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赌王涉足500亿特大赌博案 老总一次输数亿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武汉“夫妻赌枭”,一年收注80余亿

  广东“赌王”,竟找专案组“讨说法”

  一个赌局,可输掉一个县年财政收入

  大型国企老总,一次输掉数亿元

  赌徒挥金如土,奔驰开累了随手弃路边

  人际关系怪圈,不豪赌就不能证明实力

  警方查封的一家网络赌博公司

  历时1年零9个月,经公安部指定办案,在湖北省公安厅的指导协助下,咸宁警方抽调百余名警力,辗转国内15个省市自治区,侦破了这起特大系列赌博案件。


  截至目前,警方查实的系列赌博案件累计投注金额已逾500亿元,各犯罪团伙非法获利总计20多亿。

  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和规模史无前例。案件侦办中,公安部高度关注此案进展,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部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目前,有部分案件仍在紧张侦办之中。这桩系列案件是如何浮出水面,警方又是如何顺线一路追踪,一步步撕开这些特大赌博犯罪团伙铁幕的?

  咸宁赌球案牵出武汉特大赌博团伙

  “没有料到,2年前,对一个在本地开设赌球网站犯罪团伙的追踪,会牵出如此巨大的系列案件!”

  咸宁警方专案组负责人回忆,2007年5月,咸宁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地一上网用户经常登录境外“皇冠”赌球网站,该账号系当地以钱进、程勇为首的赌球团伙使用。

  2007年9月28日,咸宁警方正式成立了网络赌球专案组,展开秘密调查。

  经过长期侦查,警方于2008年3月,先后将程勇、钱进以及广西人宾富兴抓获归案。经查,程、钱两人先是在其他的赌博网站赌球,后见利润巨大,于是联系宾富兴买来赌球软件,在咸宁开设网站吸收他人投注。

  在办理该案时,民警发现,程、钱、宾三人在自己开设赌博网站时,还曾在武汉人刘斌开设的赌球网站上下注赌球。

  经请示湖北省公安厅,省厅指定刘斌案由咸宁市公安局管辖,继续深挖。

  2008年6月下旬,咸宁警方在武汉展开行动,侦破了以刘斌为首的特大网络赌球犯罪团伙。经查,自2004年12月以来,该团伙开设“波音”、“四季 ”、“宝马”、“新球”、“金沙”网络赌球平台,吸引了咸宁、武汉等地3643名会员参与赌球,并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进行转账。

  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已接受投注赌资9096万元,获利3827万元,其中刘斌本人获利2600万元。2008年7月,潜逃到青岛的刘斌被抓捕归案。

  武汉“夫妻赌枭”一年收注80亿

  刘斌案件侦破后,一个特殊的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刘斌案中,有一千万元左右的赃款去向不明。

  其中必有文章!民警发现,自己开设有赌博网站的刘斌竟然同时也在武汉另一赌博团伙中参赌,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以刘永生、顾小燕夫妻为首的赌博犯罪团伙,无论从规模和参赌人员,还是涉案金额,都比刘斌团伙大得多!

  省公安厅在听取汇报后,立即上报公安部,该案随即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上级要求咸宁警方务必打掉这一罕见的特大网络赌球团伙。

  2008年7月26日清晨,一名女子走进武汉一家银行办理业务,已经跟踪、蹲守2天2夜的民警悄然走上前去,对该女子轻轻叫了一声:“顾总……”,该女子本能地一回头,随即被民警控制。与此同时,警方多个小组同时行动,将分设在武汉三镇各处的窝点一举端掉。

  警方审查发现,自2006年10月以来,刘永生、顾小燕夫妇担任境外皇冠赌球网站武汉总代理,从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投注金额高达81.9亿元,非法获利1681万余元。

  这个特大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赌博资金通过广东深圳一地下钱庄进行结算和管理,大量赌博资金通过这一地下渠道,流向了海外……

  在追查资金流向的过程中,专案组民警赶赴广东深圳,在深圳罗湖区两处窝点内,将张某、李某等地下钱庄的工作人员抓获。通过讯问,警方获悉,该钱庄是接受境外赌博团伙指令,负责境内多个赌博团伙的赌资转账、结算和管理。

  案情重大!2008年11月,经请示公安部,公安部将这一系列赌博案的侦办指定由咸宁市公安局管辖侦办。

  “广东赌王”竟找专案组“讨说法”

  2008年9月,就在广东专案组将深圳地下钱庄窝点涉及的多个非法账户冻结后,一个不速之客找到了在广东的专案组。

  他声称其中有一账户为其私人生活账户,专门用于上网“娱乐”,并不是用其本人身份登记,要求警方解除冻结。交涉未果后,他悄然离开。

  在其离开后,警方通过大量的侦查发现,该男子为深圳市人,名叫姜宇,姜宇竟然是一长期与境外赌博团伙勾结,从事赌博活动的大赌枭,被许多职业赌徒称为“广东赌王”!但此时,姜宇已潜逃至境外。

  随着对姜宇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了姜在广东的另一同伙——香港人黄作坤。2008年9月,警方秘密赶往东莞市常平镇,一举捣毁了以黄作坤为首的赌博团伙。

  经审查,2006年9月,黄伙同姜宇各出资50万元,在广东东莞常平镇开设赌博平台,以香港和澳门的跑马赛事为赌博对象,先后在当地招收23名员工,接受参赌客户的电话投注,以及在网站上操作投注,发展参赌会员100余人,认定涉案金额达47亿元,非法获利1.7亿元。

  9000万赌资又牵出45亿元大案

  警方在追查黄作坤、姜宇的赌资流向时,发现有9000万元赌资被转到北京一名叫李欣的账户上。专案组继续顺藤摸瓜,又牵出以彭中建、肖玉昆为首的赌博团伙。2008年11月,专案组赶赴北京,将这个以公司化运作的团伙端掉。

  经查,2004年6月,彭中建、肖玉昆(均为北京人)等人,在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租用服务器,合伙开设瑞博赌博网站。以欧洲五大足球联赛、美国NBA篮球及网球比赛等作为赌博对象,并刊登广告,吸引全国各地赌博人员参赌。

  该团伙还成立易汇天下等公司,与某公司支付平台签订第三方支付协议,由其负责网上支付形式接受参赌人员赌资,按要求将赌资汇往深圳的多家公司,然后以支票换现金方式将赌资流转到肖玉昆、李欣等人账户上再分配。肖等人将赢利以借贷、参股、购买基金股票、购车购房的形式进行投资,其它赌资转入派彩工作室进行派彩。

  该团伙先后在北京、成都市租用房屋设立赌球网站的操盘室和办公地点。经查实,总投注达420万人次,涉案金额达45亿元,非法获利7.5亿元。

  另据咸宁警方介绍,该系列网络赌博案,尚有多个下级犯罪团伙及成员正在侦查、起诉阶段。

  同时,在侦查此案过程中发现,还有另一犯罪团伙与这起系列网络赌博案有密切关联,该案也被公安部指定由咸宁市公安局负责侦查办理。现初步查明,该系列犯罪团伙涉嫌在内地组织人员赴澳门参赌,并在内地结算赌资,是另外一种类型的赌博犯罪形式。目前已初步查明,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00亿元,案件正在深挖之中。

  截至目前,咸宁警方侦办这起赌博系列案,仅查实的涉案金额已超过500亿元,迫使多个省、市“赌王”级别的人物浮出水面,案件规模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赌博第一案”。

  公安局长怒斥赌博团伙为“吸血鬼”,呼吁提防“赌祸之烈”

  超级赌案仍然只算冰山一角


“案件不断升级,查处的赌博团伙层级越来越高,我内心愈不能平静!”

  咸宁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龚道安表示,从2007年9月该市警方从侦办当地一网络赌球案开始,案件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接触的赌博团伙也从“金字塔”的底层逐级提升。

  龚道安介绍,通过侦查进程可以发现,这一系列的特大赌博案件,其团伙是相互关连,互相交织的。可以这样认为:网络赌博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我们只是截取了其中一个部分,努力从它的神经末梢直击神经中枢。仅这一系列案件的实际涉案参赌人员就在数十万之众,可以想象,这也仅仅只是整个赌博黑网的冰山一角。

  巨额财富落入境外不法者手中

  透过系列案件可以发现,这些网络赌博团伙与境外赌博势力紧密联系,透过地下钱庄,大部分非法盈利流向境外,被转移到境外赌博公司手中。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仅2005年,我国至少有5000亿的赌博资金流向海外。

  国内一些富豪被赌博团伙带至境外后,在一个赌局中输掉的金额往往就相当于一普通县市一年的财政收入。这些被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就这样流入境外不法分子手中。

  龚道安称,系列案件的查处印证了这一统计,尽管警方初步查明,有证据显示的涉案投注额就达500亿这一天文数字,但实际上因赌博团伙毁灭证据、转移账目,更多实际的涉案金额已无从查证。赌祸之烈,确实让人触目惊心。

  赌博团伙“吸血”削弱社会经济基础

  龚道安表示,此类特大赌博案件的危害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这些赌博团伙削弱社会经济基础,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严重危及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

  “可以这样说,他们就是一群吸附在改革开放成果上的吸血鬼!”龚道安介绍,某地一有着数千员工的大型企业老总,被赌博团伙引诱到境外赌博,一次性输掉数亿元,公司经营举步维艰。

  这一系列特大案件,涉及我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参赌人员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不少党政干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尤其是一些大型民企负责人,往往成为赌博团伙的重要目标,被卷入赌博漩涡后,不能自拔,落得倾家荡产。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20090613/Img264503238.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被查获的银行卡中有大笔赌资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20090613/Img264503239.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赌球网站页面

  奔驰开累了就扔,不豪赌显得没实力

  落网“赌王”自曝畸形赌博生态

  畸形的赌博文化和赌徒心态,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专案组民警披露了案件中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让我们管中窥豹,了解到一些颇有社会地位的人是如何趟入赌博这条浊流,而深陷其中的。

  人际关系中的怪圈

  “不豪赌,就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

  在该案中,2008年6月,某公司老总采取“赌一拖四”方式,连赌7天7夜,一次性输掉4亿多港币。

  他向办案民警介绍,自己起初并未参与团伙组织的境外赌博,但是他逐渐发现,自己身边的一些有头有脸的朋友都慢慢参与其中,自己显得相对孤立。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圈子,别人玩你不玩,就显得你没有实力,于是,他慢慢的参与其中。

  他说,在境外的赌桌上,他认识了很多的当地人,赌桌上你赌的大小,就是你身份的一种象征。他甚至表示,有时你赌的大,在圈子里借钱、贷款就会方便许多,对生意还有帮助。

  同样,在武汉侦破的顾小燕案中,顾也是通过发展身边的朋友,逐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赌博不仅不是一种可耻的违法行为,反而成了一种相互攀比和炫耀的渠道,很多参赌人员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往往是:"昨天我输了多少万……”

  肆意挥霍违法获利

  嫌开车太累,中途扔掉了自己的奔驰车

  在侦办另一起赌博团伙案中,根据一名落网的赌博经纪人交代,他在北京、上海等地共购置并存放了了陆虎、奔驰、宝马、途锐等多辆豪华轿车,他到任何一地随时可以动用其中一台,此外,他还在海南购置了价值数千万元的房产。

  让人震惊的是,该嫌疑人一次驾驶其中一台奔驰轿车准备返家途中,觉得开车太累,决定改坐飞机返回,就扔掉车钥匙,将车辆抛弃在路边。而类似的事情,竟然发生了三次之多。由于从事赌博行业获利巨大,挥金如土,该嫌疑人一次嫖娼出手是20万现金,一只手表价值近百万,一部手机就是近10万元。他交待,钱来得太容易,没有什么感觉……

  赌博团伙疯狂敛财并不限于赌博本身。在警方打掉北京以彭中建、肖玉昆为首的赌博团伙后,警方了解到,该团伙在去年房地产市场低迷之际,曾先后借出近3亿元非法获利给某房地产公司周转,而对方以对折的价格抵了大量房产给该团伙。

  由于违法获利数额巨大,肆意挥霍在赌博团伙成员中十分常见。

专案组驻地曾遭围攻

  办案民警上交局纪委财物数十万

  专案组负责人表示,由于案件重大,牵涉面广,涉案人员众多,不仅有当地巨富,大型企业老总,民营企业家,有些参赌人员还是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加上赌博团伙背后又有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办案中,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有一次,赴深圳办案的专案组在传唤一犯罪嫌疑人时,住地周围突然出现了多台车辆和不明身份的人员,这些由赌博团伙操控的人员涌入酒店大堂,向办案民警施加压力。

  在追查赌博团伙的账目流向过程中,往往民警刚到银行尚未实行冻结,几分钟内,账户上的钱就已被转往别处。

  据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案中民警不仅接到大量的恐吓和威胁电话,也有不少人通过各种关系上门说情。对此,该局制定了铁的办案纪律,规定收缴财物一律上交,目前上交各类财物数十万元。

  民警剖析特大赌博团伙案

  网络赌博几乎家家作假

 
警方介绍,与传统赌博相比,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伪装性、欺骗性更强等特点,新型赌博查处难度更大。

  网上投注和交易,隐蔽性强

  与传统赌博方式相比,网络赌博采用互联网和电子平台,具有很强隐蔽性,给发现和查处增加难度。赌博者无论在何时、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能够登陆网站,就可以在他人难以觉察和注意到的情况下,迅速完成赌博行为。

  网络赌博投注时间短,资金交接便利,这些都给网络赌博跨区域蔓延带来方便,网络赌博者可分散隐藏在任何一个角落,给查处带来难度。

  借助电子支付,欺骗性强

  绝大多数网络赌博都通过银行或通过网络银行支付。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段,给参赌人员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既然支付途径是合法的,那么这种支付赌资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一些犯罪分子还在网络上或刊物上刊登广告,大肆虚假宣传网络赌博是一种游戏,是国家允许的,欺骗和诱导一些人员参赌。

  披上合法外衣,伪装性强

  一些赌博团伙多披上合法外衣,采用公司形式操作。如北京彭中建、肖玉昆团伙,专门成立公司,并与某公司签订第三方支付协议,由其他公司接受参赌人员赌资,再通过转账、投资等方式,将非法所得“洗”成“合法”所得。此外,一些涉赌人员层次高,一些赌枭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老板,或国家公务人员等。借着身份的掩护,行境外往来、资金转移之便。

  宣扬网络时髦公平,诱导性强

  相对传统的桌面赌博方式,参赌者认为网络赌博是新型玩法,由电脑自行运作数据,人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放心投注。

  根据警方调查,几乎所有网络赌博背后都有造假后台。当网络控制者发现下注趋势之后,就迅速对数据进行修改,决定开盘或不开盘。所有网站都有境外后台,有的后台老板能够在赛事结果出来之前提前预知,从而控制开盘结果。

  完善立法 严打“赌祸”


网络赌博的泛滥,已引起司法界等各方人士关注。他们对于严打“赌祸”提出不少建议和自己的看法。

  量行偏轻,震慑力度不够赌

  近年来,常有法律界人士呼吁,相对其他犯罪而言,赌博罪量刑偏轻。可赌博带罪带来的社会危害有时非常巨大,而其获利相当丰厚,现有量刑不足以对罪犯起到威慑作用。

  据介绍,我国《刑法》第303条是这样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赌博最高可判到10年,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赌博罪让数百亿元资金流向境外,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对其的处罚相对偏轻。

  博罪的规定有待细化

  关于赌博罪一条,司法补充解释为“以赌博为常业的,或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确定为赌博罪。但有民警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确定这两条是一件不太好举证的事。如"以赌博为常业",该人赌博多少次、赌博频率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划入以赌博为常业范畴呢?

  有关"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也不太容易界定。如身家上亿元的老板,其举上亿元之资金进行赌博,是否能确定为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因此,赌博罪需要细化和量化条文,更便于操作