇新闻报道曝出“我国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致死者负刑责”,网站上一刊出,2000多条评论,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的牵头人常纪文置身于舆论硝烟之中。


  ■被“捅”出来的建议案

  “很多人骂我,骂我神经病,骂我八辈子祖宗了,我感到挺有压力。”

  这话是常纪文说的。

  这个平日低调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因为跟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直接挂钩,保持低调成了他的难题。

  6月15日,一篇名为《我国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致死者负刑责》的新闻报道,让他一下子坠入了舆论的漩涡。

  900字的报道,披露了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经初步完成,并且结合沸沸扬扬的汉中打狗事件,指出“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报道在网络媒体上传播,记者在网易上看到,这篇短短的报道后的跟帖是庞大的2000多条。

  网友的意见呈现为两个极端。

  有支持,“中国早就该为动物保护立法了,迟到的中国小动物保护法,早些实施吧。”

  更有毫不留情的痛斥,“有多少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多少孤寡老人无依无靠?有多少人吃不起药、买不起骨灰盒?有多少救助资金不到位?在人的福利都搞不明白的今天,却不遗余力地去搞什么动物福利?”

  甚至有人称常纪文是“人他们不敢管,也管不了,但为了让人们知道他是专家,只好管动物了。”

  常纪文是这部建议稿的牵头人。第一次电话联系他时,他并不想接受采访,很忙是他婉拒采访的说辞。

  直到6月21日,在一场名为《动物、权利与和谐社会》的学术研讨会上,记者才见到了这位还想试图保持低调的研究员。

  研讨会上,轮到他发言时,他先是一声长叹,“最近,见到我的人都这么说,法制研究所在动物保护方面,成了全国的风暴眼。很多人骂我,骂我神经病,骂我八辈子祖宗了,我感到挺有压力。”

  建议稿被报道出去,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因为一周前,“我们宣布中国的动物保护法方面的第一本教材正式启动了,请了媒体的记者,本来打算是报道这本教材,因为写教材的人大部分都是起草专家建议的人,结果媒体记者把我们的专家建议稿给‘捅’出去了。”

  他用了一个“捅”字。因为在他看来,现在,并不是推出这部建议案的最好时机。

  ■上央视,是为辟谣

  “如果说我们以反虐待为底线,我想大多数老百姓是会赞成我们这个制度设计的,反虐待,因为它符合中国人的道德底线。”

  但无疑,现在是个敏感时期。

  “正好碰到了汉中打狗的事情,我只好到中央电视台去辟谣啊,因为网上骂的人很多。”常纪文在6月21日这场《动物、权利与和谐社会》的研讨会上说。

  他想辟谣,是因为他觉得媒体的报道对建议案有误读。“媒体有误解,说虐待动物致死者负刑责,并不是所有虐死动物的情况就负刑责啊,法律的问题不是这么简单。”

  同时,他觉得“是有些人没经过授权把东西拿出来,万一引起误会,对动物保护事业是很不利的。提动物权利好多人反感,采取澄清的策略,才有可能获得大部分人的支持。”

  6月17日,他接受了央视《新闻会客厅》的采访。用他的话来说,“节目录了约30分钟,播出了26分钟。”

  此后,他不愿接受任何采访,也不愿透露建议案中的任何法律条文。他怕再引起媒体的误读,“现在所有的解释以我在央视的解释为主。”

  对于媒体对虐待动物负刑事责任的误读,他做出澄清,“一般我们起草小组认为,要负刑事责任,一般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比方说虐待或者说严重伤害、故意伤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另外还有一些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动物虐待行为,比如我举一个例子,在小学里边,当着全体小学生的面在狗身上淋汽油,把狗烧死,对这些小孩的心灵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于这种行为,严重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的《刑法》应该予以关注。”

  针对网友对“动物福利”的质疑,他在节目中说:“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起草小组提出了一个什么想法呢?坚持一个动物福利保护的最底线,就是反虐待。经济社会条件下,给予动物很高的福利标准也是不现实的,如果说我们以反虐待为底线,我想大多数老百姓是会赞成我们这个制度设计的,反虐待,因为它符合中国人的道德底线。”

  单看以上的两个回应,我们能看出他措辞的温和严谨与小心翼翼。

  实际上,在6月21日研讨会上,记者感到,常纪文其实是个出语麻辣的学者。

  比如,他说到汉中打狗事件,他的言辞尖锐又一针见血,“汉中的事情,我在电视台上说,是典型的用杀戮代替监管,或者说把监管简单化,你平时干嘛去了?一出了问题,就杀人家的狗。”

  面对管理者的管理问题,他选择尖锐;面对公众的观念问题,他选择温和。


 ■讲究策略的“实务”说法

  “说人是最高级的动物,这是一种迎合的策略吧。有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

  常纪文的一些温和回应,在做动物保护工作的其他学者看来,有点迎合公众的意味。

  6月21日研讨会上,远道而来的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郭鹏对常纪文在《新闻会客厅》中接受采访时的一个说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在回答央视主持人的提问,“人为什么要给动物这样的权利,并且保护这些权利?”

  常纪文的回答是:“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动物,人的尊严的价值之所在就是因为人具有人道性,能够把自己的关怀施加到比自己低等的动物身上。”

  哲学教授郭鹏显然不同意“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动物”这个说法。

  常纪文回应的很快,听起来也很实在,“这是一种迎合的策略吧。有时候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如果你把他讲得太低,他可能会接受不了。”

  “但是这样,有时候人也是要接受教育的,有时候你把你观众的素质预计的太低,你去迎合他,法律是不是要迎合民众?”

  这场争辩并没有进行多久。

  在同时来参加研讨会的动物保护者徐雪莉看来,这算是“理想主义和实务主义”之争。

  “其实我同意郭鹏的观点,从我内心来说,我觉得我们都是平等的;毕竟有这种平等观点的人太少了,你想改变大家接受你的观点非常难,所以,我也认可常纪文的说法,先承认以人为中心,承认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后带着大家去反思,既然如此,人对其他动物是不是应该有责任?他从实务的角度出发,这样说让大家更好接受。”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7.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pop.'>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5.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动物福利的底线是什么?

  比方说现在很多老百姓还没有自己的住房,有很多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保护中国的动物,给它们这些福利,那也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我们起草这部专家建议稿,不是西方观点的简单跟随,我们是立足中国国情的。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起草小组提出了一个什么想法呢?坚持一个动物福利保护的最底线,就是反虐待。

  ◎减少流浪猫、流浪狗数量的方案?

  在目前西方国家比较典型的做法是,猫狗从宠物商店出售的时候,就给它植入芯片,谁买猫狗,芯片里边就是谁的资料,这个芯片的价格也比较低廉。这个芯片植入的时候,要受兽医或者其他监督管理机关监督的,这个数据是终身的。如果说这个猫狗被遗弃,如果说被收容机关发现,在电脑面前一扫描,它的主人是谁,住在哪儿,电话号码一清二楚,一旦被收容之后,所有的收容费用由宠物的主人来承担,同时宠物的主人因为遗弃动物还要接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

  在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实践,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

  ◎实施《动物保护法》,有何文化基础?

  中国人从历史上看,一直是具有朴素的保护动物,怜悯弱者的一个情怀,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经济社会条件下,给予动物很高的福利标准也是不现实的,如果说我们以反虐待为底线,我想大多数老百姓是会赞成我们这个制度设计的,反虐待,因为它符合中国人的道德底线。

  ◎是否所有动物都一视同仁地进行保护?

  包括欧洲、美国还有其他发达国家的一些法律,它都是分类管理,对于脊椎动物,对于一些更高等的脊椎动物,它的保护程度就高一些,因为它的神经系统很发达,它的感知能力也强一些,对于感知能力更强的,比方说猫、狗,跟人性有相通的地方的,我们就给予更严格的保护,其他的动物,蚂蚁什么的,我们也保护,但是保护的水平稍微就低一些。

  在6月21日的这场《动物、权利与和谐社会》的学术研讨会上,记者不仅仅看到了建议稿起草者常纪文对大众舆论中质疑声音的迂回、温和应对,也看到了民间对待动物福利问题的一场“现实版”争论。

  尽管这次学术研讨会的言论主要集中在城市养犬的问题上,但在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浮出水面的今天,研讨会上的观点交锋也正是时下人们对动物福利问题不同见解的社会缩影。


 ■心理的压力

  “她觉得自己特别无能为力。”

  6月21日上午10:00左右,北京某公司CEO邵华,一位心直口快的女企业家,作为动物保护志愿者发言。

  “昨晚一直都没睡好”,她一开始的发言看上去有点激动,“昨天,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她的心理压力特别大,因为她看到在个别留检所里,一些没有狗证的狗,被抓后挤在一起,没水喝、没饭吃,甚至狗妈妈和狗孩子母子分离,她觉得自己特别无能为力。”

  邵华自己也救狗,家住天通苑社区,“扔狗专门在那扔”,她家里养着几只被遗弃的病狗,不惜斥巨资为这些狗治疗。“把它们治好了,有朋友喜欢的,就直接领走了。”

  像邵华这样,投入到救助行动中的动物保护者,单凭爱心无法解决问题,而求助无门,没有法律上的诉求通道,很容易不由自主地陷入对自己的心理折磨中。

  徐雪莉,一位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曾经经历过邵华和她的朋友那样的心理折磨。“做动物保护需要非常好的心理,不然就容易自己陷进去,我已经过了那个情绪化的阶段了。”她对记者说。

  从养猫开始,徐雪莉对小动物的感情渐渐特殊起来,后来又追随先生到美国加州大学,“专门有教授研究动物权利和福利法的,我认识了这个教授,从此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也翻译一些书。”

  她觉得自己目睹了太多虐待动物的事件,在她看来,很多对动物的虐待事件都源于人的自私和愚昧。

  “你知道小汤山有个张吕萍(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创办人)吗?她那里救助了很多残疾的狗和猫,都是被人打的。有时候就是夫妻两人闹别扭,丈夫跟妻子怄气,说你不是喜欢狗吗,那我就给你把狗的腿掰折了!还有就是非典时期,丈夫背着妻子把狗带到郊外,让汽车轧过去,把狗轧死,就是怕狗传染上疾病啊,后来妻子要跟丈夫离婚。”

  律师职业的徐雪莉也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提起诉讼。

  她曾经写过两个诉讼状:非典期间,四川一户人家的狗被邻居打死,她替他们写了民事诉状;还有一次,上海一个老太太收养流浪猫,被邻居举报到办事处,办事处把猫没收了,她替老太太写了行政诉状。

  其实,徐雪莉对诉讼状没有抱有太大的预期,但她期待这样的诉讼状能有一个收敛作用,“动物在法律上的主体身份没确定,我只能把动物作为公民的财产来处理,我觉得它的意义是示范,让人家收敛一点,你不要以为你可以为所欲为的。在没有完整的动物保护法的情况下,我也只能做这些。”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8.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杭州:受虐猴子,头戴铁笼 ◎供图/王攀(CFP)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3.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北京:流浪猫“凤凰”被浇汽油焚身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pics/18785/18785644.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昆明:小猫被虐待致死 陈尸母猫面前

  “人是需要奉献爱心的,这是人最深刻的需要。与其把这些需要投射到小动物身上,不如投射到受苦的同胞们身上。”

  当民间动物保护者们讲述完他们在无法达到法律诉求的心理无奈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刘海波的一席话,让现场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刘海波更倾向于站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来讨论动物的福利。

  说到城市宠物,他考虑到城市空间一个更现实的问题:“中国城市生活,居住在板楼里而不是别墅里的高度密集的人群,养犬必定会制造对邻居权利的侵害。养犬者和非养犬者是需要平衡的,平衡过程中自然是要倾向于非养犬者。因为养犬不是天然存在的,是你要养。”

  这个瘦瘦的法律学者一字一顿地说着,他发言时间不长,但最后的一句发言将这场讨论推向一个尴尬的冷场——“宠物文化有合理的一面,但也有没落的一面。说狗是儿女,是寄托,你把这个东西寄托在这个事物上,包括把你的狗拿走你就不能活,我感觉这是有点畸形的,不是完全健康的。人是需要奉献爱心的,这是人最深刻的需要。与其把这些需要投射到小动物身上,不如投射到受苦的同胞们身上。”

  他的话音一落下,得到的掌声稀稀拉拉,很多人甚至对他的言论没有掌声回应。

  而坐在发言台下的动物保护志愿者邵华忍不住大声说:“你老了没人管你,你就理解了!”


  ■大胆的类比

  “就我的经验而言,我身边这些保护动物的朋友们,非常非常善良,这种善良对社会的安宁是有帮助的,是能够优化人际关系的。”

  刘海波的一席话,其实也正代表着一批网友对“动物福利”的质疑。

  研讨会上,律师徐雪莉听完刘海波的话后什么都没说,但她把这席话记得清清楚楚。

  在记者对她会后的采访中,徐雪莉不吐不快,“他这是人为地把对人的慈爱和对动物的慈爱对立起来了。其实对动物同情的人,对人也非常好。就我的经验而言,我身边这些保护动物的朋友们,非常非常善良,这种善良对社会的安宁是有帮助的,是能够优化人际关系的。”

  徐雪莉,在救助动物的同时,也救济了很多孩子上学,包括资助一些白血病家庭,她尽自己的能力在做。

  她同时拿出她长期研究海外动物福利法的经验来从反面验证:“国外有很多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人对动物有暴力倾向的话,他犯罪的倾向也比较强。其实大家有动物福利的观念,对整个社会减少犯罪率,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都非常有好处。”

  让徐雪莉欣慰的是,她觉得周围的朋友对动物福利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了。

  5年前,她就开始跟朋友们谈动物福利,介绍国外的动物福利立法,朋友们会奇怪地问她,雪莉你在干什么?

  现在她再跟人谈,“朋友们会觉得,这么多年发生这么多事情,硫酸泼熊、水煮活猫,这些事情做的太残忍了,大家会想,人类的灾难越来越多,很多事情就是理所应当发生的吗?”

  在她的朋友圈中,这样的反思越来越多了。

  对于动物福利,徐雪莉有她自己的一套科幻化极端类比,“我总想举个什么例子呢?比如说,现在外星人大规模入侵地球,外星人说,人类太低等了,也不够聪明,但人类却占用着资源、环境,不如把他们杀了全吃了。那个时候,人类就该说了,我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啊。可外星人才不听你这一套,人类该怎么办?”

  对于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民间有争议、有质疑,更有叫好的呼声。

  新浪网一个调查《你如何看我国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致死者负刑责?》中,共有63982人参加,调查结果是:89.2%的人投赞成票(动物也是生命,理应受到尊重,此举将加强人们保护动物意识);9.4%的人投反对票(虐待动物致死者虽有过错,但追究其刑责未免处罚过重)。至少从调查中看,大部分人认可对动物的尊重和保护。

  在搅动了民意的今天,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究竟能走多远?

  “常纪文教授牵头的这个建议案是民间法律文本之一,是有意义的。同时这个文本需要完善。”莽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长期关注动物立法问题,在6月21日研讨会结束后跟记者详谈了民间推进动物立法所做的努力。

  从2002年开始,民间推进动物立法的努力从未停止。莽萍自己关注的民间推进动物福利立法事件就有两次。

  一件是2005年底,《畜牧法》(草案)曾规定:“国家提倡动物福利;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按照动物福利要求从事畜禽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结果,因为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委员提出,“动物福利”的含义不够清楚,法律中以不使用这种含义不清的表述为妥,而删去了这条规定。

  在莽萍印象中,“当时有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应该有动物福利的条款,实际上这是给弱者的一个基本保护,是要给动物最基本的需要。”

  另外一件是在2007年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之前,多位专家建议加入“人道屠宰”的细则,莽萍也撰文公开表达了加入“人道屠宰”的必要性,在她调研的过程中,她发现,“四川成都生猪屠宰监察大队起草了《对动物实施人道主义饲养和屠宰的提案》。”

  只是最终有关“动物福利”的表述都被删去,条例只是把猪当作一种“肉制品”,而根本没有顾及猪是一种“温血动物”这一本质。

  尽管这两次,均没有将“动物福利”的条款最终推入到相关法案中,但莽萍已经从中感受到动物福利的民间呼声越来越高。

  而她认为,“动物福利”为什么在中国那么难?很多时候源自“词汇之争”。

  经过了这么多年,她觉得现在中国为动物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而为了避免词汇之争,她建议,“先立《防止虐待动物法》,这个是最基本的,满足动物最基本的需要,同时防止虐待,也是动物保护立法的最主要的主旨。这个比直接提动物福利更容易接受。”

  常纪文何尝不想避开词汇之争呢?

  他在6月21日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总结陈词:“甚至我们不提动物的福利,就谈动物的保护,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的情感和利益。”

  至于建议案的未来,在他的设想里相当光明:“目前国家林业局对我们的建议案产生了兴趣,全国人大也产生了兴趣。我们已经把声势造出去了,网上的投票,绝大多数对这部建议案是赞成的。”

  接下来,8月份建议案正式出台,他们准备公开放在网上征求民意,然后召开专家座谈会,然后申办新闻发布会。

  也许,动物立法的时机真的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