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好可怜 亲身经历捉奸在床的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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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市塘沽区的一名居民, 2006年因为工作原因,我与吴某相识。由于吴某的 疯狂追求,我很快坠入了“爱河”,以为这就是我要的爱情,并决定在2007年买房。就在买房的前一个月,吴某突然告诉我说:怕失去我,心里不踏实,必须马上登记结婚,2007年9月28日,我们结婚登记。2007年11月13日,我交齐了房款首付。24日在签合同的时候,吴某仍然以爱不爱她为 由要求在房产证上先写她的名字。由于贷款使用的全部是我的住房公积金,无奈她的名字 只能写在我的名字之后。
2008年5月10日,我们进行了结婚典礼,她家只陪送了六床棉被,屋内的全部家当都由我及我的家人在婚前购置。结婚7天以后,吴某提出分床睡。理由是:现在流行分床睡 ,分床睡健康。我考虑到可能是刚结婚不适应睡一张床,所以我同意先分床一段时间。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她仍然不同意同床睡,我逐渐的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2008年11月,我向她提出必须同床的要求。她竟然拿出两份离婚协议书要我在上面签 字,这使我感到莫名其妙。她说我性功能不行,是她和我分床乃至离婚的真正原因。我们夫妻生活一直都在正常进行,而且我们婚前都有过性行为,为什么她从来没说过?如果你认为我有问题,我们可以去医院查,真有问题,我们还可以治。离婚不是小事,我们不能轻言放弃,如果查出来我有什么不能治愈的疾病,影响我们的关系,我同意离婚。而事后 ,她再也没有提出去医院检查的事。只是我自己偷偷的去医院检查:器官正常,功能正常 。自此,我一直不明白吴某为什么跟我提出离婚。
  自此我开始留心起来,我发现她打电话老是躲着我,还有一些暧昧的短信。夜里12点以后经常会接到电话,为此,我找她谈过。她强烈反感,说那些电话是她的同学,说我是瞎怀疑、小心眼。后来,我跟双方父母说,都告知我:夫妻之间要信任。 2008年3月22日我上夜班提前回来,撞见吴某与陌生男人通奸,事情败露后,对我实施毒打,无奈我报110求助。派出所赶到后,他们仍然无视他人当众还抱在一起,民警亲眼所见,并做了关笔录.
3月23日早9点,吴某及其父亲,威胁恐吓我,向我索要全部的财产,并扬言可以用钱 摆平公检法说:“派出所pol.ice就是狗,给点骨头就能摆平。法院、检察院也是谁给钱,他们就给谁办事。你别天真了,乖乖交出全部财产。”我拒绝了他们。
4月2日,我回家发现门锁被换,便找吴父索要,被告知钥匙在高律师手里,后被吴某的代理律师(天津石金律师事务所高某)殴打,派出所十几个民警亲眼看到参与我的家庭纠纷。最后,律师打开房门,我在律师的监督下,只拿走了我的工作材料和换洗衣服。
4月5日,吴某打电话约我 ,说律师要调解此事,去后却被威胁索要全部财产,否则杀我全家,沾亲带故一个不留,让我弟弟做太监。我拒绝后,吴某与其弟合伙对我殴打,并抢走了我的手机。我的手机里有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并威胁路人和出租车司机,不许帮忙,否则下场和我一样。我在血泊里躺了40多分钟才被送到医院。我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天,观察室住了15天出院。出院后,经常头晕、恶心、头胀,隔几天就要去医院复查。案发后,塘沽解放路派出所一直说 :正在研究,证据、证人都齐了,只是因为在婚内不好做处理。
6月1日,我起诉受伤害的案子在塘沽中心法庭开庭,没宣判休庭了,开庭日期另行通知。当天下午,法院通知说吴某起诉她被我打了,我成了被告。
6月2日,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屈强令我签涉嫌殴打传唤书,我拒绝了。我要见所长,不让我见。
6月3日,我在所长接待日(每周三)来到派出所,门口的民警说所长没在。
6月5日,解放路派出所孔教导接待说,案件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让我回去等结果。
6月10日,市局局长接待日,我去了还是没有见到局长。
  我给塘沽分局信访办打过电话,让我等结果。我去天津市局信访处,他们又让我找分局信访办,我又去了,还让我等。
  6月17日,我打电话问分局信访办,被告知已经报告给分局领导了,要我等待,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的回音。关于律师打人一事,我在5月18日,投诉到天津市司法局律管处和天津市律师协会。律管处让我找律协,而律协一直说凑不齐人,不能调查,否则程序违法,所以至今都“顺理成章”没去调查。离婚案5月19日开的庭,法院让我去拉屋内的财产,但大部分已经丢失,法官说打人不算过错,不需调证,庭外调解也一直没有音信。
  在中国究竟什么机构能为我做主啊?难道真如吴某所说,“中国社会早就是个个贪官,官官相护”了,“真的是扔点骨头,就好办了吗?”我该怎么办,请朋友们献计献策, 我要抗争到底!!!我的家人也因此受到强烈的打击,我母亲因此事精神状态不好,就在前两天被三轮车撞了,脚也骨折了。我再次希望派出所、法院和司法局的有关领导能够秉公执法,还给受害的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也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朋友能够帮我出谋 化策,指点迷津,让我早日度过骗婚的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